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红军,尚 欣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侦查系,天津 300382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日趋猖獗,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经过公安机关严打和源头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初步得到遏制,但仍然属于目前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严重妨碍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无论是在高发类型、目标人群还是在诈骗套路方面都在不断发生变化,呈现明显向境外转移趋势,且作案手段愈发多样,更加隐蔽,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1. 案件增幅明显
伴随着网络的不断普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迅猛增长,2020 年6 月以来,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首次超过传统盗窃案件,成为我国当前第一大犯罪[1]。据公安部公布的最新数据,2022 年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6.4万起,同比上升5%。
2. 诈骗手段多样
新的诈骗手段随着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的出现应运而生并不断演变升级,从以前的中奖诈骗、兼职刷单、购物退款、冒充公检法机关诈骗,到疫情期间的售卖防疫物资、强身健体秘方骗局、炒股投资诈骗等,到“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京东贷款诈骗等[2-3],花样不断翻新,并根据热点不断升级和更新诈骗手法,从而使诈骗手段更具迷惑性。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51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12月,遭遇网络诈骗的网民比例为16.4%;网民遭遇的最常见网络诈骗类型是虚拟中奖信息诈骗,占比44%,较2021年12月上升3.3%。
3. 诈骗载体网络化
随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工作持续深入推动和防范打击力度不断加大,诈骗模式呈现出电话诈骗向网络诈骗转移趋势。在电信网络诈骗中,嫌疑人与受害人之间的通信联络工具依然以主流的即时通信工具QQ、微信等聊天工具为主。作案方式为先使用陌陌、探探等小众聊天工具寻找作案对象,之后通过聊天与被害人建立信任,然后再转到微信、QQ等聊天工具后实施诈骗。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2020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85%以上是通过QQ、微信实施,30%以上是通过支付宝转移赃款[4]。
4. 受害者多,金额巨大
在受害者选择方面,犯罪团伙通常采取普遍撒网和精准诈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作案,没有固定的人员选择,因此受害面广,受害人数众多,涉案资金巨大。据公安部消息,国家反诈中心2021 年共紧急止付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3 200余亿元,成功避免2 800余万名民众受骗,涉案金额巨大[5]。
5. 受害群体分布广泛
在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群体中,受害人分布广泛,呈现分散化、扩大化、与诈骗类型关联度高等特征,几乎遍及各行业、各年龄段。国家反诈中心公布数据显示,在2021 年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中,18~35岁占比65.5%,36~59 岁占比31.3%,60 岁及以上占比1.4%[6]。目前受害群体中虽然年轻人依然占据主流,但越来越多的中老年群体成为不法分子的目标,且因为该群体经济基础较为雄厚,一般经济损失也较大。
6. 跨国境犯罪明显
随着公安机关打击力度的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在国内实施诈骗风险不断增大,大批量转向境外。目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境外作案占比达80%[7],跨国境犯罪日益突出[8]。
7. 社会危害性严重
一方面,电信网络诈骗让不少家庭蒙受巨额财产损失,甚至家破人亡,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巨大危害。另一方面,电信网络诈骗衍生的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制作木马病毒、贩卖“两卡”、转移涉案资金、制作虚假贷款平台等诸多黑灰产业链,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和金融市场秩序,甚至威胁到国家安全,社会危害性极大。
1. 隐蔽性强
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犯罪嫌疑人可以在任何时间发送虚假信息,作案时间不固定,也没有固定犯罪现场,跨域犯罪明显。由于犯罪嫌疑人多采取远程、非接触的方式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一般通过网络、短信、微信等方式群发各类虚假消息,使用电话和网络与受害人联系,诱惑受害人通过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转账,且多采取伪基站、虚假个人信息等手段掩盖其真实身份,甚至直接藏匿于国外,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2. 诈骗手段精准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已从过去群发虚假信息的“钓鱼”诈骗,发展到通过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后,根据不同时间节点,结合社会热点,利用各种身份设计场景,选择特定侵害目标实施精准诈骗,此类案件集中表现为冒充网络客服、领导、亲友、网络贷款、公检法诈骗等。由于部分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犯罪分子得以准确掌握目标对象的信息,作案骗局更加生动逼真,很容易让人放松警惕并陷入诈骗圈套,使得犯罪成功率得到极大提升。如家庭妇女渴望实现自身价值易受小利吸引进行刷单被骗,单身男性、女性等渴望获得情感认同,容易受到他人钓鱼式诈骗。
3. 诈骗过程科技化
犯罪嫌疑人结合电信技术,不断更新作案手段,诈骗过程日趋科技化[9]。如通过伪基站非法发送诈骗短信;使用虚拟运营商号段进行电话诈骗;租用国外服务器使用网络电话进行诈骗;使用跳转IP 技术并在境外租用或架设网络服务器,借助泛解析、域名池、嵌套技术等,逃避拦截;运用黑客技术盗取受害人信息,远程盗取资金;通过视频会议软件、屏幕共享、虚假APP、小众聊天软件实施诈骗等。
4. 洗钱快,追赃难
随着当前手机移动支付功能逐渐强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只要通过手机银行,即可对赃款进行多次转账、取款,快速完成洗钱。随着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在互联网金融和电子商务模式迅速普及下,诈骗团伙不直接进行资金结算,而是通过专门的“跑分平台”“水房”等团伙以赚取佣金的方式,将钱洗白再转给诈骗团伙。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洗钱方式也由传统多级银行卡流转以后通过“车手”取现演变为通过第三方、第四方甚至第五方平台等进行流转,即被骗资金进入骗子提供的账户后迅速以购物、购买基金、股票等方式,进入资金池,或者通过对公账户,以贸易对冲方式进行资金流转,追赃困难。
5. 犯罪分工细化
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内部组织严密,采取企业化方式运作,设有股东和不同业务团队。在诈骗过程中,在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拨打诈骗电话、收购贩卖银行卡、支付账号等环节都有不同人员负责,犯罪分工明确。犯罪组织这种明确的分工形式使得整个诈骗过程都按照程序推进,各环节之间紧密联系和有序协作形成一套黑灰产业链,并逐渐形成包含组织偷越国(边)境、个人信息买卖、数据智能处理、诈骗场景设计、诈骗实施、资金转移、洗钱等主要环节的诈骗模式,也出现了类似“水房”“话房”“菜农”“卡商”等犯罪链条,并采取公司化运作方式,一般由上层、中层、下层组成,不同主管负责平台维护、升级、行政管理、后勤保障、人员招募培训、客服投诉等业务,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组织成员越来越多。
6. 犯罪组织去中心化凸显
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一般采用去中心化的组织形式,核心层掌控核心技术团队和财务部门,将收贩“两卡”、转账洗钱、话务客服、推广引流等环节外包,使用境外通联工具联系、虚拟货币结算,实现地域、通联、资金上的物理隔绝,犯罪上下游形成完整链条。如作案工具准备(如开办租用银行卡与手机卡、架设通信网络服务器、制作诈骗网站APP 等)大部分在境内;诈骗引流境内外各占一半;诈骗话务客服基本在境外;诈骗洗钱环节核心大多在境外、末支在境内;核心层一般身在异地甚至境外,远程幕后操纵运作,难以发现,犯罪组织去中心化凸显。从抓获对象来看,目前大多集中在低层级成员,各层级成员间仅用手机、网络等方式在线联络,互不认识、互不见面,办案人员难以通过已抓获的嫌疑人获取其他涉案人员的真实信息。
7. 犯罪链条长
电信网络诈骗团伙逐渐向规模化、产业化、精细化发展,围绕犯罪需求,上下游犯罪产业衍生出大量黑灰产业链。如有专门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菜农”,有专门收卡贩卡养卡的“卡商”,有专门搭建APP 提供技术服务的信息公司,有专门引流吸粉的网络团伙等,形成一系列上下游犯罪链条。
一是定罪量刑处罚较轻。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但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法律责任认定方面不够完善,在定罪量刑方面没有进一步细化,导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处罚依据主要是刑法第266 条以诈骗罪量刑处罚。而现行法律对诈骗犯罪的三个量刑幅度所对应的犯罪金额规定比较高,导致对犯罪分子的处罚往往较轻,犯罪分子违法成本低,法律法规对犯罪分子震慑作用偏弱。二是法律法规存在漏洞。虽然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但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漏洞,如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主体的认定。三是犯罪低成本、高回报,造成犯罪分子铤而走险。与传统诈骗犯罪不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过程突破时间和空间限制,犯罪成本较低,犯罪嫌疑人前期购买公民个人信息、银行卡、电话卡、短信接口、雇佣洗钱团伙所花费用可能仅需几千元,但其所能获得的回报却是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其犯罪所得资金远远高于投入的成本资金,这种投入小、回报快的犯罪模式不断诱惑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
虽然相关行业监管部门针对电信网络诈骗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整治措施,但有些地方未能做到主动研究、积极应对、深入整治。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登记姓名与实际使用人不符。突出表现在对通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等监管不到位,导致实名不实人问题依然存在。二是部分平台资金流转缺乏管控。第三方支付平台、网络直播间等资金流转平台缺乏监管,成为诈骗分子套现、漂白赃款的渠道,增加了公安机关资金查扣难度。三是未能从根源切断资金流通渠道。买卖企业对公账户,收购贩卖银行卡、手机卡等渠道未能根本切断,如支付宝的余额宝等被违规使用。四是个人信息不断被泄露。企业技术防护能力弱或存在内鬼,致使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被窃取或被泄露。犯罪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通过精准提供被害人信息,往往使受害人真假难辨、深信不疑,很容易上当受骗。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形成集团化、专业化运作模式,诈骗话术、剧本紧跟潮流不断更迭,各种手段交织错杂,使人防不胜防。如刷单类诈骗已衍生出抖音点赞、中奖引导刷单、虚假色情服务引导刷单等类型。诈骗人员精准捕捉受害人贪利、贪色的心理,且手段极为隐蔽,不断翻新套路,民众难以形成有效免疫力。另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一般有比较强大的资金、技术支撑,企业化运作,虚假平台制作精良,推广方式丰富,甚至设置完备的营销、宣传团队,在各大网站投放广告,高薪聘请网红、股票讲师进行授课,让许多受害人对之深信不疑。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呈现窝点跨境化、手段技术化、环节链条化、组织公司化、手法普及化、洗钱多样化等新特征,信息化程度高,侦办难度大。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GOIP”等不仅资费便宜,而且能够实现人卡分离(卡在境内,人在境外)和多级数据中转,难以监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涉及的银行账户、电话、网站、社交账号等均属购买或租借使用,涉案资金进入账户后迅速转移,或多级、同级多卡账户流转,或进入基金资金池账户,或进入博彩资金池账户,或通过购买充值卡、游戏点卡等方式进行混淆漂白,极大增加了公安机关侦查难度。在实施过程中,犯罪分子一般通过购买境外服务器及CDN 加速服务,利用VPN 代理,构建虚拟身份、跳转IP 地址来管理诈骗平台,查询诈骗人员的真实身份及网上活动轨迹较为困难,难以找到服务器地址并调取相关证据,给公安机关立案及认定犯罪事实带来极大挑战。
一是身份难以锁定。嫌疑人使用虚假信息或他人信息进行登记,其大多采取异地作案、异地诈骗和异地取款的作案方式,难以迅速锁定嫌疑人。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中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各司其职,一些团伙犯罪成员为逃避抓捕单线联系,横向成员间不熟悉或不认识,犯罪嫌疑人员身份锁定困难。二是跨境打处困难。随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向境外转移,由于境内侦查机关不具有境外执法权,需要国外执法机构的配合,才能进行查处。而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往往在当地有相当人脉,利用政治、外交、法律、疫情等诸多因素,制造侦捕障碍,导致公安机关跨境打处面临抓捕难、取证难、追赃难等困境,以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高、打击难。此外,有部分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虽然在国内实施犯罪,但均会利用境外地下钱庄实施洗钱,使用IP 伪装技术手段制造境外伪IP,借以迷惑公安机关侦查方向。
一是反诈宣传不够精准。目前反诈宣传主要以案件宣传为主,在宣传策略制定上不够精准,没有细致区分不同类型诈骗的受害群体,未做到针对性、精准化预防宣传,导致部分群众在接受防范宣传后仍不了解具体作案手段,从而难以从根本上产生防范意识,导致宣传效果不佳。二是民众防范意识薄弱。大多数受害者都接触过反诈宣传,但其对诈骗危害性认识不足,忽视反诈知识的学习,防范意识淡薄。部分受害者甚至收到公安机关的劝阻短信和电话后,仍心存侥幸,试图回本,陷入诈骗分子话术套路,不能即时止损。
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将电信网络诈骗罪的量刑处罚标准予以单独设置,并进一步降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定刑的最低标准,制定严厉的处罚措施,真正发挥法律的威慑和防控作用,从源头上遏制电信诈骗犯罪的发生。
一是建立源头治理体系。全面梳理排查行业风险隐患,加强办理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支付账户的监管,清理“睡眠卡”“静默卡”“一证多卡”等高风险卡,着力解决账户实名不实人问题。严格落实实名认证,落实“二次实人认证”、快速停复机协同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将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人员纳入失信名单,采取限制办理银行账户等惩戒措施,逐步建立通信、金融失信惩戒名单共享机制,研究实施联合惩戒。三是建立重点群体管控体系。建设涉诈重点群体基础信息库,全面摸清涉诈重点人员和易受骗群体底数,完善全息档案,按照“属地管控、控在本地”的原则,将涉诈重点人员管控纳入城乡基层治理考核指标,发挥好社区(村组)基层组织群防群治作用。
一是构建防控体系。构建公安、银行、通信运营商协同作战工作平台,打造防范、打击、预警、宣传“四位一体”全方位反诈机制,推动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落实账户实名制,加强风险账户评估预警、紧急止付和企事业对公账户网银交易风险防控,落实授信交易认证等制度。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运营商,清理整治违规出租线路、提供改号软件等不法行为,加大对提供手机恶意程序、木马病毒、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无线屏蔽器等活动的综合查禁治理力度,持续强化网络空间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发现、拦截、反制诈骗信息,构建综合性防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体系。二是建立会商机制。通过与互联网公司建立定期研判会商机制,研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不断更新升级的特点,分析未有效预警的案件特征,将案件流、业务流、技术流相结合,盯住添加好友、引流入群、下载APP、引导小额转账等关键行为,不断调整优化预警模型[10],发现符合犯罪行为特征的设备、工具、账号要进行管控和研判,查证其实际使用人和行为性质,进而开展有针对性的侦查打击,增强预警模型的贴合度、实效性,提高预警劝阻率。三是精准劝阻。实施分级分类预警,点对点将预警指令推送属地、社区民警等开展处置,同时引导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劝阻,实现劝阻指令下发、落地、反馈处置闭环,牢牢守住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四是深度研判。在发现潜在被害人精准劝阻基础上,各级反诈中心组织专门力量,对涉案手机号、银行卡、微信等信息进行深度研判,通过通话对端、银行流水、聊天对象等,发现更多潜在被害人及已被骗人员,第一时间发起预警劝阻。
一是完善反诈大数据中心建设。打破部门壁垒,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全量收集与电信网络诈骗相关可疑人员、可疑网址、可疑APP 等信息,并紧紧围绕人、时、地、物、事等要素,结合吃、住、行、消、乐等活动轨迹,形成自动采集为主、人工深度采集为辅、社会资源整合为补充的采集体系,进一步完善反诈大数据中心建设。二是大数据分析。根据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规律特点,利用大数据建立量化分析模型,对可疑重点人员进行全要素研判,通过特定行为特征判断人员类型和犯罪行为性质,提前制止、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三是大数据研判。依托反诈大数据中心,通过强化数据治理、模型研判、预警推送、应用赋能,实现数据到人、数据到案精准落地,推动大数据从信息采集、数据汇聚、线索串并的浅层应用向全面展现、精准预测、智慧决策的深层应用转变,从打击犯罪的单线应用向风险防控、人员管控、基础防控、服务群众的全面应用、立体应用、多维应用转变,逐步形成系统平台智能化、基础应用移动化、风险管控动态化、打击防范靶向化、指挥体系扁平化的反诈大数据实战应用体系,实现由传统研判向大数据智能研判转变,为精准防范、精准打击提供支撑。
一是建强各级反诈中心。通过强化人员整合、机制契合、数据聚合、手段融合,打造成资源整合的数据中心、研判打击的指挥中心、部门联动的协调中心,实现从接处警到涉案资金拦截、涉案号码封堵、案件查证的一体化作战。二是强化案件侦查。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后,要第一时间受案调查,利用大数据深度分析研判,结合传统侦查方法全面排查案件线索,深入落地核查、缜密经营、巡线打击,并适时进行网上串并案分析,从中发现案件的活动规律与特点,力争精准研判、精确打击。三是加强对诈骗链条的打击。紧盯诈骗实施者、消息发布者、涉诈APP研发者、网络服务提供者、金融账号运营者、洗钱团伙等,重点打击幕后组织者、出资人、策划者,全力斩断犯罪关键链条,彻底根除电信网络诈骗滋生土壤。四是深入挖掘线索。充分利用犯罪分子的虚拟身份、涉案微信、银行账号等线索深入摸排,掌握犯罪动向,摸清犯罪产业链的人员构成和分工情况,确保证据链完整,实施全覆盖式精确打击。五是建立止付冻结机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对涉案银行账户及支付宝、QQ、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紧急止付,成功止付后快速立案并办理冻结手续,及时冻结涉案账户,最大限度减少和挽回群众财产损失。对资金已经转移的,要通过各种平台查询资金流向,尝试确定犯罪嫌疑人取款地,并深挖彻查资金流。
一是建立跨境警务协作机制。不断加强国际警务协作,与跨境电信网络诈骗重点输出国建立警务协作机制,积极探索跨境打击方案和措施,主动进行跨境联合执法,加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专案打击力度,打掉一批核心犯罪头目,从源头上震慑犯罪分子,全面挤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生存空间,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二是探索构建跨境情报合作机制。加强与各国警方的技术学习和经验交流,打造更为宽泛的国际警务合作平台,探索构建跨境情报合作的有效机制,尝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情报共享,为跨国布控抓捕行动提供有效情报。三是探索建立跨境警务办案机制。协调强化相关国家固定证据意识和打击理念,及时对在境外实施或可能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人员采取严格管控措施,对在境外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当地人及相关单位予以严厉打击,切实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境外犯罪的蔓延趋势。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下载安装反诈APP,通过微信、抖音等,普及更多反诈知识,并充分发动群众,构建起“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全社会反诈宣传体系。二是重点宣传。持续聚焦企业高管、会计群体、征地拆迁群体、学生群体、公职人员及家属群体、老年群体、大额存款群体,并高度关注学生入学、假期、“双11”、“双12”等易受骗时段,开展重点宣传,做到敏感重点时段和易受骗重点人群全覆盖。三是精准宣传。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害人进行数据画像,针对不同性别、年龄、职业、教育水平等人群制定防诈策略,特别是对中老年、青少年、企业财务等易受骗人员开展精准宣传。并针对已发生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深入研究诈骗手法和受害人群特点,根据分析研判成果,及时发布宣传工作指引,调整宣传工作重点和方式,进一步精准提升宣传质效。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态势虽然得到初步遏制,但由于其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并呈现出组织化、专业化趋势,给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经济损失。随着打击不断深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明显向境外转移趋势,且作案手段愈发多样,更加隐蔽,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可以预见,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一项系统和长期的工程,在新形势下,要不断完善反诈工作体系,按照“打防结合、以防为先”策略,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打、防、管、控并举,严惩违法犯罪嫌疑人,全力遏制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最大限度保护好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