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晨萱
第三方平台是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的重点。如今,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国家间围绕数字金融竞争加剧,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着需求收缩、供给重建、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区块链在第三方平台的应用带来了更为复杂的科技风险和金融风险相结合的系统性风险。本文旨在研究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的第三方平台带来的新型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的政治经济学学理依据,并依据我国国情,从监管模式、监管机构、法律法规、有关金融机构的改革角度提出构建中国式沙盒监管的具体措施。
第三方平台利用自身拥有的大量高质量顶尖技术人才,率先利用区块链技术作为底层技术实现自身发展。在学界范围内,区块链没有固定的概念。基于现状,国内学者对于区块链的定义做出了一定学理上的探索。有的学者将区块链定义为“以去中心化和去信任的方式,借助数学算法集体生成一系列有序数据块,并由其构成一个可靠数据库的技术”;有的学者则将区块链定义为“有可信数据的数据库系统”。
国外对区块链在第三方平台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支付清算系统的构建上;国内对区块链在第三方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虚拟货币方面的运用上,对于第三方平台带来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影响的研究仍有不足,而这恰恰是金融监管未来的发展方向。从现实角度来看,内部和外部经济环境需要我国大力发展数字金融,充分利用好中国作为全球移动支付第一大市场的优势;从理论角度看,金融的本质及监管的理念并未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为我国金融监管提供了理论的参考。
一、传统金融机构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面临的挑战
(一)实体经济下行压力增强
经济增速下行使原本隐藏的各类风险水落石出,局部风险引发系统风险的概率加大,以企业资不抵债为特征的风险突出。结合国内外背景,不难发现,2022年我国实体经济受到了较为严重的下行压力。2022年3月以来,国内疫情多点散发,上海等亿万级GDP城市遭受重创,导致一些企业停工停产;俄乌危机使全球范围内部分原材料价格持续波动,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成本增加。
(二)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相互影响
央行发布的2022年第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我国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已经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金融体系,即金融资产、金融市场、中介机构和政府管制等各金融要素构成的综合体系。在我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金融科技发展迅速,以“零接触”为特征的线上金融平台及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已经与现实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区块链这一底层技术为我国生产方式的转变,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但也要看到,新的风险仍在发生,“黑天鹅”“灰犀牛”事件不断。第三方平台的特殊性使其存在较大的监管空白,加上技术发展的速度较快,在国际上,全球尚未有统一的第三方平台相关标准及监管体系,需要各国加快监管方面的合作、协商;国内方面,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起步晚,体现出不成熟的特性。部分学者通过实证研究认识到对区块链技术带来的风险,并注意到对数字金融进行监管的必要性。通过研究发现,数字金融的发展对区域银行信贷风险具有显著的负面影响,且这种影响具有区域异质性,这对区域商业银行和区域金融监管机构发展数字金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数字金融的发展对商业银行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随着金融监管的介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此负面影响。在企业混业经营与我国分业监管之间的矛盾尤为突出的情况下,面对金融科技给平台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带来的挑战,构建中国式沙盒监管迫在眉睫。
二、第三方平台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面临的挑战
(一)监管主体缺乏信息沟通协调机制
目前的分业监管机制使得金融产品与现行体制的矛盾转化成金融监管机构间的矛盾,构建、完善并强化各监管机构间的具有主动性和适应性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尤为重要。首先,没有对监管组织体系进行优化,整合有关职能部门,使得有针对性地对第三方平台监督存在困难。其次,没有根据科技发展不断完善监管合规标准和相关法律体系,使监管各主体在监管过程中缺乏相关依据,金融市场秩序混乱,不利于提升市场的自律性,间接使第三方平台监管主体相关不合规现象增加。最后,没有利用区块链技术构建数据监测与信息共享平台,以加强监管协作和数据共享,从技术层面上最大限度地保证金融监管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总之,监管分散化的主要问题在于监管的主体责任不明晰,需要以国家监管机构为领导,多方相辅相成的监管方式,取代监管职责重复或监管领域空白。
(二)全球范围内的监管科技合作不足
在开放经济的条件下,各国经济的相互依存性不可避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强,金融领域的创新日益活跃,银行风险加大,跨国资本的流动规模也迅速增长。我国必须参与国际金融协调以避免分散决策给经济带来的损失,各部门除了做好危机应急预案外,还应认识国际金融机构作为国际金融协调的主体,对协调各国货币金融政策的重要性。我国的金融监管存在技术人才不足和监管科技发展效率低下的问题,跟不上平台数字金融发展的技术更迭脚步,我国的金融体系会因金融监管、相关机构、部门和金融市场发展的不成熟表现出更为明显的脆弱性,遭受更为严重的冲击。监管科技作为治理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的最佳工具应运而生,二者共同致力于平衡金融市場的创新与风险,但监管科技与金融科技存在本质上的冲突,亟须进一步促进二者的协调发展。
(三)第三方平台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没有得到重视
新兴科技企业与传统金融市场不同,第三方平台因其混业经营的特质,普遍不受监管规则的束缚,用户相关需要的爆发式增长,使金融技术创新的周期大幅缩短,第三方平台在新领域能获得高额回报的可能性提高,资本逐利的本性和经济全球化效应使金融领域的交叉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更易传染,包含金融监管当局、行业自律机构和中介机构在内的金融体系的稳定,均面临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大的风险。在疫情常态化的背景下,我国部分省市实体经济发展停滞,供应链成本增加,现金流断裂风险加大,也为金融监管的实施带来压力。
三、构建中国式沙盒监管
(一)改进分业监管体制,明确监管主体责任
分业监管体制是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与区块链技术的进步,与世界金融的发展相互适应,其金融风险防控作用也应予以肯定。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我们理应注意到世界范围内跨国金融集团的发展趋势,随着投资环境的好转,外资金融机构相继进入中国市场,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在应对全球性金融经济危机状况时,还有一定的缺陷和不完善之处。自1998年美国商务部发布了《浮现中的数字经济》系列报告以来,美国政府以信用监管为核心,在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发展综合监管方面做出了积极的示范。以美国政府的金融监管调整为例,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改进分业监管模式,采取沙盒监管,对新的金融产品在安全环境下进行可行性检测并予以政策上的支持,待条件成熟后在区域进行适当试点与推广,是当今世界对金融风险监管的大趋势。
“应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等高层机构协调下,充分发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等部门作用,加强协同监管,形成监管合力。”早在2018年银保监会议就提出,要加大防范化解风险力度,把防控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力争用三年时间,有效防范化解处置保险业各项风险,提升全行业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以国有机构为主体的金融机构能对监管做出快速反应,保证政策传导的顺畅、有序、准确和有效,将金融政策与相关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相配套,同时实现风险的跨部门实时防控,不仅保障政策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权威性,还有利于构建具体工作任务的协调机制,建立问题金融机构快速处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速度,为我国实现金融体制自我革新打下坚实基础,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也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面对第三方平台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监管部门一是要建立动态风险监测机制,强化市场风险的自我出清能力,及时提示和化解金融风险,提升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二是要及时总结相关监管对象的监管内容,对已经发现的监管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定期对金融市场上不同行业和不同部门的监管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三是要通过资产质量分析、资本充足性分析、流动性分析、市场风险分析等方面对当前金融市场做出评估,结合分析提出有效可行的监管方案与科学的监管建议。
(二)参与监管国际合作,完善监管法律体系
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布的《2021年数字经济报告》,开展全方位多方面的国际合作无疑是数字经济监管的关键,银行、证券、保险等不同金融机构间开展有效监管国际合作是十分合理的,也有利于推进我国借鉴和吸收有利于我国金融监管发展的经验,建立多层次的金融监管体系。因为在开放经济的条件下,各国经济的相互依存性不可避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强,金融领域的创新日益活跃,银行风险加大,跨国资本的流动规模也迅速增长。我国必须参与国际金融协调,以避免分散决策给经济带来的损失,各部门除了做好危机应急预案外,还应认识国际金融机构作为国际金融协调的主体,对协调各国货币金融政策的重要性。
这些年来,资本无序扩张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平台经济、数字经济野蛮生长、缺乏监管,带来了很多问题。要加快推进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修订工作,加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法律制度能为接下来探索各监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提供有力的支持,为第三方平台金融创新和传统金融市场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为实施沙盒监管,探索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保持金融创新和政府监管相平衡的监管模式提供健全的法律保障。对于区块链的监管,要制定具有公信力的相关法律保证金融科技企业公平竞争;针对平台垄断要重点防治,明确纳入监管的业务,针对非法业务惩戒要严厉。
总之,我国要充分利用技术创新优势,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整体环境,降低交易时间成本,提高支付效率,促进消费,缓解生产中的信息不对称和融资问题,促进后疫情时期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三)服务实体经济,回归金融本质
“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放任资本无序增长,会使平台的交易链条无限拉长,继而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不利于完善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形成良性收入分配格局,使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不斷促进区块链技术和实体经济新业态、新模式融合,是使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质的必由之路。区块链为底层技术的沙盒监管模式既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题中之义,又是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的选择,提高国际金融治理能力的需要。要深化对国际国内金融形势的认识,正确把握金融本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精准有效处置重点领域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坚决打好防范化解包括金融风险在内的重大风险攻坚战,推动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