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星,马永腾
(1.四川大学 经济学院,四川 成都 610041;2.西北民族大学 经济学院,甘肃 兰州 730030)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回顾人类文明的进程,实现共同富裕始终是最基本、最核心的命题和夙愿。不过,对于不同历史阶段和社会阶层而言,共同富裕的价值追求和体现形式又各有不同。尤其是近代以来,由于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急剧演化,使得无产阶级通过斗争实现共同富裕的理想信念日益强烈。在此背景下,中国共产党从历史的、辩证的视角出发,不断发展并升华“共同富裕”思想,赋予其更丰富、更科学、更现实的内涵,并创新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现实路径,使其以一种“普世价值”的姿态,引领广大人民群众为之努力奋斗。但需要注意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并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拾人牙慧的,而是立足科学的理论指导,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经过艰苦实践和努力探索得来的。未来,伴随国内外环境的复杂演变,要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道路继续行稳致远,就必须要对其思想的形成进行深入溯源,准确而深刻地理解其时代内涵,整体地、全面地审视其面临的主要挑战,并以问题为导向,进行系统地部署与谋划。
作为现代语境下的一个专有概念,“共同富裕”思想及其概念的生成经历了一个长期过程,其中既有对中国传统历史文化的承袭,又有对近代以来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的扬弃与升华。
我国历史上“富裕”一词的书面呈现,大致可以追溯到宋代学者徐铉(1)徐铉(公元916年—991年),字鼎臣,扬州广陵(今江苏扬州)人,江都少尹徐延休之子,北宋时期大臣、学者、书法家。编撰的一部志怪小说集《稽神录》(2)《稽神录·蔡彦卿》:……复掘地,获银数(《广记》无“数”字)千两,遂致富裕云(《广记》卷四百一,“致”作“为”,“裕”作“人”)。,本意是指经济宽裕、物产丰富。但就“共同富裕”思想的萌芽而言,则可直达上古文明时期,华夏始祖伏羲、炎帝、黄帝等,都有类似朴素的共同富裕理念的提及[1]。后来,周朝的“小康”(3)《诗·大雅·民劳》:“民亦劳止,汔可小康。”郑玄笺:“康,安也。今周民罢劳矣,王几可以小安之乎?”思想可以算是对共同富裕最早的凝炼[2],其相关理念在《诗经》中都有不同程度的表达。进入春秋战国时期,儒家、道家、法家等一众先哲,率先开启了阶级视角下关于共同富裕社会的远景构想[3],尤其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所倡导的“大同”(4)《礼记·礼运》大同章,通常简称“礼运大同篇”。“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社会和“不患寡而患不均”理念等对后世影响深远[4]。汉代之后,在“罢黜百家”和“独尊儒术”的意识形态背景下,“均平”(5)《周礼·地官·贾师》:“贾师各掌其次之货贿之治,辨其物而均平之,展其成而奠其贾,然后令市。”等类质性的思想理念不断发展,到了隋唐及以后,“均平”思想进一步被注入社会意识主流,甚至成为诸多农民起义斗争纲领及田税政策的援引,典型如唐代的“两税法”、宋代的“方田均税法”、明朝的“一条鞭法”和清代的“摊丁入亩”改革等。
事实上,共同富裕思想不仅在我国萌芽较早,在西方社会同样也有独具特色的发展,尤其是近代以来,伴随西方资本主义的产生及其矛盾演化,共同富裕的价值理念也得到了持续性的深化。早在16世纪中期到19世纪初期,以欧洲早期空想社会主义创始人托马斯·莫尔等为代表的学者和政治家们,出于对资本主义社会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的痛恨,以及对劳苦大众的同情,率先提出了以“乌托邦”构想为奠基的空想社会主义共同富裕;而后,康帕内拉、圣西门、傅里叶、欧文、魏特林等进一步围绕反对私有制,对空想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进行了谋划[5]。但遗憾的是,由于空想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唯心性,注定其只能对当时的社会面貌和阶级矛盾进行现象阐述,主观地构思以财产公有、按需分配、社会和谐为目标的共同富裕愿景,无法对实现共同富裕的历史逻辑、社会逻辑、经济逻辑和实践基础进行深刻阐释与论证,故而无法进行现实转化。鉴于此,马克思、恩格斯从唯物史观出发,立足技术变革演化引致社会变革的发展事实,充分吸收空想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合理成分,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进行揭示与批判,最终凝炼出“生产将以所有的人的富裕为目的”[6]的核心思想。此后,伴随列宁、斯大林等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具体方法的持续完善,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的逻辑必然性也得到更加系统地阐释,并推动其逐渐走向实践。
自20世纪初马克思主义进入中国以来,中国共产党便开启了共同富裕的探路旅程,并相继经历了毛泽东时代的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思想首次中国化、邓小平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早期探索、江泽民及胡锦涛时期“共同富裕”的继续深化与创新实践等重要阶段。回顾来看,共同富裕的首次中国化,更多是沿袭了革命战争年代军事共产主义的实践经验[7],坚持在反对资产阶级法权的“按等级发薪”制度基础上,围绕供给制和工资制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进合作化[8],将“共同富裕”和“同步富裕”等同起来,片面强调在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上的公平,以及分配上的绝对平等[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早期探索则旨在对绝对平等思想的纠正,强调既要打破平均主义,又要防止两极分化,倡导“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可以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然后带动其他地区共同富裕”[10],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11];共同富裕的继续深化与创新实践则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作为聚焦,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12],把“共同富裕”诠释为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倡导“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注重分配制度的优化,强化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着力健全社会公平保障体系。
总体来看,无论是作为中华民族乃至世界人民的理想追求,还是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目标,现代语境下的“共同富裕”理念都具有深远的历史背景和厚重的思想基础。就对中国传统历史文化的承袭而言,“共同富裕”的初始意涵就包含着普遍共识,以社会全体共同享受财富为目标的朴素价值追求,其毫无疑问是当代“共同富裕”思想的雏形,只不过这种共同富裕过于专注物质富裕,对精神文明涉及较少,同时还存在明显的对象区别和统治导向。就引领近代资本主义社会价值意识发生转变而言,马克思主义将共同富裕的历史演变归结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互动嬗变,并实现了理论基础、形成逻辑、核心内容、目标指向等维度的提升和超越,其不仅具备更强的合理性,还具备更强的现实性。但由于其仍然缺少关于实践过程的分析,尤其是缺少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同富裕的描绘,故在指导实践中还存在一定的缺失。就助推“共同富裕”思想深化与实践创新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对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抽象,同时立足社会根本矛盾的历史性演变规律,一方面,通过对具体问题的剖析,构建起彻底解决剥削和两极分化,最终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实践逻辑;另一方面,基于对国情实际的把握,明确了助推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目标指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要将“精准脱贫”统一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伟大“中国梦”,明确指出“五大发展”理念是共同富裕的指导方针,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以及“要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13]。2021年8月,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党中央对共同富裕进行了专题研究,习近平总书记首次全面深刻地回答了什么是“共同富裕”,强调“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不难看出,长期的实践探索赋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更加系统、丰富且深刻的内涵,其要求更高、内容更全、目标更实,是过程与目标的辩证统一。而要更加系统全面地理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内涵,就必须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五位一体”的维度去深度挖掘。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旗帜鲜明地要求要以全体人民为主体,这里的“共同”不是什么单一的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而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的最广大人民群众[14]。具体又体现为:在政治基础上,是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坚持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共同奔富发力;在政治立场上,是以无产阶级专政为基础,坚决同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等一切封闭、保守和反对的阶级及其意识作斗争,始终面向维护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面向为最大多数人奔富而服务;在政治追求上,是以物质及精神财富最大化为基础和前提,围绕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这一根本命题,不断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在政治路线上,是以党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全面推进经济建设作为根本要务,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沿着深化改革和不断创新的主线向前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的富裕与国家民族的富强相统一;在政治能力上,是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遵循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引导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探索先进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互动演进路径。总而言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政治内涵,是由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决定的,体现为以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先决,实现政治基础、政治立场、政治追求、政治路线和政治能力的统一。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最基本的原理,无论就整个人类史,还是就我国的建国史来说,追求经济发展始终都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第一要务。反过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又以人民共创共享日益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成果为直接体现[15]。但需要有所区分的是,共同富裕指向下的经济发展是多维度的,尤其要注重两个方面:一是总量维持续做大。建国初期,“一大二公”的平均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思潮,让我国一度陷入经济水平总量低下的共同富裕“左倾”陷阱[16],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才重新厘清共同富裕道路,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尽管过度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后来也受到一定程度的质疑[17],但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面貌改善是毋庸置疑的,故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共同富裕的先决条件是“继续做大蛋糕”。二是均量维持续优化。长期以来,社会各界都广泛存在对过度追求经济总量增长的批驳,而这也并不是毫无根据的,贫富差距扩大引致犯罪率上升和社会不稳定等确实是不可回避的事实[18],但这种情况在发达的西方国家同样也是难以避免的。于是,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始终聚力这些问题的解决,GDP总量可观但人均低位和区域失衡的现象得到了极大改善,不过,发展中不充分、不均衡的问题仍然存在,这便提醒我们,共同富裕的成色还必须进一步体现“分好蛋糕”。总而言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经济内涵,是由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决定的,体现为坚持国家经济总量水平持续提升的同时,更加促进社会个体、群体和区域经济水平的同步优化提升。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在传承了数千年以农耕文明为孕育的传统文化中,素来就有许多“致富经”,许多寓言故事和历史典故便可以作为印证,如战国思想家列子的小品文《愚公移山》,民间神话故事中牛郎织女的男耕女织生活图景,以及家喻户晓的大禹治水传说等,这些民族精魄最重要的凝结就是“勤劳”,而这又明显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基于海洋文明的主流文化价值[19]。从党的百年奋斗史和共和国的成长史来看,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所倡导的“一把镢头一支枪,生产自给保卫党中央”,还是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所倡导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也无论是改革开放初期所倡导的“自力更生,艰苦创业”,还是新时代加快脱贫攻坚所要求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顽强奋斗”等,本质上都是对勤劳致富精神的传承。今天,我们仍然将勤劳致富奉为实现共同富裕的不二法门,但同时又赋予了更多更深的内涵:一是奋斗的内涵,即共同富裕的实现是以公民个体的奋斗为基础的;二是互利的内涵,即共同富裕是利己与利人的统一,是以彼此协作和共同成就为原则的,也是共产主义价值引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逻辑所要求的;三是平等的内涵,共同富裕是冲破阶级桎梏,以实现个体人格独立和权利平等为价值取向的。总而言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文化内涵,是由传统农耕文明的本色所决定的,尤其体现为以奋斗为前提、以共享为原则、以平等为取向等。
物质生活富裕和精神生活富裕相统一是共同富裕的共识,从根本上来说,这实际上是对共同富裕社会层面的内涵阐释,具体而言,其包含了对四个关键问题的回应:其一是如何突破自然力的约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对此的回应是,始终将发展生产力作为基本前提,强调共同富裕首先是建立在物质财富极大化之上;其二是如何突破社会力的约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对此的回应是,将变革优化生产关系作为关键支撑,强调要消灭一切基于剩余价值剥削为目的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关系,倡导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体系;其三是如何突破内部力的约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对此的回应是,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逐渐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投入力度和政策引导;其四是如何突破外部力的约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对此的回应是,在社会能够容忍的差异范围内,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科学规避发展效率和社会公平的彼此对立。总而言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社会内涵是由化解社会多元矛盾的过程决定的,直接体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改善、物质文明向精神文明的跃变、共富过程与目标有机结合等方面。
进入新世纪以来,自然灾害频发,自然界以此对人类长期的生态破坏行为给予强烈回应,这才使得人们逐渐觉醒,认识到人类社会的发展要以生态环境为前提,进而倡导与自然共生。而共同富裕的实现也有赖于对自然约束的更好适应,根据这一逻辑,自然就衍生出共同富裕对生态问题的考量。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界也高度认同共同富裕是包括生态环境在内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共同富裕[20],生态价值可以更广泛地转化为人民的共同财富和福祉等已成为基本共识,这便是立足共同富裕视角,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深化,其核心就是确保生态开发和生态保护良性互动。对于生态开发,新发展理念就强调了将共享发展和绿色发展统一起来,本质上就是要求共享绿色发展成果,换言之,“绿色”实现了对共享内容和范围的界定。对于生态保护,按照共建共享才能走向共富的基本逻辑,其与共同富裕的成本收益是一致的,也就是说,生态保护本质上也是生态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价值积累。总而言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生态内涵是由目标实现的生态依托所决定的,直接体现为,生态保护及开发与共同富裕路径及目标的逻辑相适应。
就目前来看,我们距离共同富裕的目标尚有差距,推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还面临来自多方面的挑战,对此,学界观点大同小异。有的着眼收入,认为收入分配差距大、发展机会和公共服务供给存在不均、精神文明建设体系尚不完备等问题尤为明显[21],因此,缩小贫富差距依然紧迫,而根本又在于解决好以绝对收入标准衡量的贫困问题,以及将收入差距缩小在一定水平[22];有的着眼农村,认为当前农村集体经济薄弱、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较低、城乡差异大[23],应当着力破解城乡存在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农村公共服务效率低下和居民收入悬殊的难题[24];有的着眼市场,认为新一轮的资本强势周期、财富差距调节办法欠缺、绝对收入差距扩大、国际环境发生明显变化等都不同程度带来影响[25],而房地产和资本市场过快发展导致的财富差距过大又最为关键[26];还有着眼其他因素的,如针对发展数字经济,认为其在促进城市经济增长的同时,也是控制城市经济分异的一把“双刃剑”[27],数字基础条件、数字产业发展和产业数字化程度等方面的差异,都可能导致地区差距的扩大[28],尤其是数字鸿沟的出现,让缩小贫富差距和实现社会公平面临更多挑战,弱势群体难以分享数字红利[29]。对此,有学者强调要辩证认识增量与存量、显性与隐性、总量与结构、均值与方差、可量化与不可量化等系列关系[30]。
尽管学界众说纷纭,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实践困局的背后,实际上还蕴藏着几个关键性的、深层次的理论诘难。
基于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以及其在改善生产关系,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等方面具备优势的基本共识[31],党的十五大正式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并促成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事实证明这种结合是创新且成功的,使得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中国经验”和“中国道路”更是受到全世界的广泛关注。但与之相对的是,我国区域发展差距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总体有增无减,1978—1995年,我国农村和城镇的基尼系数分别从0.21和0.16上升到0.34和0.28[32],2008年的综合基尼系数更是达到0.491的峰值[33],之后一直到2019年,也保持在0.47~0.49之间波动,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表现出较大的固化的可能[34],这无论是与同期经合组织(OECD)和欧盟(EU)等组织的发达国家,还是与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比较,都是十分高位的,学界对此的主流性解释是收入分配制度的不完善所致。但事实上,按照马克思的基本观点,“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35],因此,所有制在本质上与分配制度是一体的,所有制通过生产资料所有关系决定剩余价值的归属,进而决定价值分配,从这个层面上讲,所有制对分配制度是有前提和目标约束的。而现实中,我国的公有制似乎并没有达到对分配制度实现约束的预期,其与共同富裕目标的一致性保持明显不够,这直接导致其对现行经济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合理性的冲击,进一步还极大可能引起公众对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存疑。鉴于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首要挑战,就是要给予公有制在防范收入差距扩大中失效这一问题更加科学的解释与合理的回应,要从新的实际出发,探索所有制架构与分配制度体系之间更加科学合理的搭配。
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人民公社运动”和“文化大革命”给社会带来了巨大冲击的背景下,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力挽狂澜,作出了改革开放的战略部署,孕育出“先富”带动“后富”的思想,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一以贯之的战略方针。事实上,对于这一策略的有效性,学界和舆论是存在疑虑的。有学者基于行为经济学的视角,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先富群体未必会自觉带动后富群体共同致富,这需要政府进行机制干预[36];同时,还有人认为,受内外多重因素的影响,政府、先富地区和企业带动“后富”的努力并未取得预期效果[37],其进一步也就会引致“先富-后富一共富”的渐次性尝试遭遇时间发展正义性悖论和马太效应[38]。而党的十八大以来,基于政府力量推动的“脱贫攻坚”战略取得历史性成效,阶段性地破解了“先富”带动“后富”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回应了上述质疑。不过,当前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没有发生改变,在接下来的发展过程中,若继续践行“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帮后富”的策略,则仍然难以避免先富后富脱节的问题发生,而再次实施传统脱贫攻坚策略显然不合时宜,可能会面临较大的社会成本。鉴于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第二个挑战,就是要营造后富与先富之间,机会让渡和成果反哺实现接续的内生动力,而目前来看,对于形成这种动力所依靠的现实要件及理论基础而言,仍然难以作出决断。
在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实行按劳分配为主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我国社会主义分配制的基本原则,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更是伟大变革和理论创新。[39]但事实上,我国实行的按劳分配本质上是有别于马克思的按劳分配[40],其中包含了对马克思原意的理论扬弃和实践改造,尤其体现在为了兼顾劳动的差异性,创新了以产品作为劳动的差别化计价等手段[41]。也正是基于这些创新改造,才使得我国的分配制度在调动劳动者和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以及推动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了根本性和关键性的作用。例如,面向承包经营制的按劳分配创新成就了农村改革[42],从根本上改善了我国农村的落后面貌;以按生产要素分配对按劳分配进行补充,维持并发展了不同生产要素与活动主体的联合,发挥了不同所有制经济成分的优势[43]等。而今天,社会发展出现了诸多新的变化:一是科技进步对人的劳动替代达到了空前高度,按劳分配的对象聚焦更加复杂;二是以数据为代表的新的生产要素不断涌现,按要素分配将面临新要素贡献测度及标准设置的技术与逻辑难题;三是资源与资本的结合更加紧密,多元化分配机制将受到资本的变相“绑架”;四是私有财产积累与增长方式的市场化选择,让收益分配的行业差异不断凸显。这些变化都对现有的收益分配制度形成冲击。鉴于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第三个挑战,就是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在从“基础与补充”向“本质与现象”的关系嬗变,按劳分配必然转化并表现为按要素分配[44]的背景下,如何实现收益分配的靶向与标准协同,确保经济层面的成本与社会层面的成本相互调适。
我国经济发展的诸多策略中,有两个尤为突出:一个是建国初期为尽快实现对国家的工业化改造,我国选择了以优先发展重工业为原则的“先工后农”路径策略;一个是改革开放之后为尽快摆脱计划经济发展效率低下的弊端,我国又选择了以农村支持城市为前提的“先城后乡”和“先东后西”的路径策略。这两项策略为我国70多年来的经济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同时也让我国经济发展陷入了一种惯性失衡,这可以通过两个基本事实来审视:其一是农业的行业份额不断下降的事实[45]。多年来,我国农业相关产业的变现力不断下降,农产品比价呈现下跌态势,再加上工商资本强势推进农业新业态,挤占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利润空间,农业生产相较于其他行业的价值回报率不断降低;其二是“先城后乡”和“先东后西”导致城乡二元结构更加固化的事实[46]。基于先发优势的大中城市早已躺进了经济极核化的温床,并不断产生“虹吸效应”[47],而中西部的小城镇及农村,还处于以资源换机会的尴尬境地。上述两个事实的共同指向就是“极化”(或“中心化”)现象,只不过前者表现在生产与行业领域,后者表现在生活与区域范畴。而根据马克思不平衡发展观点,极化现象必然会因为平均利润率的下降和资本过剩而引起周期性经济危机[48]。鉴于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第四个挑战,就是针对经济发展的惯性失衡现象给予合理解释,以此回应我国存在因行业及区域发展极化效应而引起周期性经济危机的可能,进而彰显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优势。
相承于对共同富裕思想内涵和现实问题的研究,长期以来,各界也从不同维度和视角,展开对共同富裕实现路径及实践策略的考量。如有的认为,要在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实施区域协同发展、城乡融合发展、收入分配调节和精准扶贫等战略来实现[49];有的提出应围绕夯实制度保障,实施若干重大战略,健全政策体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构建科学的指标体系加以测度和引领等方面着手[15];有的认为要从建立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多层次、多渠道促进就业,推动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基本分配制度和加强医疗卫生发展环境建设等方面着力;有的则强调应当继续坚持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基本策略,并从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方面着手,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地区差距和收入差距[50]。此外,还有众多学者分别从税收、公共服务、货币政策、产权制度体系、制度改革等维度提出了更为具体的价值参考。基于这些启示,笔者认为,根本上来说,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关于制度和技术的双重问题,缺少制度层面的保障,技术操作将失去靶向和标准,缺少技术层面的支撑,制度目标将难以实现落地转化,故当前来看,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路径应当是“体制先行→制度跟进→区域策应→技术供力”。具体而言,即要立足我国已初步具备实现共同富裕所要求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条件的基本判断,始终围绕现实问题背后的重大理论关切,以优化生产要素配置的体制机制为关键,强化收益的宏观调节与发展的联动协同,鼓励并激发技术及业态创新的外部供力。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通过社会主义改造与建设、建立城乡二元经济体系、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等一系列战略举措,在恢复国民经济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方面,产生了诸多价值成果,实现了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历史性飞跃。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只有持续提升社会主义公有制创新的实践能效,完善要素配置的体制机制,才能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过程中,更好地优化生产关系,夯实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因此,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也就成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51]。但目前,我国在要素配置的体制机制上还存在壁垒,尤其是城乡土地和生态等资源要素面临融合的制度性壁垒。一方面,大部分农村还处于“有资源而无资产、有资产而无市场、有市场而无交易”的“捆草饿牛”的现实困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缺少原始资本积累。另一方面,传统的城市经济已经趋于饱和,产能过剩等问题就暴露了部分行业已经进入了市场过载的阶段,再加上疫情等群体性社会性问题的不断出现,城市大额工商资本难以开掘新的投资领域和投资市场,面临资本收益低效和发展成本高企的现实困境。鉴于此,应当进一步放宽农村资源资本化的制度限制,不断拓宽城乡要素融合渠道,降低工商资本下乡的政策约束,用市场化机制激发要素融合活力,推动经济转型发展。
从人类社会发展来看,与自然科学领域的“熵增”(6)熵增是物理领域对热力学的一种定义,具体指自发地由有序向无序发展的过程,与之相对的就是熵减。原则一致,任何社会阶段和文化背景下,都不可能自发实现共同富裕(或类似于共同富裕)的目标,故宏观调控就成为关键,这即便在奉行“优绩主义”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是一样。但同“优绩主义”有所区别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反对把获得优绩的原因绝对化、个体化,反对无视自然差异和人为因素对机会公平的制约,坚持立足中国独特的文化传统,摒弃资本的社会分化逻辑,倡导共享发展理念[52]。为此,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经济建设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实践探索,分税制改革、取消农业税、财政转移与定向支付、个税改革、公益金制度、公积金制度等,这些制度对整个社会财富的分配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降低了社会群体收入极差。但是,进入新阶段,社会资源的差异化流动更难控制,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形态面临诸多管控难题,金融资本呈现野蛮生长的势头,垄断现象日趋严峻,这不仅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还可能会对已经建立起来的宏观调控机制形成冲击,滋生新一轮贫富级差问题。鉴于此,应当着力完善适应新环境的收入调节机制,强化先富与后富之间的利益衔接,重点包括:一是完善与新市场相适应的要素收入分配制度,将数据等新要素纳入社会分配体系;二是建立更加直接的社会公益责任机制,赋予新型金融资本更多的社会责任感;三是逐步完善并提升社会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医疗、教育、住房、养老等核心民生问题,提升社会基本保障水平;四是鼓励生产要素创新融合,构建多样化的社会生产经营模式。
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趋势,区域合作更是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和主要特征。[53]我国推进共同富裕的一个重要抓手就是扶贫开发,而在70多年的探索实践过程中,无论是对于区域扶贫开发、西部大开发,还是对于深度贫困地区连片扶贫开发等而言,一个重要遵循就是区域协同和跨域联动。截至目前,我国的绝对性贫困已经被全面消灭,但不可否认的是,受制于区域环境差异和地方性特殊因素,相对贫困将长期存在,脱贫群体返贫风险难以被完全掌控,故今后的共同富裕历程还必须继续坚持区域协同和跨域联动的思路。而就当前来看,尽管国家的顶层设计大力倡导并推动区域协同和跨域联动,布局了经济带、城市群等,但就地方来看,区域协同和跨域联动的主动性还不够,体现出区域发展的“虹吸效应”强过“扩散效应”,领域恶性竞争难以避免,经济协同和行政协同面临机制壁垒等问题。鉴于此,要更加强化区域协同和跨域联动机制的建立。首先是围绕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推行经济区域和行政区域相区分的新型管理体制;其次是加快实施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度落实;再次是探索基于缩小地域发展极差为目标的经济平滑机制;最后是建立完善以共同富裕为导向的地方经济协同联动发展评价机制。
无论是改革开放还是乡村振兴,不同时代背景下,技术和产业都是推动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核心支撑,“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正确性永远不变,这是支撑人类社会进步的力量源泉,同时也是推进“共同富裕”的基本遵循。但同时,伴随第四次技术革命爆发,以人工智能、基因技术、虚拟现实、量子信息、可控核聚变、新能源、生物技术等为切入的高新技术体系相继诞生,多维融合的新产业新业态竞相发育,这些新技术和新业态在提升社会发展整体水平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引致新的行业极差、领域极差等差序化发展问题,而这也成为我国现代化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桎梏。鉴于此,应对技术创新和业态培育进行积极地引导。一方面,要坚持鼓励在技术和业态方面的创新,将新技术新业态作为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轮”,推动经济总量基础的持续性、稳步性提升;另一方面,要合理引导新技术和新业态对不同社会阶层、群体的价值辐射,确保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始终被限定在为人民大众全体服务,确保技术成果和产业效益最大程度地惠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共同富裕”源自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是在承袭人类普世价值基础上,基于对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并结合中国当代实际而凝练的,具有现实基础和实践引领的奋斗目标。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围绕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而进行了不懈奋斗,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也引发了一些问题。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代党和国家领导集体,立足新的历史起点,根据新的时代所需,进一步升华了共同富裕目标及其价值,并作出了面向目标实现的战略部署。对此,在未来继续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应持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理念的认识,善于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多视角、多维度,系统性地去理解基于新时代背景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道路的内涵,以更具战略性、前瞻性的眼光对现实中各种复杂问题进行研判,以更加深邃的理论思维去梳理辨析问题背后的逻辑承载。诚然,现实虽然给了我们诸多困扰和挑战,但历史同样给予了我们足够的定力和信心,事实证明“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我们坚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是毋庸置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是经得起检验的,只要始终坚持在马克思主义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创新实践,必然能够实现“共同富裕”的远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