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治理+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探究*

2023-01-21 07:15陕西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鲍薇
区域治理 2023年1期
关键词:乡村干部三治德治

陕西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鲍薇

随着乡村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乡村的产业结构和人口结构也发生了一定程度上的改变,复杂的乡村内部关系和各种乡村纠纷和矛盾的产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乡村治理的步伐和进程。“党建治理+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有助于有效解决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纠纷,有助于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和农民的乡村建设主力军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

一、“党建治理+三治融合”

(一)党建治理

党建治理在这里特别是指基层党组织的治理作用。要在乡村治理的过程当中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建的引领,就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模范带头作用,真正贯彻和践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真正深入农村、走进基层、走进农民,才能了解民情、听取民意,真正为老百姓服务。

(二)三治融合

“三治融合”的概念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的。“三治融合”指的是在乡村治理的过程中“自治、法治、德治”的相互协调和配合,相互促进和推动。自治、德治、法治的良性循环和协调发展能够助力在乡村治理的过程当中消除各种乡村纠纷和矛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自治,指的是村民的自治,让村民真正参与到乡村治理的过程当中去,强化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发挥村民的主力军作用,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

法治,指的是借助国家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在乡村治理中的各种行为,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德治,德治是法治和自治的润滑剂,德治是以更柔和的方式来引导农民的思想和道德,顺利推进“移风易俗”,引导农民的正确价值观和人生观。

“党建治理+三治融合”指的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导作用,借助自治、德治和法治的相互协调和配合,形成一套完整的乡村治理体系,更有效地发挥治理作用,从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党建治理+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意义

(一)有助于乡村善制的推进和进步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并且,早在2018年的时候就已经提出了乡村善治的观念。以上理论都是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必经之路。善治的理念自古就有,而如今的善治指的是“更合理的治理”。这既关系到乡村的振兴,又关系到小康社会的进一步进步和发展,关系到社会整体的“大治”。

乡村治理是乡村现代化建设的关键环节。“三治融合”能够更有效地推动村民自治意识的提升,能够加强基层的治理管理,能够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协调作用,能够有效实现政府与村民自治之间的协调,更能够顺应当今时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和步伐。

有效实现乡村的合理治理,并不是单纯的政府的事情,村民、社会组织也要真正参与到乡村治理当中来。农民的切身权益的维护、乡村治理的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离不开村民的参与,离不开村民一定程度上的自治。自治是在尊重和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基础上的自治,“三治融合”是乡村治理新局面的开拓。自治是基础,法治是保障,德治是补充。“三治融合”新体系能够更好地在村民积极参与自治,在法治的保障和德治的约束下,相互推动,相互促进,助力乡村善治的实现。

(二)有效维护乡村的社会环境和谐稳定

“三治融合”是三治的协调和配合,有助于维护乡村社会环境稳定和和谐。乡村的经济状况和发展情况一定程度上导致乡村大量人口流失,也是一定程度上对于乡村稳定环境的破坏。乡村的城镇化也使乡村逐渐不再以单纯的务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新型的乡村组织也逐渐出现,推动着乡村结构的调整和多元化。以上种种情况都动摇和威胁着乡村的社会稳定。“三治融合”是治理制度上的创新,能够借助制度的完善和调整来解决乡村发展过程中的各种村民矛盾、利益纠纷、分配不平衡、产业关系错综复杂、土地资源权益纠纷等等问题。只有全面实现“党建治理+三治融合”,只有建立完善的“党建治理+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乡村的利益纠纷问题,才能真正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乡村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三)是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的体系保障

我国的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之一。乡村振兴将全面贯穿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并助力实现中国的现代化强国目标。要实现乡村振兴,就必须在乡村治理当中抓重点、补短板。

要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推进乡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就必须因地制宜,“党建治理+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构建,是现代化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只有农民自治,才能充分发挥农民的乡村治理的主人翁作用,才能真正调动农民的参与积极性,给予农民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的成就感和荣誉感;只有乡村法治才能进一步保障乡村振兴的顺利进行,才能有效化解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和矛盾;只有乡村德治才能实现自治和法治的润滑和补充,才能传承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党建治理+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建设路径

(一)以村民自治为核心,催生农村内生动力

1.充分尊重和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2018年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时曾经强调“把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把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广大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村民自治是农村基层重要的管理制度。而村民就是乡村自治的主体。要充分调动村民的自治积极性,发挥村民在自治中的主体作用,让村民在享受乡村自治的成果的基础上也同时产生一定的成就感和自豪感。乡村自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国家对于乡村的规范治理,但实质是对农民的切身权益的保护。

(1)重视提升农民的文化水平

引进现代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现代化设备,没有一定的文化水平的支撑也无法实现效能的最大化发挥。要有意识通过各种可能的途径增强农民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农民整体的素质水平,使农民真正成为乡村自治的主人。

(2)有意识地培养农民的自治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

以农民为主体推动乡村的现代化建设,尊重农民在参与自治的过程中的尝试和创新,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

2.完善基层管理机制

(1)深化和践行乡村的民主选举制度

提升农民的主人翁意识,真正维护农民自身的合法权利。引导农民慎重地进行民主选举,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第一步。

(2)充分发挥监督部门在村级的监督和管理作用

强化监督,倡导党风廉政,提倡政务公开,尽量保证村民所关注的问题的逐渐透明化和公开化,强化村民监督,尊重农民的意见,维护农民的发言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保持党与村民之间的有效沟通。

3.构建完善的、科学的两委关系

村民的意志只有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才能更好地实现。党的核心领导是党委、村委等各部门的合力作用的体现。村委受党的领导,并不代表着党委在村治上有着绝对的发言权。只有协调两委关系,合理和明确分工,才能在治理的过程中体现民意,才能集中力量干大事,才能充分地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

(二)以法治为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治理的法制化

1.增强乡村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乡村领导干部的素质直接影响着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影响着乡村治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基层乡村干部是党在基层的形象代言人。他们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党,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影响着国家相关政策的下达和落实。所以,要重点提升乡村干部的法治观念,引导乡村干部依法办事,起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对于乡村干部的法治知识的培训,做好基层法治讲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提升乡村干部的法治观念。既有效推动乡村干部工作过程中与党委的有效协调和配合,又进一步提升乡村干部自身的协调力、组织力和领导力,引导乡村干部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2.加大普法宣传,做好普法教育

(1)发挥乡村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乡村干部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党的领导作用,以充足的责任意识更好地协调村民关系,处理乡村事务。

(2)分层次、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

根据农民的接受程度优化普法宣传的方式,丰富普法宣传的路径。让法治观念成为村民的共识,引导村民尊重法律,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例如普法宣传部可以走进基层、走进乡村、融入村民,进行近距离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帮助农民运用法律解决日常纠纷,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3.打好经济基础,为法治治理创造更好的条件

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农民的生活条件好了,自然会更加重视个人意识和素质的提升。一定的经济基础是农民有精力和意识去积极地参与普法宣传和普法教育的前提。乡村的经济发展可以带动全体村民走上致富之路,增加农民的收入,增加政府的收入,让乡村政府更有条件去完善乡村的各项法治基础设施,完善乡村的法律系统,健全乡村的法治队伍。

(三)以德治夯实乡村治理体系的伦理基础

1.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逐渐让村民摆脱精神上的贫困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

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既要物质富裕,又要精神富裕。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乡风和乡村文化的引领。通过加强对于村民的德育教育,引导村民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只有让村民打心眼儿里认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他们才会积极地去弘扬和践行它。在乡村,可以结合乡村的各项风俗和重大节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可以通过微信、抖音、快手等现代化的农民喜好的方式去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潜移默化当中引导村民的思想。

2.以乡村道德伦理为载体,保持德治与现实的结合

有意识地开展乡村模范评选活动,在乡村树模范,起模范带头作用,健全道德模范的评选机制和奖励机制,刺激村民积极地参与到道德模范的评选活动当中,真正发挥道德模范的引领和带头作用。为乡村治理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在乡村当中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重视农民的道德素养培养,例如可以重点针对乡村当中的寻隙滋事、黑恶势力、聚众赌博等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以“移风易俗”为主体的宣传教育活动,用农民听得懂得语言向农民解释国家相关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借助相关题材的影片放映,加深农民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既丰富了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又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农民改正和拒绝不正之风的态度和行动。针对农村当中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现象,可以开展以 “勤俭节约,操办从简”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民弘扬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红白喜事尽量从简。当地基层也可以根据当地农村的现实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婚丧嫁娶制度,拒绝攀比,拒绝封建迷信。

(四)坚持党的引导作用,坚持党建治理

1.深化“三治”融合

三治融合不是简单意义上的自治、法治、德治的罗列和结合,而是三者之间的有效协调和合理配合。深化三治融合,从乡村治理的现实出发才能进一步推进乡村的“党建治理+三治融合”治理体系的顺利构建。三治融合相互推进、相互配合,根据乡村治理的现实情况实现灵活调节和控制。对于德治和法治而言,实现自治是基础,也是德治和法治治理过程中最根本的风向标。打好自治基础,才能更好地为德治和法治提供保障。

所以,在乡村治理的过程当中,基层的党支部一定要充分发挥农民的自治主体作用,刺激和激发农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为德治和法治夯实基础,做好前提和保障。

同样,法治也是一定程度上自治和德治的保障,农民如果被传统的封建理论和思想所束缚,是很难发挥自治作用的,也难以顺利地推进德治的有序发展。

德治是自治和法治的有效补充。德治是思想的基础层面,能够从本质上激发农民心底向善,能够通过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的提升,引导农民“为我也为大家”,为农村的自治和法治创造良好的道德环境。

2.坚持党建引领,筑牢基层党组织的壁垒

(1)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引领作用

在农村坚持党建引领既要借助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新时代的坚强后盾。所以,乡村治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的领导工作中的活力和热情。只有建好基层的党组织才能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基层党组织只有用更科学、合理的方式引领农民参与改革、推进改革,才能更好地凝聚农村力量,推进乡村治理,实现乡村振兴。

(2)加强基层党组织队伍的建设

党员干部是基层党组织的主要力量,在基层党组织当中,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才能更好地贯彻和落实国家的各项政策和制度,才能更顺利地推进乡村治理。所以,要重视乡村党组织队伍的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执政方针,才能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为群众谋幸福。基层党组织干部一定要重视深入基层、深入乡村、深入农民,了解民情,听取民意,才能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作风,真正的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党建治理+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是符合当下的乡村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并能够有效的解决乡村治理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党建治理+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建设要重视以农民自治为核心,催生农村内生动力;要以法治为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治理的法制化;要以德治夯实乡村治理体系的伦理基础;要坚持党的引导作用,坚持党建治理,充分发挥党建的领导作用和自治、法治、德治协调配合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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