宋海燕,陈善佳,谢洪武,张 芸,何晓阔,郑丁炤,李泰标
(1.厦门市第五医院康复医学科,福建厦门,361101;2.中山大学孙逸仙医院康复医学科广东广州 510120)
我国是拥有残疾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根据2006年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我国各类残疾人总数约为8500万人,其中肢体残疾人占残疾人总数29.07%,显著高于其他类型[1]。2015年,我国2600 万持证残疾人,有康复需求的比例为59.6%[2]。许多家庭都承担着供养和照顾残疾人的责任[3]。因此,关注肢体残疾人康复需求及康复服务现状刻不容缓。
社区康复(community based rehabilitation,CBR)是国际上推广残疾人康复服务的主要形式[4],不仅能帮助肢体残疾人在熟悉的环境中进行康复训练而且还能有效节约公共医疗资源[5],兼具健康效益和经济效益[6]。与国际社区康复现状相比,经过30年颇有成效的实践,我国社区康复已初步形成一些特色,积累了一些经验[7],但社区康复需求及康复服务调查研究不多[8]。鉴于此,参考相关既往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影响因素调查[9-10],利用厦门市某地区残疾人普查、换证工作的时机,于2019 年5 月至12 月期间调查了该地区的社区肢体残疾人康复需求与康复服务现状,以期为我国肢体残疾人开展社区康复服务提供参考。
1.1 对象 调查对象为厦门市某地区辖区内符合全国第二次残疾人调查标准[1]的肢体残疾人。排除标准:①受访对象不配合;②资料不齐全,超过20%的信息缺失;③智力严重障碍无法真实反映受访对象意愿。
1.2 研究方法
1.2.1 问卷设计 基于《国际功能、残疾、健康分类康复组合(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Disability and Health Rehabilitation Set,ICFRS)》[11-12]设计问卷调查表。本调查表为封闭式问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一般资料调查表,调查社会人口学资料和疾病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家庭人均月收入、主要照顾者、残疾的病因、病损时间等;第二部分为康复情况相关资料调查表,包括肢体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日常生活能力、康复服务情况等。
1.2.2 调查实施 此次调查类型为普查,属于描述性的现况调查,因该地区所有残疾人均要接受调查,故未进行区组抽样。调查人员共211 人,包括厦门市第五医院医护工作者27人,厦门市该地区各村镇残疾人联络员118 人,志愿者66 人。全体调查人员均经规范的操作培训,采用集中调查和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于2019 年5 月份开始在厦门市某地区辖区内所有的村镇社区进行问卷调查。问卷的第一部分为一般资料,由残疾人联络员负责填写,在残联定点机构统一收集或者入户收集;第二部分为康复情况相关资料,由医护人员负责评估及填写,聋哑失能者或残疾儿童由照顾者代为回答。为保证问卷调查质量,研究负责人定期抽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3 统计分析 共收回调查表2743 份,符合纳入标准及排除标准的有效问卷为2349 份,有效率97.67%。所有的有效调查结果采取双录入方式,用EPIdata3.1 录入建立数据库。用SPSS20.0 进行数据分析,通过交叉列联表对肢体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的现状进行描述性分析,计量资料用()表示,计数资料采用单因素分析,通过Logistic 回归模型分析肢体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显著性水平α=0.05。
2.1 肢体残疾人疾病相关情况 本次调查2349 例肢体残疾人的致残原因外伤型包括交通事故、摔伤、因工致残等占43.47%,非外伤型包括家族遗传、先天发育不良等占15.79%;后天疾病型包括中风、糖尿病等占24.78%;病程超过20 年1089 例,占46.36%;辅具方面1588 例无配备辅具,占67.60%;未进行康复训练原因中,“觉得训练没有用”有1105例占47.04%。详见表1。
表1 肢体残疾人疾病情况
2.2 肢体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情况 本次调查中,1065 例社区肢体残疾人获得过社区提供的康复服务,占45.34%;前三位最需要社区提供的康复服务是“医务人员定期到社区义诊”“基础康复训练教导”“疾病防治和健康宣教讲座”,依次占65.82%、57.00%、51.13%。详见表2。
表2 肢体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情况
2.3 肢体残疾人康复需求影响因素分析
2.3.1 不同人群康复需求情况 本次调查中,2349 例社区肢体残疾人中有998 例有康复需求,需求率为42.49%,具体人群分布见表3。其中不同年龄(χ2=50.326,P<0.001)、文化程度(χ2=10.106,P=0.018)、日常生活能力(χ2=9.796,P=0.020)康复需求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不同性别(χ2=0.183,P=0.668)和残疾等级分类(χ2=3.024,P=0.554)康复需求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2.3.2 不同经济条件需求情况 本次调查中,成人肢体残疾人生病前职业体能劳力型为主的有1961例,占总调查人数的85.19%;目前79.45%的成人肢体残疾人处于无业状态;生病前的职业(χ2=0.919,P=0.812)、目前工作状态(χ2=0.149,P=0.7)、家庭人均月收入(χ2=3.104,P=0.389)、每月用于疾病相关费用(χ2=5.582,P=0.134)这几方面康复需求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详见表4。
表4 不同经济条件康复需求情况
2.4 Logistic 回归分析 本研究以有无康复需求为因变量,以年龄、文化程度、日常生活能力及家庭人均月收入为自变量,进行Logistic 回归分析。结果显示,0~17 岁的肢体残疾人OR=4.372(P<0.001),18~45 岁OR=1.930(P<0.001),46~69 岁OR=1.782(P<0.001)反映较低的年龄会提高康复需求。详见表5。
表5 肢体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Logistic回归分析
本次调查显示,目前的肢体残疾人以中老年人为主,46 岁以上占80.63%;肢体残疾的主要原因为外伤型,占43.47%;病程以长病程为主,46.36%的肢体残疾人病程已超过20 年,病程在5 年内的残疾人仅占7.32%。调查反映出近年来我国对引起残疾发生的疾病预防及治疗成效显著,肢体残疾的发生有逐年减少的趋势。
通过对肢体残疾人日常生活能力调查发现,日常生活完全需要帮助的肢体残疾人仅占15.71%,大部分肢体残疾人存在生活自理能力;但是85.19%的肢体残疾人致残前职业多为体力劳动,85.95%的肢体残疾人文化程度为初中及以下,因此,致残后79.45%的肢体残疾人处于失业状态,46.69%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小于1000元;提示社区的肢体残疾人具有文化程度低、经济承受力弱的特点,建议相关部门可通过在社区开展一些体力要求不高的家庭经济培训训练,如种植、网络直播等,同时加强肢体残疾人辅具配备。通过康复训练与职业相结合,提高社区肢体残疾人的经济水平,使肢体残疾人自我价值得到体现。
2019 年《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明确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康复需求和服务状况调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支持性服务和转介服务6 个方面[13]。本次研究显示,肢体残疾人康复需求率为42.49%,而接受过社区康复服务帮助的占45.34%,较2015 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专项入户调查20%的康复服务率有明显提高,这反映出我国社区康复服务供给已基本满足目前肢体残疾人的康复需求。
对康复需求影响因素及进行分析,与既往肢体残疾人调查结果相比[14],经济条件不再是影响康复需求的影响因素,考虑主要因本次调查是在厦门市开展,经济水平相对发达。调查也发现,年龄是影响康复需求最显著的因素,未成年人的康复需求率明显高于老年人,这与田红梅[15]等人的调查结果一致。因此,在推广社区及家庭康复服务和配置现有的康复资源时可有相应的侧重。对未进行康复训练原因进行分析,调查显示,47.04%肢体残疾人认为康复训练是无作用的,文化程度相对滞后,缺乏康复知识,对康复治疗重要性认知不足,故社区“潜在康复需求”[16]未得到充分开发,因此,在社区中推广普及康复知识十分必要。
在社区康复服务意愿方面,前三项最需要的是“医务人员定期到社区义诊”、“基础康复训练教导”、“疾病防治和健康宣教讲座”,这反映了目前国内康复的认知与实践仍停留在临床医疗康复层面,只有医院才能进行康复治疗的观念根深蒂固。社区的康复服务人员不能满足实际康复需求,社区面临专业康复技术人才缺乏的局面。因此,建议早期可依托医疗系统提供康复专科医生定期到社区及家庭中提供专业水平的康复指导,这将有助于改善社区康复“康复服务能力弱”的局面。同时建议后期在国家各部门支持下,加强相关康复技术人才的培训[17],为基层康复中心、社区康复等输送优秀的康复专业技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