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鹏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2)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数字乡村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数字乡村建设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乡村地区基础设施、产业形态、生活方式和治理范式等诸多领域的数字化转型。数字乡村建设行动的推进,既需要数字技术的强力驱动,也有赖于正确价值导向的积极引领。乡村性是“乡村之所以成为乡村的条件”,[1]是“综合反映乡村发展水平、揭示乡村内部差异、识别乡村地域空间的重要指标”。[2]保护好乡村地区的乡村性是数字乡村建设应遵循的根本价值指引。伴随数字乡村战略的深入实施,乡村地区基础设施、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的数字化转型步伐不断加快,乡村地区的数字化特征正日渐凸显。但同时,乡村地区的乡村性也遭遇了剧烈的冲击。在数字乡村建设实践中,将如何平衡好乡村地区的数字化转型与乡村性保护二者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研究好,对于数字乡村战略的有效实施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近年来,学界有关数字乡村建设问题的研究日渐增多。学者们以北京、[3]浙江、[4]辽宁[5]等省市以及部分民族地区[6]的数字乡村建设实践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当前我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路径的演化历程、成功经验、[7]存在问题和面临挑战,[8-9]对数字乡村建设实践中农民实践参与度进行了评估,[10]论述了当前我国数字乡村建设的实践困境与突破路径。[11]基于数字乡村建设实践层面的研究,学者们认为,在新发展阶段,建设数字乡村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12]数字乡村建设包括数字生产、数字生活、数字生态和数字治理四个方面,是实现高质量乡村振兴的策略选择。[13]数字乡村建设以农业生产的智能化为基础,以农业农村经营网络化为引领,让农民充分享受数字化带来的生活便捷,[14]与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15]乡村数字经济发展、[16]弥合城乡数字鸿沟、[17]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18]乡村数字治理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19]
数字乡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是技术要素和价值因素共同作用的过程,承载着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任。因此,有关数字乡村建设的研究应从技术性和乡村性两大视角来展开。不过,从学界现有研究成果来看,有关数字乡村建设的研究主要侧重于数字化的视角,对于数字乡村建设行动中存在的技术性碾压乡村性的问题关注不够,有关数字乡村建设行动中乡村地区乡村性的保留和传承问题的研究较缺乏。虽然有学者从乡村性保持的视角来论述数字乡村治理的特色问题,[13]但对于乡村性的基本内涵和表现形式、在城镇化进程和数字化浪潮叠加的背景下作为数字乡村建设技术之维的数字化与作为数字乡村建设价值之维的乡村性之间是否出现背离以及二者如何有效的平衡等问题并未给予应有的关注。
面对繁重而艰巨的建设任务,数字乡村建设需要数字技术的驱动,实现乡村地区的数字化是数字乡村建设的目标。同时,数字乡村建设行动的开展也需要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以防数字乡村建设的结果偏离国家实施数字乡村战略的初衷。在数字乡村战略实施过程中,数字乡村建设行动要遵循的价值取向无疑是多维的,但最根本的价值取向、也是数字乡村建设行动要遵循的价值底线是要保持住乡村地区的乡村性。没有乡村性的数字乡村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乡村,也不是数字乡村战略实施的最终目的。数字乡村建设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数字化和乡村性携手共进的过程,数字化和乡村性二者最佳的结合点便是理想中的数字乡村。本文拟突破现有关于数字乡村建设的论述主要侧重于数字化视角的研究路径,尝试构建一个包括数字乡村建设的技术之维和数字建设的价值之维的分析框架,来论述数字乡村建设在实践中可能会面临的数字化日渐强势而乡村性渐趋模糊的困境,然后从技术驱动和价值引领有机融合的视角来探究数字乡村的实现路径。
数字乡村是推动数字技术在乡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治理实践中深度应用的过程,是数字技术与乡村空间深度融合的产物。伴随数字乡村建设行动的开启,乡村地区基础设施的数字化、乡村地区生产方式的数字化、乡村地区生活方式的数字化和乡村地区治理方式的数字化共同构成了数字乡村建设的主要议题,乡村地区的数字化特征日渐凸显。从技术之维来看,数字乡村建设就是利用数字化来理解乡村、变革乡村和重构乡村的过程。
作为一种新型的乡村形态,数字乡村与传统乡村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基础设施、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范式数字化的转变上,数字化是数字乡村建设的技术之维,数字技术从三个方面介入了乡村地区的建设过程。
首先,用数字化来理解乡村。伴随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移动物联网等数字技术的出现和日渐成熟及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中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和应用程度的不断加深,人类社会正悄然进入到数字时代。在数字时代,万物皆可互联,一切皆可被计算,所有场景皆可数字化。就乡村地区而言,不仅乡村的生产过程和生活场景可以数字化,乡村的治理实践也可以实现数字化。数字乡村就是数字技术在乡村地区的生产、生活、治理等领域广泛而深度应用的结果,是用大数据和深度学习算法来将乡村地区纳入数字世界的产物。
其次,用数字化来变革乡村。数字乡村建设的目的是要将现阶段数字化水平和程度普遍较低的乡村打造成数字化乡村,而其手段便是利用数字技术来对乡村地区的生产、生活和治理进行数字化的变革,推动乡村地区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成功实现数字化转型。从“本质上(来看),数字乡村建设既是农村数字化生产力发展及其推动农村生产关系变革的矛盾运动过程,也是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数字化智慧化转型的发展过程”。[20]
最后,用数字化来重构乡村。数字中国战略既包括数字城市建设,也包括数字乡村建设。在数字城市建设快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我国乡村地区的数字化进程依然处于较低的水平。我们在看到数字技术在提升生产效率、让人们享受到便利的数字生活、不断改善政府治理绩效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城市与乡村之间巨大数字鸿沟的存在。而数字乡村建设,便是利用数字技术来重构乡村的生产过程、生活图景和治理生态,让传统的乡村地区与现代的数字技术实现无缝对接的过程,其最终目标是要构建一个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乡村,通过弥合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让城市和乡村完全融合于数字化的世界之中。
我国的乡村建设行动肇始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主要由社会力量来推动。其中,以梁漱溟为代表的乡村建设派和以晏阳初为代表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派最具代表性。乡村建设派主张通过开办乡村学校、组织各种乡村合作社、推广农作物优良品种来建设乡村。而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派则认为,我国乡村地区落后的主要原因是教育落后,主张通过大力发展乡村教育来帮助乡村地区摆脱贫穷落后的面貌。改革开放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工作,先后启动了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乡村建设行动,并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将乡村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虽然不同历史时期我国乡村建设的重点任务不同、各乡村建设学派的主张也各异,但无论选用何种乡村建设模式,也不管采取哪些乡村建设举措,包括数字乡村建设在内的所有类型的乡村建设行动,必须要坚持的一个共同价值底线是乡村地区的乡村性要能够保留并传承下去。
首先,认识好乡村地区的乡村性。在乡村性的研究方面,地理学界学者关注较早。英国学者克洛克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了评价乡村性的指标体系。[21]20世纪80年代,克洛克与爱德华一起对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部分乡村的乡村性进行了评价,将其划分为极度乡村、中等程度乡村、中等程度非乡村、极度非乡村和城市五种类型。[22]与国外学者的研究相类似,国内学者对于乡村性问题研究也主要集中于旅游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和乡村地理学等地理学领域,管理学和政治学等学科对于乡村性问题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有关乡村性的基本内涵和表征形式的研究也有待深入。
乡村性是指乡村地区区别于其他形态地域空间最为根本的特性,是乡村之所以成为乡村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作为出现时间要早于城市的聚落空间,乡村地区以农业为主要产业,同一村庄内部的居民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血缘关系或地缘关系,是一个血缘共同体或地缘共同体。在长期的农业生产实践和社会交往实践中,乡村地区居民形成了较为稳固的生活方式、社交习惯和治理规则体系,同时也孕育出乡村地区独特的空间肌理、建筑风貌、乡村文化和社会习俗,使得乡村地域空间拥有别于其他空间形态的鲜明特性。具体来说,乡村地区的乡村性主要体现在乡村地区空间肌理和建筑风貌的乡村性、乡村地区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乡村性、乡村地区文化形态的乡村性和乡村地区治理方式的乡村性等方面。
其次,保护好乡村地区的乡村性。与大尺度、高密度和居民具有较强异质性的城市空间相比,[23](P16)乡村是一个小尺度的、居民的同质性强、密度相对较低的空间类型。“乡村性是乡村发展演变的宏观折射,是城乡地域类型分异的表征”。[2]数字时代乡村地区的振兴固然有赖于数字技术的深度应用,但也离不开对乡村性的保护。以弱化或牺牲乡村地区的乡村性为代价来推动数字乡村建设,不仅是技术性对价值性的无视,更是数字化对乡村性的无情碾压。而缺乏乡村性的数字乡村是没有灵魂的,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乡村。
最后,传承好乡村地区的乡村性。乡村不仅是重要的生产空间和生活场所,也是广大在乡居民和离乡人士的精神家园,承载着滋养中国文化的重任。梁漱溟先生认为,“中国文化以乡村为本,以乡村为重,所以中国文化的根就是乡村”。[24](P612-613)19世纪60年代发生的工业革命,不仅开启了人类工业化的进程,也揭开了全球城镇化浪潮的序幕,乡村空间被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不断挤压,乡村地区的乡村性遭受着剧烈的冲击。而数字时代的来临和数字技术在乡村地区的强势渗透,更加剧了乡村地区乡村性退场的风险。在数字时代,如果乡村地区的乡村性不能得以很好的传承,将不仅危及乡村地区的现在,更会深刻影响到中国文化的未来。
先进的技术是一把双刃剑,“技术上最伟大的胜利与最大的灾难几乎并列”。[25](P25)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振兴的同时,“在数字技术和网络空间以强大的穿透力日益渗进村民日常生活世界的过程中,乡村作为相对封闭的空间场域,其传统文化、社会组织、制度习惯以及社会关系皆遭遇了不容忽视的结构性冲突”,[26]乡村地区的数字化特征日渐凸显的同时,乡村性存在退场的可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中潜藏的价值背离隐忧值得深思。
近些年来,伴随数字技术的日渐成熟及其在农业领域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和应用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农产品的产量、农产品的品质和农业的生产效率在大幅提升的同时,乡村地区生产方式的数字化特征日渐凸显。一是乡村地区的生产经营主体发生变化,家庭逐步被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取代,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专业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农民和家庭在农业生产中的主体地位逐步弱化。二是乡村地区生产管理和经营方式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数字时代的到来和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领域的深度应用,使得原本主要依靠农民的生产经验来进行的育种、种植、施肥、灌溉、病虫害防治等生产活动逐渐智能化,规模化种植、智能化管理和网络化销售成为数字时代乡村生产方式的主要特点。
数字技术在乡村地区生产活动中广泛而深度的应用,是人类社会进入到数字时代的必然趋势,有助于提升乡村地区的生产效能、增加乡村居民收入和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的构建。但与此同时,数字技术在乡村地区生产活动中的深度嵌入,也使得乡村地区传统的生产方式存在消亡的可能。物质生产方式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乡村地区传统的生产方式虽然在生产效率等方面不如数字化的生产方式,但乡村地区传统的生产方式在乡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早已超出了生产领域,它承载着保留和传承乡村地区乡村性的重任。乡村共同体的塑造、发展和延续以及乡村文化的生产和再生产,都与乡村地区传统生产方式有着密切的关联。乡村地区以传统生产方式开展的生产实践为乡村共同体的形成和稳固提供了物质基础,乡村传统文化的孕育也离不开以传统生产方式开展的生产实践。如果乡村地区传统生产方式在数字化浪潮中完全消亡的话,那对于乡村空间的乡村性而言无疑将是巨大的打击。因而,在推动乡村地区生产方式数字化转型的同时给乡村传统的生产方式保留一定的空间,是延续乡村地区乡村性的内在要求。
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数字技术的出现和日渐成熟,在改变人类社会生产方式的同时也对个体的交往对象、交往范围、交往空间等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各种类型的数字社交媒体深深地渗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之中,物理空间等对个体之间交往的影响逐步弱化,在日渐强大的数字技术面前人际交往的格局正发生着剧烈的变革,社会交往方式开启了数字化转型的大势。作为一种新型的交往形态,数字化交往是“基于数字媒介技术连接的线上社会和线下社会中交往主体去中心化、交往时空无界化、交往关系个性化等普遍的数字关系”。[27]
伴随数字化交往形态在乡村地区的出现,乡村空间中的人际交往格局、交往对象、交往场域等都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村民早已习惯某些数字化的生活方式”,[26]乡村地区人际交往格局去中心化特征日渐凸显,差序格局[28](P29)呈现出弱化趋势。对于乡村地区的居民来说,不管是主动选择还是被动接受,面对乡村生活方式数字化转型的大势,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也许早已失去了选择的自由和抵制的权利。但数字时代的乡村地区,除了数字化的生活方式外,也需要保留具有丰富乡村性的生活方式。数字技术下乡在给乡村地区居民带来诸多生活和交往便利的同时,也必然会对乡村地区传统的生活方式产生巨大的冲击,乡村传统的生活方式在数字时代存在隐退甚至是消失的可能。对于乡村地区的乡村性而言,乡村地区传统生活方式的隐退必然会加剧乡村地区乡村性的衰落。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开始加速,加之城乡间人口流动禁锢的松动,大量乡村人口进入城市工作、生活和学习,乡村常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不断下降,乡村中国逐步转变为城乡中国,人口的大量流失使得乡村地区逐渐衰败。而数字技术的出现与日渐成熟以及数字乡村战略的深入实施,给乡村地区常住人口的增加和乡村地区的振兴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和政策保障。借助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数字技术,处在乡村地区的人们也可以与外界保持便捷的联系,在乡村地区办公、创业、居住、休闲、旅游成为越来越多城镇地区企业和居民的选择,很多交通便利、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好的乡村地区正吸引着越来越多外来人口的进驻,电商村、艺术家村、民宿村等一批特色鲜明的新型村庄形态开始出现。
电商村、艺术家村和民宿村等特色形态村庄的出现,在给乡村地区带来更多人气、推动乡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升的同时,也使得乡村地区的传统聚落空间格局开始解体,原有的乡村空间肌理、建筑形态和建筑风貌受到较大的冲击。一是乡村地区的空间肌理和建筑风貌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越来越多的乡村居民将自家闲置的房屋出租给企业或外来人员,企业和外来人员按照他们的需求将传统民居改造成民宿或具有现代性或后现代风格的办公场所,乡村空间的地域特色不再那么鲜明,许多乡村延续千百年之久的空间肌理受到很大程度的破坏,乡村建筑物的现代性凸显与乡村性衰退成为当前乡村地区空间变革的一个趋势。二是乡村地区居住人群结构开始发生变化。传统乡村地区的居民以从事农业生产的本地人为主,他们在特定的乡村空间里耕耘劳作、繁衍生息。但伴随大量外来的、依靠数字技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人进入乡村空间之后,乡村空间居住人群的结构开始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村庄被外来人口占据,失去了乡村原住民的乡村空间的乡村性正在悄然褪去。
“乡村文化是乡村农民生产生活过程中创造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有着浓郁的人文和乡土气息”。[29]乡村地区生产方式、乡村地区生活方式和乡村地域的空间结构,是乡村文化形成、发展与演变的基础。数字技术在乡村地区物质生产实践、生活实践和社会交往实践中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使得当前我国的乡村地域空间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正经历着自工业化和城镇化以来最为剧烈的变化,与乡村地区数字化生产方式、数字化生活方式和数字化交往形态相适应的数字形态文化开始兴盛,而与传统乡村地区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交往模式相适应的传统乡村文化和社会习俗日渐式微,乡村传统文化的生命力越来越弱,乡村地区的文化体系和价值体系面临重构的可能。
数字形态文化在乡村地区的兴盛,或许是数字时代乡村地区文化发展和转型的必然趋势。但乡村地区传统文化数字化转型大幕的开启,在弥合城乡文化之间的差异、激发和彰显乡村居民个性的同时,也“意味着传统神圣物的退场,自我崇拜成为每个个体内心的新神圣物”,[30]原本由乡村传统文化和社会习俗所维系的较为稳固的乡村空间内生秩序,也因逐渐失去传统文化习俗的支撑而存在坍塌的可能。伴随数字乡村战略的深入实施,乡村地区文化的数字化转型步伐必然会进一步加快,如何在乡村地区传统文化的数字化转型与传统乡村文化和社会习俗的保留之间进行有效的平衡,成为数字乡村建设实践中应高度重视的议题。
乡村治理方式的数字化转型是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数字时代,“数据已经成为时代的财富,数据蕴含着巨大的潜在价值”。[31]将先进的数字技术应用于乡村治理实践之中,通过对乡村地区各类型数据的自动化采集、处理和智能化分析,有利于提高乡村治理需求识别的精准性、乡村治理风险研判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及乡村治理方案编制的科学性,进而在降低乡村治理度的同时不断提高乡村治理能力、改善乡村治理绩效。同时,通过数字化的乡村治理平台和各类型的乡村治理APP,乡村居民可以足不出户地在线办理许多政务服务事项,不仅节约了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成本,而且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办理效率,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深度应用为乡村治理效能的提升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在数字技术日渐成熟和乡村治理难题不断增多、乡村治理任务日渐繁重的背景之下,乡村治理方式的数字化转型是大势所趋。
不过,在乡村治理方式数字化转型步伐不断加快的同时,也要注意到村规民约等非正式治理规则在乡村治理中所发挥的作用正逐步弱化,非正式治理主体[32]在乡村治理体系中逐渐被边缘化,许多数字素养程度较低的村民难以有效地参与乡村治理实践,缺乏数字素养的村民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经常遭遇到各种难题。乡村治理中的许多难题,需要乡镇干部和村组干部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治理规则,在与群众进行多次的现场交流和沟通后方能得到有效的化解,完全利用数字化渠道来化解乡村治理难题的设想在理论上也许是可行的,但现实中是行不通的。同时,对于数字素养较低的乡村居民而言,数字化的治理方式无疑对其参与乡村治理权利的行使是不利的。由于不太会使用数字设备、数字平台和数字应用软件,他们的诉求和看法难以得到有效的表达。在当前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实践中,乡村治理方式的数字化已成为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评价内容,而有无乡村治理平台、乡村治理APP的数量和村民安装乡村治理平台和APP的比例以及使用的频次等都是重要的考核指标,将所有线下办理的事项都搬到线上办理、实现不见面办理仿佛成了数字乡村建设的应然状态,传统乡村治理方式日渐边缘化。
数字乡村是数字技术和乡村空间从碰撞到融合的产物,是数字化和乡村性紧密结合的有机统一体。数字技术的兴起和数字时代的到来,使得乡村空间的数字化成为必然趋势,加快乡村地区数字化转型的步伐成为提升数字时代乡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但同时,乡村空间的乡村性也不能丢失,数字技术在乡村空间的应用应以保留住和传承好乡村地区的乡村性为基本前提。在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加快乡村地区数字化转型步伐的进程中,要推动数字乡村建设的技术之维与价值之维深度融合,在保持乡村性的前提下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利用数字技术来保护好乡村性。
数字技术是价值中立的,但使用数字技术的主体是有价值倾向和利益诉求的。数字技术在乡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治理中的应用场景如何拓展和应用程度如何加深,主要取决于使用数字技术的主体。乡村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乡村居民的数字素养状况、乡村文化在中华文明中的重要性、乡村治理的特殊性等因素,决定了要为数字技术在乡村地区的应用设置一定的边界,而边界之一便是要保持数字时代乡村地区的乡村性。同时,数字技术也不是万能的,数字乡村建设行动的开展无疑是有助于乡村地区生产力水平的提升、乡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乡村治理能力的提高,但也不能过度夸大数字技术在乡村地区应用的效果。数字技术在赋能乡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治理能力提升的过程中,如果使用不当或者过度使用,极有可能从数字赋能变成数字负能,数字技术在乡村地区的应用和数字乡村建设行动的推进需要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
一是要在保护乡村地区空间肌理和建筑风貌的前提下推动乡村空间的数字化改造。乡村地区的空间肌理和建筑风貌是在自然条件的影响下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累积而成。乡村地区“居民点空间布局、景观形态、规模等方面的特征,是(乡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表现形式”。[33]在开展数字乡村建设行动时,既要注重对乡村空间的数字化改造,也要注意保存好乡村的地域特色和乡村风貌,避免乡村地区城市化、乡村景点化、乡村民居民宿化等现象的出现。首先,要以保护好乡村地区的空间肌理和地域特色为基本前提和主要原则,来科学合理地编制数字乡村建设方案。在数字乡村建设方案设计和编制过程中,要赋予乡村居民较为充分的建议权、参与权和表决权,要充分听取乡村居民对于数字乡村建设方案的意见和建议,数字乡村建设方案中的一些重大事项必须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通过后方能实施。其次,要以微更新为主导模式来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和乡村地区人居环境整治,不允许对乡村地区既有空间肌理和建筑物进行过度的改造,坚决杜绝大拆大建现象的出现,以此来最大限度地保持乡村空间的地域特色和村庄原始风貌,提高数字乡村空间的辨识度。再次,在鼓励资本下乡的同时要做好对资本的规制工作,要防止拥有数据、算法和资金等优势的资本对乡村空间的过度入侵,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乡村地区原住民在乡村空间中的居住权和发展权。最后,要依据不同区域、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乡村的实际,分类分步地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对于那些乡村空间肌理基本保存完好、村庄地域特色比较鲜明、村庄建筑风格较为统一的乡村,不宜进行大尺度的数字化改造,在注意利用数字技术提升该类型乡村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同时,要注重做好乡村空间肌理、地域特色、民居建筑风格、传统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保护工作,让该类型乡村在乡村空间的乡村性保护上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和更大的使命。
二是要在充分尊重乡村居民生活习惯的前提下推动乡村生活方式的数字化转型。在乡村地区生活方式数字化转型步伐日渐加快的背景之下,保护并传承好乡村地区传统生活方式,已成为有效处理乡村数字化转型与乡村地区的乡村性保护二者之间内在张力的重要任务。首先,要保护好乡村地区居民选择传统生活方式的权利和自由。与乡村地区生产方式的数字化转型一样,乡村地区生活方式的数字化转型虽然是数字时代乡村地区生活方式变革的趋势,但乡村地区生活方式数字化转型的完成也需要一个过程,没有必要、也不可能、更不可以让现阶段所有的乡村居民都选择数字化的生活方式。允许一部分乡村地区的居民保留传统生活方式和人际交往习惯,不仅是尊重当前我国乡村地区的部分居民缺乏数字素养或数字素养不高这一现实的理性选择,更是保存和传承好乡村地区乡村性的内在要求。其次,要设法保留一些乡村性较为浓厚的乡村空间,将其作为承载乡村传统生活方式的场域。乡村地区传统生活方式与乡村地区传统生产方式、传统的乡村空间结构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数字技术与乡村地区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在不断催生出新型乡村产业形态、推动乡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使得越来越多乡村空间的乡村性不再纯粹。在数字化色彩日渐浓厚的当下,不要急于让数字技术弥漫到所有地区的乡村,设法保留一些乡村性较为纯粹的乡村空间,让乡村传统生活方式在此空间中得以自然生长和传承,从保持乡村地区的乡村性视角来看是非常值得的。
三是要在充分尊重乡村治理实际和治理特点的前提下推动乡村治理方式的数字化转型。乡村治理虽然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与其他层级的国家治理实践相比具有较为明显的差异。在治理规则上,乡村治理主体既要运用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正式治理规则,也要学会灵活运用村规民约、乡规民约、道德规范和乡村地区的社会习俗等非正式治理规则。在治理主体上,乡村治理既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村组干部的重要作用,也要重视发挥广大乡村居民,特别是乡村精英、宗族中有影响力的成员等治理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在治理渠道上,由于乡村社会是熟人社会、人情社会,加之乡村治理事务繁杂、具体且琐碎,许多事务难以依据正式的治理规则在线处理。同时,一部分缺乏数字素养的乡村居民,也不会或不太愿意通过线上正式治理渠道来反映问题、办理事务,在乡村治理中有必要保留线下渠道和非正式渠道。乡村治理的这些特点决定了上级政府在推动乡村治理方式数字化转型时,不能一味地追求乡村治理平台的数量、乡村治理app的数量、安装使用乡村治理平台和乡村治理应用的乡村居民比例、乡村治理事务线上办理的数量和比例等评价指标。在数字乡村建设实践中,数字技术的应用只能是手段而不能视为目的,各级各类乡村治理主体如若不深入群众、不依靠群众、不实地走访、不调查研究,单纯依靠乡村治理平台和乡村治理应用软件来在线治理,是不可能治理好乡村的。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要深入到乡村居民中去了解他们的真实诉求,不能以在线征求意见来代替实地走访群众,要给乡村居民保留线下反映诉求的渠道和办理事务的窗口,将线上治理和线下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好乡村地区内生治理资源和治理力量,重视非正式治理规则和非正式治理主体在乡村治理中作用的发挥,坚决杜绝乡村治理中数字形式主义问题的出现。
在数字乡村建设实践中,作为数字乡村建设技术之维的数字化与作为数字乡村建设价值之维的乡村性二者之间的张力无疑是巨大的,乡村地区数字化转型进程加快对乡村地区乡村性保留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但同时,作为数字乡村建设技术之维的数字化在作为数字乡村建设价值之维的乡村性的保留和传承方面也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是利用数字化手段来保存好乡村地区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场景。在数字时代,顺应数字技术在乡村地区应用场景不断拓展的趋势,加快乡村地区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数字化转型的步伐,既是数字时代振兴乡村经济、提升乡村社会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推动乡村地区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但这也必然会对我国乡村地区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场景产生巨大的冲击,一些生产环节和生活场景存在消失的可能。乡村地区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场景,是孕育乡村文化和社会习俗、保留和延续乡村地区乡村性的重要基础,利用数字技术来保存乡村地区的传统生产方式和生活图景,有助于乡村地区乡村性的保存和传承。可以将一些比较经典的、易于在数字时代消失的能够充分反映乡村地区乡村性的传统生产过程和生活场景,以数字化的方式在数字空间中保存下来。借助于虚拟现实、扩展现实和增强现实等数字技术装备,现实世界中的人类便可以在数字空间中近乎真实地体验到乡村地区传统的生产过程和生活场景,进而有助于乡村地区乡村性的保护。
二是利用数字化手段来保存乡村地区空间肌理和建筑风貌。数字乡村建设行动的开启,会显著提升乡村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城乡之间的人口、资金和要素的流动更加便利,乡村地区空间改造的步伐也会因为外部资本的介入而加快,改造的尺度也随之增大,进而不利于乡村地区空间肌理和原有建筑风貌的保护。在做好乡村地区空间肌理和建筑风貌保护工作的同时,可以利用先进的数字技术将能较好地彰显乡村地区乡村性的乡村空间肌理和建筑风貌,以数字化的方式呈现在数字空间中。人们借助于先进的数字技术装备,可以较为直观地感受到乡村地区的空间分布和建筑特征。此外,也可以利用数字孪生技术来做好乡村地区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工作。
三是利用数字化手段来保存乡村地区的传统文化和社会习俗。乡村文化和社会习俗是体现乡村地区乡村性的两大重要标识。“建设数字乡村就是为了让乡村地区所特有的文化价值得到传播,让更多的人了解、接纳乡村特有文化,从而提高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思想认识”。[34]乡村地区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数字化转型,无疑会对乡村地区的文化传统和社会习俗形成巨大的冲击,数字乡村建设背景下乡村地区传统文化和社会习俗的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在数字乡村建设行动中,可以利用数字技术将一些承载乡村传统文化和社会习俗的器物、场景等用数字化的方式保存进数字空间,然后用虚拟现实等技术手段让现实世界中的人们能够近乎真实地体验到这些器物和场景。同时,也可以利用数字技术来做好乡村地区濒临消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伴随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兴起及其在乡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治理中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与嵌入程度的不断加深,数字技术在提升乡村地区生产效率、方便乡村居民生活、降低乡村治理难度和改善乡村治理绩效等方面的作用逐步显现,拓展数字技术在乡村地区的应用场景、加快乡村地区数字化转型步伐的重要性日渐凸显,数字乡村建设行动开始提上议事日程。数字化是数字乡村建设的技术之维。通过推动乡村地区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的数字化转型,能够重构乡村地区的生产过程、生活图景和治理生态,进而为乡村地区的全面振兴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和坚实的技术支撑。
数字乡村建设是技术要素和价值因素共同作用的过程。数字乡村建设不是也不能是数字化单兵突进的行动,数字化与乡村性并肩前行、共同奋进是数字乡村建设行动应有的场景。但是,在数字技术以强大的穿透力作用于乡村地区的生产实践、乡村居民的日常生活实践、社会交往实践以及乡村治理实践的过程中,乡村作为一个相对较为封闭的、低密度的、同质性较强的空间场域,其传统的空间肌理、建筑风貌、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交方式、文化习俗和治理方式等保存和延续乡村地区乡村性的载体皆遭遇了剧烈的冲击,作为数字乡村建设价值之维的乡村性存在弱化甚至消失的风险。面对数字乡村建设的技术之维与价值之维可能背离的隐忧,一方面要以数字乡村建设的价值之维来引领数字乡村建设的技术之维,在保持乡村性的前提下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另一方面,要用数字乡村建设的技术之维来保护好数字乡村建设的价值之维,推动数字乡村建设的技术之维与价值之维实现深度融合,以使数字乡村战略的价值意蕴得到完美的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