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成本-收益视角下的城市居民社区垃圾分类参与行为研究
——以南通市T小区为例

2023-01-20 13:14万星言翁慧蒋子涵
消费导刊 2022年23期
关键词:南通市垃圾居民

万星言 翁慧 蒋子涵

南通大学

一、引言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物质消费水平的大幅提高,我国城镇生活垃圾总量迅速增长,“垃圾围城”问题日益凸显。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统计,南通市2020年城镇垃圾处理量达245.50万吨,[1]城镇垃圾总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环境压力不断加大,实施垃圾源头分类迫在眉睫。

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是破解“垃圾围城”困境和开发“城市矿产”的有效途径,也是我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培育公民意识、强化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也强调“要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于2017年专门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强调“到2020年底,基本创建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2]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及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南通市也出台了《南通市垃圾分类集中处理2021年工作要点》,旨在开展并落实“四分类”和“三定一督”管理,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安排定时定点定人督导。[3]然而目前仍存在居民践行度不高、意识与行为相违背等问题。[4]因此,如何才能使公众充分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意义,如何促使公众自觉地践行垃圾分类行为,成为当下亟待探究的重要话题。

二、案例概况

本文选择江苏省南通市T小区为案例展开实地观察和访谈调查。南通市位于江苏东南部、长江三角洲北翼、西与上海比邻,GDP排名处江苏省第四位。截至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772.8万人,城镇化率达70.44%,属于特大城市。2021年3月,南通市颁布《南通市垃圾分类集中处理2021年工作要点》,启动垃圾“四分类”(即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试点工作。[5]

T小区是南通市首批试点小区之一,于2021年1月设置四分类智能集中投放点,推行“三定一督”管理制度(即定时投放、定点收集、定人督导)。小区垃圾厢房和投放点开放时间为上午7:00—9:00,晚上18:00—20:00,居民在固定时间段到集中投放点分类投放垃圾,在投放时间安排专人现场督导居民分类投放,其余时段封闭投放口,禁止投放垃圾。许多退休老党员成立志愿者队伍不定期上门宣传。小区还设立了红黑榜,定期公示垃圾分类佳与欠佳的现象,以此激励居民积极参与。

根据访谈结果得知,居民获取环保信息的渠道主要有社交平台、电视(新闻)、短视频、宣传(小区广播、楼道公告栏)等。总体而言,获取信息渠道多元化,将大众传媒和人际传播渠道相结合。在接受访谈的36名普通居民中,仅有30%的居民准确说出“四分类”的具体内容,其余70%对垃圾“四分类”的认知都有一定程度的偏差,具体体现为将厨余垃圾与普通生活垃圾相混淆、难以辨析有害垃圾种类等。虽然过半数居民对垃圾四分类仅有模糊的认知,但是他们都会对家庭垃圾进行粗略分类,一般按生活习惯和生活区域分别在客厅、厨房、厕所设置垃圾桶。也存在个别环保意识强烈的住户能正确对垃圾进行精细分类,产生一套垃圾分类的方式方法。这反映出虽然信息传播渠道多样,但动员效果仍不理想。受到所处社会环境的影响,部分居民具备较强的环境身份认同和社会责任意识,他们的价值观认为自身垃圾分类行为是有意义的。一方面,行为主体认为人与自然环境密切相关,能主动意识到垃圾分类有利于改善环境问题,降低潜在风险;另一方面,行为主体认为自行分类好垃圾有利于减轻督导员和环卫工人二次分类的负担,为社区环保工作贡献一份力量。

三、居民垃圾分类行为的成本-收益分析

传统经济学假设人是理性的,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其决策结果是根据个人对于成本收益的计算获得,而行为经济学认为人是有限理性的,其决策会受到成本收益分析以外如情境因素、心理因素的影响,这为改变人们对垃圾分类行为的偏好和决策提供了思路。因此,基于该视角识别居民垃圾分类行为的促进和阻碍因素是制定社区绿色营销策略的重要环节。为制定行为改变干预策略,进一步从感知成本和收益两个方面对上述所识别出的因素进行分析。[6]

人们为实施垃圾分类从而改变行为方式,将付出一定成本,获得一定收益,这种成本和收益不仅是物质层面的,还包括非物质层面的。由此,我们总结出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感知成本为物质成本、时间成本、心理成本,感知收益为心理收益、物质收益。其中,心理成本指在应对由任务或目标导致的压力、冲突过程中产生负面心理体验而丧失的心理资源和产生正面心理体验而消耗的心理资源,其核心要素是人的情感和人格,离不开一定情境。心理收益是指能给个体带来精神满足或心理愉悦的无形收益。[7]就垃圾分类而言,心理成本指进行垃圾分类时,垃圾的外观和味道、垃圾分类设施以及分类的程序让人产生的心理上的不舒适感甚至厌恶感,心理收益则可能通过不附带物质奖励的激励行为、参与垃圾分类产生的心理认同等途径获得。

(一)促进因素

促进因素是指受众实施垃圾分类的原因,也指受众认为垃圾分类能带给他们的收益。本次调查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和居民提出的代表性观点,将居民实施垃圾分类的促进因素归纳为以下三类。

1.行为激励

就居民而言,垃圾分类产生的物质收益主要包括回收补贴水平和社区奖励机制。少部分居民提到常常将快递盒子、废纸、塑料瓶、旧衣物等可回收物扔进小区的智能回收机,达到一定量即可提现收益。同时,经访谈得知,该小区对于全年垃圾分类实施较好的家庭和个人予以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激励,如发放生活用品、通过社区“红榜”进行公示等。因此,当回收补贴水平越高、奖励机制越完善,居民垃圾分类回收的感知收益越高,即激励措施促使其产生垃圾分类行为。

2.风险感知

指个人对外部世界所存在的各类客观风险的感受和认知,并突出个体通过直观判定以及主观感受获取的经验对认识的影响。[8]在访谈过程中,部分居民根据自身经历和知识储备,列举出“气候变化”“海洋污染严重”“资源浪费”等垃圾混投所导致的次生环境问题,他们感知到未来的环境风险,为规避风险,他们倾向主动采取垃圾分类行为。因此,当人们对垃圾混投的环境风险感知越显著,越能认同垃圾分类的效用,则相比垃圾混投,垃圾分类产生的心理成本更低,即居民环境风险感知促使其产生垃圾分类行为。

3.习惯

部分居民提及曾经旅居日本、上海等城市的个人经历,在这些垃圾分类管理机制相对更完善的城市,分类者系统学习了相关垃圾分类的知识,形成垃圾分类的行为习惯。因此,相比良好行为习惯尚未养成的居民,这部分居民产生的心理成本、时间成本更低,因此,居民的行为习惯促使其产生垃圾分类行为。

(二)阻碍因素

阻碍因素是指受众不想实施垃圾分类或认为无法实施的原因,也会被看作受众感知到的行为成本。本文将阻碍因素归纳为便利性、认知障碍、信任和社会规范缺失,从而为进一步提出对策建议和开发社会营销策略提供理论指导。

1.便利性

根据访谈结果,个别居民提及“为了分类投放垃圾,家里还要买好几个垃圾桶,垃圾袋耗用量也非常大。”“一个人住产生的垃圾不多,还要分不同袋子装,很浪费垃圾袋。”在居民的主观意识里,推行垃圾四分类需在厨房、客厅等地增设垃圾桶,有害垃圾还需单独放置处理,一定程度上耗费了更多的物资、金钱,不仅增加了物质成本,还可能存在心理负担。针对南通市垃圾四分类“三定一督”的管理模式及小区垃圾厢房建设情况,居民提出了相关观点:“我太忙了,没时间把垃圾分开来投放。”“小区垃圾厢房开放的时间段对我们上班族不友好,这段时间我都不在家。”“我住的那栋楼离投放点太远了,扔垃圾太不方便了。”“垃圾房的开关按钮经常坏,关键是很久都没人来修。”经调查发现,由于管理模式与垃圾厢房地理位置的局限性,垃圾四分类带来的诸多不便削弱了居民垃圾分类的动力,一定程度上增加居民垃圾分类的心理成本和时间成本。

2.认知障碍

“我不识字,看不懂垃圾桶上的字。”“有些垃圾我也分不清是可回收物还是干垃圾,就放在一起扔了。”这些代表性观点表明目前垃圾四分类工作推进的困境之一:垃圾分类知识匮乏或存在误区。此外,即使社区建立垃圾分类设施和管理机制,并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教活动,部分居民仍依赖自身经验和思维方式,不主动获取和学习分类知识,保持过去形成的垃圾混投的行为习惯。因此,相比信息完全和习惯良好的居民,这部分居民采取垃圾分类所耗费的心理成本、时间成本更高,即缺乏知识成为垃圾分类行为的阻碍因素。

3.信任

大部分居民在评价社区的垃圾四分类管理工作时,提到“其实环卫工人每天早上都会把不同垃圾桶里的垃圾混在一起运走,那我们分类有什么意义?”“虽然规定了每天只有四个小时,但是垃圾房的门一直是打开的,随时能进去扔。”目前政府政策的推行和社区的管理工作还存在执行不力、监管不严等问题,使居民产生不信任、无意义、无力感等消极期望,增加了居民的心理成本,即现行管理机制成为推行垃圾四分类行为的阻碍因素。

4.社会规范缺失

在访谈过程中得知,部分居民不分类源于他们观察到的社会现象:“我看见很多人都不分类就扔的,或者直接让督导员帮他分类。”“政府和社区没有强制我们做”。因此,当居民感知到的负向描述性规范和指令性规范缺失越显著,则垃圾分类所耗费的心理成本越高,即社会规范缺失成为垃圾四分类行为的阻碍因素。

四、对策建议

(一)完善分类设施及服务,降低行为执行成本

综合考虑社区的人口规模、住宅布局、交通线路、住房面积等特点合理安排、增设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确保覆盖居民日常活动区域。保证环保设施的分类标识简单、统一、易识别,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进而动员居民实施垃圾分类行为。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执行政策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安排志愿者定时进行上门服务。解决居民频繁跑腿、时间不够等现实问题,降低居民垃圾分类行为执行成本,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充分调动壮大基层党群组织的服务力量。

(二)多渠道普及生活垃圾知识,提高环境风险意识

垃圾分类认知和态度的提高主要通过两条途径:一方面,多渠道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分类知识的普及、宣传和教育需结合目标群体的个体特征,实现专门化、特殊化,有针对性地辨析各类生活垃圾组成,从而提高居民对分类物质的识别和准确投放率。如老年人更适合电视、报纸、示范等方式,而青年群体或受教育程度较高者则更适合采用网络、手机、报纸等媒介方式。另一方面,着重提升居民的环境风险意识。通过群体的力量传播相关信息,发挥社会规范的约束合力。增强公众对垃圾分类的感知风险和责任感。在垃圾分类宣传和教育活动中,应注意强调“破坏规则带来的风险与问题”,逐渐使居民对乱丢垃圾产生的不良后果形成反射意识,通过适当的感官刺激、文字呈现有害垃圾对环境的破坏,引导居民自觉、自愿地进行垃圾分类。

(三)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增加居民信任水平

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将政策与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和调整相结合。通过对相关垃圾分类政策的解读,揭示社区硬件设施建设与调整的必要性,促进社区居民对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在社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从居民利益的角度出发,定期公布工作进展,向居民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保障居民的自身权益。二是将后端处理过程和规划融入宣传教育中。居民行为动机缺乏的原因之一是居民对后果感知不足。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过程中,除了科普垃圾分类知识以外,还应当公开垃圾去处,通过视频拍摄等方式直观呈现城市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及流程,确保终端分类收运、处理服务与居民分类的一致性,从而建立起环保信任机制,更好地促进公众参与分类。

(四)广泛开展动员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的分类氛围

培养公众对垃圾分类的责任感和价值观,尤其是对垃圾分类的环境生态价值、能源保护价值和气候价值的关注。合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开展动员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分类氛围。此外,从根本上考虑开展垃圾分类回收的目的,垃圾分类仅作为一个基本的形式载体,意在让“减量”的理念渗透到居民生活的每一个环节,从而最终达到从源头遏制垃圾产生的目的。因此,在实施垃圾分类回收的同时,应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建立和推广垃圾分类计量收费制度,即垃圾排放量与收费相挂钩的原则,有效激励居民明确分类目的,配合源头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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