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鸿迦 中央音乐学院
乌兰牧骑是内蒙古特有的文艺团体,根据内蒙古的地理条件,装备轻便、组织精练、人员一专多能、便于流动的小型综合文化工作队是最适合为农牧民提供文化服务的形式,这便是乌兰牧骑建立的初衷。
敖汉旗乌兰牧骑于2018年创编并演出了大型现代评剧《大漠绿魂》,该剧讲述了敖汉地区治沙防沙的真实故事,获得第十五届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和第二届内蒙古地方戏曲展演优秀剧目奖;并受邀参加了第十一届中国评剧艺术节(唐山)优秀剧目展演。本文从敖汉旗乌兰牧骑的缘起与发展作为突破点,以2018年重点剧目《大漠绿魂》为案例,探究内蒙古敖汉旗乌兰牧骑的运作模式,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并寻求解决方案。
敖汉旗乌兰牧骑成立于1966年,距今已50余年。乌兰牧骑对内蒙古自治区的文化普及与发展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随着时代的发展,敖汉旗乌兰牧骑固有的工作模式渐渐不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实际,敖汉旗乌兰牧骑亟须寻找一条符合时代发展与环境变换的新发展之路。
敖汉旗所在的赤峰市位于内蒙古东部,地理位置上更贴近东北地区,人民生活习惯和审美习惯也有别于内蒙古西部地区的民族特色。因此,敖汉旗乌兰牧骑需要明确运作方式和文艺作品与其他乌兰牧骑的区别,以民俗文化的区域理论为指导,将地域因素与民族因素进行合理的分析与归类,探求敖汉旗乌兰牧骑的新发展之路。
从1957年至今,内蒙古自治区先后有11个旗县区建立了乌兰牧骑。赤峰市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事业的首创试点地区之一,其所属敖汉旗乌兰牧骑创立于1966年,建队以来,坚持以演出为主,同时进行宣传、辅导、服务等工作,积极发挥“文艺轻骑兵”的作用。内蒙古敖汉旗乌兰牧骑是全国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先进集体,建队以来始终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方针和党的民族政策,扎根基层,服务人民。自1994年以来,每年演出300场以上,创作演出的《少年英雄赖宁》《托起明天的太阳》等一大批优秀剧目受到国家和自治区的表彰和奖励,是一支深受广大农牧民欢迎和喜爱的优秀队伍。
随着国有院团改制的推进,敖汉旗乌兰牧骑积极尝试改革,曾提出“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改革口号,并与敖汉旗文化馆进行过短暂合并,形成全新的“敖汉群众文化艺术馆”,探索新的发展路径。
1.敖汉旗乌兰牧骑的宗旨与使命
敖汉旗乌兰牧骑以“全心全意为农牧民服务”为宗旨,充分发挥队员一专多能、节目小型多样、装备轻便灵活的特点,为群众送上文艺演出活动,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同时,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敖汉地区的具体实际结合,以地方性区域文化偏好形式推动基层文化发展。敖汉旗乌兰牧骑善于将政策、法规以小品、戏剧的形式进行传播,以灵活的文化服务,不断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敖汉旗乌兰牧骑把深入基层服务和开展文化交流结合起来,坚持“走下去”与“走出去”协调互补。敖汉旗乌兰牧骑除每年300场演出之外,还积极参与到其他乌兰牧骑,甚至其他文艺团体的交流活动中,从中吸取有益的艺术要素,运用到自身艺术生产之中,不断增强自身艺术生产能力,以创作出更好、更加新颖的艺术作品回馈观众。
2.敖汉旗乌兰牧骑工作模式
敖汉旗乌兰牧骑坚持深入农村牧区基层,开展演出、宣传、辅导、服务、创作、传承创新活动,创作演出民族歌舞、曲艺小品、评剧唱段等,同时,敖汉旗乌兰牧骑在队伍管理、服务形式等方面也形成了自身特有的模式。
(1)根据实际安排演出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敖汉旗乌兰牧骑探索出了适合当地的活动方式——“农忙分散、农闲集中”。采取小分队形式,在农忙时点对点输送艺术作品,进行分散活动;在农闲季节,全体演职人员奔赴乡村文化站点,为观众带去大体量的文艺演出。
(2)宣传辅导两者并重
敖汉旗乌兰牧骑基层宣传的领域涉及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等各个方面。在宣传方式的选择上,将宣传内容融入所创编的文艺节目中去,以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同时,敖汉旗乌兰牧骑积极推进业余文艺演出队的辅导工作,组织辅导教师开展“戏曲进校园”的结对共建活动,为加强基层文化站建设、推动群众文化活动作出了积极贡献。
(3)积极探索经营模式
敖汉旗乌兰牧骑通过演出为各地区和企业间的经济交往搭建桥梁,是地方经济活动的积极参与者。其大胆探索新的经营形式,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开展“文企联姻”“文法联姻”“文税联姻”“警文共建”等专场文艺晚会,不仅活跃了地方演出市场,而且锻炼了文艺演出队伍,同时增加了地方文艺演出团体的社会效益。
(4)加强体制改革管理
敖汉旗乌兰牧骑采取队长负责制,对演出的总体质量和年演出数量进行合理规划,并在艺术生产过程中责任到人,有力地调动了队员演出的积极性,解放了艺术生产力。
随着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对基层文化愈发重视,为敖汉旗乌兰牧骑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但是随着现代社会信息传播的便捷化与多样化,敖汉旗乌兰牧骑所面对的观众需求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同时面对新形势与新机遇,传统的发展方式与管理手段已渐渐脱离了如今的实际情况,因此敖汉旗乌兰牧骑亟须认清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寻求解决办法。
敖汉旗乌兰牧骑是地方事业性文艺团体,其演出属于公共文化服务。敖汉旗乌兰牧骑在发展摸索时期有过一定程度的市场化运作,但经费的压力影响到剧目的创作与生产活动。随着国家对乌兰牧骑这一基层文艺团体的重视,政府对敖汉旗乌兰牧骑的演出实行“采购模式”,负担演出的成本和人员开支,极大地减少了敖汉旗乌兰牧骑的财政压力。
但地方的财政收入有限,政府对敖汉旗乌兰牧骑的拨款仅能覆盖演出成本和人员开支,而对发展部分的资金投入则较少,因此,乌兰牧骑的一些硬件设备和软件
敖汉旗是全国先进文化旗,文化底蕴深厚。多年来,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工作。敖汉旗乌兰牧骑作为重要文艺团体,担负着传播先进文化、活跃地区文化生活的重要任务,推出新作品是乌兰牧骑的工作要求。“绿色”是一个大主题,抓住一个好的主题,创作一个好的精品,是乌兰牧骑工作者的一件大事。系统较为落后,影响了敖汉旗乌兰牧骑的发展。
制约敖汉旗乌兰牧骑发展的关键因素是人才的缺乏,尤其是戏剧编导、音乐作曲人才的缺乏,极大地限制了敖汉旗乌兰牧骑整体艺术水平的提高。而年轻尖子演员的补充不足,也限制了其未来的发展空间。敖汉旗乌兰牧骑的队伍更新机制和优秀人才奖励机制尚未健全,也导致其面临创新性不足、队员老化、人才引进困难等一系列问题。
乌兰牧骑作为内蒙古地区的特殊性文艺团体,缺乏相应的理论指导研究。以往总结的一些理论方法渐渐不适应时代的发展。此外,理论研究的滞后,使其无法对“乌兰牧骑如何适应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乌兰牧骑如何应对社会建设的新要求”等问题作出有力的回应。缺乏理论的支撑与引导,乌兰牧骑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都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因此,相关部门应该认识到依靠经验解决问题不是院团发展的保障,亟须对新形势下的乌兰牧骑工作进行理论研究,总结出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方式方法,并以此指导乌兰牧骑的工作。
《大漠绿魂》立足于基层旗县生态建设的独特视角,赞颂蒙汉民族团结拼搏建设美丽家园的民族精神;同时也是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建设思想做出的全新诠释。《大漠绿魂》是根据敖汉地区治沙过程中的真人真事进行创作的。
1.响应号召,政府驱动作用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敖汉旗人民和政府自20世纪70年代便开始了同土地荒漠化的斗争,坚持不懈地开展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给敖汉旗带来了巨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敖汉旗人民政府对生态建设的重视,促成了《大漠绿魂》这一绿色题材剧目的产生。
2.剧团优势,打造核心剧目
《大漠绿魂》极具地方特色,贴近百姓生活的剧情也更利于观众理解。评剧是敖汉旗乌兰牧骑擅长的演出形式,创作团队通过细心的打磨,使其存在更多可能性,更符合时代主题,并成为敖汉旗乌兰牧骑的品牌剧目。
大型现代评剧《大漠绿魂》的成功,为解决敖汉旗乌兰牧骑现存的问题提供了新的工作思路与方法。因参赛需要,《大漠绿魂》剧目的制作时间紧迫,在预算相对不充足的情况下进行制作,以节约为原则,在全体成员的配合下顺利完成工作,在政府财政提供基本经费保障的基础上,以优秀的艺术作品多渠道争取社会资源,为敖汉旗乌兰牧骑提供了新的工作思路。同时该剧目讲述百姓身边事,演出规模宏大,社会各界对演出十分关注,极大地调动了敖汉旗乌兰牧骑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本次艺术作品创制所需的人员大大超过了敖汉旗乌兰牧骑的队员数量,在人尽其用的基础上,充分调动了社会文艺爱好者,弥补了乌兰牧骑工作人员有限的问题,为以后大型演出工作人员不足等情况提供了新的借鉴。
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的推进,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等重要问题。因此,必须在思想意识上提高对乌兰牧骑的重视,采取适合当地发展的方式方法,切实推进乌兰牧骑事业的改革创新和繁荣发展。
首先,各级党委政府和宣传文化主管部门应进一步明确乌兰牧骑对基层文化发展的重要作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加对敖汉旗乌兰牧骑的财政支持。为确保人员开支、演出成本等经费的长期稳定,建立经费专项资金十分必要。同时,对乌兰牧骑发展的必要硬件设施(如排练厅)的建设也应成为敖汉旗人民政府重点关注的项目。其次,敖汉旗乌兰牧骑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发展模式,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提高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能力,积极参与对外经济、文化交流活动,提升敖汉旗的地区影响力,以文化交流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为自身争取多元化的资金来源。例如,引进企业和社会各界对乌兰牧骑的赞助,以外界赞助的方式进一步推进队伍本身的发展。最后,创作优秀剧目,申报国家艺术基金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等艺术基金,或参与内蒙古自治区年度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的评选,一经入选,也将为敖汉旗乌兰牧骑带来额外的发展资金。
敖汉旗乌兰牧骑首先要解决的是老队员安置、新队员招录的事业编制问题。没有正式编制的待遇就无法留住人才,会造成队伍人员流动停滞的局面。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指出:“连续工作十五年以上不适宜继续演出的舞蹈演员,经本人申请,可以安置到文化、教育、社区等相关单位,保留原有职称待遇。连续工作三十年以上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队员,可以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办理退养。”敖汉旗乌兰牧骑应积极推进老队员安置和退养政策,让演出人才队伍真正流动起来,为乌兰牧骑的发展增添新动力。同时为了真正能够留住优秀人才,除了要逐步提高乌兰牧骑队员的各项待遇以外,还应设立优秀人才奖励补贴,扶持人才培养,强化人才培养,重点抓好编导、作曲人才和年轻尖子演员的培养。 同时,敖汉旗乌兰牧骑应定期开展艺术普及活动,不仅要“走出去”,还应该“迎进来”,使更多社会文艺爱好者了解、熟识乌兰牧骑,走近乌兰牧骑,通过项目的制作流程讲解、参观舞美布景、了解乌兰牧骑历史等活动,扩大乌兰牧骑的影响力,开放实习生制度,让更多人有机会加入敖汉旗乌兰牧骑,更新队伍人员构成。
敖汉旗乌兰牧骑要重视乌兰牧骑创新发展的理论和政策研究。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在自身每年300场演出的实际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其他乌兰牧骑的发展经验,将经验上升为理论,制定详细的工作细则,总结归纳新时期敖汉旗乌兰牧骑最适宜的工作模式,据此探寻本地区的个性化发展模式,做到发展实践形成理论支持,并为敖汉旗乌兰牧骑的发展实践和决策提供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