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认同重构的目标指向、现实困境和实践路径

2023-03-05 17:48田春燕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23年8期
关键词:重构农民传统

田春燕,王 彬

(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文化认同是个体对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的自我肯定,它以主体认同为核心,以情感认同为基础,以价值认同为根本,以行为认同为表现,决定文化的发展趋势,也支配人的生活行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1]中华文明植根于传统农耕社会,乡村是中华文明的基本载体,乡村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根脉。新时代重构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认同既是继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路径,也是凝聚乡村力量,发挥乡村潜力与后劲,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

1 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认同重构的目标指向

当代的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不是传统农业社会文化的延续与翻版,而是社会主义社会下文化传统与现代价值观念的交融汇合。新时代重构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认同的目标也并不是对传统乡村文化的全盘肯定与接受,而是要以乡村社会现代化发展的客观需要为导向,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传承乡村优秀文化资源、传统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和优秀思想观念的基础上,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重塑现代伦理体系、丰富乡村文化生活,助力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1.1 传承优秀文化资源,助力乡村产业兴旺

在五千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不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文化形态,还积累了丰富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物质载体。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认同不仅包括对特色民俗节日、手工技艺、戏曲曲艺等非物质文化的认同,也包括对传统建筑、农业遗迹、文物古迹等物质文化的认同。重构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认同必然要求我们传承保护好乡村优秀文化资源,激活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活力,立足于本地特色和优势,推进特色文化产业建设。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根本,也是传承乡村优秀文化资源的重要支撑。只有在保护利用好乡村优秀文化资源,繁荣发展乡村经济的过程中,我们才能真正找到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的连接点,使历史记忆、地方特色与新时代乡村建设融合共进,不断创新乡村优秀文化传承形式,走出一条乡村特色经济发展之路。

1.2 承继传统人文精神,助力乡村生态宜居

乡村文化留存着中华民族的文化底色,传承着中华文化的珍贵基因,也折射出中国人理解世界、参与世界的价值理念和思维方式。中国传统农耕文化的核心概念大致可以概括为:“应时、取宜、守则、和谐”[2],是中国传统人文精神的充分彰显。中国传统的顺应岁时节气变化、因地制宜从事农业生产,注重人伦规范秩序从事物质生产实践,坚持天、地、人一体共生的观念,体现的不仅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思想,它还强调了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把握自然规律,趋时避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文主义精神。重构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认同,弘扬农耕文化,承继传统人文精神,不仅对我们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实现人文生态与自然生态的有机统一,具有重要的价值引导作用,还对我们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拓展农业产业发展新业态,推进农耕文化与旅游业相结合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1.3 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助力乡村乡风文明

中华民族在长期生产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的传统美德规范,其中有很多具有永恒价值的内容。如“亲亲”“仁民”“爱物”的仁爱思想,“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言必信,行必果”的诚信思想,“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正义观,“协和万邦”“亲仁善邻”的和合思想以及“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精髓,是道德建设的不竭源泉。”[3]实现乡村振兴,推进乡村乡风文明,必须重构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认同,继承和弘扬好中华传统美德。“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从乡土社会生发而来的乡村传统文化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影响着每个村民的道德理念、精神风貌,是乡风文明的文化土壤。新时代重构乡村传统文化的认同,只有充分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才能加强乡村思想道德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道德引领和精神支撑。

1.4 重塑现代伦理体系,助力乡村治理有效

中国传统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它以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为基础,通过一整套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关系实现社会治理,并依靠宗族和乡贤维护,从而形成了稳定的乡村治理秩序。实现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要实现治理有效,不仅需要发挥法律的刚性约束作用,还要充分挖掘乡村传统文化中的治理资源,重塑现代伦理体系,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传统文化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受到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时代条件、社会制度的局限性的制约和影响,因而也不可避免会存在陈旧过时或已成为糟粕性的东西。”[4]重构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认同,既要继承传统礼俗,又要认识到其历史局限性,要坚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下,构建适应现代价值观念的伦理体系和村规民约,坚持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抵制陈规陋习,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1.5 丰富农民精神家园,助力乡村生活富裕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我们要实现的乡村振兴不只是农民物质生活的富裕,同样也包括农民精神生活的丰富。“促进共同富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高度统一的”[5]。一方面,精神生活的丰富是实现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人的全面发展是物质生活富裕的必然要求。作为乡村振兴的主体,没有农民精神文化需求的满足,没有其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也就难以发挥农民实现乡村振兴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其物质生活富裕的实现就缺乏内在动力和精神基础,必然走向虚无主义和拜金主义。新时代重构乡村传统文化认同,必须整合乡村资源,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精神生活,通过增强乡村文化吸引力和影响力,调动乡土文化人才、社会文化工作者和志愿者、企业家投身乡村文化建设,助力乡村生活富裕。

2 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认同重构的现实困境

“文化本来就是人群的生活方式,在什么环境里得到的生活,就会形成什么方式,决定了这人群文化的性质。”[6]文化归根到底是一种生活形态,重构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认同归根到底是推动农民重构对乡村生活的认同,它既包括对乡村生活主体的认同,也包括对乡村文化生活的情感认同、价值认同和行为认同。然而,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城市文化和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农民的身份认同开始瓦解,对传统乡村生活和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情感逐渐消解,乡村文化和精神不断被边缘化,传统伦理和道德规范不断失序。

2.1 劳动主体抽离瓦解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主体认同

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地域性和生产性,是地方特点与农民生产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随着农民在一定区域内的生产实践活动发展演变,并在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交往中不断进行自我确证,增进认同。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扩张,大批农村劳动力脱离农村进城务工。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与2010 年相比,乡村人口减少1.6 亿人,城乡流动人口增长69.73%。在城市的生活中,农民生活生产方式急剧变化,原有的社会观念不断受到冲击,开始向城市价值观念靠拢,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认同不断减弱。然而由于城市生活成本高涨,加之乡村经济发展缓慢,物质条件匮乏,他们既难以在城市立足,也难以完全回到乡村生活,对农民的身份认同、乡村的归属感和主体意识也在不断消减、瓦解。同时,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依靠血缘代际关系传承维系,乡村人才的急剧流失也必然导致农村伦理秩序式微、伦理角色空场,留守人口伦理问题增加、对传统文化认知断裂,进一步瓦解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主体认同。

2.2 城乡二元结构消解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情感认同

《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指出:“乡村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与城镇互促互进、共生共存,共同构成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7]尽管我国已进入城乡融合发展阶段,城乡一体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城乡资源配置不合理,资源要素流动不对等等现象仍然突出,传统城乡二元结构仍未改变。由于城乡发展差距仍较为明显,乡村经济发展不足、基础设施薄弱、教育落后,农民社会身份地位不断“贬值”。农民既难以在乡村生活中获得社会价值认同,也难以在乡村生产实践中获得自我满足和职业自豪,精神生活困苦,“逃离”农村因而成为农民的重要人生追求和目标,对乡村文化的情感认同逐渐消解。此外,乡村人才资源和土地资源向城市的单向流动,也造成了不少传统村落被改建甚至消亡,祠堂戏台等文化载体受到破坏,乡村生活方式发生巨大变化,传统庆典礼俗不断被简略甚至放弃,村民的乡土文化情感不断淡化。

2.3 数字鸿沟加剧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价值认同难度

作为农耕社会的文化产物,在工业化的进程中,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始终处于依附状态,并在城市文化的冲击下不断衰落。进入信息化时代以后,城乡数字鸿沟进一步放大了城市文化影响力,乡村传统价值观念和精神不断被边缘化,传统文化价值认同难度加剧。城市由于资金人才技术等集聚,人口数字素养较高,数字文化传播话语权和内容创造主体优势明显,并形成了以城市文化和价值观念为中心的叙事方式和叙事结构。而乡村由于人口数字素养和数字化利用能力较弱,农民对自身文化失语,从而成为被“俯视”“改造”和边缘化的对象,文化自卑和文化焦虑不断积累,文化自信难以树立,对城市文化的盲目崇拜和推崇不断加深。此外,城市文化一方面崇尚理性法治,为乡村文化现代化注入了新鲜血液,另一方面其娱乐化、单一化和逐利性也冲击了乡村传统价值观念,稀释了乡村的“德治柔性”与“自治韧性”,腐蚀了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乡土性和多样性。同时,不断增长的以城市为中心的高度同质化的文化供给不仅难以满足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反而造成乡村文化断裂,乡村精神进一步边缘化。

2.4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弱化乡村传统伦理秩序认同

中国传统的乡村社会是伦理本位下的关系社会,以儒家伦理道德为核心,个人利益需求一定程度上受到社会伦理关系限制,社会利益关系从属于社会伦理道德。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发展,乡村社会逐渐被纳入市场经济中,农民的生产生活实践日益受到市场经济的主导,乡村传统文化逐渐被市场逻辑和金钱本位思想所渗透,农民价值观念日益世俗化、物质化,道德意识日益淡薄,伦理本位逐渐让位于利益本位,等价交换与谋求利益逐渐成为人们构建乡村社会关系的基础,乡村社会规范与交往规则发生深刻改变,开始从传统熟人社会向契约社会转变,乡村传统伦理秩序认同日益弱化。传统乡土社会强调集体利益,重视互助传统和人情往来,但在市场化的影响下,村民的日常生活行为日益重视个人利益,追求利益最大化,乡村社会信任机制逐渐崩塌,农民现有的生活方式和传统伦理观念出现“错位”,传统伦理道德规范失序,文化信仰缺失,乡村优秀传统文化陷入认同危机。

3 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认同重构的实践路径

重构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认同是推动乡村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促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必然路径。面对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认同重构的现实困境,要实现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再认同,必须培育农民身份认同,激活其实现乡村振兴的主体意识;打造特色公共文化空间,唤醒农民文化情感记忆;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乡村传统文化价值认同;努力实现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强化传统文化行为认同。

3.1 培育农民身份认同,激活农民实现乡村振兴的主体意识

乡村文化延续、创新的主体是农民,源泉是其生产生活实践,重构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认同首先要求村民认可自己的文化主体身份,认同自己的乡村生活职业身份,培育农民身份认同。第一,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农民文化自觉。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自身文化的来源、特质、发展趋势具有自知之明,对塑造发展自身文化具有自主能力。培育农民身份认同,要加强农民对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使农民真正认识到自己所担当的主体角色和自己所拥有的能力,强化农民的责任意识和集体意识,激活农民实现乡村振兴的主体意识。第二,提升乡村民生保障水平,增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乡村经济落后,农民没有社会地位,农业没有发展前途,村民的身份认同就难以建立。培育农民身份认同,必须夯实乡村的物质基础,“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8]。要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增加农民收入,完善乡村保障体系。第三,提高农民参与程度,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乡村振兴要满足和维护的是农民多方面的需要和根本利益,必须要尊重农民意愿,由农民主导实施,让农民更多分享乡村发展成果,在实践中不断培植身份认同,强化乡村主体意识。要提高农民自身素质,培养其合作能力,鼓励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创新收益分享模式,不仅要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还要让农民在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方面都具有参与权、表达权和收益权,发展现代化农民。

3.2 打造乡村特色公共文化空间,唤醒农民文化情感记忆

人从生物个体变成社会成员总要在一定的现存人文环境中进行,受到一定历史文化的熏陶,而历史文化对人的熏陶总要依靠一定的文化形式和文化载体。因此,重构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认同必须打造特色公共文化空间,唤醒农民文化情感记忆,加强乡村传统文化情感认同。第一,修复与再造乡村文化物理空间,保存农民文化记忆。要加大对优秀农耕文明遗产的保护与修复力度,统筹规划乡村建设和发展空间,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努力保持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等文化载体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留住传统文化的具象记忆。第二,加快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嵌入乡村居民生产生活。要健全乡村文化服务体系,完善阅报栏、图书室、室外文体场地、书店、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整合文化惠民活动资源,充分发挥各地乡村文化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开发乡村演出、音乐、美术、手工艺等文化产业,培育发展地方特色鲜明、内涵丰富、产业有机融合的文化业态,满足村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提高传统文化情感认同。第三,数字赋能乡村特色公共文化空间,推动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共建共享和多元化传播。要加强数字乡村建设,优化升级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提高农民数字素养,利用数字化技术挖掘和展现乡村特色文化资源,打造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数字资源库、沉浸式数字体验空间和网络展示空间,丰富农民文化体验。要利用好短视频和直播平台等网络媒体渠道,打造具有影响力和吸引力的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名牌”和数字化产品,传播好乡村特色文化、民间技艺、田园风光,展示好新时代乡村精神风貌,提升农民文化自信。

3.3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价值认同

文化具有历史性,它有自身发展规律,总要从已有的历史文化的基础上继承发展,同时它又具有社会性,在当代人的集体创造中不断产生新的内容,适应新的社会历史条件变化和新的客观需要。新时代重构乡村传统文化认同必须遵循其发展特性,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构建乡村传统文化价值认同。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内含的价值观在精神内核上是一脉相承的,要立足于实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改造、提升、拓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民族精神,弘扬时代精神,推动乡村文化现代化,实现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其次,“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9],要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乡村立德,把核心价值观融入乡村社会发展和日常生活。加强宣传教育,通过通俗易懂的口头语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推动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坚持实践养成,积极开展文明村镇和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把核心价值观具体化为人们的日常行为举止;注重以风化人,培育和弘扬新风正气,引导农民自觉更新思想观念、价值理念和行为方式,构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价值认同。最后,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汇聚民力”的重要功能,还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构建“新乡贤”。要树立乡土榜样,发挥乡村模范人物引领、激励和示范作用,培育农民自尊自信、积极向上的文化心态,凝聚乡村力量,巩固乡村思想文化阵地。

3.4 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强化传统文化行为认同

党的十九大报告旗帜鲜明地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10]实现乡村治理有效,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缺一不可,它们是相互联系、有机统一的整体。德治是自治和法治的补充,乡村自治和法治的有效施行都离不开德治的文化教化、价值导向和道德支撑作用,也离不开对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再认同。乡村的自治法治水平是村民道德实践和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行为认同的重要表现。因此,新时代重构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认同必须以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强化传统文化行为认同。第一,坚持以德治滋养法治。道德是法律的支撑,法律只有合乎道德导向才能实现良法善治。要传承和创新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道德资源,把法治内容纳入道德认知结构中,通过加强道德教育夯实法治的伦理基础,提升法律知识认知和法治认同。同时,还要在文化传承中涵养法治精神,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化发掘“以法为本”思想、“法不阿贵”原则和“无讼”境界,培育人们敬法的心理机制和守法的行为习惯,推动基层严格执法,实现以道德滋养法治文化,道德信仰与法律信仰的互相贯通。第二,坚持以德治涵养自治。自治是德治与法治的基础和核心,它以农民为中心,依靠农民参与实践,最终目标也是实现农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因此农民自身的道德文化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决定了乡村自治的水平。要充分挖掘乡村传统文化中的有益内生资源,发挥道德规范和伦理体系效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明礼诚信、共建共享,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完善社会“软法”体系,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构建和谐有序、生动活泼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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