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维芳
(新法治报社,江西 南昌 330038)
基于全媒体时代,媒体领域向着“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方向发展[1],成为“无所不在、无所不及、无人不用”的信息网络和通道,促使“舆论生态环境、媒体格局、信息传播方式”发生变化,新闻工作者们的工作环境、工作模式正在发生改变。法治记者作为法治新闻的主要生产者和时政、法治媒体的核心成员,应当高度重视全媒体时代环境下的变化,顺应时代发展,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
自进入全媒体时代以来,互联网平台成为各方舆论力量角力的战场,各类舆论事件此起彼伏,媒体受众对信息的发布、传播要求越来越多、越来越高。年轻的新闻受众不仅要求新闻形式能够吸引注意力,能够引领潮流,还要求新闻内容能够更及时、更真实、更客观。面对全媒体时代的变化,面对来自新闻受众的要求,新时代的新闻记者必须改变传统的新闻采编工作模式,更新新闻报道理念,以更受新闻受众喜爱的方式采编和播报新闻,向受众传递更有价值的新闻信息。法治记者作为各新闻领域记者中的一员,不仅面临着所有记者都面临的工作环境变迁、行业生态改变,还面临着塑造公信力、吸引力、传播力的挑战,面临着法治宣传的复杂境遇,需要法治记者尽快具备在全媒体时代保证法治新闻报道、法治宣传必备的技能[2]。
在全媒体时代,法治类新闻新媒体矩阵已经建设完成,法治新闻机构往往拥有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抖音号以及腾讯视频号等新媒体宣传渠道,与传统的电视新闻栏目一同构成媒体矩阵[3]。2013 年起,《新法治报》立足自身采编力量,设立新媒体中心,逐步构筑了一个涵盖微信、微博、头条号、抖音号、视频号在内的全媒体平台。经过精心运营,目前《新法治报》官微粉丝量达300 余万,在全国29 家省级法制报的官微中,处于领跑地位。全媒体时代,政法系统成立了自己的融宣中心,各自建立了自己的媒体矩阵,进一步挤压了法治媒体的生存空间。大部分政法单位都有自己的微信公众号,而且运行得非常不错,比如法治江西、江西公安等。
法治新闻新媒体账号影响有限的现状与法治新闻记者的工作现状之间有着密切关系。账号中少有受众喜欢、有趣有用的法制新闻,是因为法治记者中缺少既能够驾驭文字、图片,又能够剪辑、编辑、报道形式创新的全能手。法治新闻新媒体账号中,法治新闻报道的分量、影响力、深度不足,是因为法治记者大报道政务类新闻,很少深度挖掘热点新闻、社会新闻,制作出的法治新闻难以引起受众的思考[4]。法治新闻新媒体账号在舆论市场中引导力不足,是因为法治记者面对重大新闻、突发事件时,很难快速输出专业、有权威、客观、有深度的观点,对舆论的引导速度不如自媒体账号,在受众心中缺少权威性和公信力。
在众多新闻记者中,法治记者的专业性更强,需要懂得的知识更多,需要有更坚定的理想和信念,需要具备与时俱进的技能,将法治新闻以有深度、受众爱看的方式呈现出来。
新闻工作者是舆论引导的重要力量,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是党和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所以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价值观取向非常重要。法治新闻记者通常是党和政府的政法机构中的一员,并非单纯负责新闻宣传业务工作,而是政治性、思想性、导向性很强的宣传工作,有正确的舆论倾向、价值观取向是一名法治新闻记者必备的基础。法治新闻记者的工作责任、工作立场决定,法治新闻可以接地气但不能哗众取宠,可以获得受众的喜爱但不能娱乐化,可以通过真实案例引导受众树立法治意识、使用法律武器但不能过度披露细节或制造流量获利。只有法治新闻记者的政治立场、舆论取向、价值观趋向稳固且正确,才能够编写出舆论导向正确的法治新闻,才能够做好党和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5]。
法治记者报道的新闻与其他娱乐、经济等新闻不同,会涉及一部分保密内容,可以适当报道和披露,但是一旦泄密就会造成不可忽视的损失和伤害。即便在新闻中披露细节能够获得巨大的流量、吸引受众的视线,法治记者也应当坚持保密纪律,不仅在新闻稿件中紧守报道的尺度,还要在日常生活中管好自己的嘴,尤其不能用涉密内容在网络上为自己博取流量和利益[6]。比如“唐山打人案”中,网络上的舆论反响很大,大量网友希望能够了解到受害人的情况,希望通过图片、视频了解到受害人是否受到严重的伤害,了解到打人者当前的情况。暂且不讨论此类舆论是否出于赤诚,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没有明确处理结果前,法治记者不得通过网络等渠道将案件涉密内容向公众公布。虽然当时网络上对于各家法治记者不报道的情况有很多不满的声音,但法治记者都坚持了保密纪律,并未对案件的依法办理造成严重干涉。法治记者需要恪守的保密纪律有很多细则,是普通群众和新闻受众不清楚、不了解的,在全媒体时代,部分网友可能因为新闻报道不及时、新闻信息披露不完整而攻击法治新闻账号的评论区,希望通过舆论造势来迫使工作人退让。法治记者在面对类似的舆论情况时,应坚持纪律、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避免新闻报道造成负面影响。
法治记者不仅是党和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是党和政府的宣传喉舌,还是直面社会问题、重大事件的开拓者,是让党和政府、人民群众真正看到事实的“眼睛”,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法治记者应当关注民生,主动贴近群众,去倾听群众的声音,挖掘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深挖社会问题背后的根源,推动实际解决群众问题。法治记者应当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面对急难险重的采访任务不退缩,面对社会中的不公、不法之事,敢于“亮剑”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捍卫新闻的真实,敢于抵制错误的言论和行为。法治记者应当正视自身的法治宣传、法治建设责任,借助真实的社会新闻案件报道向群众宣传法治的必要性,引导群众采取正确的途径表达自己的需求,引导群众遇到问题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助力建成法治社会。法治记者应当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工作,改变假大空的宣传方式,用深入人心的方式进行舆论引导和价值观弘扬,做真情实感的法治新闻。
对于普通人民群众而言,一本正经的普法新闻、政法改革实践成果宣传新闻、政府机关政策公布新闻的吸引力很低,虽然有部分群众会因为个人发展、工作需求等原因而关注法治新闻,但真正对法治新闻感兴趣的人很少。对群众缺少吸引力的法治新闻很难发挥出宣传法治、科普法律知识、助力社会治理、提升全民素质的价值和作用。法治记者应当正视当前法治新闻制作和宣传的问题所在,用法治新闻讲好法治故事,用群众喜欢看、喜欢听的形式进行法治宣传,将枯燥、无趣的法律知识生动化、趣味化,使法律知识更容易被群众接受。比如在有关《民法典》的宣传中,法治记者应借助群众生活、就业、婚姻、商业活动中经常遇到的案例解读《民法典》,用具体、形象、生动的方式让群众懂法并会用法。法治故事不仅是案例的阐述和分析,故事最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其中的情感和价值观。法治记者在制作法治新闻时,应关注群众的情感,制作能够引发群众共情的新闻内容,吸引群众主动了解法律知识,在情感上认同法治建设,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素养。
信息化时代不仅推动了全媒体时代的到来,还为记者生产新闻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持。借助算法实现机器人写稿、利用无人机扩大新闻镜头视野、打造沉浸式新闻等都属于信息化时代的新闻生产方式,能够有效提高新闻生产的效率,提升新闻对受众的吸引力。法治记者在尝试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提升新闻制作效率、提升法治新闻对受众吸引力的同时,应当具有更强的新闻把关意识,做好新闻把关工作,保证法治新闻的质量。以算法下的机器人写稿为例,算法收集的是互联网上出现的新闻热点,写稿时使用的是现有法治新闻稿件数据库中的词语、句式等语言结构,虽然成稿在文字撰写的角度上质量较高,但作为法治新闻的价值未必都能达标。因为互联网上的新闻热点信息价值参差不齐,有些信息有作为法治新闻的价值,有的信息有向下深挖的价值,还有的信息则属于没有价值,甚至直接影响机器人成稿的传播价值。法治记者在应用算法机器人写稿时,应把好法治新闻的质量关,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素养,将缺少价值、质量偏低的稿件拦截并排除,将受众需要、有价值的法治新闻发布出去。除了把好法治新闻的价值关和质量关,法治记者还应当区分不同新闻的受众,选择合适的传播渠道发布,或根据不同渠道的受众文化水平、认知能力、理解能力,撰写不同侧重的新闻稿件,拉近法治新闻与受众之间的距离。在采编报道政法新闻时,法治记者应仔细核对新闻内容的关键词,例如政策、发布指令性文件的政府机关名称、参与会议领导的名字和职务等;严格检查法治新闻中的遣词造句,保证法治新闻信息披露过程客观,符合国家发展趋势、党和政府要求、保密纪律要求,避免因为不恰当的表达引发负面影响。
全媒体时代,法治记者必须有不断学习的能力,不仅要具有文字功底,还需要有全媒体思维,会拍视频,会剪辑,会做H5,会写脚本,从传统纸媒法治记者向全能型记者转变。以普法短视频为例,死板堆砌法律知识的普法宣传不受观众喜爱,寓教于乐的普法短视频往往广受好评。以真实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为基础,创作普法短视频脚本,将群众因不懂法而说的话、做的事以合理的故事发展形式呈现出来,将法律知识与司法机关的执法言行结合起来,通过一个个小故事、小视频加深观众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全媒体时代,优秀的法治记者应当是一个“六边形战士”,能够用好身边的法治宣传渠道。
专业素养水平决定了一名法治记者采访、生产新闻的业务水平,提高专业素养,能够更好地在全媒体时代中履行法治记者的岗位责任,是每一位法治记者都应做好的本职工作。
法治记者应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有关民主法制的资料,提升自身的法治意识,在工作中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理念。在法治新闻生产制造中,坚持用证据说话、用事实表达、不因博眼球而夸大报道,坚持遵守保密纪律、不披露涉及保密的内容,坚持不将抢新闻资源、挖掘新闻亮点凌驾于国家机密、当事人隐私之上。法治记者作为法治新闻的制作者,作为国家法治宣传的喉舌,应当以身作则,以严谨的法治作风提升法治新闻的生产质量。
法治记者经常采访报道社会法治事件当事人,直面受到伤害的受害者和施加伤害的罪犯,在看守所、法庭甚至案发现场开展采访工作,甚至可能在采访中直面人身安全的威胁。所以,法治记者应当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坚持理性、客观的法治头脑,追求法治新闻的真实性。
首先,在面对采访对象时,道德情感和法律理性应兼而有之,面对采访对象可以与之共情,便于与采访对象沟通更顺利,但要客观公正、有理有据地对待报道事实。道德情感是约束法治记者严于律己、坚持法律至上、遵守法律原则的重要道德基础。
其次,在特殊场所采访法治新闻时,法治记者应保持冷静的头脑,正视探寻法治新闻事实时可能遇到的危险,做好相应的心理准备和防护准备。面对危险前,做好准备;面对危险时,不慌不乱、不拖后腿,是法治记者在法治新闻事业中发光发热的基础。脱离危险后,法治记者可将自身的情感、态度、体验融入法治新闻稿件当中,从字里行间与受众形成情感共鸣,提升法治新闻对受众的吸引力。
法治记者要想写出有血有肉、有吸引力的新闻,需要将自己的情绪投入其中,做到以情动人,在此基础上以理服人,方能真正让受众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包括犯罪分子在内的任何人都是社会性动物,社会的认同、理解和同情是心理安全的重要组成。法治记者在采访时,应寻求情感上的共鸣和碰撞,用情感让采访对象愿意表达、想要表达,让采访对象愿意主动讲出实情,配合记者完成采访工作,保证法治新闻内容的真实程度。在法治新闻界,曾经有法治记者比警方更早接到自首电话,记者前往劝导犯罪嫌疑人,最终成功促使犯罪嫌疑人去公安局自首的真实案例。这一案例中的法治记者就充分应用情感来与被采访者沟通,打开被采访者的心扉,让被采访者愿意讲出实情并自首。以采访者、被采访者之间有情感认同的采访为基础,法治记者可挖掘出被采访者出现违法行为的心路历程和前因后果,更加真实地体现出应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体现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性,以情动人、以理服人,让受众在情绪上认同法治宣传。
综上所述,在全媒体时代,法治记者面对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应正视媒体领域正在发生的变化,正视自身岗位工作在新时代的要求。法治记者应具备六个方面的意识和能力,保证法治新闻的生产质量和效率,保证法治新闻的传播效果和对受众的吸引力。法治记者需要从三个方面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在全媒体时代中站稳脚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