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赋能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作用机理、现实挑战和实施路径

2023-02-16 01:41夏杰长李銮淏
国际贸易 2023年1期
关键词:国际贸易贸易领域

夏杰长 李銮淏

一、引 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顺应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潮流,持续深化对外开放和经贸合作发展,已经逐渐成为全球极为重要的贸易大国。根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发布的数据,1978—2021年,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从210.86亿美元增长至60524.69亿美元,实现年均增速突破14.0%的瞩目成就,近十年来位居世界第一大货物贸易出口国和第二大货物贸易进口国。同时,在经济服务化的全球经济发展背景下,我国服务贸易也逐渐形成了以“数字化”融合变革为主要特征的新时代发展趋势,在规模上呈现出快速扩大态势,所涉及行业结构逐步优化升级,对外合作开放方面不断拓展深化(夏杰长等,2022),发展成为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关键环节。尽管成绩斐然、亮点众多,我国对外贸易领域却仍展现出“大而不强”和粗放型、低效率增长等主要问题,在质量效益、发展模式、国际规则话语权等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提升空间。因此,深入探讨如何推动我国对外贸易的优化升级,实现在新发展格局下从“量”和“质”层面的双重提高,推动我国开放型经济和国际贸易领域的高质量发展,对于加快由传统的贸易大国迈向新时代贸易强国的步伐,以及实现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随着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的高速发展和普及运用,数据要素的跨境流动、信息技术和相关配套设施的创新迭代深刻影响着当今国际贸易形式和结构。随着国际贸易领域的数字化转型趋势日益凸显,2016年12月,商务部印发的《对外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和规范化发展方向,强调依托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形成外贸新业态发展的重要源泉,从而在巩固贸易大国地位的同时,取得贸易强国建设实践中的新进展。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培育贸易新业态,通过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积极参与全球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等途径,增添对外贸易发展的强大动能。2021年7月,为积极应对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抬头、新冠疫情严重冲击等重大风险挑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提出,积极运用数字智能技术应用赋能外贸发展,推动传统外贸的数字化转型升级,营造线上线下良好有序的外贸环境和秩序。2021年11月颁布的《“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中强调,加快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赋能,加快推进贸易主体的数字化转型,提高我国贸易数字化水平和竞争力。面对全球新冠疫情持续蔓延态势并未得到根本性扭转的严峻形势,2022年5月,为进一步帮扶外贸企业和实现进出口保稳提质任务目标,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要求积极开拓线上渠道,积极应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加强与跨境电商平台等联动互促,优化云洽谈、数字会展等新业态新模式,提升供应链和采购端智能化水平,提高外贸便利化程度。可见,数字技术的高速发展,以及它同贸易领域深度融合和广泛渗透的发展趋势,已经形成我国新发展阶段加快提升对外贸易竞争力、加速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和实现对外贸易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的关键动能。因此,在传统贸易数字化变革的背景下,有必要基于贸易数字化转型基本内涵的理解诠释,深刻分析数字化趋势对国际贸易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赋能机制,深入探讨数字经济时代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全新实施路径,即如何充分运用不断升级迭代的数字技术和其所形成的数字化驱动力,赋智赋能我国对外贸易领域的优化转型和高质量高水平发展,从而加快助力我国对外贸易领域的高质量发展进程。

二、数字化赋能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机理

(一)国际贸易数字化转型的基本内涵

国际贸易领域数字化是在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贸易标的物、贸易工具和贸易方式“数字化”转型的发展趋势。“数字化”(digitalization)转型是一场数字技术和应用的革命性突破,其本质是接受和运用计算机技术,将不同形式和内容的自然信息与表述信息(所有字符、图、文、语言等)转换为便于加工处理、还原复现和储存传输的二进制数字代码(王刊良,2002;栾世栋等,2017;刘政等,2020),从而实现信息快速处理与交流的实践过程。数字化赋能国际贸易领域发展的关键在于:依托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在对海量数据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存储和传输的过程中有效降低成本,提高全流程的效率和精准度,深刻影响和转变同数据和认知相关联的一切经济活动,开辟前景广阔的“数字贸易”全新时代。

目前,由于数字技术的迭代升级和创新发展,数字贸易的概念边界仍在不断扩张,在全球范围内关于数字贸易的界定各有侧重,并未形成权威精准、口径统一的官方定论。熊励等(2011)首次将数字贸易概括为技术上以互联网和数字交换技术为客观基础和手段途径,旨在为贸易活动中的供求双方提供双边互动所需的数字化电子信息、实现以数字化信息为贸易标的的新型商业模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2013,2014)分别在《美国与全球经济中的数字贸易Ⅰ》和《美国与全球经济中的数字贸易Ⅱ》中提出了广义和狭义层面的定义,即数字贸易狭义上仅指通过互联网交付的产品和服务,广义上则包括互联网以及基于互联网的技术在产品和服务的订购、生产或交付中发挥关键作用的所有国内与国际贸易。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2017年发布的报告中指出,数字贸易的本质是以跨境的比特(bit)和字节(byte)为基础的传送和转移,因此囊括一切对数字化或实体运输的商品或服务能够通过数字化方式进行的交易。马述忠等(2018)认为数字贸易是以数字化平台为载体,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一系列数字技术为媒介,高效实现实体货物、数字化产品与服务、数据信息的交换的新型贸易活动。李俊等(2021)则把数字贸易细分为“贸易数字化”和“数字化贸易”,其中贸易数字化是以电子商务的形式实现的数字订购贸易,数字化贸易指以数字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可网上传输的数字交付贸易。

综上所述,学术界针对数字贸易的基本内容已经形成了部分基本共识:数字贸易是传统贸易在数字经济时代的扩展、延伸和迭代,是国际贸易领域数字化趋势的主要表现形式(见图1)。一方面,数字贸易没有突破贸易行为的基本范畴。无论传统贸易,还是数字贸易,本质上都是由于要素禀赋差异、专业化生产和社会分工所产生的不同主体之间商品、服务和生产要素的转移和流动。另一方面,数字贸易是对传统贸易的突破变革和创新发展。其主要体现在:第一,运作模式渠道和工具方式上的创新。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为典型代表的数字技术在数字贸易中发挥最关键的作用,通过数字化加速变革传统贸易中生产、营销、交付等环节的基本模式,极大地拓展了贸易产品和服务类型。第二,交易产品和服务边际的拓展。数字贸易所涉及的产品和服务不仅包含传统贸易中的实体货物和线下服务,还包括通过互联网等数字化手段传输的数字产品与服务,以及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数据信息。因此,国际贸易的数字化转型可以看作数字贸易的动态概念表述,其中的贸易标的物数字化包括了数据要素、数字产品和服务贸易的“数字化贸易”,以及数字订购中的数字服务跨境贸易,贸易工具和方式的数字化则更广泛地覆盖了“数字化贸易”和“贸易数字化”。作为当前国际贸易领域最显著、最重要和最关键的发展趋势和动能之一,数字化应当如何赋能我国对外贸易领域高质量发展,这是目前我国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之中亟待深入思考的关键议题。

图1 国际贸易数字化转型的基本内容结构

(二)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数字化赋能机理

依托数字技术在国际贸易领域中的深度融入和广泛渗透所引发的贸易标的、贸易工具和贸易模式的创新变革,数字化趋势赋能我国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机制和作用路径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推动我国形成更宽领域、更多方位和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和贸易格局;二是加速国际贸易领域供需双侧优化和相互匹配,形成更高质量、高水平和高效益的产出和消费;三是全方位降低国际贸易的传统成本,扩大国际贸易的效益空间;四是催生国际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培育重塑全球价值链的全新动力(见图2)。

图2 数字化赋能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机制路径

1.数字化推动形成更宽领域、更多方位和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和贸易格局

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具有广泛链接性,也就是说数据生产要素在地理空间上具有无限的广延性,在时间上具有高速性和即时性(戴翔等,2022)。这些特征使得数字技术高速发展所产生的数字化趋势动能,能够推动更宽领域、更多方位和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和贸易格局的构建。

一是数字化同制造业、服务业等不同产业领域深度结合,推动更宽领域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一方面,数字技术广泛渗透制造业、服务业等产业体系,有利于加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通过收集信息、处理数据以及应用数字技术辅助决策加快提高不同行业中的企业效率(夏杰长,2022),从而筑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综合生态圈;另一方面,数字技术的普及应用使得不同产业间的深度、高效融合成为现实,尤其是服务业同上下游各产业间的结合协作,依托生产的柔性化、个性化和高端化能够更好地推动我国贸易商品和服务竞争优势的形成和强化。

二是数字化加速扩大中国与世界各国开放合作的范围的同时,能够有效提升我国不同地区的开放程度和对外贸易水平。一方面,数字技术突破时空限制的重要特征,与我国继续保持和扩大同传统友好国家的开放合作,培育健康、绿色、数字和创新等领域合作的新增长点,加快拓展和深化经贸合作网络的主要任务具有显著的内在一致性;另一方面,数字技术的渗透性、辐射性和灵活性等特征,有利于打破线下市场的地理性、文化性和制度性贸易壁垒限制,通过形成受时空制约较少的线上市场,加速国内区域间要素的自由活跃流动,进一步释放各地区在国内大循环和助力我国主动融入国际循环中的优势潜力。因此,数字技术的广泛运用和由此形成的数字化强大动能,从积极主动参与国际循环以及充分释放国内各区域要素内循环活力和对外开放潜力两个层面,助力形成“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和贸易强国建设。

三是数字化推进我国对接高标准全球经贸规则,打造同数字经济时代相符的对外开放制度、规则、管理和标准。继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之后,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当今最重要的经济形态,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和国际经贸规则秩序的演变和发展也必然要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数字化发展大趋势。因此,深刻把握数字化发展趋势和前沿技术,同当今前沿的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和标准相对接和适应,在此基础上依托不断优化的数字经济产业基础和逐渐提高的国际竞争力,进一步融入和参与到全球数字经济治理方案和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设计之中,是我国向制度型开放转变的重要途径。

2.数字化加速贸易供需双侧优化和匹配,释放贸易主体的生产和消费潜能

传统跨境贸易模式中供给侧和需求侧之间存在巨大的信息传输鸿沟,长期存在信息沟通时效性差、供需匹配效率低、双端升级转换滞后、市场各主体反应迟缓等矛盾,对于形成了规模经济和全球供需平衡的造成了巨大阻力。伴随着数字化同国际贸易领域及上下游产业环节的深度融合,数字技术全面赋能国际贸易领域生产、营销、交付、运输和消费的全链条体系,加快了贸易供需双端之间信息数据的传输,正在逐步提高供需两侧匹配效率和优化升级速度。

具体而言,数字化加速国际贸易供需双侧优化和匹配的主要表现有三个方面:第一,数字化带来的互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和区块链等典型数字技术,畅通供需两侧信息数据的传输渠道,有效打破供需双端间的信息壁垒。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技术的广泛普及和运用大大降低了市场主体所需信息的传输时间,缩短了供给侧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反应时间,有效缓解了信息滞后所导致的市场供需失衡和不匹配。第二,数字化极大地提高了供给端的生产效率。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关键的生产要素,而大数据、互联网等数字技术有助于供给端对消费需求做出相对精准的市场预测,从而有效提高各类生产要素的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率,极大地改变传统供给端资源的投入、组合和利用模式,减少低端无效的供给,形成最高效、最适配、效益最大的产出,以供给端的升级、转型和提效助推国际贸易高质量高水平的可持续发展。第三,数字化有助于释放消费端的巨大潜能,有效激发消费需求的快速扩张和升级。数字时代背景下,贸易产品、工具和途径的数字化使得消费需求日趋多元化、柔性化和个性化,有定制需求的小型化和小单化的“零单贸易”不断增多,线上、电子化货物订单以及品类繁多的数字化服务已然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极大地拓展了消费需求边界。

3.数字化全方位降低国际贸易的传统成本,扩大国际贸易的效益空间

除了产品或服务的生产供给,跨境贸易实践中还包括客源需求对接、交易磋商、交付和货款结算、物流运输等主要阶段环节,在传统的国际贸易活动中形成了巨大的成本支出来源。数字化背景下,通过贸易产品、工具和途径的数字化升级创新,国际贸易各环节的成本支出能够得到有效降低。第一,在寻找和对接客源阶段,通过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和虚拟现实等数字化手段途径,基于对国际市场需求和客源海量数据的量化分析和趋势预测,制定高效的客户搜寻和需求对接策略,结合云端直播平台、数字会展、搜索引擎等多元化的线上跨境营销模式,有效开拓更广阔的国际市场客源和订单需求空间。第二,在交易洽谈和商务谈判阶段,大数据、互联网和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能够构建便利快捷、超越时空限制的信息交流渠道和平台,减少由地理区位、社会文化、语言障碍等所导致的国际商务活动之中的沟通壁垒,极大地提高跨境贸易的双边交易磋商效率,抑制信息高度不对称和沟通摩擦引致的成本支出增加。第三,在交付和结算阶段,数字化的全新动能将推动无纸化数字单证平台、电子口岸和贸易线上保险服务等综合体系的建设和完善,通过对各类贸易单据凭证的技术革新,构建透明、安全、高效和绿色的全球支付结算金融网络,促进国际贸易领域一系列进出口程序的简易化、便捷化、智能化和可持续化,有效降低跨境贸易的各类风险和成本支出。第四,在物流运输阶段,一方面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云技术、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推动数字物流和海外仓数字化系统的快速发展,规划选择高效率、低风险、全程可视化的实体货物运输方式和路径,大大降低传统贸易模式下产生的冰山运输成本;另一方面,新兴的数字产品和服务通过损耗小、速度快、成本低的数字化渠道和技术工具传输,大幅度削减了商品运输和供应成本,而且随着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5G等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产品和服务的运输成本还将不断降低,可有效扩大国际贸易的收益空间。

4.数字化催生国际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培育重塑全球价值链的全新动力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化已经成为国际贸易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形式重要的催化剂。在适应当今个性化、多元化、高弹性、集约化的新兴市场需求方面,传统贸易模式面临着巨大瓶颈和多重挑战,而互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为国际贸易模式创新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数字技术的进步和普及,促进形成线上线下双线融合的交易场所,拓展了产品和服务交易品类,缩减了跨境贸易中诸多中间环节,改变了贸易链条上生产者、供给商、运输商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加快了国际贸易模式的创新升级和转型优化。

数字化激发的个性化、碎片化的广阔市场订单需求,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数字会展等贸易新业态蓬勃发展,加速各类行业的深度融合,催生和培育出生产商、物流供应商、批发商、分销商、零售商和消费者与政府监管部门在内的一体化外贸综合服务管理模式,从而有利于创造国际贸易新机遇,培育全球经济发展的全新动力。具体而言,数字化催生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全球经济高速发展的主要表现为:第一,数字化推动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必然会在世界范围内创造更多新职业种类和新就业岗位,催生出职业多元化、形式多样化、方式灵活化的社会就业新趋势,有效打破劳动力流动中的时空限制,充分释放新业态下要素自由快速流动带来的经济红利;第二,数字化催化出国际贸易领域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快贸易相关产业资源配置和生产效率的提升,缩短过剩落后产能更替淘汰的反应时间,不断刺激全球范围内高效益、高质量、可持续的贸易活动新形式、新形态的产生,形成重塑全球利益分配格局、驱动价值链分工升级的全新动力,培育全球经济复苏和发展的数字时代新动能。

三、我国国际贸易领域数字化赋能的现实挑战

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技术的创新迭代所形成的数字化动能通过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增大贸易效益空间、丰富贸易业态与模式、深化经济领域的跨国协作等方面,能够助力我国的贸易强国建设,推动我国对外贸易的高质量发展,但也产生了拉大全球数字鸿沟、形成新型贸易壁垒和国际市场垄断、威胁国家经济和政务安全、激化治理理念分歧和矛盾等负面影响(马述忠等,2020),不利于国际贸易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及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目前,我国也面临着阻碍数字化赋能贸易强国建设的一系列发展难题和现实挑战。

(一)来自国内的挑战:数字贸易发展中新旧矛盾叠加的困境

1.数字贸易领域的中国学术理论体系尚未建立,难以形成科学理论和政策标准的赋能合力

近年来,我国积极把握数字化的发展浪潮,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大国的优势地位,在研究数字贸易的“中国经验”和实际解决“中国问题”的过程中,不断提升国际经济学领域的“中国自信”(马述忠等,2018),也形成了以《数字贸易——基本概念与关键倡议》项目注册成功为代表的贸易数字化领域的学术和实践成果。然而,相较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发达经济体,我国虽然具备大国大市场和国家战略定位的优势,但是对数字贸易的研究起步较晚(徐金海等,2022),重要概念和统计口径还存在着较大分歧,缺乏统一和具有约束力的标准,导致国内支持政策在制定深度、实施精度和影响广度上呈现出明显的局限性,数字贸易的数据统计制度尚未统一和完善,无法形成规范国内数据的跨境传输、加强数据信息安全保密建设、完善数字贸易领域监测管理的赋能合力。

2.数字技术领域的高级研发和复合型人才缺口较大,核心数字技术“受制于人”的现状并未得到根本改变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就业发展研究报告:新形态、新模式、新趋势(2021年)》,2020年我国数字化人才缺口已经接近1100万,而且在各行业数字化转型持续增速和推进的背景下还存在不断加大的趋势。不仅是数字技术研发岗位人才,还有能够同时深刻掌握传统行业发展方向和数字技能的复合型人才,都存在较为严重的短缺状况。数字技术领域人力资本严重匮乏的背景下,国内高端芯片、操作系统、核心元器件及数字基础设施等领域也面临着技术攻关迟缓和低自给率的困境。目前,我国约有32%的关键材料仍处于空白领域,绝大多数计算机和服务器通用处理器95%的高端专用芯片、超过70%的智能终端处理器,以及大部分存储芯片都依赖进口,无法形成在全球数字贸易中较为显著的技术竞争优势。

3.日益凸显的城乡数字鸿沟和“数据孤岛”现象严重抑制了数字化对我国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21年12月,我国城镇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81.3%,农村地区则仅为57.6%;城镇网民达到全国网民的72.5%,农村网民规模所占比例则约为27.5%,占比差距显著超过城镇与农村居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重约27.8个百分点的差距。除此之外,产业数字化水平,以及数字技术基础设施的覆盖程度都呈现出城乡两极分化态势。企业间、政府间和政企间普遍存在的“数据孤岛”现象,导致不同组织机构、行业或平台之间数据信息无法连接互动或有效共享,严重限制了产业数字化进程和各类数据的自由流通、快速传导、共享互利,不利于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数字技术的效用价值,从而难以形成国内产业合力和具有国际吸引力的数字经济环境以助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充分挖掘利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数据生产要素和数字技术在建设贸易强国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二)国际视角下的难题:全球数字鸿沟和数字贸易治理摩擦

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数字化趋势的巨大推力带给全球不同经济体更多元、更开阔的经济增长路径。但各国在数字经济发展阶段和产业基础、监管理念和国别利益上的差异(杨继军等,2022),使得数字贸易规则和数字经济治理机制在区域和全球层面一直处于碎片化、泛化和缺乏约束力的状态中,构成了全球范围内各国或地区从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发展中获取更大效益的绊脚石。

由于信息技术水平、贸易平台建设、贸易规模和结构、治理规则和相关法律等方面的绝对优势,美国、欧盟、日本等对全球数字贸易规则秩序影响力较大的发达经济体力图通过《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日欧经济伙伴关系协定》(Japan-EU EPA)、《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TTIP)等渠道和平台制定高度自由开放的数字贸易规则,强化数字经济领域的国际战略同盟,确立和巩固在全球范围内的领先地位和主导作用。相较而言,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对数字贸易领域的关键诉求中,推进本国已有的数字经济产业链条和数字贸易体系的优化升级往往被作为优先考虑方向,侧重于采取循序渐进、更重视公平性的对外开放政策和制度,以达到减小贸易领域的数字化变革对国内经济冲击或震荡的目的。除此之外,各国针对数据跨境自由流动、源代码保护、数字税收治理、数字平台竞争、数字技术伦理和网络数据安全等方面的核心主张和价值取向存在显著差异,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全球数字贸易所营造的包容性、协调性发展机遇,加剧了全球数字贸易和数字经济治理合作过程中的摩擦和矛盾,增加了我国贸易强国建设在国际合作层面的压力和挑战。

四、数字化赋能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路径

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和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带来的数字化发展动能是数字经济时代对外贸易的高质量发展中不可忽视的关键着力点。因此,有必要紧紧围绕数字化赋能国际贸易领域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机理,针对当前数字化赋能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挑战和问题,提供数字化推动国际贸易领域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的“中国方案”。

(一)构建贸易数字化的中国学术理论体系,形成贸易强国理论与政策合力

当前,我国构建贸易数字化的本土学术理论体系具有相对扎实、广阔的基础环境。一是我国作为哲学社会科学大国,在研究数字贸易的“中国经验”和实际解决“中国问题”的过程中,有能力推动数字经济时代我国国际经济理论的发展与创新;二是中国凭借跨境电子商务、数字会展等方面发展的领先优势,成功跻身全球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发展前列。根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公布的数据,2021年我国可数字交付的服务贸易总规模超过了3596亿美元。其中,我国可数字交付服务的出口规模达到了1948.45亿美元,仅次于美国、英国、德国和爱尔兰,位居全球第五,2012—2021年10年间的年均增速超过10%,为我国贸易数字化的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案例和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党中央和各级政府非常重视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通过出台对外贸易领域的规划方案和指导意见,推动出台和落实《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密码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各省、市的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加快打造维护数字经济生态下数据安全、算法治理、平台规范等方面的司法保障体系和政策环境。

未来,我国应该努力缩小国内国际经济理论研究水平同世界领先水平之间的差距,尤其是在数字贸易领域的新概念、新模式和新道路等方面提出“中国版本”的理论成果,构建符合中国国情和发展现状的数字经济理论框架、分析范式、政策工具,在世界范围内夺得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理论研究的制高点。在扎实丰富的理论研究基础上,高度重视运用科学理论指导政策精准制定和贯彻落实,优化数字经济领域的顶层制度设计,形成贸易数字化趋势下理论研究和政策方案共同助力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培育数字贸易领域的高水平人力资本,破解关键技术受制的发展困境

“里昂惕夫之谜”提出以来,人力资本作为比较优势和贸易竞争力的源泉已经得到广泛认同。随着经济形态和时代发展的变化,对人才的知识、技能和素养的要求也会有所调整。在数字经济时代的大背景和贸易数字化的主流趋势下,数字贸易领域研究型、技能型和创新型人才队伍的建设,是我国把握贸易数字化新时代契机和破解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困局的重要途径。

一是要重点培养数字技术领域研发和技能人才,同我国新型举国体制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优势结合,优化先进计算、算网融合等技术布局,形成数字贸易竞争新优势的重要来源,助力我国抓住数字经济时代的机遇建设成为全球贸易强国;二是革新数字经济时代下国际贸易领域的人才培育模式,高等院校应适时调整和创新同贸易相关的课程内容和实践方式,强化同政府部门、企业和贸易协会联合培养的长效机制,形成适应贸易数字化发展的复合型、高水平和高素养人力资本的蓄水池,打造服务于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广阔优质的人才储备;三是推动国内全民数字素养的稳步提升,扩大由数字化转型领先的企业机构、政府部门或高等院校提供的面向全社会大众的数字资源供给和数字技能学习平台,提高国内数字商品和服务的消费水平和需求程度,拉动国内三次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助推数字化赋能我国对外贸易领域的高质量发展。

(三)加快数字技术同国内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贸易产业链的数字化转型

国内三次产业是对外贸易的重要基础,其发展水平深刻而直接地影响着国家外贸竞争优势水平。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国际贸易的数字化趋势下,国内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新兴的数字产业就成为当今国际贸易竞争力的新来源。因此,夯实和发展好数字贸易的产业基础,加快国内产业数字化建设和贸易全链条的数字化转型,加快提高贸易数字化趋势下我国对外贸易竞争力,形成国际贸易领域高质量发展牢固的产业基础。

一是加强产业数字化创新变革,推动国内三次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和高端化方向快速发展,牢牢把握数字时代的历史机遇,通过数字技术广泛渗透和深度融入不同产业,完善数字产业生态系统建设,加快国内产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减少产业链条中的低效高耗供给,为三次产业的高质量和现代化发展提供支撑;二是充分发挥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数字技术赋能不同产业,尤其服务业同其他产业间深度融合的重要作用,赋能赋智三次产业的高端化、柔性化和定制化生产,实现我国贸易竞争优势的培育、增长和强化;三是加强数字技术赋能供应链的深度和精度,不断完善数字化跨境服务贸易与全链路跨境供应链体系,为广大外贸企业提供全产业链、全供应链一体化综合服务,推动更多中小企业积极融入对外贸易,提高贸易供应链韧性、降低运行成本和预防链条中断风险,充分实现国际贸易领域中生产端和供应链的全方位数字化转型,推动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向高附加值、高收益的前沿领域加速攀升。

(四)统筹协调深化开放和国家安全的关系,开拓数字经贸国际合作新空间

贸易数字化创造了全球经济增长的新突破口,也导致了全球数据安全争端和数字贸易壁垒。贸易数字化的工具载体是数字技术,而核心的战略资源和生产要素则是数据信息。因此,在维护好我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同时,要推动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高效、充分地有机组合,开拓数字经贸的国际合作空间,提升我国在全球数字贸易中的影响力。这是我国当前数字战略竞争与合作的关键点,更是我国推动国际贸易领域高质量发展中的聚焦重点。

一是重视数字安全治理,立足于我国研究成果、配套政策和国内产业发展现状。在技术层面上,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和我国算力的相对优势,发挥技术和数据信息在局部市场中的治理、规范和监测作用;在政策层面上,加快完善有关隐私保护、数据安全、跨境传输、平台运行和反垄断等国内相关法律体系,以及数据要素确权、交易、转让和使用等相关标准制度,保障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为数据信息的跨境自由流动提供法律保障;在国际合作层面上,积极推动区域和全球网络数字治理合作与规则建设,在数据监管、数字货币、数字税收规则、数字知识产权、网络安全治理等国际规则和技术标准方面构建国际合作和长效沟通机制。二是开拓数字贸易的国际合作新空间,实现符合我国根本发展利益和全球贸易数字化发展趋势的对外开放。一方面,依托“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广阔的市场需求,大力发展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数字传媒、线上教育、远程医疗等数字产品和服务出口,积极扩大移动支付和数字货币合作,率先探索和落实区域数字贸易规则;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和推动全球数字贸易规则谈判,推广贸易数字化建设的中国经验、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构筑休戚与共、开放包容、“共商共建共享”的“数字命运共同体”,推动全球数字鸿沟的缩小和弥合,提高数字经济新时代我国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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