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产业工人群体画像
——《汉冶萍公司用工制度(1890—1938)》评介

2023-01-25 09:03:34曹雪纯
关键词:用工工人制度

黄 河 曹雪纯

(三峡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宜昌 443002)

汉冶萍公司诞生于晚清时期,由晚清洋务巨擘、时任湖广总督张之洞创立于1890年,“兼采矿、炼铁、开煤三大端,创地球东半面未有之局”[1]1。在1915年以前汉冶萍公司一直是中国最大的钢铁企业,晚清时期钢铁产品一直占全国钢铁产品的100%[2]97-98,其存续时间跨越晚清和民国,历经清政府、北京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前后达58年,地域跨越湖北、江西、湖南、上海等多个地区。可以说,作为中国近代较为典型的大型企业,“汉冶萍公司由创办、发展到衰落的历程是近代中国钢铁工业的缩影”[3]1。高峰时期,汉冶萍公司拥有工人多达3万余人,“是近代中国最宏大的一支产业工人大军,是中国近代规模最大的一支产业工人队伍”[2]178。因此,以汉冶萍公司为研究对象研究近代企业的劳工制度,具有重要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汉冶萍公司所处的晚清民国时期,“在社会发展的性质上,原是一部‘转型史’——从中古东方型的社会,转入现代西方型的社会”[4]201。在这种剧烈变化中,“传统与现代对立,现代破坏传统,传统阻挠现代,但现代亦可能藉传统生根,随传统成长”[5]69,由此影响着“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不发展”[6]2。与此同时,“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企业规模的扩大,业务范围的增多,企业内部旧的管理制度也必然随之变革更新”[7]162。产业工人作为“唯一的新的社会集团”[8]559登上历史舞台。在这种大变局背景下,大型企业如何管理产业工人这个新兴的、数量庞大的阶层,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

目前学界研究汉冶萍公司工人队伍的论文数量较多,大多关注工人的来源、劳动、生活等内容,呈现碎片化、个案化特征,较为系统地介绍汉冶萍公司工人队伍的劳动管理的学术成果较为不足。杨洋新著《汉冶萍公司用工制度研究(1890—1938)》以汉冶萍公司1890年创建至1938年内迁为研究时段,以工人群体为研究对象,从社会史、经济史、企业史、制度史、工运史、社会学、法学等视角对这支规模最大的产业工人队伍进行了解析,丰富了学术界关于汉冶萍公司工人队伍的研究。杨著研究内容涵盖了汉冶萍公司用工形式,包括里工制、包工制和学徒制,展示了汉冶萍公司对工人的日常管理、管理机构设置、工作时间、纪律及奖惩制度、劳动保障、福利生活,研究了工人招募的渠道、流程和要求,统计分析了工人群体的数量和结构,并以个案为例定性描述了汉冶萍公司工人群体的素质[9]。

工人不仅有招募,也有退出。杨著分类研究了工人退出的理由、情形以及厂矿相应的制度规定和举措,包括对因公伤亡工人的抚恤保障制度。借助场景再现,作者力图回答:汉冶萍公司数量庞大的工人队伍是通过何种用工形式、设置了什么样的机构来组织管理的?工人队伍是如何招募的?工人队伍的状况包括数量、结构、整体素质如何?工人群体退出汉冶萍公司的情形和相应的保障举措具体是什么?从杨著来看,作者对拟解决的问题,基本都作出了回应。总的来看,该书对汉冶萍公司工人群体的研究较为全面,多视角、立体化地展示了汉冶萍公司工人群体的劳动场景,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过往诸多同类研究中存在的碎片化问题。

除了重视研究的系统性,杨著也注重挖掘研究的深度,对各方面内容做了较为深入细致的研究。如作者对包工制的研究,并非简单介绍汉冶萍公司包工制的存在形式,而是详细介绍了汉冶萍公司包工制的引入、存在的合理性分析、废除历程、废除背景、原因、替代制度的具体内容及成效和包工制的恢复历程,并挖掘包工制存废变革的影响因素,从企业内部延展到晚清民国时期的社会大背景,把企业用工形式变迁与时代变迁、生产力发展和社会治理相结合,极大拓展了企业用工形式的研究广度和深度。再比如对工人队伍素质的研究,该书并未做单一、片面的介绍。在相关史料较为有限的情况下,作者结合外界评价和个案既展示了汉冶萍公司工人队伍积极的一面,也如实反映了特定时代背景下工人队伍存在的消极、弊病和局限性,充分体现了作者以史实为依据、辩证看待问题的专业意识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态度。另如对工人抚恤的研究,作者详细梳理了当时的立法、汉冶萍公司工人抚恤的制度和实践演变,并将工人抚恤和职员抚恤进行对比,将工人抚恤和当时工人的生活消费进行对比,由此我们可以更为立体、全面地得知汉冶萍公司工人抚恤制度的方方面面。

历史不是静止的,而是以时间、空间为轴存在种种变迁。《周易》云:“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在阐明历史事实的基础上,作者通过纵向观察、横向对比,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特别是注重以历史的视角观察事物变化的一面,“比较差异、寻找机制”[10]。而这种变化和辩证也正是史学研究的重要视角。以包工制为例,汉冶萍公司包工制经历了引入—废除—变革—恢复的历程,而每一次变革都有其影响因素。作者不仅从利益博弈、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等视角进行剖析,还从社会治理、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等视角做分析。在谈及包工制背后复杂的社会关系时,作者深刻分析了包工制与宗族制、士绅、商会和帮会等非正式社会组织体系的关系。纵观汉冶萍公司包工制的变迁历程及其背后影响因素,作者敏锐地指出:“包工制以其融合西方生产管理制度与中国传统制度并适应了晚清时期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而得以存续,又因社会生产力发展、各方利益诉求变动而引发变迁,但最终因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和各方利益的博弈而导致包工制被恢复。”作者对包工制变迁的深层次原因分析,亦契合了汪敬虞“贯穿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心线索,是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不发展”的观点[6]2。

再如汉冶萍公司对工人的抚恤政策也存在一个变革过程,晚清时期汉冶萍公司对工人抚恤重视程度较弱,缺乏明文规定。到了民国时期,尤其是20世纪20年代,随着国内法劳工立法的发展和工人运动施压,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运动持续发力,汉冶萍公司工人抚恤逐渐有了制度规定,抚恤标准有所提高。总体而言,汉冶萍公司的工人抚恤政策呈现出抚恤对象逐步扩大、保障能力有所增强的进步一面,其原因既有国际国内劳工法律进步的因素,也有工人运动施压的影响。观察这种变化背后的影响因素,作者正是以一个企业为小切口来观察时代大背景下工人抚恤制度的发展演变,而这亦属于中国制度现代化的组成部分。“历史学家所追求的不应该仅仅是考订史实,而且还需解答史实背后的人文动机,故而它不能停留在物质史的表层上,还需深入到人文精神的深处。”[11]2研究历史,需要解决三重问题:“1)是什么?(求实性疑问);2)为什么是这样?(解释性疑问);3)从对过去的研究中得出什么样的科学规律?(理论性疑问)。”[11]113在解析历史背后的因素和规律时,作者在重视史学本身要求的“论从史出”基本规则的同时,亦非常重视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工具和方法,力图更为立体而多角度地审视汉冶萍公司的用工制度,从而分析汉冶萍公司用工制度演变的原因和趋势。如在研究汉冶萍公司抚恤制度时,作者并未停留在单纯对汉冶萍公司发布的相关制度和实践的研究上,而是进一步对比当时立法,借助国家立法对比分析汉冶萍公司抚恤制度的合法性。并参照当今劳动立法,进一步分析汉冶萍公司抚恤制度的合理性。如针对厂矿因停产而裁员,作者比较研究后指出,“对比民国和现今劳动立法,汉冶萍公司因部分厂矿关停或长期停工而辞退员工符合立法精神,但因组织机构合并或改组、短期停工而辞退员工却合理性欠缺,反映了资方维护自身利益较为强势的一面”。通过这种比较研究,我们对汉冶萍公司抚恤制度有了更为清晰、全面、辩证的认识。

除此,横向比较研究方面,作者对汉冶萍公司部分厂矿废除包工制后采取的不同替代制度以及同时代其他厂矿采取的制度做了对比研究。萍乡煤矿废除包工制后采取了合作制,而大冶铁矿废除包工制之后采取了领工制。虽然时间有一定间隔且均属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运动,但不同空间的两个厂矿在废除包工制之后采取了不同的替代制度,二者既有相同之处也有部分差异。而在同时代部分厂矿如纺织企业开始引入西方的科学管理,无论是萍乡煤矿或是大冶铁矿均未引入,这其中作者亦做了横向比较研究。这种空间差异的横向比较研究,有助于我们更为全面地认识汉冶萍公司废除包工制之后的制度设计与安排,亦可深刻认识包工制演变的内外逻辑,丰富我们从制度史的角度考察包工制。

再如作者对包工制的研究,就综合运用了历史学、社会学、制度经济学、法学、社会史学等多学科的理论和工具,例如借助“路径依赖”理论分析包工制的存废博弈。在分析包工制的合理性因素时,过往研究往往定性阐述包工制降低厂矿管理工人的经济成本,作者结合当时的数据进行分析,突破了以往单纯的定性描述而引入定量分析。以萍乡煤矿1920年工人数据为例,作者初步测算:“萍乡煤矿1920年工人数量超过10 000人,需要监工至少500人(笔者注:如果考虑到监工对于工人的管控力度远低于工头,实际可能需要额外增加监工人数,则需要的监工数量可能远超过500人,本文按照500人进行测算),而实际上矿局只有监工73人,节省监工人数427人,节省薪酬25.38万元(如上文所述,1920年萍乡煤矿监工的平均月薪为49.53元),人力节省比例至少达到(500-73)/500=85.4%。”通过引入定量分析的方法,增强了论证力度,进一步阐明了包工制在特定背景下的经济合理性。再如在分析汉冶萍公司包工制的存废原因时,作者借助利益相关者的研究视角,分析包工制涉及的资本家、包工头和包工工人在不同历史时期和时代背景下的利益诉求从而考察包工制存废的动机,由此我们得以更为深入地理解包工制的改革及变迁。

研究工人群体的著作卷帙浩繁,且大多从革命史、工人运动史等视角展开研究,但具体到某个企业的工人用工制度的研究并不多。作者运用社会史学的方法,在关注工人群体的革命史之外,部分史学者开始另辟蹊径,多角度观察工人群体,乃至“眼光向下”到某个厂矿、某个群体,以个案研究弥补宏大叙事的不足,进而丰富对工人群体的研究,而这也正是《汉冶萍公司用工制度(1890—1938)》一书对近代工人群体和经济制度史研究的贡献。略感遗憾的是,作者在对汉冶萍公司用工制度进行系统考察的同时,与同时代其他企业之间的比较研究相对不足,在讨论的深度与广度上有所欠缺。另一方面,虽然作者做了大量的数据收集和分析研究,但随着汉冶萍公司档案资料进一步整理与出版,如果能进一步增加史料并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对汉冶萍公司用工制度进行量化分析以挖掘更多有价值的内容,杨著则更为充实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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