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潮
當前,粵港澳大灣區正在積極建設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和世界級城市群,國家加快推行“港車北上”“澳車北上”和各方“駕照互認”等政策舉措,將有利地促進港澳與大灣區其他城市開展市域範圍內的便利交流活動。特別是港澳與大灣區周邊城市在基礎設施、科技創新、產業、公共服務、生態、旅遊等領域的合作。這既是港澳自身發展的內存需求,也是大灣區各城市的高度共識。隨著“澳車北上”和“港車北上”的推行,還將有利於提高港珠澳大橋的使用效能和價值,鼓勵港澳青年更好地放眼大灣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提升個人對國家的歸屬感。
“免擔保政策”為港澳機動車進入內地開路
2019年國務院發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綱要”)正式提出研究擴大香港和澳門單牌車在內地行駛範圍。“規劃綱要”中“港車北上”、“澳車北上”是作為粵港澳三地緊密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提升市場一體化水準、促進人員貨物往來便利化等發展目標提出的具體政策舉措。
2022年11月25日,《國務院關於同意在廣東省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批復》(下稱《批復》)正式下發。《批復》表示,為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同意自即日起在廣東省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事務擔保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的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按照香港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內地政策入出內地的香港機動車(“港車北上”)和按照澳門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內地政策入出內地的澳門機動車(“澳車北上”)實行免擔保政策。同時,《批復》要求廣東省人民政府、海關總署等有關部門根據上述調整,按職責分工推進落實“港車北上”、“澳車北上”政策,及時對本省、本部門制定的規章和規範性檔作相應調整,建立相適應的管理制度,在確保有效防控免擔保風險的前提下,成熟一個,實施一個。
“免擔保政策”為港澳機動車進入內地實行更為簡便的海關程式。一方面,體現出政策體系的科學性和高效性,大大降低了港澳居民申辦成本,便利港澳居民駕車進入內地,極大程度便利有經常往返兩地需求的企業和個人;另一方面,大大提升港澳居民對大灣區建設與發展的積極性和參與度,加快大灣區融合發展。實行“港車北上”、“澳車北上”和各方“駕照互認”,總體來說,應該是對香港、澳門和內地城市的共同利好。
事實上,香港和澳門已分別與多個國家實行“駕照互認”,作為一項互惠互利政策,各方“駕照互認”極大方便港澳人士參與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同時,要瞭解到“駕照互認”是指駕駛資格的互認,不等同可從內地直接駕駛車輛進入本澳,或澳門車輛可直接進入內地;也不會影響到職業司機不允許外雇的相關政策。從某種角度上看,內地與澳門駕照互認可為汽車租賃、旅遊租車市場帶來正面影響。
當然,港澳與內地合作體制機制長期未取得深層次突破,要素跨境流動問題仍存在較多。“港車北上”和“澳車北上”作為一個“切口”,可進一步推動基礎設施建設和規則銜接、制度對接向更高層次推進。未來的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要發揮香港、澳門與內地九市11個城市協同發展的“整體功能”,加快城市之間職住通勤便利化、便捷化。
推動落實完善港澳車輛北上工作
2022年8月,在粵澳兩地政府共同努力下,實現全面放開澳門非營運小客車出入10000個橫琴配額總量限制。根據珠海邊檢相關數據,2022年平均每天經橫琴口岸往來琴澳兩地之間的澳門居民達7000余人次,其中大部分為具有往來橫琴—澳門通勤需求人士。取消單牌車限額,更多澳門居民可以實現快速通關,節省通勤時間。澳門機動車進入橫琴經歷了放寬條件、增加配額、延入境機動車牌有效期延長等多輪政策調整,對於“港車北上”政策制定提供了一定的借鑒意義。隨著相關舉措陸續落實,港澳與內地人士往來將更加緊密。
我認為,粵澳/粵港三地政府應在以下兩方面推動落實相關工作:一是完善跨境機動車保險制度,為有需求人士提供“一地投保三地通賠”的便捷服務,覆蓋粵港澳三地的保險保障。允許客戶在大灣區內任意網點提供投保,搭建跨境車共享平臺實現數據互聯互通。二是加快覆蓋“等效先認”政策。港澳單牌車輛無須購買內地保險即可進入內地行駛。推動港澳和內地承保公司加快跨境車險種類創新,為機動車車主提供多元便利化選擇。
車輛來往日益增多可能造成交通擁堵,港澳與內地機動車駕駛習慣和交通規則的差異可能會給三地交通運輸及執法帶來新的考驗。一方面,建議三地政府交通及運輸管理部門(廣東省交通廳、香港交通運輸署、澳門交通事務局)加強統籌規劃,共同完善交通基礎設施配套,加強前期車輛擁堵和疏導工作評估研究,避免高峰時期“車龍”現象。另一方面,隨著通關限制取消,粵港澳大灣區三地車輛會不斷增加,甚至出現井噴式增長。建議進一步優化海關查驗流程和系統審核功能,提升口岸旅檢通關能力和服務水平。此外,三地政府應建立動態的政策評估機制,因應最新情況和通關需求,動態調整車輛通關的政策,健全好各項壓力測試和突發事件的處理機制。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支持香港、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更好發揮作用。”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豐富“一國兩制”事業發展新實踐。港澳居民在內地生活、工作、就業、置業等相關便利舉措會不斷落實,如深圳率先落實便利港澳居民政策措施、推進在深圳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民生方面享有“市民待遇”的重要行動,出台《關於進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在深發展的若干措施》,立足“中央要求”、“港澳所需”、“灣區所向”、“深圳所能”,從便利港澳居民在深學習、就業、創業、生活四方面提出了18條措施。相信未來,大灣區各市會相繼完善出台相關舉措。在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和大灣區發展完善政策體系,加大政策落實力度。讓港澳居民、港澳青年真正參與大灣區建設、融入國家發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