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惠山区水利基础设施规划重难点分析

2023-02-23 04:59王仪雯朱立成
建材与装饰 2023年2期
关键词:红线水利基础设施

王仪雯,徐 郡,朱立成

(1.无锡市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 无锡 214023;2.惠山区阳山水利站,江苏 无锡 214000)

1 项目区现状

惠山区地处长江三角洲腹地,无锡市区西北部。西邻常州市,北连江阴市,东与锡山区交界,南与梁溪区和滨湖区相靠,与太湖仅一山之隔。该地区地势低洼,沿苏南运河、锡澄运河两侧均为连片低洼地,地面高程基本在4.5m以下,是历史上洪涝灾害频发之所,并大多修筑圩区以抗洪涝。历经多年治理和圩区联并,目前境内圩区面积约占全区总面积80%以上,圩区治理成为惠山区防洪之重点所在。

惠山区在对于水利基础设施的整体布局规划中,以“守护好一条基准线、规划及研究一条保留线及生态线”作为整体空间规划的核心总路线,以理清及规划好水利基础设施中的预留地及项目清单为基础,管理和保护全区整体现状水利工程及河湖水域。研究并初步划定重要涉水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落到空间规划“一张图”上。

2 规划研究重难点分析

2.1 资料收集和主要问题调研

具体包括收集和整理土地资源及水利现状普查,已存湿地及潜在湿地的调查及管控,功能分区的规划及整体生态功能的区域划分、还包括了国家圣爱保护红线的规划管控,以及水资源保护、管控及流域尺度的综合规划与普查等各类资料中与河湖空间范围、开发利用现状、治理保护要求等有关的数据和底图,开展必要的实地调查,形成系统完整的基础资料。区级层面协调完成区级水利基础空间规划基础资料的收集,提供相应的图件和表格,根据市级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基础上确定县级水利空间布局的标准,按照此标准进行资料表格填写和落图工作。

2.2 已建、在建水利基础设施管理保护范围复核

本次规划主要对区县级河、湖、库已划定的管理保护范围线和已建、在建的水利基础设施进行复核,落到全区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一张图”上,强化这一基准线的管控保护。按照引调水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堤防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等类别,统计全区已建、在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数量和类别。对未明确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工程,在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基础上,分析用地类别,测算用地规模。区域范围内的流域、区域性骨干河道和省、市管湖泊纳入市级规划,区县级做好配合。

2.3 水利基础设施规划布局研究

围绕水安全保障的实际需求,立足已有规划和相关成果,研究全区水利基础设施规划布局,明确规划水利基础设施的工程位置、名称及位置、规模属性,整体的线路走向、占地范围以及不同水平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及实施安排等,并形成国土空间规划水利基础设施“一张图”,同时具备落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的条件。

2.3.1 水利基础设施总体空间布局

针对不同水利基础设施空间进行分类布局。防洪治涝方面:在对现状防洪体系进行评价的基础上,统筹防洪排涝规划工程布局,协调防洪、供水、生态等要求,将全面建成防洪减灾体系作为完善区域的重点,提出控制性枢纽、堤防、河湖治理等防洪治涝工程布局方案。对于河湖治理工程,重点确定河湖治理标准、治理起始点及主要行洪控制断面位置和行洪宽度;对于重要堤防工程,重点确定堤线起始点和主要控制点位置、占地宽度等。水资源配置方面,将尺度定位流域尺度,对水资源及用水总量、用水分配等基础方案做出综合规划和控制要求。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城乡供水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需求,以及流域(区域)水资源条件、承载状况及变化趋势等,复核并提出重点水资源配置工程布局方案。对于水源工程(包括城乡供水、应急备用、战略储备等水源),应重点分析水源条件及设计供水能力,确定水源位置、供水方式及淹没影响范围等。对于输水工程,在确定主要控制点高程的基础上,重点复核分析输水线路布局、拆迁占地范围、与生态保护区关系等,提出输水线路起始点及主要控制点位置、线路长度及宽度等;对于灌区工程,明确灌区范围、水源位置、骨干输水渠系长度和宽度等。

2.3.2 规划水利基础设施预留用地划定

国家及省批复的综合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中的重大水利基础设施,直接纳入本规划范围。结合省、市、区(县)水利“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惠山区2035年以前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清单,重点是5~10年内计划建设项目,开展必要的专题论证工作,进行初步的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重点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布局占地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建设场址、骨干输水线路等工程占地范围。对于前期工作扎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的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预留用地可直接采用设计成果确定的工程占地范围;对于规划的重大水利基础设施,考虑到工程布局方案的不确定性,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为参照,按照工程建设规模适度超前、空间适当留有余地的原则,将比选的布局方案用地也纳入预留空间。

2.3.3 规划水利基础设施用地规模测算

以规划及确定重点水利基础设施预留地为基础,参照规范标准进行土地利用类别的划分,以及测算相关的用地规模。土地利用类别原则上统计到耕地、林地、园地、草地、住宅等一级用地分类。对于前期工作较好的水利基础设施,直接采用设计用地指标成果;对于前期工作深度不足项目,可在规划预留用地方案的基础上,适当考虑不确定系数留有余地以用来确定土地利用规模;以用地需求方向及土地利用预留地建设用地为建设意见,对暂未或未能划分土地利用范围的其他水利基础设施进行规划。

3 项目规划解决措施

3.1 重要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论证

为合理划定规划水利基础设施预留用地,需结合已批复的相关规划,制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清单,并开展必要的专题论证工作,进行初步的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重点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布局和占地范围[1-2]。

在防洪治涝方面,在对现状防洪体系进行评价的基础上,统筹防洪排涝规划工程布局,协调防洪、供水、生态等要求,将防护减灾体系的重点分为3个协调层次,分别为构建流域、区域、城市3个尺度为核心层次,提出防洪治涝工程布局方案。对于河湖治理工程,重点确定河湖治理标准、治理起始点、设计水位流量等;对于重要堤防工程,重点确定堤线起始点和主要控制点位置、占地宽度等。

在水资源配置方面,结合流域及水资源的综合规划要求及总用水量的控制要求,以水量分配方案等为基础,结合流域区域水资源条件、承载状况及变化趋势等,复核并提出水资源配置工程布局方案。对于水源工程(包括城乡供水、应急备用、战略储备等水源),重点分析水源条件及设计供水能力,确定水源位置、供水方式及淹没影响范围等;对于输水工程,重点复核分析输水线路布局、拆迁占地范围、与生态保护区关系等,提出输水线路起始点及主要控制点位置、线路长度及宽度等。

3.2 与各类空间的协调衔接

3.2.1 涉水生态空间功能协调性分析

在初步划定不同功能类型涉水生态空间的范围、明晰各类空间的边界后,将各类型的涉水生态空间范围与其他空间规划成果进行叠图分析,明确各空间功能排序和主导功能,确定各类涉水生态空间边界。

(1)对水利行业自身划定的各类涉水生态空间功能进行重要性和敏感性分析,明确主导功能,以功能为凭借,对同一空间尺度单元的不同功能进行排序,最后在地图上进行依次落土,并以具有单一功能属性的外包边线进行涉水生态空间边界范围的界定。

(2)对涉水生态空间与城乡空间进行协调,若涉水生态空间与其他空间范围划定存在区域重叠现象,对区域重叠现象范围的服务功能进行重要性评估分析,合理确定涉水生态空间范围。

(3)统筹考虑自然生态保护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河流生态廊道的连通性要求,对明显不合理的区域进行校验调整。对于难以界定主导功能类型、空间范围的局部区域,可通过现场调研分析确定。

3.2.2 水利基础设施与“三区三线”协调性分析

(1)水利基础设施与涉水生态保护红线协调性分析。

复核水利基础设施与涉水生态保护红线的空间关系,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将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政策作为核心及根本。水利基础设施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时,应分析工程开发任务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的协调性,在基本协调或一致的基础上,将工程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的正面准入范围之内。若工程开发任务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不一致,应优化调整工程任务、选址、规模和布局,确保优化后的工程建设方案符合红线管控要求;对于确有需要,不可替代的防洪、供水等民生水利工程,且经论证后工程方案无法调整、仍然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应提出优化调整涉水生态保护红线边界的意见[3-4]。

(2)与其他国土空间利用协调性分析。

对河湖水域岸线等涉水生态空间范围内的基本农田或城镇空间进行调查,对占用涉水生态空间的,按水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提出调整意见。分析水利基础设施用地预留空间与“三区三线”的关系,重点对占用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的情况进行分析,尽量避免占用基本农田、城镇密集区。对于城镇空间,将节水型社会作为建设核心进行推进,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及强度的管控,严格遵守和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整体及可持续性的提升城市水资源利用效率。针对城市范围的水环境水生态问题,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对入河的三类水及中水等进行入河排污管理,加强引用水资源的保护。有关治理措施应与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和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等工作相结合。水利基础设施为支撑城镇经济社会发展而需要占用城镇空间时,应提出对城镇空间发展的限制性要求;对于农业空间,以强化农业节水为重点,根据水资源条件,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对于由于农业灌溉导致地下水严重超采和地表水生态环境用水被挤占的区域,应通过水源置换、休耕、试行退地等措施,减少灌溉用水。对乡村水资源进行综合管制,加强防涝排涝能力。建设美丽乡村。为保障基本农田灌溉用水要求而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空间时,提出基本农田调整或项目准入的要求。

3.3 涉水生态空间管控保护措施

(1)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的管理,应坚守禁止开发的原则,对区域及生态保护用地进行生态移民、对已破坏区域进行退耕还林、生态修复、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措施的开展,对于重要的水域及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的生境空间进行功能修复和增殖流放等管控措施。

(2)对于生态保护红线外的其他涉水生态空间,根据空间规划分不同类别确定开发强度,采取差别话管控措施。具体是分析河湖防洪、供水与生态功能制约关系,明确生态功能定位,对现状河湖生态空间(涉水)提出管控意见。将国家生态功能区及生境环境功能区划分作为理论及参考依据,在已有的水利规划措施基础之上,明确生态水空间的功能,对涉水范围的生态空间进行合理化划分,满足人类经济文化社会需求,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的合理性需求,满足景观格局的整体区域规划,统筹安排未来河湖流域的空间及岸线空间的功能区划分及管控,结合已有研究,将生态涉水空间功能管控分为限制开发区和安全保护引导区两大类[5-6]。

生态空间(涉水)限制开发区:水源地准保护区污染源控制及开发利用限制;水生态重点保护和保留河段限制开发管控;受挤占洪水调蓄区、河滨带保护蓝线区和退化水生态空间的恢复和重建管控、遗产保护方法等。

水安全保障引导区域:严格限制污染物入河总量,预留适当发展空间和水环境容量空间。规划国家和省级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供水项目等,选址尽量避开已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确无法避开的,以不影响和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提出生态保护与修复管控措施。

4 结语

惠山区的水利规划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县域尺度的空间利用专项规划,对水利规划及基础设施建设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针对该项规划工程的重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在此基础上可为类似工程提供借鉴意义。

猜你喜欢
红线水利基础设施
房企“三道红线”的破局探索
细细的红线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有望加速
公募基础设施REITs与股票的比较
为夺取双胜利提供坚实水利保障(Ⅱ)
为夺取双胜利提供坚实水利保障(Ⅰ)
水利工会
水利监督
一两江湖之红线引[连载一]
振动搅拌,基础设施耐久性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