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过去五年,是我国检察制度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浙江检察事业实干争先、系统重塑、实现跨越的五年。浙江检察机关坚定践行新时代检察理念,全力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份,有效破解了一批长期掣肘法律监督的重点难点问题,打造了一批重大检察标志性成果,实现队伍士气重振、司法理念革新、机构职能重塑、监督质效跃升,党委政府感知度、法治同行认可度、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过去五年,浙江检察机关始终把践行新时代检察理念,与时俱进探索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路径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党中央赋予浙江的重大历史使命,不断释放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强大效能。
民有所呼,检有所应;民有所需,检有所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浙江在全国率先建立并运行三级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实现基层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全覆盖。创新打造乡村检察官、乡村微检察、片区检察官等品牌,开展公益诉讼、护航民企发展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广度、深度。
身处民营经济大省,浙江检察机关一直把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先后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1 条”等十余项机制,惩治民企内部职务犯罪行为、强化民企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涉案企业法律合规工作,一系列检察助企扶企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落实。
新时代,新征程。浙江检察机关主动把工作嵌入党和国家发展大局、融入省委中心工作中,研究制定并全面落实《关于高水平服务保障共同富裕和现代化先行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越性的决定》及6 个配套意见,体系化明确新发展阶段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和蓝图,持续打造12 项具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重大检察标志性成果,以“浙江之窗”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越性。
“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字字铿锵,声声入耳。写好法治浙江建设的大文章,离不开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如何当好法治浙江的推动者、护航人?
首先,强化顶层设计,织密制度网,构建起党委领导、各方支持、上下一体的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全省市县两级党委已全部召开党委检察工作会议或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省政府与省检察院召开首次省级府检联席会议,法律监督的阵地力量进一步夯实。
2022 年8 月11 日,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工作人员为孩子和家长做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
同时,创新拓展、深化法律监督内涵,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为目标,实现了从刑事检察一枝独秀到“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高效运行的华丽转身。
正如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指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在法律监督格局中如车之四轮,唯有协同共进,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要求的美好生活需要。
数字化改革于浙江而言并非新命题,而是“一张蓝图绘到底”的生动呈现。数字法治于浙江检察系统而言亦非新事物,却在接续迭代之间,展现出勇闯“无人区”、勇攀“新高峰”态势。
过去五年,浙江检察机关走出了从“智慧检务”“智慧检察”,到率先探索“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数字检察之路。
数字检察的核心在于大数据的充分、深度运用。浙江成立全省数字检察办案指挥中心,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应用平台。截至目前,该平台已上架各类数据资源1.89 亿条,构建有效法律监督数字模型468 个,发布监督治理场景12 个,充分发挥大数据对于法律监督的“撬动”作用。
“业务数据化”只是数字检察建设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实现“数据业务化”。在这一方面,省人民检察院以敏锐的行业洞察、系统化思维,提供了数字解决方案。譬如,协同有关部门在全国率先研发推广“非羁码”,为解决非羁押人员监管世界性难题提供了中国方案。
如今,由省检察院牵头建设的“政法一体化办案应用”以刑事案件为突破口,着力打通政法各单位办案平台,既提高了司法效率,又强化了监督制约。浙江也成为全国首个省域范围内实现单轨制协同办案的省份。
“政法一体化办案应用”和“大数据法律监督应用平台”均获评全省数字化改革“最佳应用”,被中央政法委纳入全国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常治长效机制。
“重点课题合作研究”“专家互动挂职体系”“‘双百’行动进高校”……2022 年11 月22 日,浙江省检察机关深化新时代检校合作工作推进会在杭州召开,会上发布了十个检校合作标志性成果。
智者借力而行,慧者运力而动。检察机关不能只“唱独角戏”,还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特别是专家学者、专职律师和有法律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群体的作用。其中,检校合作,是浙江检察机关率先贯彻落实“智慧借助”理念的生动实践。
2018 年,浙江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与北京大学等18 所高校开展全方位检校合作,搭建互聘互派、理论研究、教育培训、实践教学四大平台。据统计,目前全省共建立检校合作研究基地21 个,合作成果获省部级课题立项41 个;形成拥有32 名检察业务专家、30 个优秀办案团队和个人、611 名专业人才库的三类人才体系;检察理论研究绩效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一,连续五年获评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优秀集体。这有效促进了高层次检察人才培养的精准化、专业化、常态化、共享化。
不止于此,浙江检察系统进一步做大“朋友圈”,吸纳各个领域专家参与进来,借助“外脑”,提升监督能力、破解发展难题,共同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夯实发展根基,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努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铁军。
锚定这一目标,浙江检察机关凝聚共识、同心协力,掀起了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纵深推进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
事实上,这五年的风雨兼程里,浙江已然锻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全省检察机关344 个集体和266 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1 个基层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8 个基层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7 个集体和10 名个人荣立一等功,涌现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双百政法英模”“全国模范检察官”“守望正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等一批先进典型,1 名检察官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
考卷常新,本色依旧。浙江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与时代同频共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奏响了新时代检察为民最强音。
相关链接
2022 年浙江检察12 项重大标志性成果
◆打造数字检察“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硬核成果,撬动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构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市场主体的最优模式,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浙江示范。
◆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样板。
◆践行新时代司法理念,形成深入推进“少捕慎诉慎押”的浙江经验。
◆助力完善浙江特色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打造具有全国引领性的浙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范本。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组织架构优势,建立具有鲜明浙江特色、展现浙江改革特质的检察一体化机制。
◆系统重塑法律监督质效评价体系,打造检察履职精细化管控体系的浙江样本。
◆着力营造律师执业最优环境,打造新型检律关系的业内标杆和典型。
◆深化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育的浙江实践,打造深化检校合作的示范基地。
◆强化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打造检察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高地。
◆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打造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最有力示范省份。
◆着眼夯实检察工作的物质基础,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检务保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