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如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为目前的重点工作。兴文县纪委监委就如何履行监督职责,确保现有各项帮扶政策落到实处,实现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作了一些探索和思考。
綜合施策确保帮扶政策落到实处
“三大”行动,让各类问题清晰起来。组织党员干部常态化开展走进社区、走进农村等,广泛收集受访对象对兴文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梳理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建立“急难愁盼”四类问题清单,采取跟踪督办、现场回访等方式,逐项销号清零。按照“谁主管谁主办、谁监督谁主推、谁失责查处谁”原则,对普遍性、反复性、规律性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公布整改落实情况。
“三项”机制,让各类监督贯通起来。联合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制发《兴文县村(社区)集体“三资”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建成兴文县村(社区)集体“三资”综合监管平台,“银村直连”,减少中间环节。建立“1+2+X”联动监督工作机制,“1”即纪检监察监督,“2”即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X”即相关职能部门行政监督,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由“单兵作战”走向“联合作战”。建立由县纪委派单指导、乡镇纪委统筹安排、村级纪检委员一线监督的县乡村“三级联动”监督体系,聚焦监督重点任务,定期反馈监督情况。
“三式”举措,让各类“微腐败”曝光出来。利用信访举报、明察暗访等方式收集问题线索,全覆盖排查庸懒散浮拖、吃拿卡要、贪污受贿等问题线索。建立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片联系机制,对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统筹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常规督查、县委巡察、县委县政府巡回督查等常态长效监督效力,实行边整治、边“回头”问效,并扎实开展“以案说纪”等教育活动,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乡村振兴推进过程中问题凸显
随着乡村振兴工作的不断推进,农村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但一些问题也日益显现。如:部分村民和村干部认为权力小,抓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影响大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太紧会影响工作进度和村组干部工作积极性。有的村务公开流于形式,上面督促一次,就公开一次,不督促就不公开;有的对涉及集体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民主决策,一人或几人说了算;甚至个别村组干部随意挪用集体资金,有的长期挪用不归还,或私自将集体资金借给他人等。
究其原因,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深入。部分领导干部专注经济发展,对基层干部的廉洁教育、监督管理流于形式。二是监督制约机制未落到实处。虽然现在实现了村财镇管,各村都制定了管理规定和办法,但多是停留在纸上,落实不到位。三是发扬斗争精神还不够过硬。由于基层人情困扰较多,查处惩戒时打不开情面,往往是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整治效果不够好。四是基层纪检干部业务能力不强。乡村振兴战略包括产业发展、生态治理等内容,涉及的政策和相关知识较多,纪检干部对相关知识学习较少,影响监督效果。
全方位构建基层监督网
针对上述问题,兴文县纪委监委进行了如下思考:
突出“关键少数”,压实 “两个责任”。狠抓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通过开展直巡村、巡乡带村延伸巡察等方式,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用好问责利器,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慵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紧盯“政策落实”,开展专项监督。科学研判、精准把握过渡期形势任务和阶段性特征,坚决纠治以“统筹”之名截留基层项目资金、“第一书记”不到岗不履责等问题。强化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运行监管,推进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和村级公开专项监督等。持续深化“访廉问廉直通车”、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运用。
聚焦“协同配合”,凝聚监督合力。深化县乡村“三级联动”“1+2+X”联动监督机制等,构建协同高效的监督网络。围绕乡村振兴重大重点工作开展巡察、督查,推进基层“明白村”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形成整治基层“微腐败”的合力。进一步协调整合好村级纪检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等监督力量,构建全方位的基层监督网。
发扬“斗争精神”,严惩基层“微腐败”。开展“发扬斗争精神,提升政治能力”等系列活动,多渠道开展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纪检监察队伍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能力水平。强化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督促其更好地履行主责主业,重点查处村干部肆意侵吞、无偿占用、挪用和挥霍浪费集体资金资产,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只有惩处有力,监督才有威慑力。(作者系兴文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