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经营主体研究热点与趋势
——基于CiteSpace的可视化分析

2023-02-12 07:04吕蕾莉
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 2023年1期
关键词:主体经营农业

王 泽,吕蕾莉

(甘肃农业大学 管理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0 引言

农业经营主体,是指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我国农产品生产、加工与销售服务经营活动的一切个人或者组织机构[1]。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初,在我国山东省最先明确提出“农业产业化”的基本概念,它是指以农业市场经济为总体导向,以经济效益为发展中心,产供销、贸易金融服务与现代农业、经科教等产业紧密结合的工农一体化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2013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了构建以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有机结合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目标要求;到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则对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目标要求更为具体,并突出重点抓好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两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具体国情和政策的指引下,对于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有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其关键在于破解传统小农户的分散经营,解决小生产和大市场及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问题[2]。本文通过CiteSpace软件分析改革开放近40年来有关这一问题的研究,比较全面地对农业经营主体问题展开了系统的研究,有利于进一步认识该领域的研究现状,掌握研究发展趋势,以期能为今后农业经营主体的有关理论研究与实践提供依据。

1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1.1 研究方法

本文所采用的CiteSpace软件,是由陈超美博士基于Java研发的一种文献计算工具,该软件以共引分析理论与寻径网络计算法为基础,通过对数据库收录的主题文献进行历史性分析,能够全面展现某一研究主题的研究热点、趋势、作者和机构等各方面的信息[3]。基于此,本文利用可视化工具CiteSpace5.7.R5软件,对农业经营主体的研究状况进行可视化分析。

1.2 数据来源

本文的全部文献数据均来自于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检索日期是2021年8月15日。首先,通过在高级搜索中选择期刊的文章类别,将搜索主体设置为“农业经营主体”;其次,因为此领域的相关文献都能够追溯至1982年,所以按照规定年限在1982—2021年之间的时间周期内完成文献收集;文章来源设为“全部期刊”及“中文文献”;再次,通过人工方式删除与研究主题无关的文章,从6 156条文献数据中得到5 772条有效数据;最后,将5 772篇有效样本导入CiteSpace软件,形成农业经营主体的可视化分析数据来源[4]。

2 数据结果分析

2.1 发文量年度分布

文献发表数量年度变化可以反映出一个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发展程度,图1显示了在中国知网(CNKI)检索结果中我国农业经营主体相关文献发文量随年代变化的情况[5]。根据变化情况,可以将我国农业经营主体发文数量年度分布图划分为两个大的阶段。第一个阶段为缓慢发展阶段(1982—2012年),第一篇与农业经营主体相关的研究性文章发表于1982年,这是基于198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正式确认了包产到户的合法性,还指出要发展多种经营,必须促进个体经济、私人经营与专业分工,显露出农业经营主体并不应局限于个体农民;1983—1997年,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领域内整体发文量相对较少,平均每年的发文量均低于20篇,但发文量总体趋势是在缓慢上升的;1998年开始逐步上升,文章基本稳定在每年10到20篇不等;究其原因,这个阶段主要是为了建立完善农业生产基本经营管理制度,确定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划分办法,以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为基础,充分调动农户的生产积极性,目的是解决当时面临的“三农”问题。第二阶段为经济快速增长阶段(2013—2021年),2013年农业经营主体相关论文共发表了269篇,自此开始,农业经营主体研究论文数量出现了爆发式增长,这与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的发展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庄等为主要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密切相关,并在此后的连续八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均涉及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意见,对于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要求和发展目标更加明确,这体现出国家对发展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至2001年,农业经营主体相关文献发表量CNKI预测值达到849篇,可见学术界对农业经营主体的关注程度伴随政策的明确程度逐渐提高。

图1 农业经营主体研究文献的年度分布图

2.2 研究者分析

分析研究者便于更好地把握该研究领域的科研成熟度,而核心研究者则是该研究领域的中心。运行CiteSpace,把节点类型设定为“Author”,其它参数不变,得到了节点个数为577,连线个数为275,密度为0.001 7的作者共现网络知识图谱[6]。

由图2核心作者的知识图谱结合有关资料显示,中国人民大学的孔祥智[7]为发表与农产品经营主体改革相关论文数量最多的作者,在《改革》上发表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内涵与政策建议》被引用频次达515次,影响力显著;以孔祥智、高强、崔红志、周振、芦千文为代表的中国人民大学的研究团体,该团体主要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农业现代化、农业社会化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领域,团体之间的研究合作程度比较紧密,极大地深化了人们对农业经营主体的认识。汪发元与吴学兵形成的以长江大学为研究中心的教学科研工作团队,两名研究者的论文所发文章数量也比较多,在该研究领域中也都具有重要的学术地位;汪发元[8]于2014年在《农业经济问题》上发表的《中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比较及政策建议》被学者引用的频次也高达299次,对其他相关研究者进一步准确认识到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趋势提供了有力的理论帮助。这两位研究者都深入关注了我国新型农业经营活动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结构、农技推广领域,极大地丰富了农业经营主体的研究内容。以刘建峰、晏育伟、熊毅俊、林悦欣等学者为代表的来自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的农业研究学术团队,协作程度较为紧密;其学术团队的研究重点主要涉及我国乡村振兴战略、运作管理机制、全产业链服务、农技推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政产研的合作,其中刘建峰[9]于2006年在《广东农业科学》上发表的《我国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现状与发展对策》,着重分析了推进中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指出了加快推动建设中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经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基本战略及对策,在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图2 农业经营主体研究者合作网络

从作者共现频次来看,排名前三位的学者分别是孔祥智共现频次35,张红宇共现频次30和姜长云共现频次25,表明三位学者在该领域的影响力较强。从总体上看,我国进行农业经营主体研究的学者较多,绝大多数学者的合作关系以团体的形式呈现,团体间的合作较少;对于农业经营主体研究领域来看,各学者和团体研究侧重点虽不同,但整体研究内容涉及了农业经营主体的方方面面,这说明该领域关注度较强,研究成果比较丰富,在此研究领域的成熟度快速提升。

2.3 研究热点及趋势分析

2.3.1 研究热点。关键词是对某个领域研究主题的总体概括,关键词不仅有利于文献的检索和分析,还可以直观地体现某一研究的领域热点[10]。

对文献数据进行关键词共现分析,汇总了20个频次大于100的高频关键词如表1所示。可以看出,关键词共现频次最高的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共现频次高达2 971次;其次是“家庭农场”共现频次853次、“新型经营主体”共现频次488次、“农业经营主体”共现频次470次、“乡村振兴”共现频次337次、“农民专业合作社”共现频次290次等,另外,“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农业”“合作社”“土地流转”“专业大户”等关键词的共献频次也较高。从关键词中心性来看,中心度较高的三个关键词为“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其中心度分别为0.18、0.11、0.08;这些关键词构成了农业经营主体研究的热点主题,在农业经营主体研究中的影响较大。从关键词的首现年份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经营主体”早在1982年就被学者提出,研究时间长,中心性较高,说明该关键词在文献中占据了一定核心地位;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小农户”首现年份较近,出现频次较高,但中心性较弱,这表明在近几年才成为研究热点,这表明了我国对此领域的研究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

表1 我国农业经营主体研究的20个高频关键词

关键词聚类分析是以关键词的共现为基础,为深入理解农业经营主体在研究领域内的结构,用此应用软件通过LLR算法对关键词进行了聚类分析,平均聚类模型值Q>0.3表明聚类分析结构上是显著的,聚类分析平均轮廓值S>0.5,表明聚类分析是合理的。分析结果表明,知识图谱的聚类模块值Q为0.623 6,聚类分析法的平均轮廓值S为0.709 7,所以本文热点聚类结论较好,说服力强,关键词聚类分析具有研究意义[11]。根据图谱将出现频次较高的16个聚类整合为表2。

表2 农业经营主体研究的关键词聚类

通过分析文献平均发表年限,可以看出不同聚类簇研究主题的变化历程,#3、#4、#9、#11和#12聚类出现在2000—2005年,其主要侧重点就是发展现代农业,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和支持农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在农业经营主体领域开展探索性的理论研究与实践;2006年以后的研究聚类,农业经营主体相关研究领域越来越深入;从研究主题出发,重点是建立在积极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上,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展开了大量研究;从研究背景出发,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了土地使用权、承包权与经营权,并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积极进行农村改革,以解决“三农”问题,并促进农业经营主体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从研究内容出发,涉及产前#5的金融支农、金融管理部门、服务“三农”,#13的农机装备、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产中#6的农业生产社会化、全程机械化;及产后#1的农村产业融合、农业产业链和农产品加工,#14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农村信息化和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12];总体上,在农业经营主体研究领域,随着时间的变化,根据具体实践面临的问题,构建出更加完善的理论体系,之后再次指导和推动具体实践的进步。

突现词是指某个关键词的被引频次在一定时间段内次数较多,且关注度保持稳定态势,用来反应某一时间段内的研究热点[6]。在关键词共现的前提下,进行突现关键词分析,共呈现30个突现词,展现了从1982年至今,40年期间我国农业经营主体相关研究的前沿变化和过程。

分析图3可以得出,30个突现词可以划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个阶段突现时间范围为1982—2013年,这一时段内农业经营主体研究前沿是农业产业化经营(22.43)、农业经营主体(20.33)、休闲农业主体(9.75)和传统小农(9.75);关键词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突现强度为22.43,突现时间范围为1998—2009年,在这一时段内,研究前沿主要基于市场化改革及家庭承包经营后出现的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关系,为了明确三权分置的问题,学者们对农业产业化经营进行研究,逐步加深对农业经营主体研究的探索[13]。第二个阶段突现时间范围为2013年至今,这一时段内前期的研究主要聚焦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部,如专业大户(31.66)、家庭农场(17.78),后期主要关注农业经营主体的外部,乡村振兴(87.45)、小农户(30.28)、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7.45)和高质量发展(16.71)。在党的十八大报告和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建立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来,对于农业经营主体内外部研究热点非常集中且产生大量研究成果。其中,突现度最高的关键词是乡村振兴,突现强度为87.45,这同样意味着我国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下,对农业经营主体的研究关注已十分深入,形成了对农业经营主体相关研究的完善架构。而从具体来看,自

图3 农业经营主体研究关键词突现图

2018年至今研究热点集中于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小农户以及有机衔接,说明政策的明确性是要构建多元的、合理的农业经营体系,保护小农户利益,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2.3.2 研究趋势。根据关键词在不同时间段的内容和突发性强度,把我国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践发展和理论研究分为初步探索阶段、稳定关注阶段、繁荣阶段三个阶段,更好地把握和分析我国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阶段,从而揭示不同历史阶段农业经营主体研究的侧重点及脉络。

(1)初步探索阶段:1978—2006年。此阶段主要探索建立家庭承包经营体制,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198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正式承认了“双包”责任制的合法性;1991年,“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表述在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中正式通过;1993年3月《宪法》修正案正式把这一体制纳入宪法;1998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强调要“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2002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14]。2003年全国人大开始研究制定农民合作组织的相关法律,并于2006年10月底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该法自2007年7月1日施行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迅猛发展[15]。

综上所述,在政策的指导下,以家庭承包的经营体制逐步确立并完善,对于土地的归属有了相对明确的界定,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业的发展;但在农业市场化进程中,由于土地承包经营的限制,土地牢牢的掌握在农民手中,形成的分散化、破碎化土地不利于农业的规模经营[16]。在此基础上,初步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一批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但对于其他类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的关注度仍然较低,故该阶段开始关注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经营主体等,但研究进展不明显,在理论研究方面同样处于初步探索阶段,为之后的农业发展方向奠定了理论基础。

(2)稳定关注阶段:2006—2013年。2006年10月底颁布,2007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而2007年颁布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同样推动了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17]。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报告明确了可以进行多种形式、多种主体的农业经营,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2008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此阶段通过深化农地制度改革和完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发展多种形式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以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同样由于2006年取消农业税,使农民真正意义上摆脱了土地的束缚,更加有利于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规模经营。此阶段虽完善了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进行多种形式、多种主体的农业经营,但对于多种主体的农业经营没有成熟的认识,未建立起明确的经济支持、政策引导和法律保障措施,未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流转,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经营主体的壮大,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方向仍未明确[18]。但对于农业经营主体的研究,由于具体实践在全国范围内的建立,理论与实践相互结合发展,研究成果稳定增长。

(3)繁荣阶段:2013年至今。此阶段,随着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践成果蓬勃发展,对农业经营主体的研究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产生了大量研究成果。这是由于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14]。2014年,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2015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19]。到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连续8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指导,且对于发展什么样的农业经营主体有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对于破解“谁来种地,怎么种好地”的问题有了相对明确的答案,实质上是在保持农村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前提下,在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土地流转,并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积极培育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其引导作用,推动农民增收,农业结构合理调整,从而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20]。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对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农业经营主体研究进行分析,从目前农业经营主体相关研究文献的发文量来看,整体发文量大致呈逐年上升趋势,且自2013年开始发文量快速上升,说明农业经营主体这个研究热点备受关注,研究学者逐渐增多,其中以高校及其科研人员参与为主。合作关系上,团体内合作紧密,但总体呈现出分散状态,研究相对独立,综合科研合作网络尚未形成。研究内容逐步细化,针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进行了大量深入研究;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明确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所有权,依据乡村振兴战略,进行农村改革,解决“三农”问题,推动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研究内容涉及产前金融支农、金融管理部门、服务“三农”、农机装备、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产中农业生产社会化、全程机械化;产后农村产业融合、农业产业链和农产品加工、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农村信息化和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21]。同时,小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的研究开始成为学界关注的新兴热点。

3.2 建议

3.2.1 强化多元化经营主体,保障农户利益。农户经营贯穿整个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演变过程,随着国家农村土地制度的基本稳定,农户经营仍将具有主导地位[22],但农业农村发展潜力很大,众多非农公司和个人投入农村发展的积极性也越来越高,与农户的合作问题也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形成有序、均衡、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强化多元化的经营主体,保障农户利益是长期坚持的研究内容。

3.2.2 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发展农业经营主体。鉴于我国农业资源禀赋地区差异大,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区要从农业所处的具体情境出发,考虑不同形式主体的优点与缺点,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农业经营主体;同样,由于各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的不同时期,会呈现不同的发展特点,需提出保障不同阶段经营主体发展的具体应对策略;因此,农业经营主体不仅要多元化发展,还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选择主导发展模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理论研究,构建科学、合理的农业经营主体研究体系[23]。

3.2.3 在乡村振兴战略指导下进行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在我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出了对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具有明显的政策导向性,政府支持对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如何更好评价,如何推进土地有序流转,如何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等,还需要进一步探讨与完善。后续研究中,从全方位、多方法、多层次的角度构建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将会成为研究的难点与重点,需进一步讨论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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