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忠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湖南省民政厅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民政职责职能,着力加强法治建设,荣获全省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单位、全省“谁执法谁普法”优秀单位、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优秀,法治民政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新时代新征程,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部署要求,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推动法规政策标准各载体衔接、立法执法普法全链条发力、各级民政部门全方位联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创立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提出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我们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民政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民政领导干部年终述法、民政系统行业普法考试及民政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办好全省民政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研修班,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开展“送法下基层”“宪法进社区”等普法活动。坚定不移将学习成果体现在尊崇法治、厉行法治的自觉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行动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保障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合法权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民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彰显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毛主席提出“民政就是做人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要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法治民政建设最根本的遵循。要进一步健全法治民政建设领导机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法治机构牵头抓、业务机构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民政部门主要领导应主动履行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组织研究法治建设工作,确定重点任务,明确完成时间,做到年初有分工、年中有督察、年末有考核,全年有台账,要进一步压实民政部门法治建设责任,形成法治民政建设的最大合力,要充分发挥党委(党组)在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统筹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民政工作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我们要结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健全民政法规制度体系,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一是加快立法步伐。聚焦人民群众急盼,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实施《湖南省民政厅立法立制规划(2021—2025年)》,年内出台《湖南省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若干规定》,争取将制定修订《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湖南省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列入省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二是提高立法质量。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建立立法风险防范机制。立法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考虑财力状况等因素,不能盲目立法、脱离实际。积极开展务实管用的“小快灵”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鼓励市、州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政立法。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聚焦民政制度的空白点和冲突点,整体推进各项民政政策的立改废释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合法性审查和定期清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文件目录。四是完善标准体系。贯彻《民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实施《湖南省民政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制定修订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工作等领域的地方标准,强化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执行,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以标准化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民政工作业务多元,民政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众多,民政部门要切实树牢法治思维,进一步提升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执行的规范化水平。一是严格依法履职。落实民政部门权责清单,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管理。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印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健全行政决策执行、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二是推进“放管服”改革。执行民政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推进婚姻登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规范和精简民政领域执法事项,执行《湖南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严格落实告知制度。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聚焦与人民群众、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关系密切的行政执法重点领域,履行执法责任,治理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对养老、殡葬等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五是加强社会组织、城乡社区依法治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常态化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打击工作。促进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法制审核,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是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政务网站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强化社会组织、慈善事业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推动救助管理等民政服务机构定期举办“开放日”活动。二是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认真履行告知、参与等职责。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履行生效裁判。建立案件上报制度,通报典型案例。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四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民政行政问责制度,规范问责程序。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加大上级民政部门对下级民政部门的监督力度。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围绕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不断增强民政服务能力,为法治民政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一是加强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开办法治宣传专栏、专刊、专版,加大民政法治网上宣传教育力度。在民政服务机构、社区服务场所中,充分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等融合发展。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制作婚丧习俗改革、地名文化等有民政特色、有传播影响力的作品和节目,发挥城乡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加强民政法治队伍建设。打造适应新时代要求、政治过硬、业务精通、能力突出、作风优良、人民满意的民政法治队伍,选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专业背景或从业经历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民政法治工作岗位。注重法治人才培养,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三是加强信息化保障。统筹推进民政法治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推进民政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装备的配置和应用,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等方面的投入,逐步配齐行政执法记录仪等录音、录像设备。四是加强督查考核指导。把法治民政建设成效纳入目标管理考评和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每年一季度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对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