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振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处,安徽 合肥 230051)
中国创新创业战略的提出为高校的人才培养提供了方向指引。高校的根本任务就是为国家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人才。创新创业学院是高校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载体和主阵地,受到中央、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成立创新创业学院和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已经成为安徽省高校未来发展的重点方向之一。基于此,以安徽省57所公办高职高专院校为研究对象,从校内、校企和校际3方构建有利于创新创业学院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高校建立创新创业学院和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是提升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素质与能力,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开创性及应用性人才。创新创业学院得到了国家及地方的大力支持。
国家经济建设急需大量的创新型及应用型人才,而高校作为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就必须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给予高度重视,并加强建设实施力度。与之相对应,高校应构建一套结构完善、制度完备和运作良好的融“思维、知识、培训、实践”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因此,高职高专成立创新创业学院不仅符合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的内在要求,而且为创新创业教育的系统推进奠定了基础。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同年,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5〕207号),2022年又相继出台《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2〕15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110号)。上述相关政策与措施为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助力。
创新创业学院是高职高专院校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载体和主阵地[1]。安徽省公办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学院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
独立建制的创新创业学院更有利于高职高专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调研发现,安徽省只有少数公办高职高专院校设置了与创新创业有关的组织机构,且形式多样,目标任务也各不相同,如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指导学院和创业学院等。同时,由于创新创业学院在组织架构和功能属性等方面缺乏明确定位,在不同公办高职高专院校中分别隶属于教学单位、职能部门、教学—职能部门、附属机构和混合组织等,这不仅对创新创业学院的管理机制、人才培养、课程建设和师资队伍等方面造成了不良影响,而且也不利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效开展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政策、资金、人员和场地是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调研发现,安徽省社会各界从法律指导、税费减免、师资队伍、创新创业项目、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基地和资金补助等方面为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提供了大力支持。但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其创新创业学院在管理体制、教师队伍培育、课程建设、教学实施、支撑平台建设和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无法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高校与企业合作构建动态多元的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如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和创客空间就是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效平台。调研发现,多数公办高职高专院校一般都优先与当地企业在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和实习实训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这导致合作对象比较少,且合作水平较低。同时,高校与经济发达城市或有实力的企业合作相对较少,而且主动合作意识不强。
校际合作有利于双方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调研发现,公办高职高专院校中只有部分高校加入了不同级别和类型的全国性或地方性创新创业联盟,且加入的院校之间也缺乏持续有效的合作机制,人才、资金、技术、资源和师资等无法实现系统化统筹和精准有效对接,从而使校际协同发展沦为空谈。
创新创业学院要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科学有效的发展路径。对于安徽省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来讲,必须明确创新创业学院的组织架构,从校内环境、校企合作和校际合作方面施力,有力提升创新创业学院的整体水平。
组织架构明晰且独立有效运行的创新创业学院能够为大学生提供一站式、全程化和全覆盖的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及扶持等服务[2]。因此,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必须在创新创业学院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方面加强建设。如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了独立的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副书记和主管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为成员,全面领导学校的创新创业工作,对所有与创新创业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部署。创新创业学院作为学校的一个职能部门,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服务。各二级学院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小组,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专门组织和管理本部门的创新创业项目工作。公办高职高专院校不能囿于传统的二级学院运行模式,应打破资源和分工界限,积极探索组织架构设计模式,尝试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可以通过多元主体合作机制搭建“多向融通”的资源互动平台,建立创业教育的利益共同体——混合所有制创业学院[3];也可以借鉴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成功经验,与当地政府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共同成立创业学院[4]。
高职高专院校需要从组织机制、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3方面支撑创新创业学院建设[5]。因此,高职高专院校应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核心竞争力,整合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素质和创业能力为目标,将创新创业教育与行业协会和企业接轨,为学生构建一个良性的创新创业环境。安徽省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在培养勇于创新、敢于创业和能够创业的“三创人才”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和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等10所公办高职高专入选2022年度安徽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名单。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在2022年国家和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实现了奖项质量和数量的双突破。
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与大学生创业项目实践密切相关,为高校开展多样化的创新创业实践教学打造平台基础[6]。因此,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应利用各方资源,与企业合作构建动态多元的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拓展创新创业基地功能,将其打造成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载体。如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和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和阜阳职业技术学院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以及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都成功入选2022年度安徽省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与当地政府共建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成功入选2022年度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单位。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于2011年率先在全省高校中建成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依托众创空间平台开展“课堂-市场全程服务”和“融入递进式服务”等创新创业活动。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通过建立校、院和专业3级管理体制搭建创客空间服务平台,并开展创新创业项目,且多次获得比赛大奖。
在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校际合作共享形式不仅能够有效缓解目前创新创业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而且可以切实提高其质量与实效[7]。因此,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应本着自愿、平等、合作、共享和发展的原则,组建或加入具有共同价值观和目标追求的创新创业联盟,为创新创业学院创造一个综合发展的平台,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多方位和多领域发展。如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和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加入了“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全国产教融合创新创业联盟”以及“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马鞍山市14家高校、企业、众创空间和孵化基地共同发起建立了马鞍山市高校创新创业联盟,加强了本地区高校与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安徽理工大学成立了校友创新创业论坛暨创新创业联盟,为校友之间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和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等10余家高职高专院校与省外近30家企业合作成立了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联盟。
创新创业战略的实施为高校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思想和方向指引,而创新创业学院肩负着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神圣使命。高职高专院校支持创新创业学院发展,不仅源于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支持,而且是高校落实立德树人目标的内在要求。因此,安徽省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应积极探索创新创业学院的组织架构,通过内涵建设、校企合作和校际合作共同建设有利于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进而促进创新创业学院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