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扬波
(重庆三峡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万州 404020)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要“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中共中央在“十四五”规划中,把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作为文化建设三个重点任务之一。我国经济正从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型,文化产业经济发展也同样如此。所不同的是,文化产业除了具有一般产业的经济属性外,还具有明显的意识形态属性[1]。国家物质凝聚力是国家凝聚力的首要构成部分,是在满足人民的物质需要基础上,人民对国家形成的向心力[2]。任何一个国家必须要把为人民群众提供生存和发展所需的物质保障作为本国最重要的任务。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经济,把文化产业经济作为重要的国民经济支柱,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国家物质凝聚力。新时代,需要科学发展文化产业,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增强国家物质凝聚力方面的重要作用。
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不一样,它兼具“文化”和“产业”的双重属性和内涵。既然将文化作为一种产业,就表明文化在作为一种精神需要的同时,也能作为一种物质资本进行投资和生产,并创造出利润价值。把文化视为促进经济增长的生产要素是实施文化产业的战略要求。文化作为一种无形资产,一旦渗入产业之中,对推进内生型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自然资源与人文因素相结合,其经济效益会成几何级数增长。例如,旅游产业中的自然资源经过文化打造,释放独具特色的文化元素,就会给旅游者带来精神快乐,从而促进旅游者消费。传统产业和文化因素相结合,可以明显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例如,传统手工艺产品如果蕴含民族文化特色,再通过新媒体技术进行宣传,其升值空间就会大大提高。文化产业的创意性和辐射性能推动其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的发展也能推动其他产业经济结构的自发性调整,可产生远远大于文化产业本身的直接市场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
文化产品与其他产品区别的关键在于它的意识形态属性表现得更加明显,在某种程度上反映着思想道德、人文艺术和科技水平等重要文化因素。文化产品实现文化思想的渗透后,一旦得到广大消费群体的认同,就会在一定领域内占领经济市场。正是因为如此,文化产品在特定时期会表现出自然垄断的属性。文化产品的垄断竞争性具有高收益的特征,许多文化投资者会瞄准这些高盈利领域。文化产品的初期创意成本需要投入较高的固定成本,但制作完成后的复制成本就会相当低廉甚至可以忽略不计。文化产业的规模效应及部分文化产品的非竞争性促使其产品的相对成本会大幅下降,而总收益却会迅速上升。例如一张CD的初期制作成本很高,一旦制作完成,后期大规模复制生产的成本不会成比例的随之增加。同时,随着文化产品种类的增多和市场规模的扩大,文化产业链就会不断延伸和拓展。
劳动力就业涉及到国家的民生工程,劳动力就业情况直接影响人民的幸福指数,进而影响到国民凝聚力的强弱。我国原文化部于2017年4月19日发布的《“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让我国的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并通过文化产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劳动就业规模的扩大和就业结构的科学化调整。目前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大大激活了劳动力就业市场。
1. 拓宽劳动就业渠道,文化产业大有可为
从国际上看,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都把文化产业看成最具发展前景的朝阳产业,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该产业能创造出大量的就业岗位,能吸纳众多的高中低端人才。在网络化、数字化的信息社会,能够为大量的高精尖端人才提供合适的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因此我国也把文化产业作为重点扶持的战略性产业。文化产业的本质是经济和文化的一体化生产,对于一些服务性的文化产业,能够形成一条龙式的产品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拓宽就业渠道,吸纳更多体力劳动工作者。例如,旅游文化产业除了需要大量的管理人才、专业的网络信息人才和历史文化故事解说员等文化层级较高的服务者以外,还需要大量的向导工作者、餐饮服务工作者、垃圾清扫工人、司机、保安等一线服务者。
文化产业发展蕴涵着广阔的就业前景。在新技术、新理念、新政策的支持下,文化产业分工更加细致灵活,既可以是规模化的企业生产,也可以是个体化生产,把现代技术和传统行业有机结合起来,不受地域、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为文化消费者提供了多样性选择,同时为解决不同人群的就业岗位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逐渐成为推动实体经济和为广大群众提供就业的重要领域,同时世界文化产业总体市场规模也不断扩大,为不同国家文化交流人员提供了就业机会。
2. 新兴文化产业衍生新的岗位需求
新兴文化产业主要包括: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广告宣传、乡村旅游、演艺娱乐、文化会展、网络作家、数字内容和动漫游戏等重点文化行业。行业种类的拓展和分工的细密能够为相关专业人员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文化产业政策的出台和文化体制的改革为学员提供了大量文化相关专业的学习和培训机会。民间艺术团体和官方艺术团体的数量显著增加,演出市场的繁荣与发展为艺术人才增加了就业机会。在乡村文化振兴的大背景下,文艺演出与乡村旅游相结合,也为当地的人们直接或间接地提供了就业岗位。我国的数字内容和动漫游戏产业正处于高速发展期,从创作、制作、发行、授权到产品的销售,具有较长的产业链,需要多个部门协作配合才能完成,能为动漫及相关专业的学生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而且,我国具有庞大的动漫消费市场,但目前国产动漫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在国际上受认可的精品数量极少,大量的消费需求未得到满足,仍需要大量产业相关人才去进一步推动产业发展。此外,我国还缺乏懂管理、懂市场、懂艺术的高端文化人才和综合素质较高的文化艺术类人才。
3. 发展文化产业可带动其他相关产业,促进劳动就业
文化产业中某一行业的发展往往会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产生就业岗位上的乘数效应,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例如,文化旅游产业作为密集型产业,其产业链涉及“食、住、行、游、购、娱”等多个方面,可以带动交通、建筑、商铺、餐饮、娱乐和住宿行业等多个相关行业的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就业空间非常广阔,具有打造成本相对较低、就业门槛较低、重复使用率高、消费大众化明显等特征。新时代,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正在大力推进,为解决城镇和乡村的剩余劳动力就业提供机会;广播电视业的发展给音像制品、影视制品、家电产品、通讯设备等行业创造就业岗位;广告业的发展促进了咨询、公关、印刷、装演、设计和服务等行业的劳动就业。
文化产业的发展与劳动就业形成了共栖、融合、衍生和促进的辨证关系。我国目前文化产业的发展还不成熟,加之社会经济的发展还不充分、不平衡,文化体制改革和相关制度的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壮大还处于多层次、多形式、多格局的阶段,集约型、高科技的生产经营手段和粗放型、传统式的生产服务方式并存。高智能文化产品能够为专业知识强的人员提供劳动就业岗位,大众式的生产经营与服务能够为普通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随着文化产业市场的不断成熟,劳动者素质的不断提高,文化产业中知识密集和科技密集行业也会不断增多,其分工也会更加细密,其劳动就业空间就会不断扩大。反之,随着居民经济收入的增长,对具有智能化、艺术化、生活化等特征的文化产品的需求越大,也会进一步促进劳动就业。
文化消费是人们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物质支出活动和精神享受过程。新时代以来,随着国民经济收入的提高和文化产业科技化水平的不断进步,人们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出现多样化、高质量、高品位特征,文化产业的多门类、多层次的服务体系满足了人们快速增长的文化需要。文化需求的满足为国家凝聚力的提升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但目前文化产业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制约了大众文化消费与需求,只有科学发展文化产业,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才能为国家物质凝聚力建设增添新的动力。
1. 文化产业发展不科学会导致文化消费与需求的结构错位
首先,受文化产业不均衡发展的影响基本文化消费和发展型文化消费的增长受到制约,而享受型文化消费却超前发展,消费结构明显失衡;享受型文化消费配置了大量高档娱乐设施,虽然能满足少数富裕阶层的文化需求,但是容易造成文化资源在某段时期的大量闲置,而普通大众进行文化消费所需的文化资源却不能得到完全满足。其次,不同地区消费格局的不平衡现象突出,表现在经济发达和欠发达地区,大众文化消费内容、消费需求与消费能力相互错位。目前我国城市文化市场正在快速健康地发展,而农村文化市场建设却相对滞后。乡村居民文化消费意识淡薄,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文化消费需求的快速增长。最后,我国文化产业市场化程度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显不足,加之文化资源分散、缺乏有效的整合,难以将大量的优质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精品,抑制了大众更高的文化消费需要。
2. 重视乡村文化产业发展,能拉动文化消费需求增长
近年来,国家对乡村文化产业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但是乡村文化产业发展仍然与城市相差很大。首先,为了促进城乡文化产业协调发展,需要加大乡村文化产业的投资力度和政策保障力度。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比城市更多,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决定了农村文化产业投入长期不足的现状。政府需要设立支持乡村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在财政上加大向乡村文化产业倾斜的力度。其次,找准乡村新型文化消费目标和消费内容。对农村文化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优化,根据农民文化消费的实际需求和重点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不断填补乡村人民对文化产品需求的缺口。同时,把重心放在卫生体育、文化教育等方面,以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3]。最后,要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培养当地文化引领人才。把主要资金用在兴建和改造适应村民文化消费需求的硬件建设方面,包括文化活动室、公共卫生室、图书阅览室、小型舞台剧场等。加大对文化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育和扶持,鼓励大学生为乡村文化产业发展服务,并通过一揽子政策留住本地中青年,激发他们为乡村文化发展献力献策的信心。
3.“文化消费意识和需求意向”与“文化产品质量和效益”相互影响
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促进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在文化消费意识和需求意向方面有所提高。但是,居民对物质文化产品消费的结构仍然不尽合理。这与文化产品质量和数量有关,也与消费者需求意愿、消费习惯和消费意识相关。近年来,居民精神文化消费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但是受传统物质文化产品匮乏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居民不习惯于把个人资金用在精神文化产品的消费上。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多种媒体加大正确消费意识的宣传力度、倡导绿色文化消费观念,培养良好的消费习惯,引导居民把闲置资金用在有益于身心健康、有利于社会治安良性运行、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消费项目方面。文化产业部门应关注消费潮流和趋势,生产出符合主流文化的文化产品,提供能激发居民消费热情的文化服务,不断提高消费市场的活力和吸引力。例如,智能手机、电脑、数字电视等电子产品的不断更新大大促进了消费需求[3]。要根据消费潮流确定文化产品的生产方向和项目规划,努力开发出受群众喜爱的新的文化项目,为群众文化消费提供新的动力源泉。善于对传统文化进行深度挖掘和创新,不断提升文化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培育文化消费新的增长点。整合文化资源,打造一批能吸引消费者眼球的文化品牌,充分利用地方的特色文化资源满足异地消费者的好奇心。要善于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变化特征对消费者心理进行针对性的研究,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不断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进一步增强国家物质凝聚力。
1. 文化产业的网络化治理与行政化体制现实之间的矛盾
计划经济时代,国家和社会高度一体化的政治文化对我国文化管理体制产生了重要影响,使得文化产业管理表现出高度的行政依附性。文化产业内含的社会效益性质与价值理念等与意识形态高度相关,因此,我国文化产业在发展过程中政府主导特征明显,以教科文卫组织为代表的事业单位和机构在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产品提供中承担了大量的工作,而这种行政化体制与现代市场机制存在着一定的冲突。近年来,网络化推动了大众文化需求的高涨,在市场经济不断走向成熟的背景下,更多的社会资本和非公有制企业加入到文化产业的投资和治理之中,极大地挑战了利维坦式的管理理念,自媒体时代和数字化时代下文化产业的市场发展与政府主导下文化产业的规范化发展之间还没有实现完全契合。大数据时代文化产业的创意元素不断增强,推动了网络经济的发展和多元治理思维的出现。公共文化资源、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模式在互联网技术平台的支撑下不断转型升级,政府在文化产业的发展战略上也必须做出适当的调整以缓解二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4]。
2. 中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路径与国际化发展方向之间的矛盾
文化产业兼具文化与经济的特征,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代语境中,文化产品与服务不能与文化产业的国际化方向相对立,文化产品的消费市场必须实行走出去战略,才能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在“互联网+”的新媒体时代,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国际化发展思维更加明显,其更新的速度较之过去是一日千里。改革开放的浪潮也冲击着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国际化转型与创新速度。但同时,如果文化产业在发展中只是一味地模仿其他国家而没有民族特色和中国风范,就不能凸显文化的多样性、特殊性和互补性。中国五千年的文化和多民族文化决定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有其自身鲜明的中国特色。同时,中国需要通过富有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国内实现文化共享,同时通过文化产品输出向其他国家传播正义、公平和民主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让西方国家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中国正能量,从而更好地实现文化产业的社会效益。当然,如何处理好文化产业发展的中国特色和国际化发展之间的冲突的确是个棘手的问题。
3.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法规、监管体制滞后与产业竞争力之间的矛盾
目前,我国文化产业需要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文化产品的创新能力,需要加快拓展文化产业的投资和融资渠道,不断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但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制度环境和监管体制相对滞后制约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导致我国文化产品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技术层次较低、吸引力和创新力不足的问题,产品的文化附加值和科技含量不高,较多文化产品还处于中低档次和初级加工生产阶段。对传统文化的挖掘不够且保护不力,文化产品不能很好满足目标人群,导致文化产品的消费市场受限、经济收益不高。我国文化行业单打独斗现象导致了文化产业链难以形成,各行业之间缺乏必要的合作和联动,文化产品的品牌效应不强[5]150。我国文化产业的投资和融资渠道还比较单一,缺乏市场化的投资机制和权威性的资产评估机构,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也主要依靠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中小型文化企业投融资渠道门槛较高,很难通过资本市场投资融资[6]。
我国文化产业竞争力还不强大,现有的政策法规还不足以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虽然近些年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著作权法》《广告法》等一些法律法规,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台文化产业的根本大法,电影法、广播电视法、演出法等这些文化产业的基本法律在我国目前仍停留在行政法规的层次。多数地区还没有建立统一高效的文化产业监管体制,各自为政、管理混乱、多头执法和上级领导部门过分干涉等问题突出,上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不力[7]。监管机构受政府部门指示和命令,其独立性难以得到充分保障,文化产业监管部门的管理职能和监督职能相互交叉经常导致“多头监管”的局面。过多运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强制性传统监管手段也导致了文化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和市场活力[5]141-142。
我国文化产业领域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的问题凸显,无法满足人民文化产品的多样化需求,我国文化产品结构失衡和总体质量不高的现象依然突出,文化消费实力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8]。随着我国个人收入的提高,人们的精神生活需求日益多样化和高质量化,但文化供给不足、文化产品质量不高等问题制约了人民群众的文化需要,文化消费与文化生产之间结构性错位影响了文化生产力的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文化产业收入在国家GDP总量中的占比较低,文化消费规模较小,文化产业的生产力不强导致了潜在消费规模总量严重不足。文化产业总体供应不足,需求侧缺口巨大。文化产业供给侧与需求侧之间结构性不匹配问题非常明显,低端供给、过剩供给、低俗供给占比较多,“僵尸”供给和“呆滞”供给挤占了文化市场空间。中低端文化产品积压严重,文化产品的生产过剩限制了文化生产力。人们所需的高质量、高科技文化产品却生产不足,不能满足人民的实际需要。近些年,虽然陆续出现了一批精品良作和拳头产品,但高质量文化产品数量不够。文化产品总体上内容单调,原创力不足,人们对高质量文化产品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受国内文化产业结构性失衡影响,文化产品需求外移倾向明显。我国人口基数庞大,在出境旅游方面消费总量和客源市场规模居全球第一,国外的大量文化奢侈品成为了我国富人的文化需求的内容,资金的大量外移影响了我国高质量文化产品的生产。相反,我国文化产品“走出去”的效果不佳,我国在创意产品、新闻产品和图书出版等方面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影视制作、动漫游戏等文化产品打入世界市场的较少。我国文化企业总体实力不强,文化产业集团多以行政手段为主导,缺乏市场活力。中小微文化企业的总体实力普遍较弱,无法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此外,我国文化产业区域发展不平衡,创意产业主要集中在东部城市,中西部虽然具有独特的文化资源优势,但是由于受经济、地理和交通的限制,难以形成规模化生产。
在公共文化供给与需求方面,政府主导下的文化供给对公众实际需求考虑较少,更多强调硬性指标的完成,例如,大量的农家书屋存在场地无人使用、书刊无人借阅的现象。很多文化基础设施闲置浪费,而居民需要的有效供给产品又相当匮乏。政府很少与农民进行深入沟通,很少调查访问了解农民真正的文化需求。农村文化项目结构单一、地域文化色彩不明显,政府举办的文化下乡活动次数偏少、辐射面不广、缺乏连贯性,难以满足村民的多样化需求。贫困地区存在一定程度的文化供需错位现象,文化服务设施利用率不高,没有实现文化的“精准供给”,供给的灵活性和弹性度不高,文化供给的内容和方式更新慢,未能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让人们便捷地获取所需的文化服务。不同地区群众文化需求呈现多样化特征,如果文化供给更新缓慢,必然会导致文化产品的吸引力不足。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文化需求层次也在不断提升,很多人在文化需求的选择上更愿意通过移动互联网获取信息服务,而较多地区“互联网+文化”服务平台明显不够。
传统文化资源是相对于现代文化资源而言的,是人们在生产生活实践活动中积累和保持下来的物化形态、行为形态和精神形态,包括人化自然、器物、文献、艺术、传统节日活动、传统礼仪和风俗习惯等等具体内容,既有物质文化遗产又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新时代,要让文化产业成为国民支柱性产业,就必须高度重视对传统文化资源进行现代性转化与创新,让传统文化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全面彰显。文化新业态对传统文化业态的生存空间不断挤压,导致了传统文化产业的创新驱动力不足。为了让现代文化产业和传统文化产业并驾齐驱,有必要对传统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作深入研究。在传统文化资源的现代转化与创新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
传统文化资源除了具有丰富的文化价值外,还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但是,目前更多的是关注如何管理和保护传统文化资源,而对如何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传统文化资源还做得很不够。我国各民族传统文化资源非常丰富,地域特色非常明显,但这些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资源还没有形成较为系统的文化产业。没有将传统文化资源中的精华与糟粕进行科学甄别,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明显不足,传统文化资源潜在的经济价值没有充分挖掘出来。现代文化产业和传统文化产业没有发挥优势互补、各取所长的作用。
在对传统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上,没有充分与时代需要相结合,创造出新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由于没有充分认识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辨证发展关系,部分地区在开发和利用上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忽略了长远的社会效益,最终导致无法获得长远的经济效益。对传统文化资源开发思路狭窄、创新能力不强,为追求经济利益显得盲目和庸俗。对传统文化资源进行破坏性、掠夺性开发与利用,忽视了对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在开发的过程中,要么是不开发、要么是乱开发,没有做到天人合一、因势利导、顺势而为,粗放和简单的开发造成了人财物的大量浪费。
在对传统文化资源的内容创新方面,没有充分发掘文化产品或服务所承载和表达的精神价值,没有通过对传统文化资源的整理进行原创性的构思设计和时尚型创作,对民俗文化、地域文化等特色文化的保护性创新力度不够。没有将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有机结合起来推陈出新,满足消费者的文化追求。在内容创新方面,没有贴近群众生活与实际需求。传统文化资源现代转化的关键是创意创新,但由于创造力和想象力欠缺,在传统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中,相互模仿、简单复制、千篇一律的问题较为突出。没有找到如何进行情景设计、故事讲述的关键点,导致很多文化产品质量不高。为了追求娱乐性和休闲性,一些传统文化资源通过加工和改造,成为了品位不高、低俗化、媚俗化和庸俗化的文化产品或文化服务,这种文化产品或服务虽然能在短时间内受到部分消费者的欢迎,但很难在国内国际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在对传统文化资源的转化和创新过程中,没有体现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行业文化的差异性和个性化,特色不鲜明、异质性不明显、吸引力不够。在形式的创新上,没有将现代的声光电等多媒体技术与传统文化资源相融合,没有将传统文化资源与数字技术、智能终端、三维动画和特技制作等相结合,以加强文化产品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在对传统文化资源创新过程中,缺乏跨界融合的思想,没有实现从传统的单一文化产品向多元、立体、高科技文化产品转型升级。没有将传统的杂技、魔术、舞蹈、音乐、电影等艺术巧妙地融为一体,增强传统文化自身的感染力、吸引力和震撼力,以提升传统文化产业链价值。由于受科技水平和创意能力的限制,传统文化资源的转化形式较为单一,创造性不强,传统文化的资源优势到资本优势、产品优势到产业优势的转变缓慢,传统文化产业的增值效益还不高。
1. 促进文化、科技、网络和数字融合创新
2017年7月14日,我国原文化部印发的《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演艺、娱乐、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文化旅游、艺术品、工艺美术、文化会展、文化装备制造等行业全面协调发展,以重点行业的跨越式发展助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一是增强文化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以中国特色自主创新为主,注重新技术研发,大力推进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依靠文化产业创新战略联盟,集体攻关重大科研项目,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利用数字化、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工艺、技术和装备等文化领域平台加强研究。二是力促科技文化成果落地。主要通过企业主体在市场中的具体作用,将理论上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文化生产力[9]。政府和文化部门应为文化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服务平台,为了激发企业主体的文化产业活力,要引导研发主体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通过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促进文化科技成果转化,并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孵化场地和投融资对接等服务。三是促进文化产学研深度融合。政府需要提供政策性指导和制度性安排,高校和科研院所充分发挥自己的研究优势,文化企业围绕市场需求加强技术生产和推广应用,金融机构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必需的资金支持。只有聚合相关机构和文化部门的力量并协调推进,才能实现文化行业的产学研一体化发展[10]。
2. 推动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中央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文化艺术内容宏富,道德文化内涵深透,需将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成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优势。现阶段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仍然存在优秀传统文化元素体现不足和创新动力弱的现象,中国传统文化产品的国际表达能力还非常有限。伴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强大,需要进一步提升国民对本国文化的认同感。中华传统文化题材产品的生产和消费能力还比较弱,其满足人民需要的增量空间还比较狭窄。因此,需要加大对传统文化资源的产业化开发和利用。可以通过文化创意手法,以产业思维激发市场活力,为“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历史文化遗产提供动力,注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创新,以活化传统文化、促进现代文化产品的审美价值和经济效益。深入贯彻执行《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和文物、文化创意相融合,博物馆、文化馆、非遗传承中心等部门应主动与文化创意企业在文化产业方面交流合作,可以通过联合开发、政府购买、艺术传授等多种手段推动传统文化资源转化为高质量文创产品。
3. 创新文化资本和文化人才的供给方式
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扶持,除了增加财政资金外,各类非营利性和公益性文化项目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捐资兴建。创新金融体制、引导信贷资金、调动社会资金以及吸引外国资金,通过共同参与发挥各类投资基金的作用。政府通过项目补贴等方式为文化企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持。在创新文化资本供给上,通过探索互联网众筹等融资模式创新文化无形资产融资模式,采取商业贷款贴息、项目资助和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中小微文化企业的融资支持,不断加强财政资金、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协同合作,为文化企业的全方位、全流程提供资金帮助[11]。在创新文化人才供给方面,首先要对文化产业进行科学分类,根据新型文化业态合理设置相关专业和课程。注重培育学生创意创新理念和宽厚的学术基础。其次要围绕市场需求采取“订单式”人才培养,加强文化企业与高校之间的对口与合作,通过建立文化产业教学基地将高校学生定期输送到文化企业接受系统的实践学习,不断完善“嵌入式”人才培养,高校专家也可以定期对文化企业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最后,注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在文化全产业链的模式下,人才需求结构往往容易失衡。因此,需要培养学生跨界融合的思维方式,文化管理人才与文化创意人才的培养同时并重。通过对选人用人机制、激励机制和高尖端人才引进机制等机制的一系列改革,进一步优化文化企业的人才供给和流动。
1. 优化文化产品结构提升品牌效应
文化产品的结构优化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注重提高文化产品内容的社会效益。文化产品不同于其他类型的商品,其主要功能在于发挥社会影响力,具有明显的意识形态成分。因此,文化产品必须以内容为王,通过内容价值影响人的精神和塑造人的灵魂,体现新时代中国人的精气神,释放出激浊扬清、风清气正的正能量。减少消极、落后的低端文化产品供给。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丰富资源和创意元素与现代互联网、人工智能、数字技术等高科技形态相互融合渗透,打造出艺术品位和科技含量高、思想道德精深、制作技术精良的精品力作。二是突出文化产品的区域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文化产品要体现不同地域的文化特色,包括区域著名的历史人物、人文景观和风土人情等文化资源,通过深入挖掘区域特色文化资源,将人文底蕴融入到影视作品、动漫游戏等现代文化产品之中。注重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利用,通过民俗民间艺术活动、竞技比赛、互动体验等方式与乡村旅游相结合,增加当地文化产业经济效益。三是打造和做强高端文化品牌。所谓文化品牌,就是指消费者对文化产品的一种高度认同,是文化产品和企业文化的映射,是影响文化企业发展的无形资产。品牌产生的价值和效能与其拥有网络的正外部性、消费结点和传播维度相关,文化企业品牌、版权等无形资产对企业来说是急需保护、管理、应用和拓展的。在立足本土文化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升品牌培育能力,加大品牌技术研发和创新力度,借助国内的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打造出享誉中外的文化品牌。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产业的合作,把国内的优秀文化作品输送到他国,提高文化品牌的认知度和影响力并获取经济利益。加大对“中国艺术节”“民俗交流节”“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上海国际电影节”“国际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的宣传和推广力度,使其成为促进中国文化品牌走向世界各国的重要平台。
文化产品的品牌效应可以大大提高文化产品的附加值,从而提高文化产品市场竞争力。因此塑造出成功的文化产业品牌,可以为文化企业提升荣誉度并创造出更大的利润空间,如电影界的知名导演和知名演员给电影票房带来的高附加值和高利润。一旦消费者认可某一文化品牌内在价值并满足自我需要,这个品牌就会成为消费者乐意接受的对象。从近几年来看,游戏、影视、新闻出版和网络文化成为我国文化产业中颇具品牌优势的行业。文化品牌独特的文化价值在于不受国界、民族甚至意识形态的束缚,绝大多数文化产品能吸引全世界人民的共同消费。国外文化品牌不断涌入我国,对我国文化产品“走出去”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并形成了激烈的竞争。文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倒逼我国文化产业的改革与发展,我国必须全力打造自主的文化品牌,以推动文化产品的高质量发展。针对我国国情和国际文化市场,充分吸纳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和民族风格,创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品牌。通过实地考察和科学论证,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组建文化产业集团和产业链,发挥文化产业的集成规模效应和联动效应,进一步增强我国文化企业核心竞争力。
2. 优化文化业态结构激发市场活力
在文化产业创新驱动的过程中打造新业态,是新时代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数字创意产业应该成为重点培育的五个产值规模达10万亿级的新支柱产业之一。”可见,“文化+数字”产业已经成为新时代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趋势,除原有的“文化+科技”业态以外,“文化+互联网”新业态已被众多的文化企业主体广泛使用,通过“文化+”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有效融合造就了具有经济活力的新领域,这种内生驱动力必然成为各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能,给文化市场带来了无限的商机。例如,通过互联网推出与动漫形象相关并深受年轻人喜欢的商品就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此外,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地理位置特征,将因地制宜和因时制宜相结合,推出“文化+制造”“文化+信息服务”“文化+教育”“文化+卫生”“文化+体育”“文化+农业”“文化+养老”等多种形式,还可以通过“文化+餐饮”“文化+景点”“文化+纪念品”一体化形式打造文化旅游名镇名街名村,将运动休闲、农耕体验、田园风光和文化创意融为一体,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依托当地文化遗产带动经济发展,借助古建筑群、历史遗迹和古文物等硬件设施,通过民俗节日庆典、乡村巡回演出、艺术展览等多种具体表现形式不断优化文化业态结构,实现地区特色经济的发展[9]。
3. 优化文化区域结构整合文化资源优势
优化文化区域结构需要不断整合不同地区的文化资源优势,一是推进全国东中西部文化产业的聚合发展。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应充分利用自身民族文化特色、原生态绿色资源和气候特征,注重相邻地缘文化产业的互补和联动,形成文化产业集群。找准自身文化特色和竞争优势,加强文化产业化整合和空间化聚集,形成具有相互支持的文化产业带。要抓住“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契机,开发利用好本地区文化资源特色,推进文化产业向善向好不断发展。二是打造中西部文化产业信息服务和文化资源共享平台链。文化产业的区域联动效应离不开互联互通的平台支持,近些年,中西部地区道路交通更加方便快捷,为跨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在环境,推动了不同地区文化资源的共享和互赢。互联网时代,还需要借助电子商务等方式广泛开展线上跨区域营销。构建创意研发设计平台开展文化技术合作,通过资源配送和社交平台加强媒体合作、文化交流和学术往来,不断规范投融资和交易平台,促进文化企业规模的扩大和文化资源优势的互补。
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良好的制度环境,通过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释放社会活力,推动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地发展。文化管理体制的改革要以培育文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和规模化生产为目标,政府应在税收、金融、财政、土地、人才等方面给予宏观政策支持。通过逐步完善市场机制,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构建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专项资金相结合的投融资体系。重新整合、调配文化行政管理权力,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和提升文化管理效率,加强文化管理多部门之间的统筹联动,提升文化产业跨界融合能力。通过优化制度供给激发市场新动能,让市场在各类文化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通过制度集成的有效设计,推动旅游、生态农业和文化类制造业等相关文化产业深度融合。通过营造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积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新服务、新消费,生产出形式多样、内涵丰富、满足群众不同需要的文化产品。最终形成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
1. 优化文化企业的内部治理机制
一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文化企业制度。把党的领导意志贯彻到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过程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进一步深化文化企业人事、用工、分配等人力资源制度改革,建立符合绝大多数职工利益的激励机制、考核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充分激发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党委政府监督管理国有文化资产相关制度,实现监事会、董事会、股东会等各机构之间相互制衡。切实提升政府和企业决策的科学性、严密性和有效性。二是进一步优化文化企业的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企业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和“双效统一”的协调机制,制定企业经营目标任期考核机制、领导任期聘用机制、业务能力培训机制和薪酬多元分配机制等,并逐步探索新业态股份分红和相关激励机制。
2. 完善文化产业的行政管理体制
不断完善文化产业行政管理制度,一是深入推进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职能转变,政府部门应当明确自己的管理职能和权利定位,不能事必躬亲管理文化企业营销的具体细节。根据新时代文化业态和文化模式的转型,撤销与现阶段文化产业发展不相适应的职能部门和相关机构。同时,根据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变化组建与之相匹配的新的职能部门,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管理层次,避免多头管理问题,适当增加管理幅度,形成按职能划分的横向部门组织结构。政府部门要敢于和善于放权,合理、有效的将部分行政管辖权让渡给其他文化归口部门,更好地解决文化产业跨界融合发展中的管理难题。二是逐步探索新型文化业态的监管方式和手段。传统的行政管理方法很难适应新时代文化产业发展方向,需要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新型文化业态的监管效力,通过搭建智能监管平台、健全信用评价体系抓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3. 完善文化产业的政策法律支撑体系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非常迅速,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趋势日益明显。但文化产业发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文化产业经济政策和法治环境亟需进一步完善。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法规体系,一是完善统领性文化产业发展法。根据我国文化产业发展需要抓好顶层设计,科学制定战略规划和配套政策,加快推进国家层面的《文化产业促进法》的出台。2019年12月13日,司法部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草案送审稿聚焦“促进什么”“怎么促进”两个核心问题,着力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方向的引导,将保障国家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作为贯穿本法的“红线”,并在内容、技术、投资等方面做出了制度性安排。2020年8月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此次著作权法修改完成后,《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配套的行政法规也应该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近年来,未成年人沉迷网游、直播等网络产品和服务不能自拔造成悲剧的事件时有发生;网络暴力、色情、涉毒等不良网络信息更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目前中国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立法方面仍存在很大空缺,尽管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网络安全法》中做了相关的原则性规定,但随着网络对人们生活的不断渗透和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现象的复杂化,现行管理办法的针对性、操作性有限,越来越不能满足当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需要[11]。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扩大文化消费”战略决策,应当实行“增强文化产品供给质量、调整文化生产与消费结构、完善文化消费政策体系、引导公众文化消费意愿、合理配置文化消费资源”等策略。文化供给管理和消费管理同时并重,文化消费内需市场和国际市场有机结合,实现文化消费市场双循环效应。不断解决城乡之间、文化消费和生产结构之间的不平衡问题,通过科学的财政税收政策调整文化产品和服务价格虚高现象,对部分较为困难的群众和农民工提供适当补贴以刺激其文化消费意愿。对文化消费结构性错位方面进行及时调整,通过市场和政府促使文化资源和要素合理配置。把文化消费同乡村文化振兴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监管的力量,防止低俗文化在文化消费中的泛滥现象,倡导文明、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建立扩大文化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的消费潜力。
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文化消费特征出现了新的变化,我国城乡文化消费差距逐步缩小,男性消费群体比例有所上升,不同年龄阶段文化消费的差异化特征更加明显,特别是90后、00后的青少年对文化消费需求非常旺盛,成为新时代文化消费的主力军;高学历人才特别是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群,文化消费需求指数明显提高;部分消费者更加青睐体验性文化产品和服务;个人和家庭文化消费需求支出比例明显提高[12]。 新时代文化产品和服务消费出现了多样化、品质化、个性化、定制化的发展方向,需要不断提高文化产品质量和规模,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结构升级,实现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消费模式,供给更多的优质文化消费体验,通过创新文化业态探索扩大和引导居民文化消费的跨界融合模式,如“文化+”农业、工业、服务业,更加深入地激发居民文化消费潜能[10]。一方面,不断扩大中高端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供给,促进国内文化产品和服务参与有序市场竞争,鼓励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市场采购贸易等文化新业态发展。另一方面,必须为群众文化消费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防止文化市场中的恶性竞争,严厉打击制假、造假和欺行霸市的行为,执法部门需要加大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管,全面推进文化信用体系建设[13]。此外,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必须跨出国门,获得国外文化消费者的认同,不断扩大中国文化的海外渗透力和影响力。只有吸纳更多的国外消费者,才能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例如,日本动漫、韩国游戏和美国的好莱坞电影等在全球的发展模式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