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立红
天津市北辰区中医医院 (天津 300400)
吞咽障碍是脑梗死的常见并发症,多由延髓受累,导致控制咽、喉等重要器官的神经功能出现损伤,进而使咽喉、咀嚼肌、会厌部肌肉发生运动障碍所致,可影响患者机体摄取营养物质,阻碍患者病情恢复,还可引起误吸等不良情况,严重时可引发严重的肺部感染,威胁患者生命安全[1]。目前,临床多采用吞咽康复训练辅助干预脑梗死后吞咽障碍患者,虽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患者吞咽障碍,但该方式训练时间较长,患者依从性较差,应用效果欠佳,可影响患者病情恢复。而VitalStim治疗仪可通过刺激患者的中枢神经系统,增强吞咽神经感受器传入神经冲动,从而促使吞咽神经周围的肌肉自主运动,减少肌肉的失用性萎缩,加速吞咽反射弧的重建及恢复,减轻患者痛苦[2]。基于此,本研究探讨VitalStim治疗仪联合吞咽康复训练在脑梗死合并吞咽障碍患者中的应用效果,现报道如下。
选取2020年2月至2021年4月我院收治的100例脑梗死合并吞咽障碍患者为研究对象,按照护理模式的不同将其分为对照组(53例)与观察组(47例)。对照组男28例,女25例;年龄36~74岁,平均(52.36±7.28)岁;体质量60~80 kg,平均(68.48±5.24)kg;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at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 stroke scale,NIHSS)评分10~23分,平均(17.26±5.14)分。观察组男26例,女21例;年龄35~75岁,平均(52.96±7.57)岁;体质量60~83 kg,平均(68.59±5.36)kg;NIHSS评分10~26分,平均(17.78±5.63)分。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患者及家属均知情同意。
纳入标准:符合《中国脑卒中早期康复治疗指南》[3]中脑梗死相关诊断标准,且合并吞咽障碍;年龄35~75岁;经MRI或CT检查确诊,且发病时间在3 d以内。排除标准:合并周围神经肌肉病变或帕金森病;既往有心脑血管疾病史;严重感染。
对照组采用吞咽康复训练。(1)吞咽肌群训练:指导患者通过鼓腮、吹气球的方式锻炼脸部肌肉力量。(2)咽部冷刺激训练:先将湿棉棒冰冻备用,操作时,将冰冻棉球蘸少许水涂擦患者咽、软腭、咽后壁、腭弓、后腭弓及舌后根部,并嘱患者做吞咽动作,刺激患者的吞咽反射。(3)摄食训练:嘱患者取躯干屈曲30°仰卧位,头部前屈,用枕头垫起其偏瘫侧肩部,头歪向健侧,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为患者选取食物,从糊状食物开始,逐渐向普通食物过渡;进食时,正常人吞咽时最合适的每一口摄食量为20 ml左右,但有吞咽障碍的患者需先以3~4 ml少量试之,然后酌情增加;并指导患者以均匀的速度摄食、咀嚼和吞咽。上述训练均持续5 min/次,3次/d。
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采用咽部神经肌肉刺激器VitalStim(德吉奥有限责任公司DJO,LLC;型号5923-3)进行经皮刺激干预:协助患者将头部保持中位,将第1电极放置在患者舌骨上方,将第2电极等距离放置在第1电极旁,并使第1和第2电极水平排列在患者舌骨上方,再将第3电极放置在患者甲状软骨上切迹上方,将第4电极放置在患者甲状软骨上切迹下方,并使第3和第4电极沿正中线排列,然后将刺激强度调整至5~10 mA,根据患者病情及耐受程度调整电刺激强度,持续30 min/次,1次/d;干预过程中,注意观察患者是否有吞咽动作。
两组均以30 d为1个周期,连续干预2个周期。
(1)吞咽功能:干预前后,采用标准吞咽功能评定量表(standardized swallowing assessment,SSA)评估两组吞咽功能,分值18~36分,评分越高表示患者吞咽功能越差[3]。(2)吞咽困难程度:干预前后,采用电视透视吞咽功能检查(videofluoroscopic swallowing study,VFSS)评估两组吞咽困难程度,分值0~10分,评分越高表示患者吞咽困难程度越低[3]。(3)生命质量:干预前后,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生命质量测定量表(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quality of life measurement scale,WHOQOL-100)评估两组生命质量,量表包括饮食控制、心理功能、社会功能、按时服药4项,每项总分均为100分,评分越高表示患者生命质量越高[4]。(4)临床疗效:干预后,采用洼田饮水试验对两组临床疗效进行评定,其中,显效为患者洼田饮水试验结果为1级,且吞咽障碍完全消失;有效为患者洼田饮水试验结果为2级,且吞咽障碍明显减轻;无效为患者洼田饮水试验结果≥3级,且吞咽障碍无明显好转;总有效率=(显效例数+有效例数)/总例数×100%[5]。
干预前,两组SSA及VFSS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两组SSA评分均低于干预前,VFSS评分均高于干预前,且观察组SSA评分低于对照组,VFSS评分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干预前后的SSA及VFSS评分比较(分,
干预前,两组饮食控制、心理功能、社会功能、按时服药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两组饮食控制、心理功能、社会功能、按时服药评分均高于干预前,且观察组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干预前后的WHOQOL-100评分比较(分,
干预后,观察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脑梗死合并吞咽障碍的发生多与患者脑损伤的性质、程度及梗死部位有关,临床表现主要为饮水呛咳、咀嚼及吞咽困难等,病情严重时需留置胃管,通过鼻饲饮食维持患者身体的基本营养。目前,临床多采用吞咽康复训练对脑梗死合并吞咽障碍患者进行干预,包括吞咽肌群训练、咽部冷刺激训练及摄食训练,该方法虽可有效促进患者吞咽功能恢复,但要求较高,患者痛苦较大,不易被患者接受[6]。
本研究结果显示,干预后,两组SSA评分均低于干预前,VFSS评分均高于干预前,且观察组SSA评分低于对照组,VFSS评分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明VitalStim治疗仪联合吞咽康复训练可有效促进脑梗死合并吞咽障碍患者吞咽功能恢复,与薛欣源[7]的研究结果相似。本研究结果还显示,干预后,两组饮食控制、心理功能、社会功能、按时服药评分均高于干预前,且观察组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明VitalStim治疗仪联合吞咽康复训练在脑梗死合并吞咽障碍患者中的应用效果确切,可有效提高患者生命质量,与李冰等[8]的研究结果相似。本研究选取的是发病时间在3 d以内的脑梗死患者,其吞咽功能并未完全丧失,通过早期使用VitalStim治疗仪对患者进行低频电刺激,可使患者咽喉周围的肌肉神经达到去极化的状态,引起肌肉收缩,从而增强患者软鳄及咽部肌肉的运动功能,刺激咽喉周围神经进行重组,进而促进患者吞咽功能恢复,并可避免患者发生误吸、呛咳等不良情况,提高患者生命质量[9];且VitalStim治疗仪操作较简单,安全性高,通过电刺激兴奋患者咽喉周围的肌肉群,可促使患者被动性做吞咽动作,防止其发生由吞咽功能障碍导致的失用性萎缩;此外,通过不断刺激患者脑神经的受损部位,可激活脑神经的高级运动中枢,促进中枢至咽喉部运动传导通路的形成,恢复正常反射弧的功能,从而改善患者吞咽障碍,促进病情恢复[10]。
综上所述,VitalStim治疗仪联合吞咽康复训练在脑梗死合并吞咽障碍患者中的应用效果确切,可有效减轻患者吞咽障碍,改善患者吞咽功能,提高患者生命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