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恋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16)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1]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表述,深刻阐明了涵养新家风与弘扬传统家庭美德的重要性。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教育,古代中国是一个以农为本的国家,家庭不仅是一个生产生活单元,也是一个伦理教育和实践单元,父母对子女的言传身教成为自然而然的教育方式。家教文化成为了中华民族特有的一种文化现象。在中国家庭教育史上,不但出现了孟母断机、岳母刺字这样的教子有方的楷模,而且许多名人、许多家族都立有家戒、家训、家规和家范。“我们必须坚定历史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同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融通起来。”[2]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新的历史起点上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涵养新家风,发挥其推动社会发展的精神动能,需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将其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广泛运用于农村家庭教育中。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乡村振兴,教育先行。乡村美,中国才能美。乡村振兴最终要靠人才,人才的培养要靠教育。在乡村振兴战略中,要把乡村教育作为一个重点去推动,农村家庭教育在乡村振兴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以精神文明建设滋养乡村振兴之花,使乡村振兴之花越来越艳丽多姿。
家庭生活是社会生活的投影和折光,农村家庭教育的好坏并非一家一户的私事,它与社会进步相通,与国家命运相连。近代德国教育家福禄贝尔说过,国家的命运与其说是握在掌权者手中,倒不如说是握在母亲手里。我国古代的礼记大学中就明确地提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观点,把修身齐家作为治国平天下的前提和必要条件,说明我国古代就认识到人的素质和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决定着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重视并搞好家庭教育,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和社会文明进步,对实现国家富强、乡村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必然会产生巨大的力量和作用。如果每个家庭都能自觉承担起教育子女的责任,每个家庭都将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建设的坚强阵地[3]。
在人类社会发展长河中,家庭长久承担着物质生产和人口生产的社会职能,维护延续有血缘关系结合起来的家庭组织,并改进和提高人们的生产生活。子女不仅是传宗接代、氏族繁衍的重要条件,也是维系家庭经济地位、保障生活不可缺少的条件。农村家庭相较城市家庭来说,经济收入更低,家庭教育就显得格外重要。《三字经》中就有“养不教,父之过,幼不学,老何为”的言论。说明了在众多纷繁复杂的社会信息面前,要避免青少年尤其是农村青少年盲目效仿,甚至形成错误观点、染上不良习气,农村家庭教育就显得特别重要。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父母有养育和教育子女的责任,谴责和惩处蓄意破坏家庭,放弃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强调充分发挥农村家庭的教育职能。做好农村家庭教育工作,能够帮助农村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世界观,通过对农村孩子施行正确的农村家庭教育,让更多的农村孩子拥有更加美好的人生。
从孩子出生到进入学校前,一般家长都重视子女的关爱和教育,但当孩子上学以后,家长就如释重负似的,将教育孩子的责任几乎全都推给学校,特别是现在,许多农村父母外出打工常年不回家,更是无法顾及。学校是有领导、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的专门教育场所,拥有经过专业训练的教师,在培养学生方面起着主导作用,但乡村学校也存在教育设施不够完备、师资配备不够合理的问题,学校教育仍然需要家庭教育的密切配合,才能更好地提高育人质量。因为孩子即使入学后,大部分时间仍在家中度过,而且学校的学生人数较多,教师一个人教几十名学生,精力和时间都无法与父母相比。教育如果得不到家庭和社会的配合与支持,就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父母与子女之间固有的血源情感和伦理道德上的内在关系,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长期性的必要补充。
近年来,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很大改善。但是农村的家庭教育仍是一个薄弱环节,存在不少问题。
当前,独生子女的数量仍居多数,家庭教育非常重要。然而,农村家庭还有很多家长不能正确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在看待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两者的关系时,大部分的家长倾向于把学校教育摆在首位,把孩子往学校“一送了之”,认为送到学校就是学校和老师的事,不闻不问,造成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的缺失,家庭应该承担的那部分责任也转嫁给了学校。
家长忙于生计,无暇在孩子的教育上倾注更多精力和时间,导致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脱节的恶性循环。部分家长非常在乎孩子,但教育观念落后,比如,在教育观念上,重智育、轻德育;在教育投资方式上,重“物质投资”轻“感情投资”等,不能很好地承担起教育子女的责任。农村家长的学历普遍偏低,接受教育少,文化底蕴差,不能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无法对子女进行有效的教育和指导[4]。由于没有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教育效果极为有限。
相当一部分儿童因父母双方外出打工而成为留守儿童,这些家庭教育的重任也自然落到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身上,家庭教育是不完整的,父母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农村里的祖父辈老人,不是体弱多病,就是文化程度很低,不能有效教育和约束孩子。有的老人没有先进的教育观念,又宠孩子,通常就是溺爱,不敢责骂,所以对孩子学习的管理就比较松,孩子无法养成良好的学习态度。而且他们对事物的认识和教育方法也有局限性,与孩子存在较大代沟,对孩子往往只能给予吃饱穿暖的浅层关怀,做不到在心理、德育方面深层次的关心教育。
因为经济条件和自然条件的限制,不少偏远农村年轻人大量外出,剩下老弱孕残的村庄,基层文化建设基础薄弱,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的需求。部分家长在农闲时沉湎于搓麻将、打扑克、喝酒,很少看书读报,不愿意了解外面的世界、外面的信息,整天囿于自己生活的小圈子,视野狭窄。
从人类教育史的衍变分析,教育发展与社会发展应该是同步的,人的一生接受到的最初的教育就是家庭教育,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分工,产生了文字以及知识体系,出现了学校,人们的教育经验逐渐丰富。教育内容与职责开始细分,家庭教育中传承传统文化的职责转移到了学校教育。从世界教育发展史分析,尽管德育在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中都处于突出位置,但因为偏重点有差异,造成传统文化教育难以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随着教育系统不断发展,家庭教育更趋向利用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以及行为习惯进行熏陶。从传统文化继承与发扬的成果分析,家庭教育成为保存、传递传统文化道德的重要渠道,两者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传统文化是家庭教育宝贵资源,传统文化能够以行为习惯的教育形式进入到家庭教育系统当中。
从社会学层面分析,家庭是社会中最古老、最基本的组织形式,不仅具有繁衍人口和赡老抚幼的自然属性,父母还承担着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家庭教育的意义不仅在于教育家庭成员要守规矩,遵守国法和家规,还代表着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从哲学层面分析,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关系,只要人类的繁衍生息在延续,家庭教育就会持续发展。从教育学层面分析,家庭教育是促进学前儿童自我意识发展的关键,自我意识是进行自我教育的前提条件,也是实现教育的关键。家庭教育能够对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大众教育产生积极的正面影响,这就代表传统文化进入到教育体系当中的时候,首先是进入到家庭教育当中。家庭是传播传统文化的重要渠道,而传统文化中则包含了很多智育以及道德素养发展的相关内容,对于家庭教育质量的提升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5]农村地区传统的家庭教育经验已经跟不上当前时代的潮流和发展,因此作为农村地区的家长要主动加强传统文化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以身作则,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重视教育孩子如何成为一个有道德、有文化的人,逐渐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不仅如此,家长还要身体力行、言传身教,以正确的方式方法构建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的优良家风,做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的倡导者、践行者,潜移默化地熏陶和培养孩子的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培养孩子健康的审美情趣、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提高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存能力,做一个道德高尚、身体健康、知识全面,对国家、社会和人民有益的人。
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既重视传统文化中蕴含的精华,继承家风中的中华传统美德,并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优化家风内容,挖掘传统家庭美德的价值。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传统文化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受到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时代条件、社会制度局限性的制约和影响,因而也不可避免会存在陈旧过时或已成为糟粕性的东西。这就要求人们在学习、研究、应用传统文化时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结合新的实践和时代要求进行正确取舍,而不能一股脑儿都拿到今天来照套照用”[6]。一方面,清理剔除家风家训的陈腐观念,保留其合理内核,另一方面,淡化家风中厚重繁冗的仪式性内容,更加注重其教育功能。
“德教”是中国古代教育尤其是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论语》是儒家学派重要的经典著作,呈现了德教智慧,孟子是德教的传承者,《孟子》一书闪烁着德教的光芒。德教贯穿了古代家庭教育、私塾教育、社会教育全程,是社会生活中各种道德观念、道德规范对个体的重要规范、约束和熏陶方式。“修身”是中国文化精神的传承,也是古代家庭教育的主要方式。《论语》指出,人有五仪,庸人、士人、君子、圣、贤,“审此五者,则治道毕矣”。朱熹、王阳明也对此多有阐释。“修身”就是用最好的心态去为人处事,养成良好的心性,是个体道德良知的觉悟及自我品行的提升。把“德教”与“修身”合一,突出了以规律、规矩、秩序、制度为外在要求的道德和以良知、德行、修养、素养为内在要求的修身之间的合二为一。融合“德教”与“修身”落实到当代家庭教育,对农村家庭教育具有重要价值。
面对农村教育经常面临的师资匮乏、设施稀缺、水平低下、理念落后等问题,可以借助公益组织、企业单位以及高等院校等社会资源,解决农村教育面临资源不足的困境。政府要充分发挥自己在协调社会力量方面的优势,找准定位,尽职尽责,在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家庭教育过程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充分发挥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积极作用,注重妇联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充分调动中小学校、幼儿园、村委会等相关部门的积极主动性,为家长提供学习和践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机会和平台。利用各种文化载体和传播媒介加大宣传力度,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家庭教育营造和谐良善的整体社会文化氛围。以讲座、展览、电影等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家长和未成年人进行儿童家庭教育及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通过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开设优秀传统文化公益性课程,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根铸魂、启智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