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巍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3)
19世纪之所以被称为“达尔文的世纪”[1],是因为达尔文(Charles Darwin)的进化论建立了一种动态演化的自然观,从根本上动摇了长期以来关于自然界的“目的论”阐释模式,为科学理解自然界以及作为其中一分子的人本身,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基础性视角,成为“人类思想史上第一个重要的转折点”[2]。但正像恩格斯评价的那样,“进化论本身还很年轻,所以,毫无疑问,进一步的探讨将会大大修正现在的,包括严格达尔文主义关于物种进化过程的观念”[3]。自此以降,不断有人围绕“进化”问题提出修正性理论,使之逐步发展为一个庞大的理论谱系。通过对自然现象、历史及其动力作出基础性阐释,进化论对现代世界观的形成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回溯进化论的历史演变和谱系传递,不仅可以系统呈现人类对自然和社会现象认识理解的不断深入过程,也可以通过与马克思主义相关立场和观点的比较,发掘现代进化论在对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现代阐释过程中的作用和意义。
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逻辑架构中,自然观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自然观是人们关于自在自然的真实面目以及历史演化过程的看法。只有通过对自然观的澄清,才能在自在自然向人化自然转变的过程中,确立人的存在的客观性及主体性地位,从而达到对人类社会以及人自身的认识。历史地看,尽管达尔文的进化论得到后世继承者的不断修补和翻新,但其仍然遭到众多批评和质疑,原因不仅仅在于其外部面临着的欧洲传统目的论世界观的挑战,更在于其关于“自然选择”中“动力机制”的阐释局限——它没有在自然科学的意义上严格遵循“客观性在先”的原则。从马克思主义的视角来看,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从“自然选择”阐释模式的理论来源看,达尔文进化论带有极强的市民社会中个体权力对抗的色彩,是一种资本主义市场竞争观在自然观中的“映现”。受亚当·斯密(Adam Smith)经济学和边沁(Jeremy Bentham)功利主义观念的影响,达尔文假定,生物个体都能够通过“趋利避害”式的有利选择,使生物体能够将适应环境的变异累积下来,从而保持遗传优势,“比其他个体具有某种优势(无论是多么微小的优势)的个体会有更多的生存机会和繁殖同种的机会”[4]。自然选择的功用在于,通过生存斗争,优胜劣汰,获得更多的生命多样性、精细的功能以及对自然的完美适应性,而无须去信仰超自然的“造物主”。达尔文进化论的“自然选择”的确为自然界中的适者生存现象提供了一种非目的论的唯物主义解释,对欧洲近代以来自然哲学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问题在于,达尔文的这一思路,实际上是从社会观领域延伸到自然观领域,而不是相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针对《物种起源》,马克思一方面充分肯定了“它为我们的观点提供了自然史的基础”[5]131,一定程度上为马克思主义提供了自然观的支持,认为其“第一次给了自然科学中的‘目的论’以致命的打击”[5]574-575,另一方面他也对达尔文进行了批评,一针见血地指出“他把‘马尔萨斯的’理论也应用于植物和动物……把动物世界描写为市民社会”[5]251-252。
第二,“自然选择”中的“选择”,同样带有极强的启蒙主体性色彩。就欧洲近代以来的启蒙哲学而言,其“选择”的主体被定位为个体主体性领域,并延伸出了“善良意志”“理性经济人”等一系列主体性假设。问题在于,将资本主义启蒙主体性思维方式应用于自然观领域,就会随即遭遇“主体悬设”的难题——自然界中“选择的主体”究竟是谁的问题。实际上,对于“选择”一词,达尔文本人也并不满意,他也意识到这个词语本身就内含了“谁在选择”这一重大理论难题。如果“自然”具有主动作为的能力,那么它本质上与基督教的“上帝”别无二致。针对这个问题,达尔文在《物种起源》的后来版本中借用了斯宾塞的“最适者生存”的概念。这一解决方案同样没有超出资本主义利益竞争的范围,仍然是对抗性社会关系框架下的个体竞争模式在自然界中的直接运用。在此问题上,马克思批评道,“英国社会的生存斗争——普遍的竞争,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使达尔文发现残酷的生存斗争是‘动物’界和植物界的基本规律”[6]。达尔文从自然选择的“无主体”阐释模式到“竞争式幸存主体”阐释模式的转变,不自觉地反映了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阶段向垄断阶段转化的历史过程。从理论后果上来看,如果将“竞争式幸存主体”阐释模式运用于自然界,那么自然界优胜劣汰的结果,便是地球上只剩下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终将导致“进化吞噬了自己的孩子”[7]。
第三,自然选择模式中的生存竞争,并不能完整地再现自然界本身的系统性、多元性和动态平衡性,并不能真实再现自然界的演化逻辑。在此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将主要目光集中于“进化”中的客观性逻辑阐释,从而对自然科学的发展保持着一种高度开放的吸收态度。随着近代自然科学的大发展,人们认识到了自然界同时存在着从单细胞到脊椎动物之间的复杂层次,自然界的生物多样性维持着生态平衡。由此可见,生物界并非如达尔文所设想的“根据有利、不利、优劣等原则进行有效的自然选择”[8]。针对这个问题,后来的木村资生(Motoo Kimura)等人提出了中性突变学说,认为在分子水平上,大多数突变基因对生物个体既无益也无害,不受自然选择的支配,进化的趋势不是有利变异,而是中性突变。中性突变理论认为,当基因突变经过漫长的基因漂移,即使偶发的情况也会成为族群的特性,即使突变是中性的,生物的表现型仍可按自然选择来进化[9]。然而,这种遗传漂变根据“幸存者”来定义适应能力,“适者生存”实际上便成为“幸者生存”。从这种意义上讲,“适者生存可能没有意义。因为它根据幸存者来定义适应能力,而没有独立的标准作为预言的基础”[10]。
基于当时人们对自然选择论的批评,达尔文也意识到:“在我那本《物种起源》的早期版本里,我可能太过推崇自然选择的行动了……关于这点,我相信是到目前为止,我研究工作中最大的疏忽。”[11]后来,达尔文对其理论有所扩展,提出“性选择”理论。这一理论基于这样一种事实:在自然界中最常见的竞争往往发生在雄性动物对于与雌性交配权的争夺之中。达尔文由此推想:有些性状,并不是用于生存斗争,而是用于个体交配。譬如,公孔雀之所以用艳丽的尾巴来装饰自己,是由于雌性喜欢与最体面的雄性交配,以增加繁殖的成功率。然而,这两种进化机制的阐释理念是迥异的:在性选择中,雌性偏爱炫目的色泽、奢侈的“装饰”以及各种惹眼的行为;而自然选择更倾向于“有用”、利益及效率。那么,究竟是自然选择还是性选择更为重要呢?达尔文本人未能作出明确的回答。当代达尔文主义的重要代表古尔德(Stephen Jay Gould)则持一种进化机制的多元化论调,即认为自然选择虽然是进化中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等等[12]。
所有科学理论的论证,最终都需要事实的支撑。达尔文进化论最为关键的问题在于,人们质疑其理论阐释模式在自然观领域不能实现马克思主义的“逻辑和历史的一致”。达尔文进化论中的“自然选择”是在生物变异的基础上发生的,需要遗传学的相关事实支撑和以此为基础“子领域”解释。为了解答这一问题,达尔文及其后继者们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努力:
第一,达尔文以拉马克(Jean-Baptiste de Lamarck)的“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学说为基础,提出“泛生子假说”。他认为,身体里的每个细胞都存在遗传颗粒——“芽球”(或称“胚芽”),所以身体中的每一个部分都具有繁殖能力;胚芽可以在身体中积累,它会随着身体环境的变化而必然发生改变,进而遗传给子代。由于当时遗传学尚未得到充分的发展,因而这一假说无法得以验证。随着现代遗传学的发展,出现了魏斯曼(August Weismann)的种质论。这一理论认为,在体细胞和性细胞之间存在组织屏障,该屏障保护生殖细胞不受任何体细胞的影响。由此,“魏斯曼屏障”把获得性遗传学说带进了进化论的后续发展谱系。
第二,达尔文借鉴地质学家赖尔(Charles Lyell)的均变论主张,提出渐变进化理论,即新物种的产生经过了一个连续的、缓慢的、渐进的历史过程。渐变理论主要是针对自然界的变异现象而言的。所谓变异,是指遗传上的盲目改变,它可能是有利的,也可能是不利的。由于只有有益的变异才能构成适应性进化的基础,因而“要使进化发生,有害的变异必须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13]。这种随机的变异和自然选择的盲目作用,又如何造就出结构有序和功能协调的生命体呢?渐变论的前提是,生物体作为复杂生命系统可以协调有序地运行,而自然选择同样需要一种连续的递增的进化基础。挑战在于,化石记录呈现的是,新物种并非经过一系列演化而形成,而是突然出现的。科学界尽管发现了很多化石记录,但没有呈现渐变发生的痕迹。世界各地调查的结果证实,“任何物种并非由始祖逐渐改变而来;相反地,各种生物出现时都已经‘全部完成’了”[14]。生命体的这种不可降解的复杂性,构成了达尔文进化论的最大障碍。如此一来,这也为20 世纪的各种突变论的出现留下了窗口。针对这一问题,古尔德(Stephen Jay Gould)等人提出“间断平衡理论”。这一理论承认进化是不连续性的,即新物种倾向于在相当短的时间间隔中突然涌现出来,之后,物种就不会再有显著的变化,故而也很难留下化石的痕迹,等等。
第三,在达尔文的进化论中,如何从某个物种转变成另一个物种(即“物种增殖”),这构成了进化最根本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达尔文强调物种的形成是“隔离”的结果,即地理隔离、性隔离等可使同种分异。例如某种寒带鸟,因气候变暖,一部分迁往别的寒带地区,另一部分不迁徙而被迫适应了温带的气候,这样便形成了两个物种,等等。问题是,如果迁徙的鸟和不迁徙的鸟本来就有质的差异,那又将如何呢?很可能迁徙鸟本来就不具备对温暖气候的适应能力,不迁徙鸟就不具备耐寒的能力,即在异种形成之前的“同种”之中就具备了分异的质变基因。同样,既然隔离能产生新种,那么,异种杂居也可能使差异减小或消灭,因此,本来的同种也可能就是异种杂居的结果。如果隔离能产生异种的话,杂居也可能使异种融合同化。这一理论实际上包含两大部分:微进化论和宏进化论。微进化论是达尔文的特殊理论,是指物种因遗传变异,加上自然选择,可以演化出新物种。宏进化论是达尔文的一般理论,是指动植物都是从共同祖先——单细胞开始的,经过漫长的演化历程而形成的物种。达尔文的结论在当时是猜测,后来被称为“活化石”的生物证实了。但是,目前发现的单细胞动物就有44000多种,化石种类有2万多种。从这些物种的整个生命周期来看,还没有发现它们会由原来的物种转变为另一物种的证据。
总体上看,达尔文进化论所面临的上述三大挑战,尤其是“物种增殖”问题,为现代分子生物学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问题域”。在任何物种之间只要我们去比较,那么都会发现它们在某些性状上的相似性,例如,猫与老虎,在外形上就极具相似性,但我们显然不能将猫视为老虎的祖先,或将老虎视为猫的祖先。现代分子生物学揭示,人与黑猩猩在基因构成上差别非常小,约有百分之一、二。然而,相似不等于相同,分子生物学表明,大自然中的生物类别在基因构成上是彼此隔离的,并不存在彼此进化的关系。在此过程中,进化论与现代自然科学日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其社会阐释的维度愈发淡化,逐步走出了马克思所批评的达尔文阐释模式。
达尔文进化论最大的贡献在于,它依据当时自然科学领域中的新发现,创造性地提出了自然界自我进化和自我发展的逻辑框架,提出了现代意义上的自然观问题。相关讨论形成了两种鲜明对立的观点:一种以波普(Karl Raimund Popper)为代表,认为达尔文主义没有对适者生存现象和生物进化做出严格的因果解释,故而“不是一种可检验的科学理论”[15]。另一种以当代进化生物学权威迈尔(Ernst Mayr)为代表,认为历史叙述就是科学研究的主要方法,没有严格的物理学式的决定论定律并不妨碍进化论成为科学[16]。在此过程中,学界愈发注意到仅仅采取达尔文主义需要从根本上实现一场关于自然进化研究的范式转型。20世纪后半叶以来,系统科学以及一系列复杂性科学蓬勃兴起,出现了创造进化论、过程哲学等进化理论。这些理论已与达尔文主义大异其趣,为我们展现出一种有机进化新范式,也为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现代阐释提供了新的视角资源。总体上来看,这种有机进化新范式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的研究转型:
第一,从机械论到有机论阐释模式的转变。西方文艺复兴之后,哥白尼太阳中心说的提出以及牛顿经典物理学的建立,使得近代科学革命得以完成,构成了科学及哲学场景中关于世界观的机械论阐释模式。达尔文把自然界的变化单纯地看作是机械运动的过程,是受到了牛顿的经典力学所营造的机械论阐释模式的直接影响,也使得他不得不面对当时社会的各种质疑。20 世纪系统论的创始人贝塔朗菲对达尔文进化论的突出贡献在于,他具体阐述了生命有机体范式的基本特征,提出了“开放系统”用以描述和定义生命及其特征。通过与环境进行持续的物质及能量交换,开放系统才能维持其存在,并呈现出一种能够“自我调节的稳态”,可以产生出生长发育、新陈代谢、生殖繁衍、自主性活动等生命的其他特征。因此,有机体本质上是一个具有自主性的系统[17]。正是以系统范式为基础,当今兴起的耗散结构论、协同学、超循环理论、混沌学等一系列复杂性科学表明,有机体的形成和发展取决于两方面:一是有机体在内部结构和秩序上日趋复杂的自组织能力,这是有机体进化的原动力;二是有机体与环境之间物质与信息的交换,这是有机体获得外部能量的活力源泉。
第二,从实体思维模式到关系思维模式的转变。实体思维本质上是以物理学为中心的机械论世界观,它“毫无顾忌地把曾经解释过无机物的方法,用于有机世界的研究”[18]。在达尔文进化论中,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是生物个体,个体对自我利益的追求以及个体之间的相互竞争促成了自然界和谐稳定,但这种解释难以说明动物世界中的利他行为。为此,英国学者爱德华兹(Edwands)提出了“群选择”概念,即某一特定动物在种群中通过牺牲自身利益来维护种群的利益,故而自然选择的单位是群体而非个体[19]。后来,威廉斯(George C.Williams)提出的基因选择论认为,自然选择的对象必须具有高度稳定性,“占据支配地位的总是更适应的基因”[20]。虽然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在此领域认为“成功的基因的一个最突出的特性,就是它的无情的自私性”[21],然而将基因人格化的做法混淆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自然界中参与生存竞争的是物种而非基因。总体而言,传统达尔文主义者把自然选择的对象,无论是定位于个体、群体,还是基因,实际上都是一种传统的实体性思维方式。有机论范式的兴起,从思维方式上提供了一种与传统机械论思维迥异的模式即关系思维。现代自组织理论提供了这样一个科学范式:合作共生才是生命系统的基本生存方式,合作比竞争更有价值。马格里斯认为,生命并不是消极被动地去适应环境,正好相反,生命应该积极主动地去改造它们所处的环境,“这种有机体与新的生物群体融合的共生起源是地球上所发生的进化的一个主要源泉”[22]78。这种关系思维与达尔文的实体思维形成强烈反差。这也意味着在生命关系层次上,生命有机体和环境是双向奔赴、共同进化。在这种相互规定和相互依赖中,二者脱离了关系就失去其意义。
第三,从适应进化逻辑到共同进化逻辑的转变。达尔文在构造“变异—选择—进化”逻辑图式的过程中,“所使用的方式是与牛顿科学的特性相一致的”[23]。从有机论的角度看,就像拉夫洛克(James Lovelock)提出的“盖娅”共生理论所认为的,生命并不总是消极地去适应物理化学环境,恰恰相反,生命会主动适应和改造其所处的环境,“这种有机体与新的生物群体融合的共生起源,是地球上所发生的进化的一个主要源泉”[22]78。对生命物质相互依存进而自组织进化的密切关注,促使学者们的研究重点从传统的“个别进化”概念逐渐发展到“共同进化”这一新概念上。系统科学家詹奇(Erich Jantsch)指出,“在流行的理论中,人们往往只把进化看作是适应和生存。‘物种生存’和进化作为一种‘其结局停留在游戏中的游戏’的陈腐观念,对于我们关于自己乃至整个人类生活的形象都产生了灾难性的影响……生命除了生存以及不断适应环境外,其本身也在进化,在适应。这是一种共同进化”[24]。简言之,自然界的复杂情况和生物的复杂组成是宏观系统和微观系统共同作用的结果,是二者在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共同进化中创造出来的。这一观点颠覆了传统的线性进化逻辑,不认为自然是从小到大、从简单到复杂这样的单向路径发展而来的。共同进化意味着任何单一元素都不能完成有机体的进化。换言之,复杂性的展现不是来自于有机体之于一种特定环境的适应,而是来自于所有系统层次上有机体和环境的共同进化。
从总体上来看,尽管有机进化论的相关争论还在继续,与马克思主义客观性在先的逻辑越来越保持高度的一致。科学界越来越倾向于这样一种共识:“生命过程并非原子化的,而是高度有机化并具有层次性;生命过程并非机械被动、毫无创造力的,而是有活力的、能动的、具有创造力的;生命过程并非随机的,而是有序的规律形成过程;生命过程并非适应不断的、朝某些神秘而无法解说的目标所发生的变化,而是极其守恒的并且以一切代价来维系其稳定”[25]。随着自然科学的不断发展,关于进化论研究的每一个进展,尤其是“有机进化论”的出现,使得现代自然观的科学根基愈发扎实,成为现代世界观构建不可或缺的基本维度。
从马克思主义的视角来看,无论是达尔文进化论,还是现代进化论,它所引起的社会关注并不仅仅局限于“自然界是什么”“自然界怎么来”等纯自然观的问题,它在社会公共意识形态的层面更是直接关系着“人是如何从自然界中产生的”“人是如何发展的”“人要往何处去”以及“人应该以何种方式来完善自身”等一系列世界观和方法论问题的探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进化论自诞生之日起,就迅速超出了自然科学的讨论范围,在整个社会意识形态领域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并引起了马克思主义的高度重视。达尔文之后,进化论得到后世继承者的不断修补和翻新,无论是坚持抑或反对,始终都在马克思主义“客观性在先”的道路上前行。尤其是二十世纪中叶以来系统范式为基础的一系列自组织理论和复杂性科学的兴起,出现了创造进化论、过程哲学等关于进化的形而上学理论。这些思想被统称为现代进化论。现代进化论中“有机进化论”所展现的“和谐共生”逻辑,对现代世界观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的定位,无疑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第一,这表现为“和谐共生”价值理念的广泛传播。由于达尔文在自然进化问题上直接借用了资本主义社会竞争的阐释模式,导致了达尔文进化论在欧洲迅速被从自然界反向运用于社会领域,产生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把生存竞争和斗争的观念移植到人类身上,从而鼓吹在人类社会中贯彻“弱肉强食”“优良人种要淘汰劣等人种 ”等理念,在一定程度上为资本主义的霸权逻辑所运用。社会达尔文主义之父斯宾塞(HerbertSpencer)等人就认为影响人口变异的自然选择过程将导致最强竞争者的生存和人口的不断改进,强调生存竞争所造成的自然淘汰在人类社会中也是一种普遍的现象。这一理论范式实际上是通过自然观领域为资本主义社会压迫和全球殖民提供了理论合法性的论证。然而,现代自组织理论却告诉我们一个科学事实:在生命的形成与发展中,生命世界的协同进化与合作所发挥的作用比竞争更有力度,“自然并不总是‘凶残的’……它们并非天生就嗜血成性、好斗和食肉,它们也爱好和平,具有合作精神”[26]。即使是在自然界,生命系统也是建立在合作的一体化基础上的,即使存在竞争,也需要广泛的合作来维持系统平衡。从混沌理论的角度看,“注意系统间如何彼此竞争,不如关注系统间如何彼此依赖、相互关联更为重要。竞争是一个还原论者的有限的思想,无法慧眼独具地识别出大自然中无处不在的深刻创造力”[27]。生物与环境之间共生协作状态的科学呈现,在相互联系和依存中维持着系统的动态平衡的相关理念的阐发,不仅揭示了复杂系统层次上生命有机体和环境的和谐共生逻辑,更是从自然观领域消解了资本主义几百年来弱肉强食世界观的依据。
第二,“和谐共生”突破了纯粹生物学的范畴而进入了社会科学领域,由此催生了一系列社会学、伦理学和人类学等领域的关键问题,极大改变了人类社会科学研究的思维方式,为马克思主义新世界观不断提供着强大的科学依据。这种思维方式矫正了达尔文进化论中社会问题生物学化的思维方式,即社会生物学。社会生物学旨在强调遗传基因是一切有机体行为的最终根据。如美国哈佛大学的威尔逊(Edward Osborne Wilson)认为,无论人类社会如何进化,人类的基本天性诸如攻击性、性欲、利他主义和宗教信仰等是不会改变的。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生物学将人类压迫行为归咎于生物学天性的理论范式,是对“人类解决社会问题能力的否定和对自身责任的推卸”[28]。人类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受本能的制约,但也可以通过教育的力量来削弱这些本能的影响。尽管人类行为与动物行为具有表面上的相似性,但若没法证明哪些行为是由基因控制的,怎能将动物的行为自动地推广到人类?因而,我们需要以一种开明的态度来思考人类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受本能的支配[29]。现代进化论的这一发展趋势,恰恰证明了马克思所指出的人类最初阶段“意识”与本能的关系——“这里,人和绵羊不同的地方只是在于:他的意识代替了他的本能,或者说他的本能是被意识到了的本能”[30]。
第三,“和谐共生”通过确立人与自然界之间的连续性,动摇了人类中心主义的世界观架构,为重新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前提。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由于自然科学水平的低下,产生了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方式。在资本主义生产模式下,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方式与资本增殖逻辑、现代科学技术紧密结合,对自然界展开了长期的破坏性掠夺,造成了严重的生态危机。有机进化论中的“和谐共生”阐释模式,则从根本上消解掉了人类粗暴对待自然的合法性基础,强调人与自然的同宗同源。比如说,我们一向认为人类所独有的自然情感,如愤怒、厌倦、敬畏、爱,甚至道德本能、抽象思维等,其实这些在高等动物中大都具备。即便是在植物与动物之间,其差别也并不像人们通常所认为的那样大。正如安东尼·特瓦斯[31]指出的那样,如果将智能视为在个体生命过程中的不断变化的适应性行为,那么植物通过个体行为的创造性、可塑性所展现出来的智能是很明显的[32]。例如,植物通过改变茎部的形状、生长和方向,以更大程度地搜集阳光。只不过,在植物细胞中,指导这种智能行为的不是大脑,而是发射出信号的钙质及其信号波,等等。
从总体上来看,进化论的发展逻辑在不断地向马克思主义的新世界观靠拢——以自然观的科学解读朝向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真正和谐。自人类社会诞生以后,生命起源和人类进化就不是一个纯粹的生物学问题,同时还是一个社会问题。从进化论演化的视角来看,人类从自然中孕育而成,自人类出现后,人与自然便一直处于相互影响、相互改造的共同进化之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扩张,不仅导致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失衡,同时也为现代资本主义霸权逻辑提供了物质支撑。有机进化论恰恰是在自然观这一基础领域进行了深刻的反向颠覆性论证:生命与环境共同进化的主旋律便体现在人与自然的共生之间。只有当我们彻底认识到西方启蒙时代以来“竞争选择型”阐释模式的弊端,形成生命与环境共同进化的生态理念,才可能超越资本主义世界观丛林法则的建构逻辑,实现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与人类社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