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工匠文化体系研究

2023-01-21 01:53邹其昌
民族艺术研究 2022年6期
关键词:工匠文化

邹其昌,严 康

在2014年10月15日的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中华文化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个民族的复兴需要强大的物质力量,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没有先进文化的积极引领,没有人民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没有民族精神力量的不断增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①习近平:《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奋斗》2019年第12期,第3页。从历史和文化的角度阐述了只有中华文化繁荣兴盛,才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2017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质量之魂,存于匠心。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恪尽职业操守,崇尚精益求精,培育众多 ‘中国工匠’,打造更多享誉世界的‘中国品牌’,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②李克强:《李克强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摘登)》,《人民日报》2017年3月6日第2版,第9页。将 “工匠文化”提到国家层面在文化建设领域的战略高度,这对于以中华文化积极引领,促使人民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和民族精神力量的不断增强,都存在着重要意义。

“中华工匠文化体系是中华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代中国实现中华文化伟大复兴的核心部分之一。”③邹其昌:《“工匠文化专题”——主持人的话》,《同济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第58页。明代工匠文化作为中华工匠文化体系的一部分,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与历史价值和当代现实意义。明代工匠文化体系文献整理与研究,旨在从历史与文化理论的视角,亦即从工匠活动的主体方面 (人的方面)对其工匠文化进行系统性的理论研究,深入挖掘明代工匠的文化史意义和当代理论价值。

就总体文化体系来看,明代是一个思想解放、重情重性、审美趣味丰富、注重生活和科学的时代 (尤其在中后期表现突出)。随着明代城市的繁荣和市民阶层的壮大,以戏曲、小说等为代表的市民艺术蓬勃发展,亦雅亦俗的审美情趣、功利与娱乐兼具是其主要特征。因此,相较于前代,难能可贵的是,这一时期更注重世俗化的生活模式,推崇传承不断积累下来的传统风俗,并在此基础上日臻完善。

对工匠文化而言,兴起于宋代的文人式治国理念在此时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主要表现在技术革新、器物文化、工匠制度、传承模式等诸多方面。这个时期也呈现出对中国古代设计思想的总结特征,对前代及当代进行总结性的理论专著大量涌现,如 《园冶》《长物志》《天工开物》《髹饰录》 《农政全书》《遵生八笺》《奇器图说》等。以明末造园家计成撰写的古代造园专著 《园冶》为例,就是在前代积累的基础上逐渐成熟,在明代开始形成体系并达到顶峰;其中对于造园工匠及造园活动的相关问题,特别是关于工匠地位、造园理念、工匠经验等方面的论述,对研究明代工匠文化具有重要价值。集 “风、雅、韵”为方寸之间的明代文人印刻的崛起,也使得秦汉印刻气脉得以续接,形成印刻史上难以逾越的又一座高峰。

明代有关工匠文化的相关文献资料丰富驳杂,其本身由于又存在着跨专业领域的现象,彼此之间也存在着诸多关联,所以对其进行分类研究实属不易。为此,选题结构上遵循以工匠活动的主体方面 (人的方面)为主脉络,按其形成的工匠文化为核心内容进行研究。为了论述的条理性,按以下 “理论体系—技术系统—传承模式—组织结构—习俗系统”的框架展开,分别就这五个方面,针对明代工匠文化的总体特征进行阐述。

一、明代工匠文化的理论体系

从工匠文化的内涵来看,工匠文化即是指从文化的视角考察工匠或工匠的文化方式。“‘工匠文化’应该属于人类原发性的创造性文化,是人类揖别动物走向 ‘人’的文化世界的开端。”①邹其昌:《工匠文化与人类文明》,《上海文化》2018年第10期,第31页。作为中华工匠文化体系中的明代工匠文化理论体系,主要可以围绕两大核心系统展开,即 “劳动系统”与 “生活系统”(work system and live system):

1.劳动系统——技术系统、传承模式

2.生活系统——组织结构、习俗系统

所谓 “劳动系统”,主要是针对工匠的工作性质而言,包括了明代各个行业领域和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工匠文化所具有的劳动力生产、劳动力价值、劳动力消费以及劳动的创造性等各类文化形态系统。

在劳动系统中,明代工匠文化首先涉及特定的技术 (包括工匠个人的手工技能以及机械技术)以及在技术的运用过程中形成的方法。如何使技术与方法达到最佳匹配 (尤其是在规模化应用中),这就必然涉及制度与管理的问题。一方面,作为中国传统行政体制的一部分,明代工匠制度的设置必然不能脱离于当时历史时期其总体行政体系的发展。明代初期,明太祖朱元璋出于中央集权政治管理的需要,废除先代以来的中书省,导致长期并行的工匠体系的双轨制 (即服务于政府与服务于皇家的工匠及分属不同的管理体系,各自独立)被彻底废除,朝堂与内廷的工匠役使均统一于工部的管理,这使得传统工匠制度出现了一次重大变化。另一方面,明代工匠制度的设置往往与其特定的时代需求密切相关,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点。如明朝内阁首辅李东阳编纂的 《大明会典》中提到官匠考核制度:“弘治十六年,令匠艺官三年六年,俱免赴吏部考满。”(卷十二·考核一)②《续修四库全书》编纂委员会:《续修四库全书 (史部·政书类·大明会典)》,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200页。这使得中央政府不仅从体制上明确了官匠考核制度,也从时间周期上规范了对其任命及管理,以便符合当时中央集权统治之需求。

技术以及方法的运用必然有其特定的传承模式,这也是劳动系统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到了明代,这一时期前朝各代的 “全能型”工匠逐渐被 “职业”工匠取代,并随着当时社会生产技术的发展日趋成熟。比如,明代官员席书所撰 《漕船志》中对于工匠制度的描述,如 “自设厂以来,各府州县原设有清匠官逐年查理。”(卷之七·清查人匠以裨漕政)①[明]席书编次,[明]朱家相增修,荀德麟、张英聘点校:《漕船志》,方志出版社,2006年版,第132页。不仅能体现在明代中央高度集权体制下,其工匠制度由个人化向职业化转化的特征,也反映出技艺传承模式朝着为行业服务的方向发展,其规模和规范也在当时官制主导下日臻完善。

所谓 “生活系统”,主要是指工匠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 “衣、食、住、行、用”等各领域创造的器物文化世界 (显性文化),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组织结构和对习俗沿袭的影响 (隐性文化)。

在生活系统中,日常生活的正常运转得益于工匠们的辛苦劳动,从建筑到家具,从服装到器皿,无不出自工匠们之手。这些通过工匠们劳动的成果,其作用并不仅限于人们对物质生活需求的基本性满足,也通过特定的结构与使用方式,它们会作用于人的行为,并最终会影响人的行为方式。如由德国耶稣会会士邓玉函 (Johann Terrenz)口述,并由士人王徵译绘的 《奇器图说》,通过大量介绍西方机械知识和相关器物,对明末资本主义萌芽产生了一定促进作用。由此可见,器物文化对人的塑造不仅仅停留在个体的人,最终必然会进入社会层面,实现对整个社会组织结构的塑造。

在明代,为了维系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继续实行礼法双轨制,即礼与法并存,互相补充而并行不悖,除了通过 “法”强制性地约束规范每个人的行为外,“礼”则从另外一个领域,即从社会关系层面发挥着主要作用。仅明太祖朱元璋在位期间 (1368—1398年)的三十余年间,其 《明史·礼志一》中就收录有 《洪武礼制》《礼仪定式》《国朝制作》《大礼要议》《大明礼制》《礼制集要》《礼制节文》 《礼书》等诸多礼书,明成祖永乐时又将宋儒大家朱熹所著 《文公家礼》颁于天下,“至 《大明会典》,自孝宗朝集纂,其于礼制尤详。世宗、神宗时,数有增益,一代成宪略具是焉。”②[清]张廷玉等撰:《明史》,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814页。礼典在明代终究无异于具备了一种专门的法典性质。

然而,社会关系是抽象的,如何将 “礼”具体化地加以规范呢?最佳解决方案是对人与人之间的社会性关系进行差别性的设计,通过严格有序的等级制度来规范人的物质生活,以突出展示其在社会关系中的差别。以《易》《礼》为指导的礼制思想继续贯穿于整个明代,该体系的特点是以 “礼乐文化”(中和)为核心,并融会了诸子学派、阴阳五行思想以及相关的科学思想。这也在明万历年间,由王圻、王思义父子撰写的百科式图录类书 《三才图会》中展现得淋漓尽致,尤其是在全书 (十四类,共106卷)的总体编排中无不体现出了这点。例如,器用12卷的内容作了如下精心排布:首卷开篇是用于祭祀 (特别是用于祭天)的器物,如鼎、尊放在最前面——这显然首先是基于礼制的需要,然后是具有一定礼制用途但是又具有实用功能的酒水器皿、食用器皿,如爵、斛,最后才是完全实用性的生活用具和生产工具。

存在于生活系统中的各类器物虽然其最初目的是满足物质生活的基本需求,然而,事实上其影响或作用远不止于此。当生活中的各种器物构成一个完整系统的时候,就会和使用的人发生密切关系,相互影响,其作用就远远超越对人的具体行为的改造,而且还会逐渐产生约定俗成的使用习惯,进而形成相对稳定的习俗,而这种习俗以系统的方式又反过来影响器物的衍化。简单来说,就是特定的器物文化会塑造出一个特定的习俗体系,而生活其间的人很难超越这些器物为人所描绘的关于生活的认知。因此,人对生活的理解和认识也是被产品所塑造出来的。这也就是说,人在创造器物世界的同时,由此形成的器物文化也会改造人,不断塑新其习俗系统。

基于此,对于明代工匠文化文献体系研究而言,并不能仅仅停留于当时工匠们物质层面的劳动,也不只是体现于对个体生活的认识及塑造 (显性层面),此外,还要考察通过文化途径来影响进入并且必定会进入当时的社会层面 (隐性层面),才会真正实现其特殊功能与价值,也才能真正生成明代工匠文化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

二、明代工匠文化的技术系统

“依据现象学观念,技术所建构的是一个世界,一个工匠的生活世界、意义世界。无论是技术与其的工具、简单机械还是机器等,都是一个世界的文化构建。”①邹其昌:《〈考工记〉与中华工匠文化体系建构——中华工匠文化体系研究系列之三》,《武汉理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 版)》2016年第5期,第998页。技术是制约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作为处于农耕文明发展高峰时期的明代,其技术创新主体依然是工匠,他们集构思、制作、生产于一体,这些通过在日常生活长期劳动过程中积累的经验促进了技术的发展,而这种技术进步和技术体系的形成则是伴随着产品制作逐渐产生的。

技术系统中最基本的系统就是 “工具系统”。如徐光启所撰 《农政全书》,选文中用了较大篇幅细致入微地描述了和农耕息息相关的水利工程中的各种农具,如关于架槽之述:“木架水槽也。间有聚落,去水既远,各家共力造木为槽,递相嵌接,不限高下,引水而至。”②朱维铮、李天纲主编:《徐光启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354页。寥寥几笔,其农具之大致形象已跃然纸上矣。除了对各种农具之形制及功用一一介绍之外,作者更是不厌其烦地通过精美的插图和引述他人之观点,以此弥补因逐一介绍带来的枯燥无味,更是进一步丰富了文本的可读性。

在以工匠为主体的技术体系里,又包含了由 “工具系统”指向 “工艺”的文化内涵。明代的工艺技术发展迅速,与贵族、文人对生活品类的鉴赏收藏以及当时西方先进技艺传入都有密切关系,很多与百姓日用相关的工艺制造技艺都发展成熟,如制墨、造纸、纺织、服饰印染、砖瓦烧制、金属铸造,等等。明代工艺延续了前代实用与美观融为一体的传统,在技艺上更加精巧,也更加推崇精致典雅的审美风尚。魏学洢所撰 《核舟记》细致地描写了一件微雕工艺品—— “核舟”的形象,其构思精巧,形象逼真,在“长约八分有奇,高可二黍许”③刘世德选注:《中国古典文学作品选读——明代散文选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41页。的 “核舟”上刻字、景、人、物,足以显示王叔远精妙绝伦的雕刻技艺。

工艺品首先是实用物品,在一定的生活条件和环境下使用,但在实用的基础上讲究材料和形式,将工艺技术与美学思想结合,在细节上 “巧其形制,以求美观”的技术美学依然是明代工艺的重要特点。在工艺品的美学风格方面,贵族所欣赏的工艺品所用材料较为昂贵,具有雍容、恢宏、吉祥的风格;士大夫所青睐的风格趋于简介、高远、清雅;市民阶层的艺术风格则取向娇艳、浓丽、通俗,有些门类还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以瓷器为例,不同瓷窑的釉色、款式、纹样、质地都显示出多样风格。这方面资料也非常丰富。选文中代表性的有高濂 《遵生八笺·燕闲清赏笺》中 “论古铜色” “论官哥窑器”“论古玉器”“论砚”“论文房器具”“论香”“论琴”等;文震亨 《长物志》中 “室庐”门、阶、窗、栏杆、照壁等,“花木”牡丹、芍药、玉兰等,另外关于 “水石” “禽鱼”“衣饰”等也描摹详尽;陈贞慧 《秋园杂佩》中关于茶、砚、窑器、折扇等内容。另有周高起 《阳羡名壶系》,张丑 《瓶花谱》,袁宏道 《瓶史》,周嘉胄 《装潢志》等具体工艺门类的技术美学著作。

从技术系统蕴含的设计角度考察,以选文 《三才图会》为例,主要体现于以下四个方面:“(1)以 “经世致用”为技术系统总则;(2)以 “追形穷理”的设计智慧为技术系统理论指导;(3)以 “物尽其用”的方法作为技术体系的实践标准; (4)以 “宜”“巧”为技术系统的检验原则。”①邹其昌、范雄华:《论 〈三才图会〉设计理论体系的当代建构——中华考工学设计理论体系研究系列》,《创意与设计》 2018年第6期,第16页。如其 《衣服卷·三》中共列农服八种,其中如对覆殼之述, “一名鹤翅,一名背篷。篾竹编如龟壳,裹以萚箬。覆于人背,挽繋肩下。耘薅之际,以御畏日,兼作雨具。下有卷口,可通风气,又分雨溜。适当盛暑,田夫得此以免曝烈之苦。亦 ‘一壷千金’之比也。”②邹其昌,范雄华整理:《〈三才图会〉设计文献选编》,上海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709页。类似于这样在生产实践过程中的 “一服 (物)多用”务实理念,这是物为人用的要求,也是彼时人们对于农具设计要求由单一转向综合和效率的集中体现。

关于技术系统中的 “制度”,在 《鲁班经》③本文以 《故宫珍本丛刊》中的 《新镌京版工师雕斫正式 〈鲁班经〉匠家境》(以下均简称为 《鲁班经》)为选本,原文由 江牧老师团队进行整理并点校。中主要是通过 “技术”“技艺”或 “技法”表现出来的。如入山伐木法:“匠人山伐木起工,且用看好木头根数,具立平坦处斫伐,不可了草,此用人力以所为也。”④[明]午荣、章严,江牧、冯律稳、解静汇集、整理并点校:《鲁班经》全集,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220页。此外,对工匠营建房屋的用尺方法,《鲁班经》载:“凡人造宅门,门一须用准与不准,及起造室院、条辑车箭,须用准,合阴阳,然后使尺寸量度……人要合鲁班尺与曲尺,上下相同为好……大抵尺法,各随匠人所传,术者当依鲁班经尺度为法。”⑤[明]午荣、章严,江牧、冯律稳、解静汇集、整理并点校:《鲁班经》全集,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233页。文中明确指出用尺规范和方法,尤其是在测算数术时,应以 《鲁班经》中的尺度为标准。《鲁班经》作为一部民间工匠房屋营建的经典文本,从技术层面来说,“通过明确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加之传统师徒制的传承模式,使得民间营建行业发展在技术层面具备相对稳定性的特征。”⑥严康:《〈鲁班经〉的工匠营建民俗文化探析》,《装饰》2020年第10期,第114页。

明末在 “崇实黜虚,致用厚生”等实学思潮的影响下,实用主义的造物价值观表现得十分明显,设计原则很自然地以功利、实用作为器械技术的基本评价标准,注重器械对农业效益、效率的提高。当时各种实用技术有了较大的进步,大批实用生产和应用性书籍得以刊印发行,宋应星的 《天工开物》就是一个强有力的实证,“书中不但广泛地逐一阐述了30种工农业技术的具体知识,而且还将这些技术系统地纳入他所构筑的体系之中,经宋应星这样处理后,工农业整个技术及技术知识不再是无秩序的堆积,而成了有秩序的设计技术体系。”⑦邹其昌:《〈天工开物〉设计理论体系的当代建构》,《创意与设计》2015年第3期,第37页。此书按照 “贵五谷而贱金玉之义”的顺序进行生产技术和劳动工具的整理,涉及的手工业的每个工种均涵盖了几个至十几个步骤不等的制作流程,可见细化分工已成为当时普及的现象。

三、明代工匠文化的传承模式

对于明代工匠文化的传承模式而言,既有世俗化的传承模式,表现为工匠文化中的工匠的技艺修为、审美素养和工匠技艺的师徒传承;也有体制化的传承模式,表现为传统工匠文化的技艺传承制度、行业或商业组织模式等。特别是在明代政治体制达到高度中央集权的大一统格局下,由官方制定和颁布的一系列行业标准,对于其工匠文化的传承有了标准化、制度化的鲜明特征。

在世俗化传承模式下,与家传绝技一样,以拜师学艺、师徒传承的 “学徒制” (学徒的身份)依旧是明代工匠技艺传承的一种有效形式。工匠基本按照 “世袭传授”的方式,并有严格的 “家族制”和 “师徒制”限定,即 “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其主要传承方式是 “口传心授”。解缙的 《春雨杂述》中反复用 “口传心授”一词强调学书之法,如 “学书之法,非口传心授,不得其精”,又如 “学书之法,非口传心授,不得其门”。①[明]解缙撰,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春雨杂述〉》,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春雨杂述》篇第2页。这种类似于作坊式的传统传承方式在某种程度上虽然具备一定的稳定性,但存在着封闭性与单一性的缺陷,作为一种严重的技术保守型的工匠生成制,特别是在明代后期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应对 “大规模生产”需求的趋势时显得尤为捉襟见肘。

从体制化的传承模式这个角度进行考察,明代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制定一系列的行业标准,以官府培训的方式规范了工匠的行业准则、择人标准、制度体系等,从而有利于通过“标准化”统一各工种,这也是明代工匠文化中通过规范行业标准来促进其传承模式的有力保障。据考察,“百工制度体系主要由匠籍制度、行业制度、技术制度、考核制度等四大部分组成。”②邹其昌、范雄华:《中华工匠考核体系及其当代价值》,《创意设计源》2016年第6期,第62页。随着体制化的传承模式这一历史转型,明代的工匠文化生态才逐渐产生,其 “百工制度体系”也随之面临转型。

官方层面而言,明代民营手工业随着官营手工业的衰落,匠籍制度的演变和工匠社会地位的提高有了迅速的发展。特别是规定工匠以轮班制的形式为国家服劳役,并且“以资代役”的制度已成气候。对于轮班制,《大明会典》载:“凡轮班人匠,洪武十九年令籍工匠验其丁力,定以三年为班,更番赴京轮作,三月如期交代,名曰轮班匠……二十六年定:凡天下各色人匠,编成班次,轮流将赍原编勘合为照,上工以一季为满,完日随即査原勘合及工程明白,就便放回,周而复始。”③[明]李东阳等敕撰:《大明会典》,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9年,第2567页。嘉靖四十一年 (1562年)明朝政府推行纳银代役的制度:“凡班匠征银,成化二十一年奏准:输班工匠有愿出银价者,每名每月南匠出银九钱免赴京,所司类赍勘合,赴部批工;北匠出银六钱,到部随即批放。不愿者仍旧日当班。”④[明]李东阳等敕撰:《大明会典》,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9年,第2569页。工匠通过 “赎买”的形式 “以资代劳”,这相较于元代近乎奴役式的劳役制度,可谓是让工匠重新恢复了相对自由的身份,成为能够自主生产的小生产者,这对于提高其造物积极性和创造性,尤其是轮班制促使百工技艺以制度方式进行有效传承,从匠籍制度的演变这个角度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

四、明代工匠文化的组织结构

社会组织结构系统主要包括两个基本方面:人的社会性价值和人的创造性价值。“社会性价值主要是指作为社会的人,工匠在社会生活中所具有的基本特征和价值,也就是工匠有什么社会地位或功能。人的创造性价值主要是指工匠在其社会实践中的创造性活动及其相关问题,包括工匠的造物活动的性质,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技术的关系等等。”⑤邹其昌:《〈考工记〉与中华工匠文化体系之建构——中华工匠文化体系研究系列之三》,《武汉理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第997页。明代中期政治环境的复杂多变带来了江南一带工匠的入仕之途,并形成了一类“儒匠”这样的社会群体。此外,行业标准的制定和长期以来传统礼制的进一步成熟都对明代工匠文化的组织结构产生了重要影响。譬如,倘若细分这一时期民间工匠的组织结构,除了以家庭为单位的手工业生产者和以作坊为载体的工匠群体,更形成了因经济结构变化而衍生出的手工业行会和工场中的职业雇工。

至晚明时期,工匠的社会地位比前朝都有所提高,得益于工匠能够凭借自身技艺入仕为官的途径,“工匠以技术入仕的现象成为元、明、清三代科举、荐举等选官制度之外的一种特殊入仕方式”。①明娜:《晚明江南地区工匠社会地位的演变》,中国美术学院2019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31页。其中尤以明代选拔入仕的工部官吏居多,如宣德初年,无锡石匠陆祥 “选工副以出,后升营缮所丞,擢工部主事,以至工部左侍郎”。②[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484页。

此外,在晚明经济较为发达的江南地区,“有不少工匠精通儒学、擅长文艺,有些是本为儒生,以后走上手工艺道路的;有些则是本为工匠,在造物的同时,爱好儒学和文化,形成了他们 ‘好儒修文’的特点。”③吴玢:《晚明江南地区儒匠群体的技术科学化倾向》,《自然辩证法通讯》2021年第5期,第75页。在这一过程中,诞生了新的社会群体——儒匠。“儒匠”一词首载晚明文人冯梦龙的 《古今谭概》: “有木匠颇知通文,自称儒匠。尝督工于道院,一道士戏曰:‘匠称儒匠,君子儒?小人儒?’匠遂应曰: ‘人号道人,饿鬼道?畜生道?’”④[明]冯梦龙,栾保群点校:《古今谭概》,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97页。故事通过针锋相对的对话形式予以表述,一方面借道士之口表达出社会对 “儒匠”角色和身份的质疑,但更反映出在晚明时期,工匠摆脱束缚,获得自由和知识,对社会价值提升后勇于表达自我认可的一种典型心态。儒匠最大的特征在于 “工”和“士”的社会角色发生了交融和模糊。对工匠而言,其技艺理论化是其角色转化的核心,如计成的 《园冶》、周嘉胄的 《装潢志》、黄成的 《髹饰录》、甘旸的 《集古印正》等,都将各自行业的技艺实践而成的心得整理为系统理论。反观不少 “士”因着生计问题和科举难入仕的困境,转而“弃儒业匠”,他们或参与造园,或精于书法,或制作器具,呈现出一派精英文化与世俗文化 “雅俗并举”的局面。这种“工”— “士”互动而形成的 “儒匠”,其新的社会角色为工匠文化带来新的活力,特别是对于技艺系统理论的总结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

随着明代社会分工细化,其由 “工匠”共同体构成的行业形成了更为成熟的组织结构,保护其行业利益,规范行业行为,制定行业标准,促使行业可持续发展。李昭祥所辑的 《龙江船厂志》中大量篇幅对造船行业的行规、典章、制度等都一一作了详细说明,如在 《官司志·杂役》篇中就明确了匠户的管理职责及考核制度:“匠户中择其丁力有余,行止端殷者充之,所以统率各匠,督其役而考其成也。”⑤王亮功点校:《龙江船厂志》,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93页。可见这些作为掌握造船技术的匠人,对造船的各工种行当都形成了明确的行业组织管理,并设置了一定考核原则。与造船有严格法则规定一样,工匠生产任何产品都要有本有则,但在生产过程中提倡变通和创新,反对一味地机械照搬。如 “造八音之法,总以黄钟为本,加减比例而得之,律吕正义有加减分形比例表,最精妙。此欲凭工匠之手,且欲求诸僧道,其术疏矣。”⑥上海古籍出版社编:《四库全书 (第213册·乐律全书卷21校正条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573页。可见在遵循行业的组织标准和制度的前提下,灵活变通和博彩创新也是工匠在行业生产环节需要注意的关键性要素。

五、明代工匠文化的习俗系统

“工匠作为民俗造物活动的主体,在生产过程中形成了自身丰富多彩的工匠民俗,它是工匠文化理念、工匠精神的生存土壤和走向生活的关键领域,也是中华工匠文化体系建构本土化、民族化的核心领域。”⑦邹其昌、严康:《中华工匠民俗刍议》,中国设计理论与国家发展战略学术研讨会——第五届中国设计理论暨第五届全国“中国工匠”培育高端论坛论文集,第488页。随着明代经济发展和士大夫阶层审美风尚的影响,广大的市民阶层也不断在日常生活中寻求对于世俗生活的向往,在此期间,形成了其独有的市民文化,也丰富了其中的工匠文化,与文人雅士为代表的士大夫世俗文化并行不悖而又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明代工匠文化的习俗系统。

明代从具有深厚文化积淀的上层文人士大夫阶层,到有一定审美修养的下层文人,再到生活条件富足的普通百姓,无一例外都呈现出对日常生活雅致简洁的世俗化倾向,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也在实用基础上融入了更多审美情趣,这两股思潮渐趋汇合,形成明代独具特色、具有生活情调的工匠文化。大量钟情于吟咏日常生活、注重修养的著作也相继出现,其中有高濂的 《遵生八笺》,张岱的 《陶庵梦忆》《夜航船》,屠隆的 《考槃余事》《画箋》等。

另一方面,以 《鲁班经》为代表的经典文本,反映出对明代工匠文化习俗描述的集大成。全书不仅对古代民间建筑家具的形制规模、样式尺度、技术规定做了详细记载,更是大量记录了工匠活动中有关相宅择时、禁忌祈禳的内容,从 “入山伐木吉日” “起工破木吉日” “动土平基择吉”到 “画柱绳墨择吉”“下磉立柱择吉”“上梁择吉”,再到 “盖屋吉日”,工匠还承担了堪舆师的职责角色,察五行方位,择良辰吉日,施魇胜禳解之术。

《鲁班经》自明代以来在民间广为流传,其内容涉及许多工匠营建的活动,也反映出传统社会中人们趋吉避凶的民俗信仰。从工匠营建民俗文化形成的底层根源来说,涉及诸多工匠文化的心理结构因素。从时间维度来看,工匠在从事营建活动中总要选择最为吉利的时间,在长期实践中,便逐渐总结出了一套复杂的 “择吉术”,即选择吉日动工。如书中对砌造天井的吉日之述:“结修天井砌阶基,须识水中放水圭,格向天干埋?日,忌中顺逆小儿嬉。雷霆大杀土皇废,土忌瘟符受死离。天贼瘟囊芳地破,土公土水隔痕随。”①[明]午荣、章严,江牧、冯律稳、解静汇集、整理并点校:《鲁班经》全集,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225页。通过朗朗上口、易于诵读的诗文方式,将砌造天井时如何选择吉日生动描述出来。这是当时工匠对时间观念的文化自觉,也是对时间历法或时间纪年的一种理性思考,更是与时间相关的民俗文化信仰。从空间维度来看,则涉及择居文化。在 “推造宅舍吉凶论”中,文本对推算房屋外形的吉凶作了论述:“造屋基,浅在市井中,人魁之处,或外阔内狭为,或内阔外狭穿,只得随地基所作。若内阔外狭,乃名为蠏穴屋,则衣食自丰也……造屋切不可前三直、后二直,则为穿心栟,不吉。”②[明]午荣、章严,江牧、冯律稳、解静汇集、整理并点校:《鲁班经》全集,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234—235页。虽然其内容以当今人与居住环境的科学角度来看有些涉及迷信成分,但由择居文化反映出来的空间信仰,以及人对居住空间的关注,反映出人们通过对空间 “吉” “凶”的认知,使得工匠在营建过程中形成趋吉避凶的观念。至于 《鲁班经》记载的在营建过程中的巫术,则将风水、阴阳、五行、天文、历法、神煞、方术、符箓等融入书中。书中收录了二十七条关于厌胜术的匠人符咒,如:“此披头五鬼,藏中柱内,主死丧。”③[明]午荣、章严,江牧、冯律稳、解静汇集、整理并点校:《鲁班经》全集,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583页。工匠自古以来社会地位很低,为保障自己的利益,所以采用具有浓厚巫术色彩的法术,其目的在于维护工匠自身利益和信仰的意识形态。但厌胜术也并非全部都是用于为了保护自身,其中还有能帮助居住者的家宅兴旺的 “吉祥厌胜”,如:“桂叶藏于斗内,主发科甲”。④[明]午荣、章严,江牧、冯律稳、解静汇集、整理并点校:《鲁班经》全集,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583页。可见,所谓的厌胜术,即巫术中蕴含的 “黑-白”属性及如何利用,会随着不同使用场景和情景有所差异,但均指向工匠心理层面对安全感诉求的表现。当然,对于这些内容,我们既要研究其民俗价值,也要认真鉴别,不必盲从。

结 语

工匠作为塑造工匠文化的主体,其辐射和衍生出来的技术系统、传承模式、组织结构、习俗系统这四个方面丰富和进一步完善了工匠文化的内涵。明代工匠文化文献体系研究基于对史料的重新整理筛选,通过文献对明代工匠群体行业生产与社会生活的考察,以及对的精神信仰的发掘,虽然只是作为基础性的工作,但对于后续在此基础上对其继续深入和细化研究有着重要意义,也才能不断丰富工匠文化的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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