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763-2021中果品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解析

2023-02-28 09:04解鑫成听姚好朵郭琳琳田发军王彩霞乔成奎王瑞萍谢汉忠庞荣丽
果树学报 2023年1期
关键词:质量安全果品农药

解鑫 成听 姚好朵 郭琳琳 田发军 王彩霞 乔成奎 王瑞萍 谢汉忠 庞荣丽

关键词:果品;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质量安全

中图分类号:S6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9980(2023)01-0144-11

中国是世界果品生产大国,自1993年开始,水果栽培面积和产量均已超过印度、巴西和美国,位居世界第一。发展水果产业是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在农业生产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果品又是重要的出口创汇农产品。农药残留是影響食品(包括果品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其最大残留限量(maximum residue limit,MRL)标准是评价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和实施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技术手段,也是各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加强食品中农药残留风险管理的通行做法,在保障食品安全消费和发展国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特别是“十三五”期间,农业农村部将加强农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我国农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尤其是(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颁布,实现了我国农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建设的历史性跨越,果品中农药品种和残留限量标准数量也得到大幅度提升。因此,对强制执行的现行有效国家标准GB 2763-2021中果品相关农药及限量标准进行系统比较分析,掌握我国果品中规定MRL的农药品种,弄清我国果品中农药MRL标准的现状,不仅为我国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制(修)订提供依据,同时对科学、合理地指导我国果品生产中农药的安全使用及提高果品质量安全水平有重要意义。

1我国果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发展历程

我国食品中农药MRL标准最早可以追溯至我国制定的第一项食品中农药MRL标准GBn 53—1977,该标准于1981年被(GB 2763—1981)《粮食、蔬菜等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标准》替代,此后不断加强修订和完善。2005年1月25日,我国颁布GB 2763-2005,同时废止和代替所有此前发布实施的农药MRL国家标准,自此(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成为我国统一规定食品中农药MRL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果品遵照执行)。由此认为,GB 2763主要历次版本有GB2763—1981、GB 2763—2005、GB 2763—2012、GB 2763—2014、GB 2763—2016[含补充版本(GB 2763.1-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GB 2763—2021。GB 2763—2021由我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并于2021年9月3日起正式实施,是我国目前唯一现行有效的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规定了2,4-滴等564种农药在376种(类)食品中10 092项残留限量标准,至此我国规定的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数量首次突破10000项,全面覆盖了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完成了国务院批准的《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规定的目标任务,农药种类和限量标准数量达到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相关标准的近2倍,标志着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将为我国规范科学合理用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农产品国际贸易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我国果品MRL标准也由GB 2763—2005中的70种农药107项限量标准增加至GB 2763—2021中的326种农药2768项限量。GB 2763历次版本中规定的果品中农药种类及MRL标准数量分布见图1。

2我国果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现状

2.1果品中规定MRL的禁限用农药

为了界定农药MRL的应用范围,GB 2763—2021将果品主要分为8类,即柑橘类水果、仁果类水果、核果类水果、浆果和其他小型类水果、热带和亚热带类水果、瓜果类水果、干制水果和坚果。该标准对果品中2,4-滴等326种农药规定有MRL标准,豁免了低聚糖素等44种低风险农药制定MRL标准,基本覆盖了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缓解了“有农药登记、无限量标准”的历史遗留监管难题,有力地促进果品生产中农药科学规范使用,切实保障果品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在规定的326种农药中(表1),允许使用的常规农药有2,4-滴和2,4-滴钠盐、阿维菌素和胺苯吡菌酮等277种,占果品中规定MRL农药品种总数的85.0%;我国或全球范围的禁用农药有六六六、滴滴涕和毒杀芬等29种,占我国禁用农药的64.4%;限用农药有克百威、氧乐果和灭多威等20种,占我国目前限用农药的71.4%。

2.2果品中农药MRL标准基本情况

在GB 2763—2021对果品规定的326种农药2768项MRL中,临时残留限量(temporary maxi-mum residue limit,TMRL)650项,再残留限量(extra-neous maximum residue limit,EMRL) 55项。按照果品类别来说(图2),柑橘类水果(217种农药、534项限量)及浆果和其他小型类水果(农药245种、限量521项)规定最多,其次为仁果类水果(246种农药、432项限量)、热带和亚热带类水果(188种农药、377项限量)及核果类水果(农药193种、限量374项),而瓜果类水果、干制水果和坚果中规定的农药MRL标准相对较少。按照农药用途来说(表2),杀虫剂(122种农药、1117项限量)和杀菌剂(113种农药、1011项限量)最多,其次为除草剂(42种农药、259项限量)、杀螨剂(25种农药、246项限量),再次为植物生长调节剂(9种农药、47项限量)和杀虫/杀螨剂(5种农药、42项限量),另外杀线虫剂、熏蒸剂、杀虫/除草剂、杀螨/杀菌剂、杀软体动物剂和增效剂相对较少。按照农药使用规范来说(表3),常规农药277种制定残留限量2417项,占果品中限量标准总数量的87.3%;禁用农药29种制定的残留限量195项,占7.0%;限用农药20种制定的残留限量156项,占5.7%。

3果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GB2763—2021主要变化

3.1新增农药62种、新增限量标准722项

与GB 2763—2019相比,GB 2763—2021针对果品制定限量标准的农药增加了62种(表4),主要包括巴毒磷、苯氧威等杀虫剂14种,胺苯吡菌酮、毒菌酚等杀菌剂13种,草枯醚、草芽畏等除草剂20种,格螨酯、环螨酯等杀螨剂7种,氟噻虫砜等杀线虫剂1种,氟节胺、烯效唑等植物生长调节剂2种,四聚乙醛等杀螺剂1种,戊硝酚等杀虫/除草剂1种,速灭磷、消螨酚等杀虫/杀螨剂2种,乐杀螨等杀螨/杀菌剂1种,果品中相应限量标准增加了380项;另外,在针对果品制定有残留限量的已有农药基础上,水果限量新增359个;同时,由于枸杞(干)不再归为干制水果之列、个别单个果品限量标准统一按照果品大类别设定残留限量等,其限量标准数量相应减少。总体来说,GB 2763—2021针对果品新增62种农药、722项限量标准。

新增的62种农药中,苯氧威、二溴磷等27种农药没有配套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巴毒磷、丙酯杀螨醇等14种农药没有每日允许摄入量(acceptable daily intake,ADI)值,而庚烯磷、灭草环2种农药仅有临时ADI值;巴毒磷、丙酯杀螨醇等37种农药尚未在我国取得登记;苯并烯氟菌唑、吡氟禾草灵和精吡氟禾草灵、二甲戊灵、二氯喹啉酸、甲磺隆、四聚乙醛等7种农药虽然已在我国取得登记,但尚未在果树或水果中取得登记。新增的62种农药中已在果树或水果中取得登记的农药所占比例不足30%。

3.2修订9种农药残留物定义及4种农药ADI值

为保证膳食风险评估数据的科学性,参考FAO/WHO农药残留专家联席会议(JMPR)评审结果,与GB 2763—2019相比,GB 2763—2021针对果品修订了吡氟禾草灵和精吡氟禾草灵、井冈霉素等9种农药残留物监测定义(表5);同时,还修订了喹禾灵和精喹禾灵、丁苯吗啉、氟苯脲等4种农药的ADI值(表6)。

3.3新增3种果品名称,修订3种果品名称

根据商品果品形态、主要用途及相关农药残留限量制定等情况,与GB 2763—2019相比,GB2763—2021修订了规范性附录A(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针对果品增加了香瓜茄、柑橘肉(干)和苹果干3种果品名称,修订了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热带和亚热带水果、杧果3种果品名称,同时将枸杞(干)的食品类别从干制水果调整为药用植物的花及果实类(表7)。

3.4修订部分农药MRL

与GB 2763—2019相比,GB 2763—2021针对果品规定的农药MRL,除了在限量标准数量上大幅新增之外,在限量类别、限量值及规定类别等方面也修订较多(表8)。

(1)限量类别的改变。由于配套农药残留检测方法的推荐增补,将果品中苯菌灵、丁醚脲和啶酰菌胺等13种农药的51项限量由临时限量修改为正式限量。例如苯菌灵在柑、橘、橙和苹果中的限量5 mg·kg-1、在梨中限量3 mg·kg-1和在香蕉中限量2 mg·kg-1,以及丁醚脲在柑、橘、橙和苹果中的限量0.2 mg·kg-1等,均由原来的临时限量修订为正式限量。同时由于缺乏配套检测方法,喹禾灵和精喹禾灵在西瓜中的限量0.2mg·kg-1由正式限量修改为临时限量。

(2)限量值的改变。由于禁用管理政策的实施、新的农药登记残留实验数据的获得以及残留定义的规范统一等,并基于膳食风险评估结果,对乐果、三氯杀螨醇等16种农药在柑、橘和橙等果品中的54项限量标准值进行了修订。例如丙硫菌唑在越橘中的限量由原来的0.15 mg·kg-1修订为1.5mg·kg-1,丙森锌在柑、橘、橙中的3mg·kg-1以及杧果中的2mg·kg-1修订为5 mg·kg-1

(3)部分禁限用农药按照定量限水平设置限量,并将单个果品限量修订为组限量。此次修订涉及的三氯杀螨醇、杀扑磷、硫丹和溴甲烷等禁用农药以及乐果、乙酰甲胺磷等限用农药均按照检测方法的定量限水平设置限量,并将单个果品限量修订为组限量。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本次修订的限量,有要求更严格的,也有要求变宽的,在实际应用时应特别关注。例如三氯杀螨醇在柑、橘、橙、柠檬和柚中的限量1mg·kg-1修订为柑橘类水果0.01mg·kg-1,在苹果、梨中的限量1mg·kg-1修订为仁果类水果0.01 mg·kg-1,降幅100倍;溴甲烷在草莓中的限量由30 mg·kg-1修订为0.02 mg·kg-1,降幅1500倍。另外,丙森锌在柑、橘和橙中的限量3 mg·kg-1、在杧果中的限量2 mg·kg-1修订为5 mg·kg-1;代森锌在柑、橘和橙中的限量由3 mg·kg-1修订为5 mg·kg-1等,均有不同程度的变宽。

3.5调整部分配套农药残留检测方法

与GB 2763—2019相比,GB 2763—2021调整的检测方法标准中(表9),增加4项即GB23200.116、GB 23200.117、SN/T4066和SN/T 4591,修订1项SN/T 0654,删除1项GB/T 5009.110。配套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调整,有效解决了部分农药残留標准“有限量、无方法”的问题。

4我国果品中农药MRL标准特征

与GB 2763—2019相比,GB 2763—2021的颁布,极大程度上改善了以往果品中规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农药种类少、个别农药残留物监测定义和ADI值不够科学、限量标准数量不足且与国际接轨不够紧密等现状,更有利果品生产中农药的安全使用和监管,更能促进果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标志着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修)订迈上了新台阶。总体来说,我国果品中农药MRL标准有如下特征。

4.1涵盖农药品种和限量标准数量大幅增加

农药品种增加62种,增幅23.5%,现有的326种农药加上豁免制定MRL的44种低风险农药,基本涵盖了我国批准在果品生产中允许使用的绝大多数农药;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数量增加722项,增幅35.3%,现有的2768项限量标准占食品总限量数的27.4%。基本解决了相关部门对农产品安全监管时部分登记农药、部分果品“无标可依”的难题。

4.2限量值的设置体现了“四个最严”的要求

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果品,设定了29种禁用农药195项限量标准、20种限用农药156项限量标准,并将部分禁限用农药按照检测方法的定量限水平设置限量值,同时将部分农药单个果品限量修订为组限量,很大程度上扩大了果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范围,实现了对相应禁限用范围果品种类的全覆盖,强化了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监管。

4.3标准制定更加科学严谨并与国际接轨

GB 2763—2021是基于我国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市场监测、居民膳食消费和农药毒理学等数据制定的,遵照CAC通行做法开展风险评估,广泛征求专家、社会公众、相关部门和机构等利益相关方意见,并接受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评议。采用的风险评估原则、方法和数据等要求与CAC和发达国家接轨。将苯菌灵、丁醚脲和啶酰菌胺等13种农药的51项限量由临时限量修改为正式限量,将喹禾灵和精喹禾灵在西瓜中的限量由正式限量修改为临时限量,修订乐果、三氯杀螨醇和杀扑磷等16种农药在柑、橘和橙等果品中的54项限量值。

4.4农药残留物监测定义和ADI值更科学

与果品有关的农药中,修订吡氟禾草灵和精吡氟禾草灵、井冈霉素等9种农药残留物定义及喹禾灵和精喹禾灵、丁苯吗啉等4种农药ADI值,使得这些农药膳食风险评估数据更可靠,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膳食风险评估数据的科学性。

4.5配套检测方法进一步完善

与果品有关的配套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中,增加4项即GB 23200.116、GB 23200.117、SN/T 4066和SN/T 4591,修订1项SN/T 06542,删除1項GB/T5009.1102。GB 2763—2021规定的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具有法定性,配套检测方法标准的调整与完善,有效解决了部分农药残留标准“有限量、无方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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