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强
(辽宁大学,辽宁沈阳 110036)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推进事业单位党建工作[1]。”党风廉政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后勤的高质量发展是高校“双一流”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后勤审计是高校后勤内部控制体系的关键一环,也是提升高校后勤服务品质和保障能力的有力举措。因此,在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高校应加强后勤管理中的廉政建设,做好后勤审计工作。
随着高校后勤改革的深入,为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提升后勤保障质量,高校在后勤服务领域引入第三方服务较为普遍,但引入机制尚未成熟,引入程序是否经过“三重一大”决议、是否采取招标程序、收费标准是否经过市场调研等成为审计重点关注的内容。例如:饮水机、洗衣机等外包项目的服务性收费是否坚持非营利原则,水电费等代收费是否坚持“零加价”原则和自愿原则。超成本价收取一卡通补卡费、免费供给的水电量未达到定额标准、变相强制、统一配备公寓用品等问题也是收费领域的重点风险点。
无论高校后勤改革的走向如何,都不可避免地涉及学校资产和经费的管理。作为事业单位的高校,资产是国有,经费主要是财政拨款,这些都是高校后勤审计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以下审计内容:一是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学校是否明确有关部门和岗位职责权限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实施归口管理,是否建立资产台账并定期盘点,有无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等情况。二是资产使用和处置情况,资产毁损、报废、调拨、出租、出借等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批并履行相关手续,利用有形资产及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进行出让、对外投资或合作经营的项目,其决策程序和合同签订履行是否规范。三是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情况。学校是否未经公开招募等规定程序而进行资产出租出借,是否以低于市场公允价格出租资产或无偿出借资产导致国有资产收益流失,是否按照规定期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分期分档确定租赁价格,有无因土地、房屋等产权关系长期未理顺或怠于管理而导致资产被非法占用,或形成账外收益、资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过长、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资产或应收未收租金、未及时缴纳水电费等问题的产生。
高校后勤不同于教学、科研部门,其承担着师生餐饮、学生住宿,校园维修、绿化、保洁等服务保障任务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运行机制复杂,内控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是确保高校后勤平稳运行的关键[2]。主要包括以下审计内容:一是内部控制体系建立运行情况。相关制度是否健全细化并有效执行,是否存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二是经济合同签订、执行情况。是否按照规定流程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主体是否规范,是否按招标文件条款签订合同,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履行。三是二级单位内部控制情况。是否建立实验耗材、图书、低值易耗品等出入库管理制度,是否及时入账,是否具有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尤其是日常零星维修的配件,是否有出入库制度等。
高校后勤承担着广大师生日常餐饮、师生住宿、学校水电暖供应、校园绿化美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师生人身和财物安全保障等诸多重要职责[3]。高校后勤实体具有区别于一般企业的特殊性,具有公益性、保障性特征,其运行模式、财务管理制度参差不齐,往往成为审计关注的重点,甚至成为高校后勤廉政风险点。主要包括以下审计内容:一是食堂管理服务情况。大宗食品采购是否执行集中招标和定点采购制度,有无违规加价转让给承包服务实体情况,有无社会力量承包学生食堂层层转包获取高额利润、增加学生负担等问题。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的招待所、学生食堂等决策程序是否完善,是否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接待餐厅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二是各类维修和改造工程是否有预算,决策和采购程序是否合规,结算和决算是否及时,合同签订是否合规等。三是校医院、校办幼儿园等后勤实体业务运营和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有无乱收费、私存私放资金或违规设立“小金库”等问题,校园卡资金、现金款项内控管理是否规范,有无公款私存或挪用资金等情况。
1.未坚持公益性原则。主要表现为:一是未建立与物价上涨挂钩的价格联动机制,未设立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按照国家要求应提取平抑基金,但很多高校不愿意提取或者提取之后没有使用,建议与学校财务部门沟通,按照比例提取,并制定使用办法和制度。二是转嫁食堂服务设施投入和运行费用。食堂的服务设施投入应该由学校负责,但限于经费问题,将费用转嫁给外营公司。三是违规收取管理费。直接或变相收取管理费。四是违规收取原材料加成费,转嫁人工费等。
2.准入和运营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为:一是引入食堂经营单位程序不合规。食堂引入经营单位必须通过招标、磋商等程序,但一些高校直接通过“三重一大”会议进行决定,且到期后直接续租等。例如,某高校的托管食堂不是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方式来确定,仅以会议的形式确定。二是大宗食品未按规定集中招标采购。目前,很多高校普遍未按规定落实大宗食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而是直接委托第三方或由商户自行购买,相关食品原材料无法溯源。三是资金核算管理不规范。食堂往来账未通过学校财务。例如,某高校饮食中心直接管理的餐厅部分收入未通过对公账户结算,而是在收取现金后,由工作人员通过现存或个人账户转账的方式汇入学校。
3.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不完善,对外包餐厅缺乏监督管理。一是未建立食堂成本调查和定期公开制度。高校食堂毛利率比例限制为:特色窗口一般不超过45%,大餐一般不超过35%。公益性的净利润一般在3%左右,如果超出限制标准,则成为审计问题。同时,食堂转包管理不严,势必会侵害学生利益。二是对外包餐厅缺乏监督管理。未按约定掌握经营商户的收入状况;未按约定收取食堂业户履约保证金;未按约定收取食堂业户电费;承包商毛利率超过合同规定;承包商普遍违约分租,高校食堂“零租赁”政策落实出现偏差。
“水电暖”是高校进行教学、生活与科研必不可少的重要资源,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的能源费用呈现出直线上升的趋势,产生了一系列资源管理上的难题。由于高校缺乏科学的管理手段,因此导致水电等资源浪费问题普遍存在。主要问题有:节约用水用电意识薄弱、职工宿舍区或家属区水电暖社会化改革不到位、日常管理不到位、能源节能项目论证不充分等。主要表现为:长期为职工或商户垫付水电暖等费用,现金收取水电暖气费。存在资金流失风险,垫支教职工物业费、取暖费,物业费等日常运行成本偏高,跑冒滴漏现象严重等。例如:宿舍区或家属区的水电暖社会化改革不到位,大部分由单位承担,单位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界定不清,导致单位长期为职工或商户垫付水电费。同时,现金收取水电费存在资产流失的风险,尤其是由经办人个人收取,定期向单位转结一次的,风险更大。
1.大型修缮工程。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大型修缮项目未经集体研究,维修工程未实行政府采购,化整为零规避校内招投标程序,未按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导致多结算工程款,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未严格进行施工管理,签证随意,存在损失浪费风险。按照规定,大型修缮必须按规定进行审批,实施工程中,允许造价在10%以内增长,超过10%必须重新立项、重新审批,否则违规。例如,维修时,实际工程量远超预算,属于典型的超预算维修。
2.零星维修。主要存在:零星修缮工程未编报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未严格按内部管理规定确定小型维修工程施工队伍;零星改造维修项目未签订合同;零星维修工程款未按规定办理结算;零星材料采购内部控制不力;垫支应由职工承担的维修费用等。例如,有的高校小的维修项目未经招标就承包给一个小型维修公司,并签订十年的合同。在实际审计中,超过5年合同的一般被认定为存在廉政风险。
国有资产、资源是高校的发展之基、民生之本。新修订的《审计法》也对国有资产审计作出部署,要求审计部门依法加大对国有资产的审计力度,形成国有审计情况专项报告。主要表现为:一是出租的程序不规范。国有资产的出租未按照公开招募程序执行。二是出租价格未经中介机构评估,或者出租价格和评估价格差别大。三是无偿出借学校房产。例如,某高校将办公楼文印室无偿出借给学校退休职工开展经营活动。四是出租合同管理不规范。如,出租资产未签订合同、未按示范文本签订国有资产出租合同、个别合同无签订日期、未按规定分期确定租赁价格、部分出租面积不实等。五是隐匿、免收房屋租赁收入。例如,某高校将自购房产及自有办公楼的部分房屋,以合作开发、共建实训基地等名义,无偿出借给关联企业作为办公场所使用,未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未收取房屋租金及水电、物业等费用。六是对房屋租用方疏于监管,存在违规转租分租等情况。国有资产租赁招标实践中最为突出的就是质价不符与费用追加问题[4]。
财务管理及经济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是学生权益保障不到位。如,提供公寓用品购置服务不到位,学生公寓空调费超标准,超合同约定收取学生直饮水水费,加价收取学生补卡费,办学分散,体育设施不达标,洗浴设施严重不足等。二是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如,个别合同未使用二级单位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无法人授权书,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部分合同要素不全,补充协议超出原合同金额10%未重新招标等。三是用工管理不规范。如,学校对编外用工人员未实行归口管理;后勤处下属部门、各二级学院等单位自行与外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其挂靠在校办企业;学校未进行有效规范和约束,存在用工风险等。四是公务车辆管理不规范。学校公务车辆管理中,因制度不完善和执行不严格,在台账管理、加油、停车费用报销等方面存在问题。例如,未实行公务车辆加油一车一卡制度,驾驶员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私自办理公务加油副卡供自己使用,停车费用报销不规范等。五是公款私存。例如,某高校宿管中心代收学生公寓电费以现金形式存放,约半年上缴一次。
1.法纪意识。在高校后勤管理中,决策必须依法依纪。在没有立法前,是否集中采购、是否按照预算执行等情形,涉及的是违规问题。但2015年以后,随着《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采购、预算等问题都上升到了法律层面,如果违反就属于违法,因此必须树立法律意识。高校后勤审计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中央八项规定”等,在决策、制度建设、内控管理等领域,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和行动指南,树立法纪意识。
2.政府采购意识。财政性资金是高校后勤审计内容的重中之重,凡涉及财政性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大型基建、维修等项目,一般均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实施;零星小修、紧急抢修、专用原材料采购等项目,也必须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即使是非财政性资金,也要树立政府采购意识,参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未履行相关程序的就会成为高校后勤审计的重点。因此必须将费用支出列入年度预算,树立“先预算后执行”的预算意识、“凡支出必履行程序”的政府采购意识。
3.风险意识。自媒体时代,高校后勤领域极易产生负面舆情,尤其是在某个特殊时期,高校后勤管理领域、服务领域被推至舆情的风口浪尖。作为“后勤人”必须坚守两个底线:一是坚决不能侵害学生利益,二是严守财经纪律,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风险意识。
4.内审意识。高校内部审计必须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发挥更大的监督作用[5],高校后勤审计的专业性较强,在日常管理中必须树立问题导向意识,变“被动为主动”,针对审计的重点领域,要定期邀请校内审计部门、专家指导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开展后勤工作,在涉及“三重一大”决定时向专业部门和人员咨询,建立内部控制长效机制,树立内部审计意识。
“双评价”机制是指外部评价监督,具体内容包括:一是服务对象的评价监督,如建立“阳光校园”平台,请学生对高校后勤管理、服务实施评价;二是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的评价监督,如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高校后勤管理、服务,特别是对后勤实体实施专业评价。将“双评价”机制制度化、体系化,将其作为高校后勤管理、服务的外部监督制度,外部监督是监督的最有效方式,也是防止决策失误和避免廉政风险的法宝。将高校后勤工作置于审计的监督之下,确保高校后勤服务保障合法合规,逐步实现管理的规范化。
制度建设是保障[6]。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是高校后勤管理规范化的根本保证,也是使高校后勤符合审计要求的长效机制。无论是分离成功的后勤实体,还是学校统管的“大后勤”,必须结合实际制定工程验收、大宗食材采购、资产管理、引入第三方服务、维修招标等管理制度,并完善细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合同审核签订程序、政府采购或者参照政府采购流程等制度,用制度规避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用工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流程,用法律、制度指导高校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确保高校后勤内控及时、有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党风问题关系执政党的生死存亡”,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在高校后勤领域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是防患于未然,构建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是时代的必然要求。要教育引导高校后勤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依法依规开展服务保障工作。全员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廉政培训教育和廉政文化活动、积极宣传典型事例等,都是行之有效的办法,积极营造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高校后勤治理效能。
高校后勤党组织作为学校的基层党组织,在高校后勤改革、规范化管理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高校后勤审计的重点领域及难点问题必须引起其重视。深化高校后勤改革,推进高校后勤高质量发展,既需要审计部门的外部监督,也需要人事部门、招标管理等部门的协助,需要多部门协同发力构建高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