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协办单位: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所
栏目主持人: 叶敏宁
根据WTO的透明度原则,各成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通过WTO秘书处向其他成员公布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如修改,增补或废除等)。成员参加的有关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国际协定,也在公布和通报之列。此外,各成员还有义务回答其他成员的合理询问。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Agreement o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简称《TBT协定》)规定,各成员有权制定必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技术法规、标准,包括对包装、标志和标签的要求,以及对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合格评定程序)以保证其实现合法目标,并应及时通报其拟采用的某项技术性贸易措施,以使其他利益相关方知晓。
2022年12 月,共有40个WTO成员提交了445件TBT通报。2022年12月提交通报数量居前十位的成员共提交了298件通报,占通报总数的67%。其中,坦桑尼亚发布的68件通报中,54件为补遗通报,13件为常规通报,1件为修订通报,常规通报产品领域主要涉及农食产品类,通报理由主要为消费者信息标签、质量要求、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协调、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防止欺诈和消费者保护以及保护环境。肯尼亚发布的62件通报中,38件为补遗通报,24件为常规通报,常规通报产品领域主要涉及农食产品类和玩具家具类,通报理由主要为消费者信息标签、质量要求、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协调、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节约成本促进生产、防止欺诈和消费者保护、保护动植物健康或安全以及保护环境。美国发布的28件通报中,14件为补遗通报,10件为常规通报,2件为勘误通报,2件为修订通报,常规通报领域主要为机电仪器类和化矿金属类,通报理由主要为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节约成本促进生产、防止欺诈和消费者保护、保护动植物健康或安全以及保护环境。
2022年12 月发布的通报中,235件为常规通报,约占通报总数的53%;188件为补遗,约占通报总数的42%;15件为勘误通报,占通报总数的3%,4件为修订,约占通报总数的1%,3件为因《TBT协定》第10.7条发布通报,约占通报总数的1%。
统计2022年12月TBT常规通报中,通报产品领域居前3位的分别为:农食产品类(124件,占比53%)、机电仪器类(41件,占比17%)、化矿金属类(33件,占比14%)。随后是木材纸张非金属类(17件,占比7%)、玩具家具类(7件,占比3%),空白(13件,6%)。
《TBT协定》承认各成员有权制定必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以保证其实现合法目标。这些合法目标包括:国家安全要求;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动植物的健康或生命及保护环境等。
2022年12 月发布的通报中,其中涉及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为通报理由最多,共计215件次;其次是消费者信息标签,共计124件次;第三是质量要求,共计111件次。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2022年12月主要通报理由
2022年12 月发布的通报中,与中国主要出口贸易国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洲或有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变更国家的常规通报共计18件,共涉及14个国家或地区,详情见表2。请相关企业尽快针对不合理技贸措施提出评议意见,反馈至当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在国际贸易中积极利用WTO规则维护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表2 2022年12月发布的通报处于评议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