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五位一体”实践中群众路线的伦理意蕴及其实现

2023-01-23 07:38徐卫华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5期

徐卫华

(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湖南 株洲 412011)

一、引言:从丹尼尔·贝尔的“三分法”说起

20 世纪70年代,美国当代重要思想家丹尼尔·贝尔在其《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一书的“初版序言”中写道:“在我之前,几乎所有现代的社会科学家都把社会看作是依照某种单一的关键原则建成的统一‘系统’……。我的看法颇为相悖。我认为最好把现代社会当作不协调的复合体,它由社会结构(主要是技术—经济部门)、政治与文化三个独立领域相加而成……经济、政治和文化三个领域各自拥有相互矛盾的轴心原则:掌管经济的是效益〔efficiency〕原则,决定政治运转的是平等〔equality〕原则,而引导文化的是自我实现(或自我满足)〔self-realization or selfgratification〕原则。”[1]41-42丹尼尔·贝尔尽管并未肯定经济的基础性地位,其“三分法”也显然有其局限性,但他关于不同领域分别遵循不同支配性原则的洞见却是颇具启发性的。

伴随着中国共产党对现代社会总体结构复杂性认识的逐步深入,作为一个“复合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提出的“两个文明”建设,到党的十六大报告中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建设;从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建设,到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之后形成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其内涵日益完整且轮廓日渐清晰。与此同时,尽管中国共产党视野中的“五位”无论在应然的理想层面,还是在实然的操作层面,始终坚持“一体”推进,但从丹尼尔·贝尔的上述洞见出发,遵循不同支配性原则的“五位”显然并非天然“一体”地和谐。因此,党的领导人反复强调,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其中,“统筹”一词在中国共产党的话语体系中,无疑是一个充满辩证法意味的表达,它蕴含着对“五位一体”结构中不同支配性原则之间的矛盾平衡与张力调适。

如果说,“统筹”承载的是中国共产党开创“五位一体”新局面的一种战略考量,那么,在落实这一总体布局的具体实践层面,则亟待一种贯穿始终的根本工作路线予以支撑并提供保障。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这种根本工作路线就是被视为“生命线”的群众路线。进而言之,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全部治理实践中,群众路线这个兼具价值论、认识论、方法论三重意义的独特创造,不仅在事实上成为中国共产党应对这一结构中不同支配性原则之间矛盾与张力的有效法宝,而且为“五位一体”实践提供了现代国家伦理生活的基本框架。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能够更为透彻地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的深刻政治伦理意蕴。

二、群众主体与群众立场:政治建设中群众路线的奉献伦理

建党之初,作为共产国际的远东支部,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成立的列宁式政党。在国民党未能担负起历史重任的紧要关头,中国共产党出于对国家和民族的强烈责任感,以高度的历史自觉扛起时代大任,最终“在国民党失败的地方取得了成功”,[2]进而走上一条以政党建设推动国家建设的道路。由此生成的政党—国家体制,根植于中华文明体转型的历史进程之中,是“中国二十世纪政治中的新生事物”,[3]9它在形塑和决定国家命脉、形构、方向、进程和特征的实践中,始终视群众路线为“党的生命线”。在这一体制中,“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与此同时,由于“人民是政党的基础;而政党是人民得以有机聚合和整体存在的内在力量与机制”,[4]6故而,即便是作为国家和社会主导性力量的中国共产党,也只能将自身视为人民群众实现自己利益的工具。“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政治建设正是依循这一深层逻辑而展开的。党的十九大修改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将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表述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由“三统一”构筑的政治文明体系架构,标示出一条与西方民主有着本质区别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道路。其中,人民当家作主是这一道路的本质要求,而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分别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根本保证与基本方略。由于“党建国家”“与生俱来的使命是要在中国通过人民共和实现民主”,[4]7因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内在地要求人民主权与人民至上。作为一个人民性的政党,中国共产党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在政治伦理层面依循的是以群众主体与群众立场为价值准则的政党奉献伦理。在群众路线视野下,它实际是一种以“为人民”为根本宗旨,以“无私奉献”为德性要求,以“服务”为基本方式的伦理精神。其中,群众主体构成政党奉献伦理的生成依据,群众立场则构成政党奉献伦理的生成基点。

群众主体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根本与核心。它从“现实的人”出发,以“现实的人的活动”即历史实践为基石,最终指向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因此,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视域中,“群众主体”是一个融汇历史观、实践论与认识论的经典范畴,其完整表达即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实践的主体、认识的主体。而在列宁看来,“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在通常情况下……阶级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政党通常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所组成的比较稳定的集团来主持的”。[5]21列宁勾勒出的“群众”范畴,是一个含括阶级、政党与领袖在内的多重结构性整体。一方面,政党与领袖要以其道德形象塑造(包括独特个人魅力)与民主政治实践感召群众,以获得群众支持;另一方面,政党与领袖自身又必须在群众实践中经受考验和接受监督。这样,“群众主体”就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构建新型政治伦理关系提供了基础性认知框架与实践模式。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思想家章太炎所谓“无道德者不能革命”的“革命道德论”,虽最终因并未识得人民群众而陷入“唯心论”,但他所揭示的革命道德的重要性却不无道理。从“江西时期”的“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干粮去办公”,到延安时期的“实行民主真行宪,只见公仆不见官”;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群众赞美干部“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到党的八大后邓小平在西安干部会上强调“党要受监督,党员要受监督”;[6]270从改革之初邓小平叮嘱高级干部要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到新时期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确立为党的执政理念——政党奉献伦理始终是中国共产党“群众主体”政治实践的内在要求。在长期的革命、建设与改革实践中,中国共产党还实现了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内的一系列政治制度创造。如果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奠定了“群众主体”中国实践的核心构架,那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则呈现出列宁意义上作为结构性整体的“群众”在中国场域出场路径的独特样态。它们共同构成政治建设中群众路线奉献伦理的中国化实践模式。

群众立场,作为马克思主义群众主体理论的自然逻辑延伸,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政治立场,是“决定我们党的性质的根本政治问题”,[7]445它构成政党奉献伦理生成的基点。从党的历史来看,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就深谙这样一个道理,即一切“看起来似乎是更高超或更适宜或更‘巧妙的’超党派立场,实际上不过是一种更含混、更模糊而且在实际活动中必然包含着不彻底性和动摇的立场”。而只有“在对革命无产阶级的立场方面抱有十分明朗和明确的态度,才能保证革命运动取得最大成就”。[8]263因此,中国共产党在建党之初就把自己定位为“群众党”,[9]162实际上宣告了一种群众路线政治学的诞生。这种政治学的核心,就在于“调查人民的状况,了解并参与到他们的斗争中”。[10]然而,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密切联系群众与站稳阶级立场并非一而二、二而一,并具有某种自明性的问题。毋宁说,这是一个极易步入误区的实践难题。对此,早在1940年8 月,党的领导人张闻天即予以明确警示。其大意是,脱离群众而高唱“阶级立场”,即为“左”倾关门主义;深入群众而忘却“阶级立场”,实为右倾机会主义。实现二者合一的根本路径在于,共产党人“不但能够深入群众,深入社会,而且懂得如何实际上引导最广大的人民去完成党在当时所提出的具体任务”。[11]456换言之,无论在理论构成,还是实践形态上,中国共产党的群众立场,应是“密切联系群众”与“站稳阶级立场”二者的有机统一。在政治建设领域,二者实现有机统一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方面,作为组织与整合力量的中国共产党在其全部政治实践中必须始终坚持群众主体,主动与群众建构“鱼水关系”;另一方面,作为道德主体的政党成员则要秉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的政治情怀,以“人民公仆”的姿态开展政治实践,“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7]444显而易见,无论是政党与群众“鱼水关系”的建构,抑或是政党成员“人民公仆”的内生要求,其背后都是中国共产党奉献伦理的具体实现过程。

三、群众首创与群众利益:经济建设中群众路线的功利伦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府)经由一条“用经济发展解决社会问题”的路径,不仅前所未有地初步满足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使自身至今“依然享有高度的政绩合法性”。[12]58-60以伦理精神的视角来解释,这一切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将社会主义功利伦理引入经济建设领域。正是由于这种充分肯认经济行为的物质利益动机,并默许人们追求物质财富的伦理精神,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规定性高度契合且同向发力,使得中国经济爆发出巨大的活力。对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总结改革开放宝贵经验时,习近平以群众路线的话语方式指出:“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强调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13]97并强调:“推进任何一项重大改革,都要站在人民立场上把握和处理好涉及改革的重大问题,都要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13]98由此,在群众路线的理论构建中,群众首创成为经济建设中社会主义功利伦理得以实现的关键,而群众利益则成为经济建设中社会主义功利伦理得以生成的依据。

关于群众首创,可以从2018年庆祝改革开放40 周年大会上习近平历数的改革以来重大成就说起:“40年来,我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地试、勇敢地改,干出了一片新天地。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取消农业税牧业税和特产税到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从兴办深圳等经济特区、沿海沿边沿江沿线和内陆中心城市对外开放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共建‘一带一路’、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谋划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14]9

作为一种历史叙事,上述改革以来标志性成就的罗列,不仅在空间上覆盖乡村与城市,而且在时间上涵盖“告别过去,面向未来”的全程创新。一如我们所知,这一历史叙事的起点,乃是作为一种“政治时间”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而且,作为历史实践的改革开放,则是从农村破题,由基层起步的。就农村的艰难破局而言,所谓改革,实际是对农村群众束缚的松绑与农民创造力的释放。从1982年到1986年,中共中央连续发出五个“一号文件”,以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形式肯认了群众的首创精神。其中,1983年1 月2 日,中央印发的《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第一次从理论上确认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15]169与此同时,另一项被视为“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的则是蓬勃兴起的乡镇企业。这一被后来的理论家们称为“就地工业化”的新兴经济组织形式,既是哈贝马斯意义上中国农民的一种“策略行动”(strategic action),[16]84-86也是短缺经济条件下农民群众追求自身发展权的“未意图后果”(unintended results)。[17]15对此,党的领导人曾经坦陈,这是“我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的收获”。[18]238如果说,小岗村18 位农民的鲜红手印是出于中国农民“求生存”的不得不然,那么,以所谓“苏南模式”“江浙模式”与“红帽子企业”等不同形态呈现的乡镇企业,则是出于中国农民“求发展”的自然而然。二者皆服膺于肯认群众首创精神的社会主义功利伦理。

与融入改革开放40 多年经济建设实践,并具有明显工具伦理色彩的“尊重群众首创精神”不同,“从最大多数的群众的最大利益出发”,[19]173则是在应然层面贯穿于中国共产党全部实践,且具有鲜明价值伦理性质的政党行动准则。这是因为,秉持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史观的中国共产党人从来都坚信,其实“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在创造这一切”。[20]295在他们看来,“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20]295而“人们总是通过每一个人追求他自己的、自觉预期的目的来创造他们的历史”。[21]40在这一社会历史领域,把人与社会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便是“需要和私人利益,是对他们的财产和他们的利己的人身的保护”。[20]42

实际上,改革以来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在很大程度上,不过是对个体需要和私人利益予以正视与肯认的结果。然而,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以殖民扩张实现资本原始积累的掠夺式发展路径,现代中国的崛起只能从自己内部去发掘动能,借以积蓄能量,而后参与国际竞争。不过,这种内部动能的发掘最终成功与否,首先仍取决于执政党思想观念的变革与施政伦理的转型。从历史上看,这一转型无疑是极其艰难且极不寻常的。在经历了“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22]811后,从阴霾中艰难走出的中国共产党逐渐意识到,“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23]25因此,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革命伦理转向维护群众利益的施政伦理,宣示“承认物质利益,是要为全体人民的物质利益奋斗”,[23]528成为中国共产党在摆脱“左”的思想束缚进而推动思想解放的道路上,难能可贵的一次施政观念变革与政治伦理转型。

正是在基于这一伦理转型的体制变革中,数以亿计的社会个体从原有的“人民公社”或“单位”中解脱出来,在由曾经的“政治人”转为现在的“社会人”的同时,更摇身一变成为现实中活生生的“经济人”。差不多与此同时,以“利改税”“拨改贷”和“财政分灶吃饭”为主要内容的财政金融体制改革,尽管随后短暂引发了国家资本部门垄断及经济过热等问题,[24]94-96但在客观上也催生出由个体利益、集团利益、部门利益等各类利益主体所构成的多元利益格局,而这一格局恰是群众利益在现实社会中的丰富呈现。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一多元利益格局的合理化存在,以及围绕其所带来的挑战进行的妥善应对,构成改革以来经济建设中践行社会主义功利伦理的基本内容,更是改革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得以发生的内在动因。

四、面向群众与扎根群众:文化建设中群众路线的包容伦理

在中西新旧文化折冲嬗替下的20 世纪,文化问题一方面与国家政治及民众日常生活紧密相连,另一方面又呈现出基于自身发展规律的时间绵延性与内涵广延性。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观察、认识进而探索文化问题的解决方案,是从马克思主义世界历史理论视角出发的。正如海德格尔在《关于人道主义的书信》中所言,“因为马克思在体会到异化的时候深入到历史的本质性的一度中去了,所以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的观点比其余的历史学优越”。[25]201故而,中国共产党人以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引领新文化,“在精神上就由被动转入主动”,[26]1516“多年以来,不但为中国的政治革命和经济革命而奋斗,而且为中国的文化革命而奋斗……这就是说……要把一个被旧文化统治因而愚昧落后的中国,变为一个被新文化统治因而文明先进的中国”。[27]663因此,“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这就是我们在文化领域中的目的”。[27]663这条“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的道路,在若干年后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被命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28]8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八大进而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此作了更为全面的阐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立足当代中国现实,结合当今时代条件,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29]33

正如1981年8 月胡乔木在中宣部召集的思想战线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也就是《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所说的‘群众的政治’”。[22]942事实上,毛泽东所谓的“群众的政治”,不仅表达了他对“文艺是从属于政治”的强调,更隐含着革命文艺必须“面向群众”这一文化建设的基本伦理。因为在他看来,“群众的政治,不是所谓少数政治家的政治”。[30]70毋宁说,这种“群众的政治”乃是一种包容的政治,它昭示的不仅是对文化主体异质性的包容,而且意味着多元异质文化之间交流互动的诸多可能。就文化建设的基本伦理而言,面向群众实际关涉的是一个文化建设的定位问题。

作为由康德引入哲学的一个概念,所谓“定位”,实际上必须回应以下问题:“从哪里来,在何处,以及到哪里去。”[31]269以此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明确地回应了上述问题。在“从哪里来”的问题上,中国共产党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了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但毋庸置疑的是,无论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抑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其背后的实践主体与创造源泉都是人民群众。在“到哪里去”的问题上,毛泽东早在1942年就提醒全党同志,“当你写东西或讲话的时候……要想到你究竟为什么人写东西,向什么人讲话”。[32]843新时期的中国共产党更是旗帜鲜明地提出,要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其中,“大众的”既是指文化建设为了人民群众,也是指文化建设依靠人民群众,更是指文化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至于“在何处”的问题,则需要回归到文化建设的另一种基本伦理——扎根群众来讨论了。1942年5 月,毛泽东在他那篇指引未来中国文艺方向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讲话中,将关于文艺的中心问题概括为“一个为群众的问题和一个如何为群众的问题”。[32]853对于前者,毋庸赘言。而对于后者,“扎根群众”恰是题中应有之义。所谓扎根群众,用列宁的话说,就是“必须在广大劳动群众的底层有其最深厚的根基”。[33]137而在毛泽东看来,就是“必须到群众中去……到唯一的最广大最丰富的源泉中去,观察、体验、研究、分析一切人,一切阶级,一切群众”。[32]860-861这里的“一切人、一切阶级、一切群众”,在昭示中国共产党文化建设包容性伦理的同时,无疑是对过往一切“沙龙文艺或殿堂文艺”的根本性颠覆。但显而易见的是,这种包容性与颠覆性只有扎根群众才能获得。

中国共产党甫一成立,即以“未来一刹那之我,仍有对于未来一刹那之地球之责任”[34]310的紧迫感,立志做一个“群众党”。尽管此时其仍是一个“知识分子包办的党”,[35]58但在党的创建者看来,“知识阶级的意义,就是一部分忠于民众作民众运动的先驱者”。[36]170他们不是若干分子的简单组合,而是一个涵盖教授、学者、学生、知识平民等的广泛社会群体。正是依靠这样一批先进知识分子同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思潮展开各种思潮论争,中国共产党开启了早期的文化探索之路。大革命失败后,随着党的工作重心向农村转移,中国共产党“改变到以农民为主要成分的党”,[35]58从此苏维埃的文化建设便真正扎根群众——“拿兴国来说,全县有一百三十个乡的识字运动总会,五百六十一个村的识字运动分会,三千三百八十七个分会下面的识字小组,二万二千五百二十九个加入识字小组的组员。这是扫除文盲的极大规模的群众运动,这种运动应该使之向着全苏区一切城市与乡村中间开展了去。”[37]126到抗战时期,“我们的文化……更普遍地辐射到落后的农村中去”。[38]9至此,“创造一切适合于中国人民的文化形式”,[38]14成为此后文化大众化的迫切要求。迨至延安时期,所谓新民主主义文化,原本就是以人民大众为主体的文化。由此,面向群众并扎根群众,作为中国共产党文化建设的基本实践原则,奠定了当代中国文化发展的基本方向,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包容伦理得以实现的关键支点。

五、群众动员与公众参与:社会建设中群众路线的互惠伦理

尽管有关社会建设的专门论述并未出现在马克思、恩格斯经典文献中,但透过其中大量的对“社会”的论述,可以发现,至少在广义上,马克思主义视域中的社会建设,不仅是一种包含实现“人的自由存在”状态之价值伦理的理想,更是基于现实可能性并遵循现实自由理论逻辑的社会组织模式。不过,由于马克思从来是将个人自由定义为一种自我实现的积极自由,其本身就是一种依托人的对象化活动来实现的社会形式。故而,在这个意义上,个人自由的实现过程,也是广义社会建设的展开过程。如果说,马克思、恩格斯从理论上厘清了社会建设的价值指向与实现条件,那么,作为人类历史上首次将马克思主义社会建设思想付诸实践的开拓者,列宁则更为关注社会建设的主体问题。1918年3 月,他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一文初稿》中就明确指出:“不吸引更多的人民阶层参加社会建设,不激发一直沉睡的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就谈不上什么革命的改革。”[39]141-142因而,经由“群众动员”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构成列宁从“说服俄国”转向“管理俄国”的重要议程。不过,列宁所指的社会建设仍是一种含括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子系统在内的社会大系统建设。[40]

不同于经典作家的广义社会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等子系统并列的狭义社会建设概念,是在中国共产党公共政策价值选择由“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向“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转轨的过程中,在2004年由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的。此前较长一段时期,在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并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大政策下,从1978 到2004年短短26年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近37 倍。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但与此同时,“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特别是“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41]719当然,置身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语境中理解这一转轨过程中开启的和谐社会建设,其实还有一重更为直接的背景,这就是与新世纪相伴而来的一场空前的社会变革。

有关这场变革的剧烈程度,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曾以“四个深刻”即“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42]649来描述。由此导致的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成为促使中国共产党将社会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直接动因。以中国共产党的话语来说,社会建设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42]650只不过,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的实践议程设置来看,前一个时期主要集中解决因效率不高(发展不足)导致的社会矛盾,而此后则致力于解决因公平缺失(共享不够)导致的种种问题。对于这一议程设置的合理性,党的领导人曾以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为譬喻,明确指出:“既要做大‘蛋糕’,又要分好‘蛋糕’。没有持续增长,分配就缺乏物质基础;没有合理分配,增长也会缺乏持久动力和稳定的社会环境。”[43]213因此,作为中国共产党应对“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而采取的重大战略举措之一,新世纪开启的社会建设在党的实践中主要呈现为两个方面,即一揽子出台民生举措与系统地施行社会治理。前者富于“建设性”,具有明显的事前预防性与事中响应性特征,而后者偏于“应对性”,带有一定的事中阻滞性和事后补救性特点。二者共同致力于以“民生三感”为标尺的美好生活目标。对此,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有明确表述:“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44]15

事实上,若不拘泥于社会建设的名实之异,仅从实践来看,在领导人民奔向美好未来的百年征程中,中国共产党深谙社会革命的真谛。成立伊始,中国共产党即在其第一个党纲中宣示“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9]1尽管在马克思主义的语境中,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乃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加之社会革命往往需以政治革命为其开辟道路,故而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首个国家政权形态甫一建立,社会建设便几乎与其在苏区的局部执政实践同步展开。革命前的苏区,田赋厘金苛重、文教卫生落后、纪纲风俗凋敝,天灾兵祸不断,民生维艰。为应对此种情形,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内务部的暂行组织纲要》明确规定,内务部暂时管理市政民警、刑事、侦探、卫生、交通、邮电、粮食、社会保护、户口调查、生死和婚姻登记等事项,以指导、管理和实施苏区的社会建设。

但正如达格芬·嘉图所言,“在如此残酷的战争中,在如此极度贫困的社会里,进行如此大规模的、范围广阔的变革和革命建设工作,需要广泛深入地动员人民群众”,毕竟“任何根本的和长期的变化,都建立在群众积极性这个基础上”。[45]13-14革命年代的社会建设,无论是在凝聚群团以形成建设合力的过程中,还是在注重民生以改善群众生活的尝试中,群众路线的逻辑,始终贯穿其间,并“成为党用来扩大与人民沟通”的一种动员方式。[46]229从中央苏区发动儿童团员“查烟赌打菩萨”,[47]249到陕甘宁边区的社会教育运动;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范围的扫盲运动,到“六二六指示”推动下的农村巡回医疗与合作医疗;从“文革”时期推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以缓解城市失业问题,到改革开放后提出以“社区服务”取代“街道社会福利网络”——列宁主义先锋党理论影响下的社会建设,多数情况下仍习惯于以“政党全能”的姿态出现。这套具有“新传统主义”[48]10-15特征的制度设置,在农村体现为人民公社,在城市则依托于单位制与街居制,它们共同为自上而下的群众动员提供组织保证。而这种党政单一中心的依赖型社会治理结构,通常被视为社会管理时代的典型特征。其中,中国共产党一方面要经由调查研究精准识别群众的现实利益诉求,“给人民以东西”;[49]467另一方面则要以其先知先觉唤醒群众自觉主动地争取自身利益,以争取群众响应。如此,依循群众路线的行动逻辑,政党与群众之间得以建构出一种具有全新内涵的互惠伦理关系,而正是基于这种党群互惠伦理,政党的先进性与群众的趋利性在“管理时代”的社会建设中得以达成某种动态平衡。

但随着单位制的解体,个体向社会的回归以及市场化改革导致的社会结构分化,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建设逐步实现从“管理”向“治理”的理念转型。其本质表征,在于参与主体的日益多元化与关系结构的日益扁平化。以群众路线的视角来看,如果说,在“管理”时代,“动员模式”下的社会建设中群众群体往往难免时常处于被动状态;那么,进入“治理”时代,社会建设对公众参与的强调,实际是人的自我管理这一理想形态的回归,也是人民群众在追求自主性中实现主体性的逻辑使然。然而,现实世界的社会建设归根结底是一种导向美好生活的“家园建设”(物质的抑或精神的),它要落实到基于血缘(如家庭或家族)、地缘(如社区或村落)、业缘(如各类单位组织)或趣缘(如各类趣缘社群)的各类共同体层面,进而体现为基于共同体的社会资源与机会的合理配置。但任何一个由多个、多种独立利益主体构成的共同体内部,不可避免地会存在冲突或张力,而公众参与作为新时期社会建设的重要维度,不仅使得参与者能更好地融入共同体,进而成为分殊利益的整合与表达机制,更为重要的是,它能让个体在获得尊严和社会认同感的同时,于“互惠”中增进社会福利。因为“在互惠关系中,每个人都为他人的福利做贡献,并期望他人也如此,但不能是完全有条件的补偿”。[50]110正是因此,在群众路线的结构中,公众参与既是社会建设领域群众主体性实现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社会建设中基于共同体互惠伦理的现实选择。

六、依靠群众与引导群众:生态文明建设中群众路线的和谐伦理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西方工业革命的到来,科学主义、工具理性及主客二分的哲学思维在“功利主义”政治实践的一再渲染下,人类对自然的敬畏之心渐失,而“征服自然”的野心日炽。由此带来的生态问题虽自古就有,但在现代资本逻辑主导下的生产方式与社会制度,一方面使人类陶醉于利润带来的巨大成就感,另一方面却在短时期内极大加速了环境与生态问题的全球化。事实上,西风东渐开启的中国现代化进程亦未能幸免。自洋务运动起,这一进程一直受救亡图存的民族自决主题牵引。以致在时人眼中,发展民族工业就是“为了不挨打”,而甚少将“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作为动因。[51]49至于与现代工业进程相伴生且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则在“干戈大乱之后,满地兵燹,疮痍弥目,民生凋敝”[52]12的危局中进一步扩大和加深。

仅以20 世纪上半叶因煤矿开发导致的生态问题为例。较为典型的,如湖南湘乡县李子山长仑山一线烟煤,“屡经开采,其间塘田,均变坵墟”;北京门头沟矿区,则因多年开采以致“山上全无树木”;而1935年江西泰和县钨矿办事处则因“强占民田,架设篷厂”,“放火焚山绵延十余里,将所有茶油树完全烧死”。[53]310,314与此同时,战争本身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更是触目惊心。仅1938年蒋介石为抵挡日军西进,下令自决郑州花园口黄河大堤,便导致2000 余万亩耕地被淹,[54]424黄河南泛九年,泥沙淤积,以致于淮河流域地貌丕变。尽管如此,逊于救亡图存的宏大时代主题,中国近现代以来的自然生态问题仍长期隐而不彰,始终是一种从属于国家政治生态与社会生态恶化与重建进程的隐性存在。

直至中国共产党登上历史舞台尤其是在全国执政以来,自然生态问题才得以在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逐步获得独立性。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指导下的中国式生态建设,正在经历历史性、根本性与全局性变化。其显著标志是,“建设生态文明”在党的十七大首次进入国家战略议程。如果说此时的“生态文明”仍主要与经济发展方式紧密相连,一方面作为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引擎,另一方面又在实践内涵上严重倚赖经济发展方式本身,那么,党的十八大则超越此前生态—经济的二元框架,在将生态文明建设赋予鲜明中国特色与制度属性的同时,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由此,一种旨在规范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并以和谐为目标的文化伦理形态,不仅与经济建设互联,也与政治建设互动,不仅与文化建设互融,也与社会建设互通。这就意味着,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中国式生态文明建设不仅享有相对独立的战略地位,更为重要的是,其本身也成为贯穿各项建设并确保系统运转和谐的一种战略理念、良性机制与行动方案。对于作为引领者的中国共产党而言,这套战略理念、良性机制与行动方案的落地与落实,同样离不开群众路线的有力支撑。

从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对生态问题的朴素应对,到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围绕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政策”治理;从改革开放后以环境保护为重心的“国策”治理,到党的十八大后对生态问题的“文明”治理——中国共产党生态建设实践中的依靠群众始终与引导群众一体同行。早在1932年,江西苏区颁行的《中华苏维埃人民委员会对植树运动的决议》即规定:“由各级政府向群众作植树运动的广泛宣传,说明植树的利益,发动群众种植各种树木。”[55]1221934年,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作报告指出:“应当发起植树运动,号召农村中每人植树十株。”[56]15延安时期,党中央又为改变边区童山太多现象,号召人民植树,“在五年至十年内每户至少植活一百株树”。[57]180新中国甫一成立,中央便计划“进行一次大的植树造林及护林的运动”。[58]300不久,毛泽东即向全国相继发出“绿化祖国”[56]40“实行大地园林化”[56]67“一定要根治海河”的号召,强调“我们六亿人口都要实行增产节约,反对铺张浪费”。[59]7961972年6 月,中国代表团在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提出的中国环保工作的“32 字方针”,更是明确宣示要“依靠群众、大家动手”。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在大力号召“植树造林,绿化祖国,造福后代”的同时,尤为重视相关制度建设。针对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他强调“应有切实可行的检查和奖惩制度”。[18]21党的十八大后,“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正式进入国家议程。至此,一条经由观念引导、行为示范及制度约束以引导群众并始终依靠群众,最终以造福群众为目的的中国式生态文明建设道路得以形成。

而党之所以能够引导群众,恰在于群众路线本身所隐含的先锋队(领导)—群众这一结构前提。一方面,在群众路线结构中,党作为由政治精英构成的坚强领导核心,掌握了先进理论武器,并能洞察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因而基于“规律—使命”的代表理论(即由掌握了真理的少数人承担某种历史使命),党天然地具有引导群众参与生态建设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在群众路线结构中,只有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党,才能破除各种“虚假意识”,真正认识到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与长远利益。[60]而群众往往“是没有先见的”,“群众之行为,只有临事之张皇,而无先机之熟虑”。[61]356因此,在群众路线的结构中,党作为先知先觉者,既要引导群众认识生态规律,又要依靠群众运用生态规律。在马克思主义语境中,这种生态规律,主要在于调节主体之间、主体与自身之间以及主体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而这三重关系最终统摄于社会主义和谐伦理。[62]在这个意义上,在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对生态规律的掌握与运用过程,实际也是社会主义和谐伦理的实现过程。由此可见,在党经由引导群众和依靠群众而不断推进的中国式生态建设历程中,群众路线结构所蕴含的和谐伦理,不仅是其百年生态实践的政治底色与内在支撑,更是形塑其百年生态实践的核心机制与价值原则。

七、余论:一种现代国家伦理生活的实现

中国现代国家建构,仍是一个民族—国家和民主—国家的双重化建构进程。[63]中国共产党作为这一进程“绝对的主导力量”,在“中国革命的历史逻辑、中国共产党取得政权的行动逻辑以及中国共产党重组中国社会的组织逻辑”的共同作用下,一方面,它塑造出一种从国家到基层单位组织的基于向心性整合的“轴心—外围”结构,[64]199并进而形成一种“轴心与外围互动的认同性整合”,[64]201这种结构经由对个体与国家关系及行动逻辑的根本性重构,为现代中国民族—国家建设提供了基础性政党整合方案;另一方面,党又创造出一种融汇价值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于一体的“反复逼近的方案”[65]——群众路线,它强调治国者以“为人民服务”的政治—伦理姿态,“主动深入生活世界,通过与公民们直接互动的方式使他们进入政治进程”,以“弥合政治世界与生活世界之间的断裂”,[65]从而为现代中国民主—国家建设提供了一种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治伦理规范与实践模式。

事实上,无论在宏观的国家与社会层面,还是在微观的单位组织层面,前述“轴心—外围”的互动过程,至少在理想层面,应是群众路线的实践过程;而所谓“轴心—外围”的整合结构,也与群众路线所隐含的先锋队(领导)—群众结构相契合。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难发现,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为框架的现代国家建设实践,一方面要依托于上述“轴心—外围”互动的认同性整合,以获得内生动力;另一方面,更要经由群众路线实践,以尽量消解这种结构在国家与社会建设中可能导致的“四风问题”及其他政治性危险。当然,这种消解过程本身也是现代国家伦理生活基本格局的实现过程。其具体路径便是:在政治建设中坚持群众主体与群众立场,以奉献伦理为主导;在经济建设中坚持群众首创与群众利益,以功利伦理为动力;在文化建设中坚持面向群众与扎根群众,以包容伦理为指引;在社会建设中坚持群众动员与公众参与,以互惠伦理为基础;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坚持依靠群众与引导群众,以和谐伦理为保障。“五位”最终统一于群众路线的“一体”化伦理实践,从而使中国现代国家建设呈现出内在结构层面的逻辑圆融性与价值指向层面的道德完美性。因此,“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不仅是现代民族国家在世俗意义上对达成人民美好生活愿景的方案擘画,也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关于现代国家伦理生活基本格局的顶层设计。需要着重指出的是,这种世俗生活美好蓝图,在很大程度上,应以由群众路线框定的伦理生活基本格局为遵循,并最终在中国现代国家建构的总体进程中逐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