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志帆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以来,伴随着信息通信技术(ICT)的集成突破、融合渗透和加速扩散,消费领域的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与此同时,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稳步增长,人们的消费理念、消费模式和消费习惯在悄然发生着变化。在此背景下,信息消费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推动信息消费扩容提质,正是将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助推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的有效途径。
国外文献中没有与信息消费完全一致的概念,只有如ICT支出、通信消费、网络消费等类似的概念。国内信息消费研究起源于图书情报学,郑英隆(1994)从信息支持决策理念出发,把“信息消费”定义为信息消费主体为了满足社会生产及日常生活需要,将与决策相关的信息加工转换为行动方案或路线的过程。后续研究中,信息消费的概念被信息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消费经济学等学科沿用并赋予了新的经济学内涵。根据研究视角的不同,可以从如下角度理解信息消费。(1)过程说。作为一个消费过程,信息消费是由信息需求引致的,并经由信息占有、信息处理和信息再生三个消费活动环节实现功效发挥(贺修铭,1996)。(2)对象说。信息消费是直接或间接以信息产品或信息服务为消费对象的消费活动(王子敏等,2020)。(3)主体说。信息消费的主体并不局限于居民,而且涵盖了企业和政府;此外,信息消费具有多层次性,是企业、产业、区域乃至国家的复合体(赵付春,2014)。(4)信息化说。信息消费包括信息消费主体对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消费,以及消费过程的信息化(卢小宾,2002)。
虽然上述定义出发点不同,且研究领域与范围各有侧重,但形成了以下几点基本共识。第一,总体上认同信息消费是直接或间接以“信息产品或服务”为消费对象的消费活动。第二,关于信息消费的对象,情报学领域关注的是纯粹信息的消费,信息化领域关注的是对电子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消费,消费经济学关注的是最终消费中属于信息消费的部分。第三,由于消费目的不同,生产性消费和生活性消费应当区别研究(徐春燕,2015)。概括起来,居民和政府部门的信息消费属于生活性信息消费,企业或产业层面的信息消费属于生产性信息消费。第四,信息消费不只是居民消费力的体现,也是企业、产业乃至区域层面的信息技术应用。因此,信息消费的主体不应局限于消费者,还可能是企业和政府,甚至国家和地区。
随着信息消费场景的延展和概念内涵的丰富,学者们逐渐将研究视角转移到信息消费的经济效应。杨春立(2014)指出,信息消费是“软消费”和“硬消费”的融合体,具有强大的跨界融合和渗透功能。根据测算,居民信息消费对经济增长的直接贡献、间接影响和产业关联效应分别是1.7%、0.50%和0.24%。申广军和刘超(2018)考察了企业信息消费的增长效应与分配效应,研究发现,企业信息消费不仅能够增加企业增加值,而且大幅度提高了劳动收入份额。徐梦周等(2023)利用省域面板数据探究了信息消费增长和区域创新效率之间的内在关联,并认为信息产业发展水平对二者的倒“U”型关系起着正向调节作用。何凌云和张元梦(2022)利用多时点DID方法评估了信息消费政策试点对结构转型的影响,并认为信息消费政策主要是通过促进消费扩容和产业创新来影响产业结构升级。
综上所述,现有研究关于信息消费的概念内涵及其经济影响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得到了一些重要结论。但是,相关研究仍可继续推进:第一,信息消费的概念内涵不统一,多数研究停留在居民信息消费视角。随着新一代ICT技术在消费端与生产端的加速扩散与普及应用,信息消费的内涵与外延不断扩大,从普通居民的衣食住行到企业生产管理研发,再到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都会成为信息消费的热点。自然地,信息消费的主体也从最初的居民部门向企业部门和政府部门延展。第二,目前的信息消费经济效应研究较为零散,局限于居民信息消费与经济增长的统计关联分析,缺乏深入的影响机制分析。随着消费互联网与产业互联网的有效对接,信息消费不断提质扩容,对相关领域的引领与带动能力不断增强。鉴于此,本文尝试从理论层面分析信息消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机理,为新发展格局下信息消费政策制定提供理论参考。
“信息消费”并不是一个新的词汇。20世纪末美国“新经济”出现,信息社会初现端倪,信息消费就进入了理论研究的视野。然而,由于当时信息技术创新与应用有限,信息消费并没有引起决策层的广泛关注,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随着2001年“互联网泡沫”的破裂,信息消费研究在学界与政界归于沉寂。近年来,随着ICT技术的集成突破、融合渗透与加速扩散,信息产业迅速发展,经济社会的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数字经济领域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层出不穷。与此同时,随着信息基础设施的完善,电子商务、仓储物流、移动支付等业务蓬勃发展,人们的消费理念、消费方式与消费结构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新兴的信息产品与服务消费逐渐取代传统的汽车、家电等物质产品消费成为新的消费热点,信息消费再次进入理论与政策研究的视野。
信息消费的内涵是在现有的信息环境下,居民、企业或政府等信息消费主体在信息需求的引导下,直接或间接以信息产品或服务为消费对象的消费活动。(1)居民、企业和政府信息消费是相互联系的,居民信息消费是企业信息消费的原动力,企业信息消费为居民信息消费和政府信息消费提供信息产品和服务,政府信息消费塑造居民和企业信息消费的环境。从功能定位来看,居民信息消费是居民通过消费信息产品或服务,满足美好生活需要;在企业信息消费中,信息是一种关键生产要素。企业部门通过在生产经营或决策咨询中对信息资源的配置与利用,使产品更加智能化、生产更加高效、价值来源更加广泛;政府信息消费主要是通过信息要素的投入与配置来提升治理效能与服务水平,其内核与基础是电子政务与数字政府建设,目标是建成智慧城市。信息消费的外延包括居民、企业、政府用于信息产品或服务的所有支出。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信息消费与ICT技术密切相关,伴随着技术创新与产业融合,信息消费的外延在不断扩展,信息消费的理论内涵与核算范围应动态调整。
1.信息消费边界不断扩展
由于ICT技术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家用电脑、传真机等信息终端已经不再是消费重点,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慧家居、可穿戴设备等新型智慧产品不断涌现,产品的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特征明显,应用场景日趋多元化。在信息消费服务方面,随着移动互联网与平台经济的兴起,移动电商、社交电商等新应用快速发展,线上线下融合业务创新活跃,在线短租、在线医疗、在线教育等民生类信息消费持续扩大。(2)随着ICT产业发展及其创新扩散,市场交易的时间与空间限制大大降低,各个区域之间的物理贸易壁垒逐渐消失。传统意义上,绝大多数服务具有不可贸易性质,但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打破这一固有认知。尤其是在疫情影响下,线上教育、网络直播、互联网医疗、短视频等几乎不受空间限制的信息服务正在不断替代与之对应的传统形式。
2.消费内容的数字化和服务化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不仅传统意义上的信息产品逐渐让位于信息服务,而且信息服务消费的内容也日益丰富,在线教育、直播电商、电子政务等大量新应用、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我国在线医疗用户规模达2.98亿,同比增长8303万人,占网民整体的29.8%。随着ICT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信息消费可以依托互联网平台来实现,教育培训、医疗卫生、交通通信等领域形成了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模式,不断丰富和发展公众的消费需求。
3.信息消费正走向“线上线下双向融合、信息与消费双向渗透”的新发展阶段
新冠疫情倒逼包括制造业企业与服务业在内的所有行业主动进行数字化转型,加快生产、营销、管理等环节的数字化升级,呈现出更大范围、更深程度、更高层次的创新突破,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呈现出无场景不“信息消费”,全产业链、全渠道的数字化转型。以网络直播为例,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电商直接用户规模达4.64亿个,占网民总数的44.9%。
4.新产品与免费产品增多
区别于传统产品,信息产品大都具有高固定成本、低边际成本的成本结构。也就是说,初始生产成本较高,而生产或复制成本很低,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同时,信息产品是ICT技术驱动的产品。根据摩尔定律,ICT技术的快速进步不仅持续带动信息产品的更新迭代,而且加速了信息产品价格的下降。在此背景下,免费成为数字经济时代主流的商业模式,信息产品交易大多采用免费模式。然而,商业模式并不等于盈利模式。当企业为用户提供免费信息产品时,它们并不是依靠此项免费业务来实现盈利,而是通过提供免费信息产品来吸引付费用户,进而借助网络外部性获取更大的收益。
区别于传统消费,信息消费具有消费层次高、资源消耗低、渗透带动性强等特点,能够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由于信息通信技术的数字化、网络化、渗透性特征,信息消费在具备传统消费特征的同时,也表现出一些独有的特征。
1.边际消费倾向递增
在传统消费领域,消费通常表现出边际消费倾向递减的特征,最典型的就是食品消费。根据凯恩斯的绝对收入假说,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会随着收入的增加而下降,这也是有效需求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然而,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信息消费能力增强,对信息商品尤其是信息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也就是说,信息消费的边际消费倾向具有递增而非递减的特性。事实上,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扩散与渗透,不仅新的信息产品或服务不断涌现,传统消费品中的信息含量也不断增加,即使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意愿不变,信息消费也会增加。
2.消费的非排他性
传统意义上的物质产品或服务是排他的,即一旦为他人占有,其他个人或组织就不可能再享有这一商品的独占所有权。但是,信息消费品尤其是信息服务的复制或传输成本几乎为零,边际成本非常低。这一特性意味着信息消费的对象通常可以被多个消费者共享,而且这种同时消费并不会增加信息产品或服务提供者的生产成本。尤其是对音频视频、即时通信、网络游戏等数字内容产品而言,虽然生产需要投入大量的固定成本,但是几乎可以零成本复制而且无限供给,这也就使得信息消费品具有共享而非独占的特点。
3.消费的增值性
传统的物质产品和服务会随着消费过程的消逝而改变物理特性、部分损耗或消失。但是,信息消费的减损很小,甚至部分种类的信息消费品会随着消费过程增加。尤其是在数字经济时代,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界限逐渐模糊,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使得消费者广泛参与到信息产品与服务的生产过程中,不断创造出新的或更有用的信息或知识。因此,信息消费过程也是信息与知识不断迭代与增值的过程。
4.发展的非平衡非充分性
与传统消费不同,人们对信息消费的需求具有非饱和特征,信息产品或服务的需求收入弹性大于1。随着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企业与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的深入推进不断增加,这就要求企业不断通过供给创新与应用升级来提供新的产品或服务。此外,虽然现代信息技术是普适的,但初始禀赋和发展阶段的不同使得地区、行业和居民之间的信息消费具有非平衡发展特点,即“数字鸿沟”。
5.关联性与带动能力强
信息通信技术具有强渗透与扩散特征,这也使得信息消费与社会生产生活具有强关联性。随着信息消费的深入推进,不仅能够带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而且会通过产业关联与技术关联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传统产业或关联行业的发展又会通过反馈效应倒逼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进一步拉动信息消费需求(孙克,2013)。此外,信息消费扩容需要经济社会的组织或制度结构进行配套性改革,而信息消费的重要构成——文教娱乐消费——能够提升劳动者素质与人力资本,进而转化为高要素配置效率与生产率。
6.对消费环境的高度依赖性
虽然信息消费行为发生于特定的信息环境之中,受信息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但是,信息消费主体依然能够发挥自身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影响和改变信息环境。例如,传统的居民信息消费需要计算机、电视机、电话等传统信息终端。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的驱动下,居民信息消费内容的广度与深度依赖于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基础设施的覆盖广度、传输速度和资费水平。尤其是当前信息消费具有较强的网络关联性,“云管端”深度融合特征明显,即主要的信息产品或服务消费都经由这3个强耦合的环节联动完成,这也使信息消费对关联产业发展具有强带动效应。
信息消费与信息化是一对极易混淆的概念。通过将“信息消费”与政策文件和学术报告中强调的“信息化”进行比较,似乎在概念范畴上并无二致,二者均涉及信息和信息通信技术在经济社会中的应用。例如,卢小宾(2002)认为信息消费就是信息消费主体、客体与过程的信息化。实际上,这两个概念存在几个基本的区分。
1.功能定位不同
从立足点看,信息化更多是从供给视角出发,强调企业、政府等经济组织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方面的资本投入或ICT投资;信息消费的落脚点则是信息消费主体的需求,强调存量信息资源或信息系统的优化配置,从挖掘潜在消费与撬动隐性投资的角度来展开的。
2.技术属性不同
信息化重在技术与关联,强调通过对信息的收集、加工、存贮、传播等环节,实现信息的增值,要求技术与关联满足标准化、规模化、同质化等特征;信息消费凸显了渗透与应用,尤其是居民信息消费,强调通过对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获得幸福感和满足感,突出服务的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
3.产业带动能力不同
信息化范围更窄,强调信息基础设施的投资带动,关注直接的投入产出效率,而非间接的产业带动;信息消费凸显了信息技术的扩散与应用功能,相比于直接的信息产品或服务消费,它更关注由信息消费撬动的隐性消费、潜在投资与组织变革。换句话说,信息化是建设与普及,信息消费是连接与应用。
作为一项经济活动,信息消费是一个涵盖了消费主体、消费客体、基础设施与消费环境多因素,以及“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多环节的综合概念。基于消费目的、消费主体、消费层次、消费客体、付费主体、信息的表现形式等标准,理论界对信息消费进行了差异化分类(见表1)。(1)按照消费性质不同,信息消费可以分为生产性信息消费和非生产性信息消费。(2)按照消费主体不同,信息消费可以分为居民、企业、产业或产业集群、国家和政府信息消费。(3)鉴于信息消费着眼于需求端,根据需求层次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居民、企业、产业或产业集群、区域或国家四个层次。(4)按照消费客体不同,信息消费可以划分为狭义信息消费和广义信息消费。其中,狭义信息消费的消费对象是ICT产品或服务;广义信息消费进一步考虑了医疗保健、交通通信等信息含量较高的产品或服务。(5)按照付费主体不同,信息消费可以区分为直接的信息消费和间接的信息消费,其中,前者是消费主体直接为信息及其承载体付费,如信息终端、软件产品、专业信息咨询或中介服务;后者包括“免费”信息产品或服务,以及基于信息开展的各类活动,消费主体并不直接为信息消费行为付费,而是由广告商或其他经济主体为之付费。(6)按照媒介和内容不同,信息消费可以划分为以报刊、广播、文献信息等媒介为主的传统信息消费,以及由现代信息通信技术支撑的信息增值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和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等新兴信息消费。
表1 信息消费的分类
为更好地厘清信息消费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本文将信息消费区分为生产性信息消费和生活性信息消费(见图1)。其中,企业或产业的信息消费属于生产性消费,居民与政府的信息消费属于生活性消费。生产性信息消费是一种中间消费或中间投入,即信息产品或服务作为要素投入进入生产函数,经过特定的生产过程转化为经济产出。生活性信息消费是一种最终消费,一般是指为满足居民美好生活需要或政府公共服务需求而使用、配置和更替各种信息产品或服务的过程。
图1 信息消费的分类
本文根据增长核算框架与结构主义分析范式来分析信息消费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理论机制。其中,生产性信息消费包括企业或产业层面的信息消费,主要通过替代效应、渗透效应和生产率效应来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活性信息消费主要包括居民和政府的信息消费,主要通过乘数效应、产业结构效应和制度环境效应来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企业或产业层面的信息消费表现为信息产品生产部门的技术进步、人均占有ICT资本的增加,以及经济社会各部门运用ICT技术进行的大规模改造重组过程。
1.增长核算框架视域下生产性信息消费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原理
从上述增长核算方程可以看出,产出增长主要通过三条路径:第一条路径是增加要素投入;第二条路径是改变要素配置结构,即改变生产函数形式;第三条路径是通过技术创新来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从本质上说,第一条路径仍是传统增长思维,广泛存在于工业经济时代,同样适用于数字经济情形。第二条路径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是数字经济时代经济发展的新理念。特别的,企业或产业层面的信息消费本质上就是数字化改造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数据成为新的关键生产要素进入增长核算框架。第三条路径对应的是提高生产与管理效率,创新商业模式,这是工业经济时代促进经济增长的常规路径。
2.生产性信息消费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机制
基于增长核算框架,结合生产性信息消费的技术特性,可以将生产性信息消费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机制分解为替代效应、渗透效应与生产率效应。
(1)替代效应。一方面,在既有的新古典增长理论中,资本深化即相对于劳动力增长而言,资本积累以更快的速度完成(Solow,1957)。根据摩尔定律,在过去40多年时间里,由于ICT技术更迭较快,ICT产品和服务的相对价格持续下降(蔡跃洲,2016)。由于企业对于ICT产品或服务的需求替代弹性较高,相对价格的变化会促使更多的企业进行ICT资本投资,通过生产性信息消费进行ICT资本对非ICT资本的大规模替代,即进行了所谓的资本深化过程。1995年以后,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的ICT投资增长率一度达到了两位数。ICT设备与软件价格的快速下降不仅有助于解释上述现象,而且是产业变迁与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
另一方面,在传统生产函数中,通常只包含劳动、资本等传统要素。伴随着工业经济向数字经济的转变,数据、知识与信息成为劳动、资本等传统要素之外推动现代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尤其是伴随着数据收集、存储和传输技术的快速发展,数据成为新一轮产业革命的基础性和战略资源。企业或产业层面信息消费带来的ICT资本投入增加,使信息要素或数据资产的大量累积,并通过转化为数据资本带来效率提升;同时,伴随着数据或信息资源的日益丰富,数据资本形成强大的知识集聚与溢出效应,进一步提升传统要素的流动性。根据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数据要素与传统要素的“新组合”纳入生产体系,改变了生产函数,创造了新的价值。
(2)渗透效应。ICT技术具有边际收益递增、规模经济效应等特性,上述经济特性和ICT技术本身的快速创新迭代是与信息消费相关的ICT产业迅速成长的原动力。尤其是进入数字经济时代,ICT生产部门只有不断进行技术革新,提高生产效率和管理效率,才能保持核心竞争力。此外,ICT的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特性意味着数字经济背景下的产品生产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通过存在于能支持和加强其功能的局部产品网络或生态系统,不断提高规模效率。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ICT产业已经初具规模,产业链条完备、产品附加值高,形成了庞大的产业生态系统,ICT产业的发展对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影响(蔡跃洲和牛新星,2021)。
同时,ICT技术具有通用技术共有的赋能属性。作为一种使能技术,信息通信技术的普及与应用不仅能够提升ICT生产部门的经济效率,而且能够促进其应用部门的创新与发展,即信息通信技术具有广泛的渗透性。由于经济社会ICT资本存量的增加,以及ICT技术本身所具有的高生产率增长特点,其他部门围绕着ICT生产部门进行数字化改造成为一种趋势。在不断扩散与渗透过程中,ICT技术的通用目的技术的经济特性充分体现,对其他领域产生引领和带动作用。研究显示,与ICT相关的资本深化有助于那些最广泛使用ICT的行业的公司的平均劳动生产率增长。
(3)生产率效应。作为生产率提升的重要源泉,要素自身质量与配置效率的提升至关重要(郭美晨和杜传忠,2019)。鉴于ICT技术的通用目的属性,信息消费有助于强化其他要素之间的协同性,提高配置效率,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丁志帆,2020)。具体来讲,信息产品或服务不仅自身具有知识和技术密集特征,而且可能替代原有的土地、资本、劳动等传统要素成为现代生产体系的核心要素;同时,ICT产品或服务通常需要匹配更高质量的资本、劳动、制度才能充分发挥其效能,信息消费对传统要素具有一定改造与提升功效。
此外,要素配置效率改善有助于经济结构优化与生产率的提升。通常情况下,由于各个产业或部门的信息消费水平不同,产业或部门之间收益率存在明显差异。这样,资本便会在逐利性的驱使下,推动资源要素在三次产业之间和产业内部进行再配置,促进和带动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特别地,资本与劳动要素会向那些信息消费水平较高、经济效益好并具有高成长性的部门流动,生产要素配置比例的变化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丁志帆,2020);从产业内部来看,资源要素的配置也会因为企业信息消费水平不同而带来的绩效差异而改变。随着产业之间、产业内部和企业之间要素配置效率的改善,经济社会的全要素生产率和产出水平不断提高。
需要指出的是,信息消费对经济增长和产业转型的影响不是一蹴而就的。由于信息消费依赖于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消费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其对经济增长和产业发展的影响可能存在时滞性。在企业或产业进行信息消费改造初期,信息消费的潜能不能完全出现,企业通常只能获取微小的收益,甚至会因为挤占其他投入而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接受和进行信息消费改造,企业或产业层面的ICT资本存量增加,生产率增长加速,“信息技术生产率悖论”不攻自破。也就是说,企业或产业层面信息消费的生产率改善作用需要较长一段时间才能充分体现(Oliner & Sichel,2000)。
根据增长核算框架,生产性信息消费主要从三个方面作用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第一,企业或产业层面的信息消费带来的资本深化能够提升经济总体的资本服务水平,提高要素质量;第二,随着信息消费的深化,不仅与信息消费行业直接相关的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而且作为其技术基础的ICT技术能够广泛渗透应用到其他行业,带动经济整体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第三,信息消费能够通过要素自身质量和要素配置效率的提升直接带动生产率增长。
信息消费不仅意味着企业或产业层面的ICT技术应用,而且作为最终消费,能够通过规模扩张、结构升级与制度环境改善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1.结构主义分析范式下生活性信息消费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原理
首先,基于两部门模型可知,非位似偏好下会产生恩格尔效应,带动产业转型。由于消费者对不同部门产品的偏好和需求收入弹性不同,当收入水平提高时,消费者更倾向于增加那些需求收入弹性大于1的产品的购买,从而促进消费支出和要素投入向该产品生产部门流动(Herrendorf et al.,2015)。其次,信息消费会通过产业关联效应来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方面,最终需求结构会通过投入—产出结构来影响部门增加值结构;另一方面,投入—产出结构的差异会放大偏向型技术进步所引起的部门相对价格变动的幅度(王弟海等,2021)。最后,信息消费通过网络效应或溢出效应作用于国民经济。信息消费具有独特的网络效应。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与升级正是在溢出效应或网络效应的带动下通过传统产业的数字化改造来实现的。
2.生活性信息消费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机制
信息消费不仅意味着企业或产业层面的信息资源或信息系统的深度应用,而且作为最终消费,能够通过规模扩张、结构升级和制度环境改善来影响经济增长。
(1)乘数效应。最终消费影响经济增长主要通过消费需求规模的扩大和消费结构的升级来发挥作用。就前者言,消费需求的规模扩张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与基础。无论是生产性信息消费还是生活性信息消费的增加,都意味着对信息产品和服务需求的增大。当信息消费需求足够大时,会衍生出新的消费市场与产业门类。就后者论,消费结构描述了消费主体多项消费需求的比例关系,是消费内容、形式及质量的直观反映,对产业结构和分配结构至关重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收入弹性高的产品会不断对收入弹性较低的产品形成替代,前者所在产业不断发展,后者所在产业则不断萎缩。具体地,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在满足了衣食住行等基本需求后,居民的消费需求会从传统的物质消费向精神消费扩展,去追求工作效率的提升和生活质量改善,而社会交往是一项最基本的信息需求。数字经济为这种需求的释放迸发提供了强大的引力,网络“乐”消费创新层出不穷(江小涓,2017)。于是,在收入水平提高的过程中,恩格尔系数不断下降,信息消费需求增加,并拉动相关产业发展,优化了产业结构。由此可见,经济的发展驱动着消费需求结构升级,而后者又进一步带动产业结构升级。
(2)产业结构效应。首先,信息消费规模的扩大能够直接带动电子信息制造业和相关服务业的发展。此外,信息消费除了对ICT相关产业产生直接带动作用外,还会通过产业关联效应作用于其他产业。一方面,信息消费代表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应用。随着居民、企业和政府信息消费需求的增加,能够衍生出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进而形成各种新兴产业。例如,虚拟现实技术推动了数字营销模式从移动营销向虚拟场景营销的发展;另一方面,在对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的过程中,信息消费有助于增强要素之间的协同性,使传统产业呈现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特征(蔡跃洲和牛新星,2021)。当然,在溢出效应发生后,其他产业也有可能通过前后向产业关联反作用于ICT产业,称为“反馈效应”。
其次,在经济结构分析中,通常会假设经济体系中各产业部门的投入要素与产成品是完全分开的,生产过程是确定性的投入要素转化为最终产品的过程,消费者需求只是对最终产品的消费(王弟海等,2021)。但是,在实际生产中,某些部门所生产的最终产品既作为最终消费品,同时也作为中间产品成为其他产品生产的投入要素。当作为中间投入要素的产品在总产出中所占份额不断增加时,投入—产出结构的差异及其变化就会通过投入—产出链条引起资本与劳动要素在不同产业部门之间进行再配置,带来产业结构变化。
最后,信息消费需求扩大必然提高产业分工的程度,分工越细致,产业结构的专业化与多样化特征越明显。从分工的角度来看,资本可视为一种发展迂回生产中实现分工拓展的工具。内生增长理论认为分工产生多样化,生产迂回程度的加深意味着新的中间产品不断出现,进一步延展初始投入和最终产出之间的迂回产业链条,推动新的分工领域和经济部门出现(蔡跃洲和牛新星,2021)。因此,信息消费能够促进分工深化,进而延展ICT及其关联产业的迂回生产链条,提高劳动生产率。
(3)制度环境效应。制度环境效应本质上是应用了网络效应或平台效应的原理。如果不考虑网络效应或平台效应,就无法正确理解政府信息消费的经济影响。通常情况下,网络效应主要是指依托互联网平台,能够实现线下消费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尤其是对一些冷门产品,在传统经济模式下,它们基本没有生存的空间。但是,通过互联网平台的“搭售”功能,实现消费者与生产者的精准对接,带来独特的“长尾效应”,即基于范围经济的规模效应(安德森,2015)。
事实上,无论是物理网络还是虚拟网络,都存在网络效应或网络外部性(Katz & Shapiro,1985;张红历等,2010)。所谓“网络效应”,即互联网平台的价值与随着连接到网络平台的节点数量的平方成正比。也就是说,随着网络使用者数量的增加,市场会出现更多的互补产品,会有更多的用户参与到平台建设中来。因此,那些大的互联网平台除了传统意义上的规模经济,还会叠加网络效应,为消费者和企业创造更大价值。
在数字背景下,“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能够通过网络效应改善制度环境。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参与到“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参与主体的经济收益在网络外部性的叠加作用下不断扩展,而交易费用与协调风险下降,由此形成独特的制度环境效应,这也是梅特卡夫定律在经济生产和消费领域广泛体现(Dunnewijk & Hulten,2007)。随着互联网成为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交流的主要渠道,信息消费的网络效应对制度环境的改善作用甚至会超过“传统路径”的影响。(3)在信息消费发展过程中,在基于消费者预期、协同性和相容性的网络系统相互竞争中,互联网统一平台强势兴起:互联网规范和规则成为服务基准;消费者在可用时间和空间内接入互联网,充分享受商业、服务、沟通和内容便利,互联网因而集成了信息消费的多数可能。
根据结构主义分析框架,生活性信息消费主要从以下三方面作用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第一,信息消费的规模扩张对经济增长具有直接的拉动作用,且这一影响具有乘数或倍增效应;第二,信息消费能够通过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关联效应,形成基于范围经济的规模经济效应,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和新兴产业发展;第三,信息消费能够通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制度环境质量,为居民和企业信息消费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历史经验表明,每一次新技术体系的推广渗透和“技术—经济范式”转换都伴随各种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大量涌现,产生各种新的消费与投资需求。但是,中国经济能否延续熊彼特长周期规律、迎来新一轮成长期,需要满足特定条件。例如,劳动力结构、组织结构、制度规则、吸收能力,而这些限制条件或假设前提在多西、佩雷兹等学者看来,都是“技术—经济”范式的重要构成。
“技术—经济”范式这一术语通常来描述通用目的技术是如何引起经济结构转变的。信息消费正是ICT技术扩散与应用下对居民消费、企业生产与政府管理的全面革命,代表着新的“技术—经济”范式的加速构建。由于新一轮ICT技术的通用目的属性,这一过程将开启巨大的创新空间,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在此过程中,关键要素、基础设施、主导产业、企业组织乃至制度环境等都将发生适应性变化,以促进ICT技术扩散应用与生产率提升,并最终形成与之匹配的“技术—经济”范式(蔡跃洲等,2016)。
对于居民部门而言,在工业经济时代,传统的消费都是基于物质产品消费,通过线下实体店实现销售,产品的同质性、规模化、单一化特征明显;在数字经济时代,由于信息采集与传输成本的下降,信息消费则更多是基于信息产品或服务的消费,具有线上线下融合消费特点,产品的个性化、多样化、差异化特征明显。也就是说,信息消费能够通过“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实现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此外,考虑到信息消费对消费环境的依赖度更高,消费者的素质、信息基础设施、移动设备以及与平台企业监管和个人隐私保护相关的法律都亟待完善。
企业信息消费是信息技术与工业技术融合的过程,也是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过程(安筱鹏,2008)。作为信息消费技术基础的ICT技术具有通用目的技术的属性,即高渗透性、高带动性、高倍增性和高创新性,这就决定了ICT技术具有与传统技术及产业融合的本质特征,能够从根本上颠覆工业企业的价值源泉,不断催生新产品、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的出现。此外,企业信息消费不仅降低了知识传播的成本、提高了知识共享水平,而且有助于优化生产的工艺流程,改变传统工业化思维下企业的增长模式、创新范式以及治理模式。
来自企业层面的经验证据表明,并不是所有企业的信息消费均能产生相同的生产率回报。通常情况下,只有那些在进行信息消费的同时,还在“组织变革、无形资本、协同创新、人力资本和管理实践”等方面做出相应的投资与变革的企业才会获得更高的经济回报。以劳动力为例,智能化机器要求具备更高素质和技能水平的劳动力来操作。更为重要的是,劳动者能够通过“干中学”进一步强化信息消费的增长效能。
政府信息消费涉及经济、社会、民生与安全的方方面面。政府信息消费的内核或基础是电子政务或数字政府建设,目标是建成智慧城市。鉴于政府兼具服务与管理的双重职能,重在管理的政府会从区域或城市管理角度来确定要收集、整理的信息,是管理或技术推动式的;重在服务的政府会从民众和企业需求来收集与整理信息,是需求拉动式的。目前,多数政府采取的模式是以服务为中心,通过信息共享来支持创新。因此,政府应当在数据隐私保护、信息共享与市场竞争等领域完善治理体系,推动ICT服务资费下降与服务提升。
结合前述生产性信息消费与生活性信息效应影响经济增长的机理,以及对信息消费驱动下“技术—经济”范式变革的分析,根据信息消费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渠道不同,可以将上述影响划分为直接经济效应和间接经济效应。其中,直接经济效应包括替代效应、渗透效应和乘数效应,间接经济效应包括产业结构效应、生产率效应和制度环境效应,具体的理论分析框架图绘制如图2所示。
图2 信息消费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分析框架
促进信息消费发展不仅是扩大和构建完整内需体系、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大战略举措,而且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本文在深入分析信息消费概念内涵与核心特征基础上,依托增长核算框架与结构经济学,明确了信息消费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理论机制。其中,生产性信息消费主要通过替代效应、渗透效应与生产率效应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活性信息消费主要通过乘数效应、产业结构效应与制度环境效应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值得注意的是,现阶段信息消费存在着有效需求不足、欠缺广度和深度、结构失衡等问题,制约了其高质量发展效能的发挥。鉴于此,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现阶段,我国信息消费的供给质量不高,产品内容和形式单一,难以满足用户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的需求。因此,应当在对用户潜在需求和技术演进规律进行科学研判基础上,不断推动科技和产业创新,以满足和创造信息消费需求。具体的措施包括:(1)瞄准产业高端环节、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通过加大科技投入、税收激励和金融支持等措施,增强ICT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2)加快促进信息通信技术在传统产业部门的扩散、渗透,推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和产业融合,通过挖掘性创新促进信息消费提质扩容;同时,鼓励企业快速识别并准确把握可能的跨界融合机会,形成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壮大和升级信息消费;(3)以建设开放包容的创新生态系统为牵引,形成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主体共同参与的技术创新联盟,在技术标准、产权保护、服务规范等领域开展合作,不断提升技术的转化效率。
信息消费主要受居民收入水平的影响,因此,要从根本上提升居民的信息消费能力,激发潜在的信息消费需求,必须从加大收入分配改革入手。具体而言:(1)合理调节城乡、区域和群体间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2)坚持高质量就业,积极拓展就业岗位、鼓励创新创业,不断提高劳动者报酬,提高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占比;(3)积极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拓展居民收入来源,健全通过劳动、资本、土地、数据、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体制机制,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发挥作用;(4)完善收入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大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政策在收入分配中的调节作用,免除居民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敢于消费、愿意消费、能够消费。
良好的信息消费环境是信息消费高质量发展效能发挥的关键因素,也是促进形成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的重要保障。因此,应当从以下方面入手:(1)开展广泛而深入的调研,了解不同层次信息消费的发展现状、功能定位和相互影响;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建设,通过场景示范、项目推广、资金支持等方式,为信息消费高质量效能的发挥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2)建设完善以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数字基础设施,推动从通用性较强的消费互联网向专用性更强的工业互联网过渡,通过标准统一和数据共享,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进一步放大信息消费的高质量发展效应;(3)破除行业壁垒,通过强化市场竞争改善运营商提供的服务质量、降低服务资费,加速信息消费提质扩容;同时,鼓励居民、企业和政府等信息消费主体通过竞争增加信息消费,以提升自身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