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璐1,曾 顺1,张雪青2
(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艺术设计学院,上海 201620;2.同济大学设计创意学院,上海 200092)
近年来,历史建筑保护事业越发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使我国历史建筑保护更新领域无论在学科体系建设还是人才培养方面都获得了长足发展,为从事保护更新实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实际效果来看,较之前历史建筑破坏损毁现象明显减少,但时至今日国内众多历史建筑古迹依然处于危险之中,如温州永嘉岩头镇芙蓉村司马第大屋火灾、云南翁丁佤寨火灾、福建宁德屏南万安桥火灾等报道时常出现在公众视野之中,多项事实表明目前我国历史建筑依然岌岌可危,针对历史建筑的相关研究仍任重道远。上海红色历史建筑修建年代久远,且位于上海各区老旧小区之中,按照规划使用性质分类属于民用建筑中的居住建筑范畴。且从形式、风格、修建年代等方面而言,属于近代历史建筑研究范畴。多数红色历史建筑修建时间已超过百年,结构多以砖木结构为主,且内部老化严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1]。正因如此,迫切需要了解建筑保护更新项目中各方核心利益诉求,将关注点放在协调各方关系并提出可行性建议指导设计实践,更好地为上海红色历史建筑保护更新规划实践服务。
我国市场社会群体对红色历史建筑以及红色文化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一是我国综合国力增强、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得到充分满足后,对精神文明建设需求也日趋提升;二是随着全球化程度的不断深入,不同国家文明之间发生碰撞,增强我国民族文化认同感,提升民族自信心,就显得格外重要[2]。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多次强调发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性,并为当前革命文化的传承发展指明了方向。上海作为中国共产党诞生地和我国对外交流的窗口,理应做好中国文化传播推广工作,有义务有责任维护好红色历史建筑,将中国文化传播到全世界。
本项目以前文[1]提出的量化评价模型为研究基础,选取历史建筑保护更新过程中涉及各利益相关方参与评价实验,依据方差法计算各评价因素权重占比,明确各方核心利益诉求,依据国内外成功经验结合上海当地客观实际,提出旨在保证红色历史建筑保护更新项目发展的可行性建议,使其不断向前推进。
“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 概念最早起源于19世纪,原意是一种协作或合作理念,我国将其翻译“利益主体”。1984年弗里曼(R.E.Freeman) 在其所著《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方法》一书中指出“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能影响企业目标的实现或被企业目标的实现所影响的个人或群体”[3]。
城市更新项目常涉及主体为政府部门、开发商、勘察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商、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商、拆迁单位、住户等利益相关者,各利益相关者贯穿于工程项目整个生命周期,各主体任何行为都会对项目结果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4]。
根据利益相关者定义和城市更新项目现状,作者对本研究利益相关者范围进行重新定义,即在保护更新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影响到项目推进的利益团体均可作为项目利益相关者。通过翻阅前期参考文献[5-10]对各利益相关者进行归纳梳理如表1所示。
表1 研究中涉及主要利益相关者
1997年美国学者A.Mitchell、B.R.Asle和D.Wood(1997)对27种代表性利益相关者定义进行详细研究后,提出一种新型评价法对利益相关者类型进行界定,即米切尔评分法。此法使利益相关者定义的界定更加灵活,且可操作性强,拓展了利益相关者的界定范围和影响力,因而成为利益相关者界定和分类中的最常用的方法[11]。
本文使用米切尔评分法对相关利益者进行识别与分类。米切尔评分法主要根据权力性(Power)、合法性(Legitimacy) 、紧迫性(Urgency)三个维度占比来对各利益相关者进行划分,并据此将利益相关者分为三类(图1),依次为决定型利益相关者(Definitive Stakeholders区域7所示)、候选型利益相关者(Expectant Stakeholders区域4、5、6所示)、潜在型利益相关方(Latent Stakeholders区域1、2、3所示)[12]。
图1 米切尔评分法
作者通过查阅前期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对本研究中涉及的各利益相关者从权力性、合法性、紧迫性三个维度进行评分,分值范围为1-5分。其中,两个或三个维度中平均得分4分以上即为决定型利益相关者,三个维度平均得分3分以上4分以下为候选型利益相关者,三个维度平均得分3分以下为潜在型利益相关者,各利益相关者识别与分类结果如表2所示。从表2中选取各型评价得分最高者参与下一阶段研究,虽然社区居民与地方政府评价得分相差无几,但现实情况中社区居民自身需求常因故无法得到满足,且前期文献多从地方政府角度作为研究切入点,所以本研究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决定将社区居民作为决定型利益相关者代表参与下一阶段研究,收集倾听社区居民心声保证其权益。最终本研究选取社区居民、专家与研究机构、规划设计机构三者作为三种类型利益相关者代表参与下一阶段研究。
表2 研究中各利益相关者识别与分类
作者在前期研究[2]中对红色历史建筑保护现状进行了系统性论述,正因如此作者将研究重点聚焦于上海区级和文物保护点级保护单位,而非国家级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更贴近于上海红色历史建筑现状,且为其他城市红色历史建筑保护更新工作开展提供参考。
作者选取区级和文物保护点级保护单位中的红色历史建筑作为评价对象,邀请社区居民、研究机构与专家、规划设计机构三方作为评价人群参与实验,采用相对重要性比例标度[13](表3)实施评价试验并收集有效数据。
表3 相对重要性比例标度
本文借鉴前期文献[14-17]中成熟评价模型,将社会经济目标(A1)、历史文化目标(A2)、绿化服务目标(A3)三者作为一级评价指标,二、三级评价指标主要是在一级评价指标基础上对其不断进行细分而产生的结果。具体分类如下所示:对社会发展促进(B11)、对周边经济发展促进(B12)、文化特征(B21)、建筑美学特性(B2 2)、周围绿化(B31)、周围公共服务(B32)共六个指标作为二级指标;以城市管理市民参与度(C111)、建筑遗产保护措施(C112)、区域经济发展(C121)、对周边居民收入状况和就业影响收入状况(C122)、受当地文化影响(C211)、受外来文化影响(C212)、建筑风格形态材料特性(C221)、城市历史文脉特性(C222)、建筑自身景观(C311)、周边区域景观(C312)、周边基础设施(C321)、公共服务条件(C322)共十二个指标作为三级指标(表4)。
使用方差法对各利益相关者评价指标影响因素权重进行求解。以决定型利益相关者一级评价指标权重为例,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首先,构建判断矩阵如表5所示,使用方差法求解最大特征根λmax和向量W如表6所示,得到λmax=3.054,CI=0.027, RI=0.520;其次,进行一致性检验CR=0.052<0.1,评价结果满足试验要求予以采纳;最后,对向量W完成归一化处理,所得特征向量m1=0.342,m2=0.334,m3=0.324即为影响因素权重值,随后求解其它评价指标权重。依据以上算法分别对决定型、候选型、潜在型利益相关者各影响因素权重占比进行求解,最终求解结果如表7、表8、表9所示。
表5 决定型利益相关者---一级评价指标判断矩阵构成
表6 决定型利益相关者---一级评价指标权重占比求解
表7 决定型利益相关者(周边居民)影响因素权重分析
表8 候选型利益相关者(专家与研究机构)影响因素权重分析
表9 潜在型利益相关者(规划设计机构)影响因素权重分析
从评价结果上看,决定型利益相关者在城市管理市民参与度(C111)、城市历史文脉特性(C222)、周边基础设施(C321)评价指标权重占比明显高于其他评价权重占比,且候选型利益相关者和潜在型利益相关者均呈现出相同的评价结果。这一结果与前期文献[2]中上海红色历史建筑保护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不谋而合,由此看出城市管理市民参与度(C111)、城市历史文脉特性(C222)、周边基础设施(C321)评价指标即为三方核心利益诉求。
三个主要利益相关者均在城市管理市民参与度(C111)、城市历史文脉特性(C222)、周边基础设施(C321)评价结果中表现出高评分值,出现此结果必然与项目进行中遭遇到的现实困境存在一定关联性。接下来将分析其背后成因如表10所示,并据此提出有利于项目发展的可行性建议,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表10 评价结果成因分析
首先,从城市管理市民参与度(C111)层面出发,以周边居民视角来看,得出此评价结果主要是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于历史建筑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让相关政策法规在民众得以广泛传播与普及,民众参与社会管理意识被唤醒,不再一味以旁观者身份被动参与项目实践,而是希望以决策者身份主动参与到项目决策制定实施过程中,通过个人实际行动表达自身诉求,进而改善自身生活环境,实现从中获益。
以专家与规划机构视角来看,两者均得出此评价结果的原因在于两者在项目前期设计规划和后期实施阶段皆面临相同困境,即项目从设计方案形成到最终方案落地一直与居民实际需求不匹配,出现这一问题主要是缺乏与社区居民沟通的有效渠道,无法第一时间收集聆听社区居民实际诉求,从而造成后期项目实施中出现一系列问题,影响项目进程,难以实现历史建筑保护更新与居民需求二者之间的和谐统一,因此目前亟需建立可与社区居民保持长期顺畅沟通的渠道。
其次,从城市历史文脉特性(C222)层面出发,以周边居民视角来看,得出此评价结果的根源来自人与建筑的相互关系,建筑在建成伊始往往无法与人产生联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建筑为人类活动提供场所,人类对建筑空间进行改造使其更适于人类居住,从而使两者之间发生相互作用。在这一过程中,使建筑由一个毫无温度的“个体”,变为一个充满温度的“有机生命体”。社区居民由于长期在历史建筑周边活动,自身生活已与历史建筑完成绑定,成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希望最大限度保持历史建筑原貌,这是对自身生活方式的保留与传承。
以专家视角来看,其一,相对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重新对区域发展进行谋划定位,寻求新亮点,目前最为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利用红色历史建筑自身优势,将其打造成为红色文化旅游示范区,带动周边经济发展,改善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和营商环境,为更好地吸引外部资源打下坚实的基础。其二,对红色历史建筑风貌进行保护及适当更新,符合上海市历史建筑保护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从城市历史文脉来看,建筑本身就是城市发展的真实写照,保护红色历史建筑就是在为上海近现代社会发展变迁研究提供参考依据。
以规划设计机构视角来看,出现这一结果是基于历史、政策和现实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下的产物。自上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前十年,各地采用“大拆大建”模式进行城市规划实践,此举虽大大推动了我国城镇化进程。但在此过程中,众多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名城遭到严重破坏,因此现阶段城市规划整体思路以转为“微更新”模式,此模式核心理念在于不改变建筑原有风貌前提下,通过小尺度空间改造重塑,实现对原有建筑的设计重构。设计机构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秉承保护历史建筑风貌文化理念和“微更新”理念对红色历史建筑进行规划设计改造,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和项目实际需求。
最后,从周边基础设施(C321)层面出发,以周边居民视角来看,基础设施现代化程度,对于提高居民幸福指数和防止社会问题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直接关系到是否可以为区域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为下一步经济腾飞提供保障。从长期来看,随着基础设施配套日趋完善,可吸引更多年轻群体进入历史建筑周边区域,改变人口结构,为区域发展注入新动力。
以专家视角来看,依靠现有历史建筑周边基础设施,很难吸引到优势外部资源为红色历史建筑未来发展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必须对社区居民特别关注的基础设施问题进行重点规划设计,使其能解决现阶段居民们的现实困难,并未雨绸缪考虑到未来因优势资源导入带来的大量人口流入而产生的压力,在做好现有基础设施提升的基础上,对部分基础设施进行大规模修改扩建,使其为未来大规模人口导入提前做好规划。
以规划设计机构视角来看,设计团队对原有设施进行设计重组,完成对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助力区域发展。随着基础设施改善提高周边区域投资营商环境,必定吸引到优势外部资源,为区域发展制造出新亮点,实现区域经济转型发展。在有效吸收外部资源的同时,整合区域内部资源重拾发展信心,与外部资源一道共同投入区域发展之中,共同助力周边经济发展。
鉴于以上分析,针对城市管理市民参与度(C111)维度、城市历史文脉特性(C222)维度、周边基础设施(C321)维度提出的可行性建议如下:
(1)组建居民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管理,提升其在项目进行中话语权。
作者参考前期研究[18]提出建构居民管理委员会的设想(以下简称委员会)如图2和表9所示,用于收集周边居民相关利益诉求和居民对项目推进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且在此过程中委员会扮演居民、设计团队、城市管理者三方之间的纽带协调三者之间关系。委员会的成立可进一步鼓励社区居民参与红色历史建筑保护更新实践,全程参与监督项目进行保证社区居民基本权益得到保障。
图2 居民管理委员会构成
委员会建成后下设不同专委会,各专委会各司其职,共同服务于项目实践工作。专家和设计机构可通过委员会实现与社区居民沟通交流,完成对项目前期信息的采集整理工作,中后期实施阶段可与居民进行有效沟通,通过居民现场反馈对项目方案进行及时修改完善,使设计方案更符合居民生活实际需求。项目全部完成后,委员会亦可收集居民对项目的使用后评价信息,为专家和设计机构后期维护和日后从事设计实践活动提供前期参考依据。
(2)拒绝过度改造保持建筑原有历史风貌,对建筑物进行小规模修缮更新。
借鉴王澍老师在杭州南宋御街改造项目中所采用的“新旧夹杂,和而不同”理念,对所有旧建筑进行坚决保护,按照真实状态去实现保护,而不是惯常的风格化复旧,再对部分建筑进行改造创新,如此新旧搭配形成新型城市历史风貌区[19]。投射到上海红色历史建筑保护更新实践之中,即应尽量减少对建筑立面进行大规模调整,在保证立面色彩材质不变的情况下,对内部进行现代化改造和结构加固,最大限度保留建筑历史风貌和原有居民生活状态。项目规划设计实施阶段则邀请社区居民参与到项目进程之中,将居民利益与保护更新项目进行深度绑定,提升居民对于红色历史建筑保护关注参与度,自觉为红色历史建筑保护更新项目出谋划策添砖加瓦[20]。
(3)加大公共设施改造力度和增加公益文化产业投入占比。
在制定历史建筑更新规划方案时,摒弃仅单一保护而不顾经济发展的思维方式,将建筑保护与经济发展两者并重,增加公共基础设施投入占比,优先对基础设施进行大规模改造升级,并考虑未来大量人口流入后对基础设施的压力,做好提前预判为后期有效疏导做好铺垫。在引入外部优势资源过程中,降低非盈利机构准入门槛,使更多非盈利型机构进入周边区域,打造成为红色文化特色街区,最大限度地发挥红色历史建筑社会性影响力,让更多市民特别是中青年人群携家人进入到该区域之中,在进行休闲娱乐的同时感受到红色历史文化,扩大红色历史建筑在中青年人群中的认知程度。
表11 红色历史建筑保护与再利用居民委员会及其职责
本文中所提及的可行性建议,均被设计团队、学术专家组及城市管理者所采纳,配合《上海市“十四五”文物保护利用规划》中提及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行动,已在上海各区级红色历史建筑保护更新项目中进行推广实践。根据现有的市场数据信息表征,各项建议均对项目开展起到了推进作用,特别是居民管理委员会的建立成功吸引到大量中青年居民参与到项目实践之中,提升了居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热情。但与此同时,如若仅依靠政府财政开展红色历史建筑保护更新工作,则无法满足目前上海当地的实际需求,因此需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红色历史建筑保护实践的全新模式,对现有历史建筑保护更新模式提供必要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