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姣姣(副教授/博士)李聪
(西南政法大学审计与法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 重庆 401120)
20世纪伯利等学者基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模式的缺陷提出了委托代理理论,即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别交由不同的人掌控。但在两权分离后,由于所有者与管理者分属于不同的利益群体,管理者可能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做出不利于公司价值最大化的行为。为了缓解二者之间的代理问题,所有者会通过设计奖励机制对管理人员进行激励,从而使二者追求的目标相一致。薪酬激励是解决代理问题的主要手段(Jensen and Murphy,1990),而薪酬激励的主要方式是货币薪酬和股权激励,通过对高管制定薪酬激励方案可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减少信息不对称程度,使高管和所有者追求的利益一致,最终实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然而,尽管所有者为高管制定了较高的薪酬激励计划,但他们还是可能会为了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做出不利于所有者和公司的行为。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师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时,会关注管理层绩效考核和薪酬激励方案,即上市公司对高管制定的薪酬激励方案会影响到审计师对其的风险评估和审计计划的制定,从而影响审计师对上市公司收取的审计费用。
本文以2009—2020年A股上市公司中对高管采取股权激励的企业为研究对象,考察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对外部审计费用的影响。本文可能的贡献为:首先,丰富了基于我国制度背景下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对外部审计费用影响的相关文献,也有助于丰富审计费用影响因素的研究。其次,与以往研究高管股权激励对公司业绩影响的文献不同,本文研究的是高管股权激励与审计费用的关系及其影响机制,检验了该种激励方式对外部监督机制带来的影响。
本文围绕股权激励、审计费用及二者关系对相关文献进行回顾。
股权激励是指公司给予高管部分股权,从而将高管的个人利益与公司价值最大化目标捆绑在一起,最终实现高管和公司的双赢,常被用于解决代理问题。由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高管持有的股份也越来越多,这会给企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部分学者认为高管的股权激励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抑制了高管的机会主义盈余管理,使其更加关注长期绩效,产生利益趋同效应,做出有利于股东财富最大化的决策,从而提高公司业绩(Jensen and Meckling,1979)。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高管的股权激励带来了负面效应,高管为了获得股价带来的资本利得,可能会采取激进的会计政策或机会主义盈余管理来操纵股价(Daniel et al.,2008)。根据堑壕效应,当管理层的持股比例增加时,其获得的股票权和控制权也随之增加,若高管为了谋取自身利益而做出了不利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行为,高管的股权激励可能会损害企业的价值(Jensen,1983)。
关于审计费用,相关文献比较丰富。Simunic(1980)认为审计费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成本、审计风险和市场势力。现有文献主要从被审计单位规模(Taylor and Baker,1981)、会计师事务所规模(Michael Firth,1997)、审计意见(韩厚军和周生春,2003)、公司治理(蔡吉甫,2007)等方面来研究对外部审计费用的影响。当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或者是其自身治理水平较低时,一方面,上市公司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较高,因此审计师会要求较高的风险补偿;另一方面,审计师为了将整体审计风险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会进行更多的审计工作来提高审计质量,因此收取的审计费用会相对较高。而上市公司的规模越大,其所要开展的工作量也越大,投入的成本越高,相应的外部审计费用则越高。
随着研究的深入,有学者发现股权激励会对审计费用有重大影响。现有研究对于高管股权激励如何影响审计费用主要有两种不同的结论:一种是高管股权激励发挥了积极作用,减少了高管的利润操纵行为,从而降低了外部审计费用。根据最优契约理论,股权激励可以起到利益协同的作用,抑制了高管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这种激励方式能有效减少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降低了舞弊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从而降低外部审计费用(李世辉等,2021)。另一种是较高的股权激励可能存在诱导高管为追求私人利益的最大化进行信息操纵和盈余管理等行为,从而增大了审计风险,审计师会因此增加外部审计费用。又由于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对财务业绩的要求更高,于是高管更有动机通过盈余管理来影响公司股价,从而获得更高的收益,进而导致外部审计费用的提高(许丹,2016;张娟和黄志忠,2014)。
综上,以往研究大多关注高管的股权激励是否能发挥股东与高管的利益协同作用,主要研究高管薪酬激励是诱发还是抑制盈余管理行为进而影响外部审计费用,而很少研究高管股权激励、内部控制与审计费用之间的关系。故此,本文主要研究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对外部审计费用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并加入内部控制质量,考察其对高管股权激励与外部审计费用关系的调节作用。
股权激励包括奖励股票和股票期权。一方面,若上市公司的激励方式是给予企业股票,当股价小幅上涨时会提升高管持有的股票价值,因此会诱发高管采取盈余管理或违规行为来操纵股价,进而享受股价升值收益;另一方面,若上市公司的激励方式是给予股票期权,会诱发高管进行信息操纵行为,采用提前披露坏消息或者推迟披露好消息的方式,使得股票期权的行权价值降低,从而提高其期权价值来实现私人利益的最大化。
随着企业对高管的股权激励越来越强,高管对企业的控制程度也越来越深,企业治理机制起到的监督作用越来越小,高管便会乘机实施自利行为,此时的股权激励未能给企业的治理带来积极作用。由于公司对高管的股权激励都是附带一定条件的,且其行权条件对业绩指标的要求更高,当高管尽职尽责地工作仍不能达到行权条件,为了保住自己的声誉以及获取行权带来的收益时,高管可能会通过粉饰财务报表等一些违规行为来实现理想的业绩。从动机来看,高管的股权激励水平越高,其自利动机越强,违规行为越多。于是,在面对高股权激励可能带来的高管操纵财务信息的风险时,审计师应提高其在整个工作中的谨慎性。当高管采取盈余管理或者违规信息披露的行为时,增加了上市公司重大错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增大了审计风险,故审计师会投入更多的资源与成本,因而其收取的审计费用会较高。综上,本文提出假设1:
假设1:假定其他条件不变,对高管采取较高水平的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其支付的外部审计费用显著较高。
此外,随着财务造假事件的频频爆出,企业开始意识到内部控制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进而采取一些措施以加强管理。首先,设计科学且得到有效实施的内控制度,可以在较大程度上增强企业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其次,高质量的内部控制可以对高管发挥监督作用,使其追求的目标能够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实现利益协同效应。因此,内部控制质量较高的公司能够约束高管股权激励带来的盈余管理和公司违规等行为,减少审计风险,审计师可以利用的审计证据更多,因此其可以适当减少实质性程序,进而使外部审计费用减少。一方面,优良的内部控制环境能够有效抑制高管的自利动机,使得公司的违规行为有效减少;另一方面,良好的内部控制质量既可以减小企业发生重大错报的风险又可以有效减少审计工作量。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2:
假设2:假定其他条件不变,高质量的内部控制能够抑制高管股权激励与外部审计费用的正相关关系。
(一)样本与数据来源。本文以2009—2020年A股上市公司数据为研究样本,在剔除金融保险类、ST上市公司以及数据缺失的样本后,最终得到12 043个有效观测值。本文的研究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和迪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数据库。为了克服异常值对研究结论的影响,对所有连续变量在1%与99%的分位上进行了Winsorize处理。
(二)模型及变量定义。
1.模型设计。本文设计模型(1)来考察高管股权激励对外部审计费用的影响。
其中,FEE代表外部审计费用,INCENTIVE代表高管股权激励水平,i和t分别代表第i个公司和第t年。
为了验证内部控制质量对二者关系的调节作用,加入中心化的高管股权激励与内部控制质量二者的交乘项,生成模型(2):
其中,ICQ代表内部控制质量,Int代表中心化的高管股权激励与内部控制质量二者的交乘项。
2.变量定义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定义表
(一)描述性统计。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因变量审计费用(FEE)的标准差为0.705,均值为13.80,说明上市公司每年支付的审计费用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且在小幅度内波动。自变量高管股权激励(INCENTIVE)的最小值为7.058,最大值为20.06,均值为15.05,标准差3.216,说明不同样本的上市公司对高管的激励强度有着较大的差别。调节变量内部控制质量(ICQ)的均值为3.379,说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总体水平一般。在控制变量上,资产负债率(LEV)的均值为0.419,表明上市公司总体债务水平处于中等的状态,出现资不抵债的可能性较小。总资产报酬率(ROA)的均值为0.064,说明虽然我国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尚好,但是其资产投入的回报率较低。事务所规模(BIG4)的平均值为0.055,表明上市公司经常与非“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公司增长GROWTH的均值为0.192,表明大多数公司的发展势头较好,每年均在增长。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TOP1)的均值为32.46,说明上市公司的股权主要集中于一个股东。其他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与现有研究基本一致。
表2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二)相关性分析和多重共线性检验。表3为本文主要变量之间的相关性分析结果。自变量与因变量的相关系数显著为负,说明二者的相关性较强,其系数符号与假设预期不一致可能是因为假设的条件是控制了其他变量,而在相关性分析中只考虑两者之间的相关关系而不是因果关系,因此本文更加关注的是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二者的回归结果。除了GROWTH变量之外,其他变量均与因变量显著相关,表明控制变量的选取比较合理。同时通过VIF检验,得出VIF均值为1.14,故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
表3 相关性分析
(三)回归分析。模型(1)和(2)的回归结果如下页表4所示。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INCENTIVE)与审计费用(FEE)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随着上市公司对高管的股权激励的提升,其所需支付的外部审计费用也随之增加。假设1成立,这表明高管的股权激励水平与上市公司需要支付的外部审计费用呈正相关关系。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均存在一定的合理性,比如,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LEV)和审计意见(OP)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当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较大和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时,审计人员需要投入的资源更多,工作量越多,从而其收取的审计费用越高。综上所述,当高管的股权激励高于某一界限时,会在一定程度上促使高管进行机会主义盈余管理行为,因而导致公司可能发生的重大错报风险提高。由于高管的自利动机而带来的审计风险的提高和因此而多增加的工作量,审计师会通过收取更多的审计费用来使自己得到补偿。中心化的高管股权激励(INCENTIVE)与内部控制质量(ICQ)的交乘项(Int)的系数α3为-0.030,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当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较高时,其可以负向调节高管股权激励对审计费用的正相关关系,进一步验证了假设2。
表4 回归结果
(四)机制检验。上述回归结果表明,上市公司高管的股权激励越高,需要支付的审计费用就越高,那么是通过什么路径增加审计师的风险呢?管理层出于自利动机往往会利用公司发生违规操作。一方面,受股权激励的高管可能会采取机会主义盈余管理等行为来达到公司对会计业绩的要求。另一方面,以期权形式发放的股权激励容易诱发高管的自利动机,从而发生信息操纵行为。当公司股价小幅上涨时,股权激励的实施给高管带来的收益可能远大于货币薪酬激励,故高管有较强的动机通过操纵股价来实现私人财富的最大化。而有违规行为的公司,其舞弊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越高,财务报表更加复杂,审计师需要获得更多的审计证据,投入的资源更多,于是会增加其收取的审计费用。因此,本文推测,公司违规行为在上市公司高管的股权激励与外部审计费用的关系中存在着中介效应。
借鉴邹洋等(2019)的做法,采用某一年份在某公司所有违规事件的“违规年度”中出现的次数,定义变量违规次数FREQ。参考温忠麟等(2004)的做法,构建中介效应模型。首先,以INCENTIVE项对FREQ进行回归,结果显示,INCENTIVE项的系数为0.006且在10%的水平上显著,表明高管股权激励越高,公司发生违规行为的次数就越多。其次,将FREQ加入模型(1)中进行回归,结果显示,INCENTIVE项和FREQ项的回归系数均为正,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公司违规行为具有部分中介效应,即高管股权激励的提高,容易诱发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从而增加了审计师收取的审计费用。
(五)异质性分析。
1.按客户集中度分组检验。客户集中度可以反映企业与其主要客户的合作程度,以及企业因此而受到的约束程度。客户集中度高,会有以下结果:一是能让企业对客户的运营情况更加的清楚,使其拥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因而可以避免由于盈余波动带来的机会主义盈余管理行为;二是客户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会关注企业能否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于是会加大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企业的日常治理带来积极效应,提高了企业的存货管理效率,进而提升企业的经营绩效。因此,企业拥有稳定的大客户可以保障企业的销售收入处于一个稳定的水平上,企业与固定的主要客户交易可以节省交易费用,进而使得其资产利用率提高,其经营绩效也因此得到有效的提高。故当客户集中度较高时,其客户关系比较稳定,企业经营绩效较好,高管的盈余管理动机较小,大客户对企业的监督作用越大,企业的重大错报风险也越小,审计师收取的审计费用也相对较少。
本文按照客户集中度(CC)的中位数进行分组,将低于中位数的样本划分为LOW组,高于中位数的样本划分为HIGH组,回归结果见表5。在客户集中度较低的组中,高管股权激励与审计费用的负相关作用不显著;而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组中,高管股权激励对审计费用的负效应在5%的水平上显著。这说明,在主要客户较为集中的上市公司中,一是其经营绩效较好,抑制了高管的自利动机,避免了机会主义盈余管理行为;二是大客户对上市公司发挥了监督作用,减少了上市公司的违规操作,降低了审计风险。
表5 客户集中度分组检验结果
2.按外部审计质量分组检验。高质量的外部审计能有效减少企业财务报告的错报,并能通过外部治理机制来约束管理层操纵盈余的自利行为。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对于风险的识别更加敏锐,会通过增加更多的审计程序将审计风险有效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因而其审计质量相对较高。本文以公司当年的审计师是否来自“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度量审计质量,并由此进行分组回归。结果显示,高管股权激励对外部审计费用的正相关关系在非“四大”审计组显著为正,在“四大”审计组中不显著,这说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高质量审计有效发挥了其作为外部治理机制的监督与治理作用,抑制了高股权激励带来的利益侵占效应。
(六)稳健性检验。为了消除解释变量高管股权激励(INCENTIVE)和被解释变量审计费用(FEE)之间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我们选取滞后一期的解释变量数据(L.INCENTIVE)作为工具变量,采用2SLS对基准模型重新回归,第一阶段的结果显示,工具变量L.INCENTIVE与高管股权激励INCENTIVE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本文选取的工具变量较好地满足了相关性的要求。第二阶段的结果显示,在使用工具变量后,高管股权激励与审计费用依然在1%的水平上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即基于2SLS的回归结果与前文是一致的,实证结果具有稳健性。
本文以A股中对高管采取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实证检验高管股权激励与外部审计费用的关系及其作用机理。研究结果表明,对高管的股权激励会显著增加外部审计费用,而高质量的内部控制能够有效抑制二者之间的正相关关系。机制检验表明,较高的股权激励诱发了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其舞弊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增大,从而增加审计师收取的审计费用。进一步研究表明,当上市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时,高管的股权激励与其外部审计费用呈负相关关系;高质量外部审计能够发挥其监督和治理作用,弱化高管股权激励对外部审计费用的正效应。获得股权激励越高的上市公司高管越倾向于实施违规行为,进而提高了上市公司发生重大错报风险的可能性,增加了审计师对其收取的审计费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上市公司,一是其经营绩效较好,抑制了高管的自利动机,避免了其进行机会主义盈余管理行为;二是大客户对上市公司发挥了监督作用,减少了上市公司的违规操作,降低了审计风险。
根据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一要根据自身情况来对高管制定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避免由于过度激励诱发高管的违规行为,应使其起到积极作用,发挥利益协同效应,从而实现二者的双赢。二要加强供应链的整合,一方面可以提高企业经营绩效,抑制高管的自利动机,另一方面可以使大客户介入上市公司的日常管理活动中,起到监督作用,从而降低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三要增强内部控制的质量,良好的内部控制可以抑制高管操纵信息和盈余管理等行为,保证企业可以提供真实且可靠的财务报告,从而减小上市公司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其次,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较高的高管股权激励可能会强化高管人员的自利动机。因此,当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较高时,审计师应增加审计程序、收集更多的审计证据,来发现上市公司可能潜在的违规行为,从而减小审计风险。最后,对于信息监管机构来说,应严惩存在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改善。
本文仅研究了高管股权激励与外部审计费用的关系,未研究高管薪酬激励的其他方式与外部审计费用的关系及其作用机理,未来可围绕不同的高管薪酬激励方式对外部审计费用的关系及其各自的作用机理进行深入研究。此外,现有研究对于高管薪酬激励发挥的作用有不同看法,一是发挥了激励作用,二是诱发了高管的自利动机,那么是否存在一个临界值,当激励程度低于该值时发挥激励作用,超出该值时诱发高管的自利动机?因此,未来可以进一步研究高管薪酬激励水平是否存在某个临界值,使得低于该值发挥激励作用,高于该值诱发高管的自利行为,进而影响外部审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