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长期受到邻居弹奏钢琴的“噪声侵扰”,高龄孕产妇徐女士在多番协商调解无果后,向法院提出诉前禁止令申请,申请禁止邻居胡女士在与其共用墙壁空间内弹奏钢琴。
徐女士与胡女士毗邻而居。自2021年11月,胡女士即开始长期、高频率、大音量使用三角钢琴练习演奏,还伴有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直播钢琴课程、在自媒体平台上传钢琴演奏视频进行展示宣传等行为,而其弹奏钢琴的房间与徐女士家两间卧室仅一墙之隔。徐女士本身系高龄孕妇,自孕四周起便深受胡女士弹奏钢琴的噪声影响,为此,徐女士及家人曾不止一次登门与胡女士协商,希望对方能降低钢琴演奏对四邻生活造成的干扰,但均未达到协商一致的满意结果。直至2022年7月,由于徐女士产子后其与新生儿更加迫切需要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遂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禁止令。
立案庭法官在收到申请后,首先向徐女士详细了解了噪声侵扰的经过及具体情况,审查了徐女士自行录制的钢琴演奏时室内情况的视频、分贝器监测到室内音量高于55分贝的截图以及胡女士在自媒体上传的在家中弹奏的视频等材料。为更加客观、全面地了解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又前往徐女士家中实地勘验,并向其他邻居、居委会和民警了解相关情况。
2022年8月18日,承办法官来到胡女士家中现场了解了钢琴位置、是否采取隔音减音措施、弹奏时产生的音量等情况后,认为徐女士申请诉前行为保全措施符合法律规定,胡女士在与徐女士共用墙壁空间弹奏钢琴已足以达到干扰徐女士正常生活、休息的程度,故向被申请人胡女士签发民事裁定书及禁止令,责令其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停止在与徐女士共用墙壁空间内弹奏钢琴。胡女士收到裁定书后当即表示,将尽快将钢琴挪移至其他非共用墙壁的房间内,并加强隔音等其他有效措施。
2022年8月23日,胡女士已将钢琴挪移到其他与邻居墙壁不相邻的房屋空间,并申请解除禁止令。随后,法院核实现场环境,并与申请人确认未继续发生噪声侵扰行为后,出具了解除禁止令的裁定。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李珑
随着我国生产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保障老百姓的“安静权”也日益受到重视。2022年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亮点之一即在于明确界定了噪声污染的概念和内涵,在超标的基础上,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界定为噪声,扩大了法律适用的范围,可以说最大程度地回应了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守护老百姓在宁静环境中生活的权利。
前案中“诉前禁止令”,是为了及时制止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避免申请人合法权益或生态环境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向人民法院申请做出的临时性救济措施。本质上,诉前禁止令是民事诉讼行为保全制度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延伸适用,也为噪声侵扰受害者提供了第三种救济途径,拓展了预防性司法措施的适用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