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 啸 龚泽鹏 曾维希
(1.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成都 611731; 2.电子科技大学(深圳)高等研究院 深圳 518000)
伴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海量用户数据正被技术所捕获、存储和使用[1]。基于用户数据创造个性化服务的同时,也生产出一系列隐私风险,引发了人们对隐私安全的担忧。在隐私保护实践中,出台法规、升级技术以及呼吁行业自律固然重要,但个体对自身隐私的保护行动亦不容忽视[2]。相较被动保护而言,用户的主动保护是防止隐私泄露的关键[3]。在现实中,用户面对一些潜在的隐私风险往往选择听之任之[4],导致隐私信息泄露甚至身份盗用等负面后果发生。隐私政策是消解信息不对称,提升用户隐私保护意愿的关键,学界对于隐私政策与隐私保护意愿的关系进行了探索。
一方面,有的研究倾向认为隐私保护是个体权衡风险、收益后的理性行为[5]。服务商在隐私政策文本中对如何使用用户信息说明得越详细,越有利于用户对自身面临的风险和收益进行判断,从而产生隐私保护意愿[6]。同时《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也明确要求互联网服务商在隐私政策中对用户信息的收集、保存、使用、转让等行为进行告知、解释和说明。另一方面,有研究指出隐私政策的实际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大多互联网企业发布隐私政策以“规避法律风险”为目的[7],对国家标准选择性执行。所公开的隐私政策往往篇幅冗长、用词晦涩,无形中增加认知负荷、诱发负面情绪[8],导致用户中途放弃阅读,对隐私条款内容知之甚少,无法有效提高隐私保护意愿[9]。面对互相抵牾的研究发现,不禁要问:隐私政策文本特征与用户隐私保护意愿的关系究竟如何?
个体对隐私政策的认知与情绪也会受自身特征的影响[10]。高隐私保护自我效能可以产生积极的隐私保护信念,让个体在面对挑战和压力时具有较强毅力[11]。因此,当面临认知压力时,隐私保护自我效能感较强的个体倾向认为自己可以克服困难,从隐私政策中提取有用信息,让自身隐私现状有所改变。基于隐私政策对个体隐私认知可能存在“双刃剑效应”的判断[8,12],本研究从保护动机理论与资源保存理论的视角,解构隐私政策文本特征(篇幅/提示)对个体隐私保护意愿的影响并讨论隐私保护自我效能在其中的调节作用。
保护动机理论是由Rogers在1975年提出,是解释个体风险预防态度及采纳保护行为最具有影响力的理论之一,其理论框架由外部信息、认知过程和应对模式三部分组成。该理论认为个体感知到的威胁越高,保护态度就会越积极,保护行为就越容易被激发[13]。保护动机理论将个体对风险信息的认知过程分为威胁评估和应对评估,强调风险信息对个体刺激的重要作用,个体根据感知到的威胁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做出保护行为[14]。据此可知,个体通过阅读隐私政策文本中的风险信息所感知到的隐私威胁越高,越会激发其隐私关注。
隐私保护意愿指个体为达到期望的隐私水平而采取各类隐私保护措施的行为意向[15]。基于不同动机,研究者对隐私保护意愿进行区分,大体分为积极和消极的隐私保护意愿[16]。其中,积极的隐私保护意愿指个体在面对隐私安全风险时行为意向较为主动,如打算设置更复杂的密码、选择性披露个人信息等[17];消极的隐私保护意愿指个体在面对隐私威胁时感到无力应对,减少其行为努力程度的意向,如隐私保护脱离[11]。本文主要关注隐私政策文本特征导致用户隐私保护意愿本身表现得多寡,而不对该意愿背后的动机进行细分。
资源保存理论认为,个体拥有的资源(如精力、情绪等)有限,所以他们会尽力获取、保存和维持自身有限的资源[18]。因此,在面对不确定性和压力时人们往往会选择尽可能避免自身资源损耗,并对可能的资源损失表现出消极、抵触的心理情绪[19]。资源保存理论揭示出个体获取、保存及维持资源的心理动机,当个体投入大量资源而所获甚微时,就容易产生倦怠等消极结果[20]。可见,当个体意识到需要耗费较多精力去阅读、理解隐私政策文本内容时,会促使个体为避免自身资源受到损耗进而选择跳读甚至不读。
认知负荷指个体学习知识、解决问题进行认知加工而消耗的认知资源总量[21]。强调个体决策时所能使用的认知资源有限。当需要消耗的认知资源超过拥有的认知资源时,就会引发认知超载,降低个体决策绩效[22]。信息呈现方式越直观,外在认知负荷越轻[23]。研究提出,适度信息有助于决策,过量信息则会增加认知负荷,影响决策质量[24]。由于个体受认知有限的约束,在信息加工过程中,倾向主动减少认知负荷,会受到信息框架、提示线索等启发式的影响,做出决策。基于此,本文聚焦隐私政策文本特征对个体隐私保护意愿的影响。
自我效能的定义为个体对自己有能力组织和执行取得既定成就的感知信念[25]。隐私保护自我效能是指个体为保护个人信息对自身隐私边界控制能力的感知信念。研究表明,高隐私保护自我效能的个体拥有更多心理资源,在面对隐私保护压力和困难时比他人具有更多信念,正向影响个体在隐私保护中的学习能力、预期表现与面对挑战时的坚持不懈[11]。高自我效能的个体往往将阻碍、困境当做经验学习,从中获得成长。因此,隐私保护自我效能越高,个体对理解隐私政策内容、学习如何保护隐私越有信心,采取隐私保护的意愿也就越强。
互联网用户可能清楚自身使用ICT应用或服务时获得的诸多好处,但对于潜在的成本却并不清楚。隐私政策作为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第一道防线”,通过披露对用户信息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打开了隐私黑箱[26],提升了用户对潜在隐私风险的认知。在国家法律强制要求服务商告知用户信息处理规则,明示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在此背景下,服务商普遍选择最大化隐私政策文本的篇幅,将潜在风险和免责事项写入政策文本中寻求合法化依据[7]。因此,隐私政策文本篇幅越长、包含内容越详实,用户了解到的潜在风险也越充分。根据隐私计算理论,用户对隐私风险的认知水平越高,其对自身的隐私关注也会越多[27]。同时,研究指出个体在认知过程中倾向通过启发式信息进行判断,张玥等人发现图示型隐私政策显著提高了用户的阅读理解成绩[8]。因而,对隐私政策文本中的关键信息进行重点标注,会对个体隐私认知产生提示效应,促使其提升隐私关注水平。据此,提出假设,H1:隐私政策文本特征与个体隐私关注正相关。
情绪耗竭是指个体过度使用心理和情绪资源后产生的疲劳状态,是面对压力引发的一种反应结果[28]。据统计,如果要逐篇阅读各类隐私政策的话,互联网用户每人每天需要花费大约40分钟时间,年均阅读63万字[7]。这些隐私政策行文冗长、信息混杂、专业晦涩,所提供的信息严重过载。巨大的认知负荷使得个体过度消耗认知和情感资源,遂产生隐私疲惫[29]。当个体感知自身没有足够精力完成隐私政策的阅读时,产生的沮丧、焦虑等负面情绪将损耗个体的心理资源。当个体面临资源不断减少情况时,会产生情绪耗竭并做出规避行为,以保护现存资源[30]。隐私政策文本作为个体直接接触的信息源会对其情绪产生显著影响,并诱发情绪耗竭。另一方面,隐私政策文本中如果含有提示线索,作为启发式信息的提示线索会减少个体阅读、理解隐私政策文本过程中的资源消耗,对其情绪耗竭产生抑制作用。因此,提出假设,H2:隐私政策文本特征与个体情绪耗竭显著相关。
1996年,Smith等将隐私关注定义为“由于可能损失信息隐私而引起的内在担忧”[31]。大量研究发现,隐私关注对隐私保护意愿存在积极影响,个体对潜在隐私风险的担忧会促使其产生隐私保护意愿。如杨嫚等人研究发现,用户对精准广告的隐私关注显著正向影响隐私保护意愿[32]。Ho等人指出隐私关注会对青少年参与隐私保护行为的意向产生正向影响[33]。Dienlin等人通过实证研究也证实了隐私关注对隐私保护意愿的积极作用[13]。据此,提出研究假设,H3:隐私关注与隐私保护意愿正相关。
情绪耗竭作为情绪和生理资源损耗枯竭的状态,是个人情绪资源及与之相关的生理资源被用尽的感觉[24]。依据资源保存理论,本研究认为,情绪耗竭会降低个体的隐私保护意愿。具体而言,隐私保护需要个体投入额外的时间和精力去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当个体处于资源匮乏状态时,更倾向于采取保存策略以防止资源的继续丧失。随着数据泄露事件层出不穷,互联网用户对隐私信息的管理难度日益增大,用户对隐私保护会产生倦怠感。在疲于应对的状态下,人们倾向付出更少的努力。因此,个体情绪耗竭不再愿意付出资源来思考有关隐私保护之事。故提出假设,H4:情绪耗竭与隐私保护意愿负相关。
根据S-O-R理论,作为刺激物的隐私政策文本会对个体隐私保护意愿产生的重要影响。学界围绕隐私政策文本的信息表征方式[8]、信息明确性[10]以及沟通传播方式[34]对个体隐私行为意愿的影响展开讨论。然而,现有研究尚未有探讨隐私政策文本篇幅、提示线索对个体隐私保护意愿的影响。根据隐私计算理论、认知负荷理论可知,隐私政策文本所含信息量越丰富,用户对潜在风险的认知越清晰,产生隐私保护意愿的概率越高。然而,包含详细信息的隐私政策文本也会给个体带来巨大认知负荷,产生隐私疲惫,降低其隐私保护意愿[29]。如果在隐私政策文本中包含启发式信息可有效降低个体在阅读、理解时的认知负荷,促使个体产生隐私保护意愿。据此,提出假设,H5:隐私政策文本特征与隐私保护意愿显著相关。
综合考虑研究假设1-4,笔者提出隐私关注、情绪耗竭的中介作用假设,H6:隐私关注在隐私政策文本特征与隐私保护意愿之间起中介作用。H7:情绪耗竭在隐私政策文本特征与隐私保护意愿之间起中介作用。
当个体面临挑战、压力时,拥有较高自我效能,对自己完成任务的信念也越高。在面对隐私政策篇幅过长、缺少提示等带来的信息过载、认知压力时,高自我效能的个体感知到的压力和困难更小,他们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应对,持续努力而不轻易放弃[35]。根据保护动机理论,个体对潜在隐私威胁的感知推动其隐私关注。因此,当面对具有不同特征(篇幅/提示)的隐私政策文本时,具有高隐私保护自我效能的个体,他们的隐私关注水平更高。据此,提出假设,H8:隐私保护自我效能调节隐私政策文本特征与隐私关注的关系。
面对隐私政策篇幅过长、缺少提示等产生的信息过载时,具有高隐私保护自我效能的个体会表现出更少的倦怠与负面情绪。因此,更高的隐私保护自我效能将导致更低的情绪耗竭水平[36]。基于此,本文认为,高隐私保护自我效能的个体拥有更多资源来应对困难与压力,更少体验到情绪耗竭的状态。故提出假设,H9:隐私保护自我效能调节隐私政策文本特征与情绪耗竭的关系。与隐私保护自我效能调节隐私政策文本特征和隐私关注的关系相似,当个体阅读隐私政策时,具有高隐私保护自我效能的个体将产生更高的隐私保护意愿。因此,提出假设,H10:隐私保护自我效能调节隐私政策文本特征与隐私保护意愿的关系。
假设6和假设8共同构成了被调节的中介作用,即隐私关注传导了隐私政策文本特征对隐私保护意愿的影响,而这种中介作用的大小依赖隐私保护自我效能水平的高低。具体而言,当隐私保护自我效能水平较高时,隐私政策文本特征与隐私关注的关系越强,通过隐私关注传导的隐私政策文本特征对个体隐私保护意愿的影响越大;当隐私保护自我效能水平较低时,隐私政策文本特征与隐私关注的关系较弱,通过隐私关注传导的隐私政策文本特征对个体隐私保护意愿的影响也随之减弱。由此,提出假设:H11:隐私保护自我效能正向调节隐私关注对隐私政策文本特征和隐私保护意愿之间的中介作用。
同样,假设7和假设9也构成了被调节的中介作用,即情绪耗竭传导了隐私政策文本特征对隐私保护意愿的影响,其中介作用也受到隐私保护自我效能的影响。具体来说,当隐私保护自我效能水平较高时,隐私政策文本特征与情绪耗竭的关系较弱,通过情绪耗竭传导的隐私政策文本特征对个体隐私保护意愿的影响越弱;当隐私保护自我效能水平较低时,隐私政策文本特征与情绪耗竭的关系更强,通过情绪耗竭传导的隐私政策文本特征对个体隐私保护意愿的影响也更强。故提出假设:H12:隐私保护自我效能负向调节情绪耗竭对隐私政策文本特征和隐私保护意愿之间的中介作用。
综上所言,本研究构建的理论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理论模型
本研究通过设计2(高/低隐私保护自我效能)×2(长/短隐私政策文本篇幅)×2(有/无隐私政策提示线索)的组间实验,检验隐私政策文本特征对隐私关注、情绪耗竭的主效应,隐私政策文本特征、隐私关注和情绪耗竭对隐私保护意愿的主效应以及隐私保护自我效能的调节作用,以及隐私关注、情绪耗竭的中介效应。
实验使用的阅读材料,依据2020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家标准GB/T 35273-2020《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中的隐私政策模板进行设计,文本结构由7部分构成:a.适用范围,包含隐私政策所适用的产品或服务范围、所适用的个人信息主体类型、生效及更新时间等;b.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包括收集、使用、保护、委托处理、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个人信息等;c.用户的信息权利;d.个人信息如何在全球跨境流动;e.如何处理儿童的个人信息;f.隐私政策如何更新;g.如何联系我们。
笔者随机收集了41家互联网科技服务公司的隐私政策文本字数统计得出,均值为12 030.7,中位数12 482.3,最高值为20 292,最低值为3 151。据此,对实验材料阅读文本篇幅的设计为:长文本为20 292字,短文本为3 485字,无论长短文本其内容结构都包含《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提及的7部分,只是在具体内容陈述时,短文本选择最关键信息进行陈述,而长文本选择详细陈述。所有文本材料的字体选择宋体,字体颜色为黑色,字号为五号,段落间距14磅。页边距上、下均为2.54cm,左右为3.18cm。参考国家标准GB/T 35273-2020《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对隐私政策提示线索的设计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政策全文的要点摘录、目的是使个体快速了解政策的主要组成部分、核心要旨,放在政策文本首页“适用范围”后。二是对用户信息收集使用规则、风险提示等文本内容中的关键信息进行加粗警示。
参加实验的被试者为笔者所在单位的本科一年级学生,报名者有317人,实验前对被试者的隐私保护自我效能进行测量,测量量表参考许一明等[11]研究,采用李克特7级量表(1为“完全不同意”,7为“完全同意”)进行测量。根据隐私保护自我效能得分进行分组(均值+1为高分组,均值-1为低分组)。最后,符合隐私保护自我效能分组标准的被试者有213人,招募200人进入实验组,其余13人作为候补成员。然后,对被试者发放不同文本篇幅(长/短)和不同提示线索(有/无)的隐私政策阅读材料,形成8个实验组。在被试者阅读完实验材料后,立即测量其隐私关注、情绪耗竭和隐私保护意愿的分值。完成全部实验后,被试者离开实验室,并领取人民币10元作为实验报酬。
表1 实验组分组情况
实验数据通过被试填答问卷进行采集,其中对隐私关注的测量,共6个题项,参考Malhotra等[37]提出的互联网信息隐私关注量表(IUIPC),杨姝等通过实证研究表明IUIPC比CFIP更适合中国情境[38]。变量情绪耗竭的测量,研究采用Maslach[39]和李超平[40]提出的测量量表,共5个题项。测量隐私保护意愿的量表来自Youn[41]和 Wirtz等[42]研究,共5个题项。上述变量测量均采取李克特7级量表进行测量。
参与实验的被试性别分别为,男生144人,女生56人。核心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如表2所示,包括均值和标准差。变量“隐私保护意愿”的均值为4.66,标准差为0.79;“隐私关注”“情绪耗竭”“隐私保护自我效能”的均值和标准差相差都较大,为后面解释它们对隐私保护意愿所发挥的作用提供了基础。在进一步分析前笔者对数据进行了共线性检验,VIF小于10表明并不存在明显的共线性问题。
表2 不同实验组的隐私关注、情绪耗竭与隐私保护意愿的均值与标准差
表3、表4数据为隐私保护自我效能、隐私保护意愿等变量的信度、效度情况,全部变量均顺利通过信度、效度检验。
表3 构念测量、信度和聚合效度分析
表4 相关系数和区分效度
单因素协方差分析的结果显示,操纵隐私政策文本篇幅对被试的隐私关注(F=18.446,P<0.000)、情绪耗竭(F=7.235,P<0.01)和隐私保护意愿(F=7.167,P<0.01)产生了显著影响。其中,短文本组被试的隐私关注水平显著高于长文本组被试(t=4.30,p<0.000),短文本组被试的情绪耗竭水平显著低于长文本组被试(t=-2.69,p<0.01),短文本组被试的隐私保护意愿水平显著高于长文本组被试(t=2.68,p<0.01)。
分析显示,操纵隐私政策提示线索设置对被试的隐私关注(F=0.002,P=0.961)、情绪耗竭(F=6.676,P<0.01)和隐私保护意愿(F=4.664,P<0.05)产生了显著影响。具体而言,无提示组被试与有提示组被试的隐私关注水平没有显著差异(t=-0.049,p=0.961),无提示组被试的情绪耗竭水平显著高于有提示组被试(t=2.58,p<0.01),无提示组被试的隐私保护意愿水平显著低于有提示组被试(t=-2.68,p<0.01)。
交互效应检验结果显示(见表5),短文本有提示组被试的隐私关注水平与短文本无提示组被试的隐私关注水平没有显著差异(t=1.675,P=0.101);短文本有提示组被试的情绪耗竭水平显著低于短文本无提示组(t=-2.286,P<0.05);短文本有提示组被试的隐私保护意愿水平显著高于短文本无提示组(t=2.263,P<0.05)。长文本有提示组被试的隐私关注水平显著高于长文本无提示组被试的隐私关注水平(t=3.084,P<0.01);长文本有提示组被试的情绪耗竭水平与长文本无提示组没有显著差异(t=-1.424,P=0.157);长文本有提示组被试的隐私保护意愿水平显著高于长文本无提示组(t=3.398,P<0.01)。
表5 文本特征的交互效应检验
短文本有提示组的隐私关注水平显著高于长文本有提示组(t=3.158,P<0.01);短文本有提示组被试的情绪耗竭水平显著低于长文本有提示组(t=-2.798,P<0.01);短文本有提示组的隐私保护意愿水平显著高于长文本无提示组(t=4.078,P<0.000)。短文本无提示组被试的隐私关注水平显著高于长文本无提示组(t=4.255,P<0.000);短文本无提示组被试的情绪耗竭水平显著低于长文本无提示组(t=-2.497,P<0.05);短文本有提示组被试的隐私保护意愿水平显著高于长文本无提示组(t=3.647,P<0.000)。
透过交互效应的检验可知,对文本篇幅控制后,有无提示线索对被试的隐私关注、情绪耗竭与隐私保护意愿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有提示线索要比无提示线索更能促进被试的隐私关注、隐私保护意愿并抑制情绪耗竭发生。在控制了提示线索后,文本篇幅长短对被试的隐私关注、情绪耗竭以及隐私保护意愿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短篇幅要比长篇幅更能促进被试的隐私关注、隐私保护意愿并抑制情绪耗竭的发生。因此,研究假设1、假设2通过检验。
本研究使用似不相关回归检验了隐私关注和情绪耗竭的中介效应。从表6可知,隐私关注与隐私保护意愿显著正相关(0.29***),情绪耗竭与隐私保护意愿显著负相关(-0.20**),隐私政策文本特征显著影响个体的隐私保护意愿,以长文本且无提示为对照,短文本且无提示(0.42**)、长文本且有提示(0.36**)、短文本且有提示(0.68***)显著正向影响个体的隐私保护意愿。
表6 中介效应检验
隐私关注、情绪耗竭在文本特征、隐私保护自我效能与隐私保护意愿的关系之间具有中介效应。其中,文本特征和隐私保护自我效能都可以通过影响隐私关注,进而影响隐私保护意愿。隐私关注对文本特征的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26.61%(P=0.001);隐私关注对隐私保护自我效能的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16。85%(P=0.006)。再者,文本特征和隐私保护自我效能也可以通过影响情绪耗竭,对隐私保护意愿产生作用。情绪耗竭对文本特征的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20.48%(P=0.004);情绪耗竭对隐私保护自我效能的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15.35%(P=0.005)。综上内容,研究假设3、假设4、假设5和假设6、假设7通过检验。
为了进一步检验隐私保护自我效能在文本特征与隐私关注、情绪耗竭、隐私保护意愿的关系之间的潜在调节效应。分别以隐私关注、情绪耗竭和隐私保护意愿为因变量,将文本特征、隐私保护自我效能以及两者的交互项作为自变量纳入模型(见表7)。结果表明,文本特征与自我效能感的交互项不具有统计学意义。研究假设8~12不通过检验。
表7 调节效应检验
根据分析结果,研究假设H1—H7均通过检验,而H8—H12未通过检验。隐私保护自我效能对隐私政策文本特征促进机制和抑制机制的调节作用并不显著。其原因可能有两点:一是隐私保护自我效能对个体隐私保护行为或意愿的并不存在调节作用,现有研究几乎只对隐私保护自我效能与个体隐私保护行为或意愿的直接作用进行了讨论;二是隐私保护自我效能作为测量个体信心、信念的指标,在隐私保护这个涉及专业知识的语境下,可能不如隐私素养这类测量个体专业知识、技能的变量更适宜。
本文构造8组行为实验探讨了隐私政策文本特征对隐私保护意愿的影响,以及隐私保护自我效能在其中的调节作用,结论如下:a.在控制了文本篇幅情况下,有提示线索要比无提示线索更能促进被试的隐私关注、隐私保护意愿并抑制情绪耗竭的发生。在控制了提示线索后,短篇幅要比长篇幅更能促进被试的隐私关注、隐私保护意愿并抑制情绪耗竭的发生。b.隐私政策文本特征对个体隐私保护意愿的影响存在双刃剑效应。一方面,文本特征(如短篇幅、有提示)能激发个体隐私关注,促进其产生隐私保护意愿(促进机制);另一方面,文本特征(如长篇幅、无提示)会诱发个体情绪耗竭,降低隐私保护意愿(抑制机制)。
第一,本文关注了影响个体隐私保护意愿隐私政策方面的因素---隐私政策文本特征。按国家法律规定,所有互联网应用在启动服务前需要告知信息收集、保存、使用、转让等内容。因此,隐私政策文本特征对个体隐私保护意愿具有重要影响[8],而既有研究对此的讨论较为欠缺。因而,本研究是对现有个体隐私保护意愿领域的一个补充和拓展,为进一步理解隐私政策文本特征与隐私保护意愿的关系提供了丰富的视野。
第二,本研究同时考察了隐私政策文本特征对隐私保护意愿的促进机制和抑制机制。现有关于隐私政策的研究尚未对其存在的双刃效应进行讨论。一方面,详尽的、设置提示线索的隐私政策文本能减少信息不对称产生的认知偏差,对潜在风险的告知有利于激发用户的隐私关注,推动其产生隐私保护意愿;另一方面,个体在阅读隐私政策文本时会产生一定的认知负荷,当面对冗长的文本、晦涩的术语时,认知负荷的压力会成倍增长,并诱发情绪耗竭,放弃隐私保护是保存资源的一种选择。这点发现为后续讨论提供了新方向。
第三,本研究探索了隐私政策文本篇幅与提示线索对隐私保护意愿的组合影响。隐私保护意愿作为一种多因素影响的复杂现象,研究发现当隐私政策为“短本文且有提示”时,被试隐私保护意愿最强,促进机制(隐私关注)作用最大,抑制机制(情绪耗竭)阻碍最小。这项发现不仅回应了Omri等人对简化隐私政策文本影响个体隐私保护意愿的质疑[43],而且为隐私政策文本设计等实践提供了行动参照。
第一,对隐私政策的文本篇幅出台指导标准。对现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补充“控制文本篇幅”的要求,对服务提供方发布的隐私政策文本提出指导性的字数要求。强调企业遵照“最小必要原则”简化隐私政策文本篇幅,避免对用户造成信息过载,引发情绪耗竭等负面影响。提高隐私政策全文可读性、易读性,改善用户不去阅读隐私政策的现状。在阅读过程中,提高个体对隐私政策的理解、对隐私风险的认识,进而推动其隐私关注、隐私保护意愿水平的增加。
第二,在隐私政策文本中设置提示线索。研究发现有无提示线索会对被试的隐私关注、情绪耗竭、隐私保护意愿产生显著影响。据此,我们建议两点:一是在隐私政策首页设置要点摘录,便于使用户快速了解隐私政策的主要组成部分、核心要旨。有利于帮助其快速理解、避免增加认知负荷。二是在文本中对用户信息收集使用规则、风险提示等关键信息进行加粗警示。可以强化用户的认知,避免其因疲惫而遗漏。
第三,对隐私政策阅读友好化持续探索。隐私政策以告知同意机制为基础,该机制高度依赖个体的认知。正确的认知往往离不开个体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知觉定式等。因此,不同的教育背景、工作职业可能会对理解隐私政策产生明显差异。如何避免“知沟”衍生出的“隐私歧视”,是服务提供者、政府监管者需要重视的内容。在认知负荷理论下,我们建议除了在文本篇幅、提示线索方面提示阅读友好化之外,还应该避免晦涩的术语,过于专业化的表述,用非专业人士能理解的语言告知其权利、义务和风险等关键信息。
首先,隐私政策文本特征并不局限于文本篇幅、提示线索两种,陈述框架、专业术语、表征方式等可以在后续研究中进一步讨论。其次,本研究采用被试自我报告方式采集数据,其可靠性不如眼动仪、脑波仪等先进设备,后续研究可尝试使用这些设备对用户的生理指标、情绪状态等进行测量,以提升研究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最后,触发个体隐私保护意愿的前因具有多重性,后续研究可以考虑从更全面的视角去打开隐私保护意愿的黑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