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交通执法实践
——以水路交通执法为例

2023-01-20 16:53高长海
运输经理世界 2022年26期
关键词:交通船舶智能化

高长海

(扬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江苏 扬州 225009)

0 引言

“扬州是个好地方,依水而建,缘水而兴,因水而美”,长江和京杭运河两大黄金水道在此交汇,境内河道纵横,湖泊密布,辖区内共有航道184 条,通航总里程2298.57km,年通过船舶逾23 万艘次、货物通过量3亿吨,是典型的水上交通运输繁忙区,水上交通综合执法、安全监管、防治船舶污染、船舶和船员管理、水上搜救应急处置等各项任务繁重,迫切需要通过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提升执法效能[1]。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趋势和规律,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数字经济意义重大,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因此,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交通运输行业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运行新形态,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已成为当前行业治理和发展的必然趋势。

1 水上交通执法“智改数转”的意义

从内涵上看,水上交通执法“智改数转”是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为水上通航安全管理、行政执法管理、便民服务保障和机构内部管理提供智能化、数字化支撑的关键;从外延上看,水上交通执法“智改数转”具有精准配置管理资源、精准控制管理过程、集成决策参考信息、共享公共基础数据与社会服务平台和政府部门间信息管理资源的特征。

一是实现执法监管方式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传统的人海战术、死看死守、突击整治等旧办法、旧模式很难满足当前管理工作的需求,必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资源的整合及利用,准确分析、把握日益复杂的船舶状况和水域情况,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化水平,将执法人员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真正改变“汗水型”和粗放型监管方式,推动水上执法监管模式的转型升级,实现从“人员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

二是推动交通执法深化改革的必由之路。当前正处于深化交通执法改革的全面推进期,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从推进“放管服”改革来看,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管得更多”向“管得更好”转变,必须依靠智慧执法建设,提高管理精准度,增强监管有效性,突出服务主动性。从水上执法模式改革来看,推进“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新模式,实现扁平化管理,必须有高速的信息通道和强大的数据分析系统来保障;想要推进“非接触式执法”“远程监控”“后台化管理”等执法新模式,必须通过强化预、监、管、控、处等手段,实现业务流程的信息化和智慧化。

三是打造一流交通执法队伍的重要途径。想要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执法队伍,必须依托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进而推进各项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运行,提升公共服务的便民度;建立动态安全执法监管手段,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利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建立更加便民、高效的执法业务办理流程,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行后台化监管、非接触式执法;通过建立后台化监管和在线办理等模式,科学构建公正、透明、廉洁的执法生态环境;通过对数据的深度挖掘分析,为水运企业及时提供水上运力和物流动态信息,促进水运行业健康发展。

2 水上交通执法“智改数转”的目标

一是执法监管后台化。从侧重于海巡艇上航执法、登船检查或要求管理相对人到窗口办理等接触式执法模式,向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的船舶远程监控、通航环境监测、电子查处违章和网上业务办理等后台化非接触执法模式转变。

二是服务流程便民化。一切面向服务对象的执法业务,都应在符合法规规定、保证职能正常履行的条件下,充分利用互联网、智能装备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进行优化重组,达到业务工作开展更加便民、利民的目的。

三是管理层级扁平化。全面推行“1+1+N”新执法模式改革,建设市、县两级执法指挥中心,现场配置若干个执法单元,借助现代信息采集处理和通讯传输技术,实现对下级所有单元的直接指挥和信息采集,实现管理架构扁平化、执法监管智慧化。

四是执法过程智能化。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装备,有效节省人力资源,减少能源消耗,降低工作强度,提升管理效能,实现水上执法从体力型为主向智能型为主的转变。

3 水上交通执法智能化改造路径

通过物联网设备和移动互联网技术构建多种监管手段,可促进交通执法监管从预警研判、指挥调度、依法处置的后台化闭环管理,向数字化交通执法转型。

3.1 执法方式智能化改造

点面结合建设视频与卡口,构建智能监控网络。通过视频监控、电子卡口进行智能化建设,连接交通参与当事人、航运工具、水上基础设施和通航运行环境等诸多节点,打造全天候、全周期、全感知、有点有面、实时监控、快速反应的智慧执法生态体系。同时,通过新基建促进关键核心技术跨界融合,加快推动人工智能、5G 在交通执法监管多种场景的融合应用。

3.2 执法手段智能化改造

借助移动智能终端构建执法部门与社会公众相连接的智能服务网络。执法端:加快推进以数字化音视频为核心特征的智慧执法终端装备建设,满足指挥中心“看得见、听得到、能指挥、可协作”的需求,响应一线执法人员“是谁、在哪”的需求。服务端:通过多网、多平台和多端,让有效的交通信息按需精准传递给每一个用户,实现“泛触达”;系统对服务信息进行实时反馈,实现“可进化”。

3.3 执法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

通过船舶感知智能终端构建交通感知虚拟空间,推进高精度定位技术在船舶监管中的综合应用,同时通过数字孪生等技术,推进物理和虚拟空间的交通运输活动融合交互,助力交通执法监管部门开展实时动态监测,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能力和应急行动水平。

4 交通执法数字化转型实践运用

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数字政府建设系统文件精神,通过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交通执法部门在政务服务、安全管理、行政执法、信用监管、服务决策等各方面业务的智能化、协同化水平,推动“数字支队”建设取得新成效,有力支撑水上交通执法监管“看得到”、应急指挥“管得住”、执法“查得出”、服务“办得好”。

4.1 强化数字化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实现“看得到”

4.1.1 数字化电子巡航

充分利用水上综合监管平台视频监控、船舶定位、无人机、电子卡口等感知设备,结合数字孪生技术,构建覆盖全域、重点管控的“一张网”,2022 年,累计执行电子巡航745 次。数字化电子巡航具有三个特点:

一是及时性、全面性。核心区域单次电子巡航只需要30 分钟,可实时查看辖区3 个断面流量、船舶航行状况、8 个主要码头作业区及服务区状况、航行密度、50 路监控视频等,可大大节约人力和物力资源,逐步实现“精准执法”。二是流域化、指标化。根据辖区水域特点构建电子巡航关键指标,实现“整体变化看流量、繁忙水域看密度、敏感水域看列表”的监管模式,让电子巡航工作更具科学性、导向性。三是规范化、流程化。科学制定巡航计划、巡航路线和重点任务,执法人员通过移动执法终端,按要求规范化、流程化、清单化执行,实现“有过程、有细节、有记录、有反馈”,电子工作台账及时存储、随时调取,让工作更具互动性、便捷性。

4.1.2 数字化日常交通管控

在日常交通管控中,根据船舶定位、电子卡口等感知设备信息,结合船舶基础、信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构建重点区域、重点船舶的智能预警、提前干预机制,实现“管控有前有后、监管有点有面”的目标。

一是事先提醒、及时干预。将电子地图划分为流量线、检测线、停泊区等30 多个重点区域,事先设定阈值,设置触发提醒,可以及时通过微信、短信向相关公众和管理人员发送预警服务信息。二是重点关注、实时跟踪。加大对危化品运输、严重失信船舶等重点监管对象的监管力度,若这类船舶进入扬州水域,需对其进行后台实时跟踪、重点关注,一旦发现异常行为,应迅速指挥、调度水上现场执法力量进行快速应急处置。

4.2 构建数字化辅助决策体系,实现应急指挥“管得住”

4.2.1 “1+1+N”指挥体系构建

交通综合执法指挥中心通过大数据分析或电子巡航发现问题后,可以按照监管区域,通过“派单制”直接指挥事发水域附近执法单元进行应急处置,构建“指挥中心统一监管、派单指令直接下达、相关问题就近处置、闭环处理快速反馈”的“1+1+N”指挥调度执法模式。2022 年以来,指挥中心与一线执法单元线上线下整体联动,累计派发工单225 件,办结率100%。

4.2.2 数字化应急处置

在水域交通管制应急处置方面,通过数字化地图和数字孪生三维影像,由内到外构建核心区、周边区及外围区三层管控框架,进行分区管理。不同区域设定不同目标,不同区域采取不同措施,实现分级分类管理目标,即“核心区:紧急处置、进出管控;周边区:密度控制、分流疏导;外围区:及时通知、自行分流”。结合大数据展示,优化数字化应急处置措施,包括:

第一,“管控一张网”。根据船舶定位信息和视频监控,精准掌握各区域船舶密度、交通流变化,直观显示工作进程。

第二,“指挥一体化”。结合船舶定位信息和移动网络,实现过程统一管控、区域不同命令,针对不同船舶和执法单元,精准推送相关指令。

自数字化应急处置应用以来,交通执法部门实现了一体化联动,2022 年共接处警44 起,其中碰撞38起,搁浅4 起,火灾2 起,救助船民36 人次,救助船舶35 艘次,挽救经济损失约350 万元。

4.3 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数字化,实现执法“查得出”

在行政执法数字化转型方面,充分利用物联网+互联网技术,实现查处数字化、文书电子化、办案智能化、流程规范化,让执法工作更加精准、规范和高效,持续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4.3.1 查处数字化

充分利用电子卡口和监控设备,加大非现场执法和查缉布控力度,并对来往船舶的历史检查结果和信用行为进行综合分析,计算潜在违章概率、潜在事故危害程度,有效借助数字化手段辅助查处工作,即显性违章(对超载超限、涉牌涉证、逾期未检等)取证后台化,重点船舶(多次违章屡纠不改、危化船等)重点关注,构建数字化触发、数字化取证、数字化查处的闭环数字化执法流程。

4.3.2 办案智能化

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办案智能化、流程规范化的数字化转型,提供配套的智能辅助工具:将传统烦琐的文字记录、资料整理、文书制作等工作全面智能化、自动化,执法人员可以将更多精力投入专业性执法研判。

相较于传统的行政执法工作,数字化执法具有记录完整清晰、流程合法合规、工作精准高效等优势,能够做到资料自动记录整理、案件辅助智能分析、文书流程一键生成,实现从传统人工办理登记向数字化智能辅助转变,实现执法全过程数字化记录存储。

资料自动记录整理。平台基于历史数据、典型案例和法律法规,提供接警工作、现场笔录等智能化自动记录服务。

案件辅助智能分析。根据案件情况,提供精准的同类案件推送、备选建议和后台智能比对等辅助服务。

文书流程一键生成。提供基于同类案件典型描述,自动生成立案申请、通知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初稿的辅助服务。

2022 年累计处罚案件836 起,其中轻微免处罚30 起。

4.4 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和便利化,实现服务“办得好”

4.4.1 网上业务办理

利用移动互联技术构建便民惠民交通执法服务平台,改变原有大厅业务办理需要停船耗时费力,多窗口办理怨言多、争议多等状况,构建不停船、不上岸、不见面、全天候的网上预约、后台办理、实时告知等远程自助服务数字化新模式,提高交通执法服务效率,节省船民时间,减少不必要的接触,能够更好地满足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实现“数据多跑路,船员少跑腿”的目标。

4.4.2 交通状况实时提醒

水上交通综合监管平台整合气象、水文等信息,借助船舶定位等智能感知设备和移动互联网,精准化推送相关交通运输安全提醒,包括气象水位、航行通告、预警提醒等,辅助船舶安全通行,促进船舶与航道水域的智能协同,得到船员一致好评。

5 结语

扬州市交通综合执法部门正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为引领,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构建数据驱动发展新方式,推动“智能交通”和“智慧执法”融合发展,并以此为契机打造全省交通综合执法“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新模式改革的扬州样板。同时,不断积累“1+1+N”非现场执法新场景、新案例,为实现行政执法向精细化、智能化、后台化高效发展,实现交通执法、安全监管等全市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打好基础,将“执法即服务”理念融入优化扬州市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为努力打造数字经济名城,更好地诠释“幸福扬州”的深刻内涵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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