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产业融合对农民生活满意度的影响

2023-01-16 03:18陈晓红张超正杨千太
关键词:纯收入效应农户

陈晓红, 张超正, 杨千太

1. 湖北工业大学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武汉 430068; 2. 华中农业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武汉 430070; 3.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陕西 杨凌 712100

经济增长与政府政策的最终目的都在于提高国民的幸福度[1].幸福感作为最能综合反映个人自评福利(self-reported wellbeing)的一个指标,已成为全世界各国政府衡量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形势下,提高人民幸福感已成为各级政府超越GDP的施政目标[2].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4月在浙江开展调研时指示“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指明乡村振兴成功的关键是提升农民的幸福感.可见提高广大农民的幸福感,已成为农村公共政策的重要目标之一.

生活满意度是广义的“幸福感”概念中对生活评估的部分,指人们基于主观感受和自身设定的标准,对其大部分时间或持续一定时期的生活质量做出的总体性综合评估,是衡量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和参数[3-4].因其能直接反映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政策的实施效果而广泛应用于公共政策评价[5],进而为完善当前制度提供决策参考.学术界探讨各种土地或农业发展政策对农户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多从农地整治、生态补偿、农地征用和农地流转等方面评价公共政策的实施绩效[6-9],但从农户生活满意度视角探讨乡村产业融合影响的研究却鲜有报道.

自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乡村产业融合以来,其在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综合效益,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方面效果显著[10-12],被视为乡村振兴的必然和可行路径[13],势必对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造成深远影响.然而目前的乡村产业融合能否真正提高农民生活满意度?影响效应和作用机理如何?产业融合对不同收入阶层农民生活满意度的影响有何差异?鉴于此,本研究在借鉴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选取湖北省武汉市和荆门市5个开展产业融合的乡村,对农户进行入户访谈,采用有序Probit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实证分析乡村产业融合对农民生活满意度的影响,以期为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产业融合绩效评价体系,增进农民福祉提供科学依据.

1 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对农民生活满意度的作用机制分析

乡村产业融合是以农业为基本依托,以新型经营主体为引领,以利益联结为纽带,通过产业链延伸、产业功能拓展和要素集聚、技术渗透、组织制度创新,跨界集约配置资本、技术和资源要素,促进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农资生产销售和休闲旅游等服务业有机整合、紧密相连的过程[14].

已有研究表明,绝对收入是影响人们生活满意度的重要因素[15].人们只有满足了基本的、固有的需求才能够幸福,因而收入与生活满意度是正相关的关系[16].在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过程中,主要通过以下途径提高农民收入:龙头企业与农民签订订单合同,按照约定的价格、数量和质量向农户收购农产品,指导农民利用新技术进行专业化生产,有效规避生产经营风险,减少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经营成本和交易费用而带动农户农业经营性收入的提高[17]; 农民通过转让、出租或入股等形式将自己的承包地或宅基地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取土地租金、分红或返利,从而获得稳定的财产性收入; 同时农民还可以受聘于本地龙头企业,参与农产品生产链各环节,从事采摘、加工、运输、保管、销售等工作,增加农户工资性收入;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激活了农村商业和服务业市场,农民通过开办农家乐、民宿和从事小商品买卖等非农自营活动,增加非农经营性收入; 另外,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惠农政策,如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养殖户等农业经营主体的粮食补贴、养殖补贴等,农户的转移性收入也不断增长.产业融合给农民带来的收入的提高可以归为提高农民生活满意度的收入效应.

据此,本研究提出假说1:乡村产业融合能通过收入效应而提高农户的生活满意度.

收入效应虽然显著影响人们的生活满意度,但生活满意度与收入水平之间的相关程度并不高,决定人们生活满意度的非收入因素也值得关注[15].有学者指出,生活满意度主要从主观心理感受测量人们的生活福利和生活质量,除了收入维度外,还包括休闲、社会地位、公共服务、环境等维度[18-20].产业融合过程中,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指导农户进行专业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带动农民收入增长的同时,农民闲暇时间增加; 通过农业与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融合,拓展农业多功能性,开发当地特色的景观休闲娱乐项目,乡村传统文化和历史底蕴得以保存,农民归属感和文化认同感增强,休闲文化生活更丰富多彩; 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资本和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农村产业规模和就业容量不断扩大,就业环境改善,农民就业机会增多,同时,越来越多的农民回乡创业,农民社会地位不断提高; 通过带动道路、物流、信息网络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生态、观光农业发展模式,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不断改善[21].增加农民休闲时间,提高农民社会地位,改善就业环境、生态环境和公共基础设施水平等能提升农民心理满足感和生活质量,从而提高其生活满意度[22-24].产业融合引起的农民心理满足感和生活质量提高可以归为提高农民生活满意度的心理效应.

据此,本研究提出假说2:乡村产业融合能通过心理效应而提高农户的生活满意度.

综上,乡村产业融合能通过收入效应和心理效应来提高农民生活满意度,其影响机理如图1所示.

图1 乡村产业融合对农民生活满意度的影响机理

2 研究区域与数据来源

本研究所用数据来自课题组在湖北省武汉市都市圈开展的农户抽样调查.根据本研究目的,本次调研选取湖北省武汉市都市圈内开展产业融合较早,已经相对成熟的产业融合发展模式,产业发展综合效益已初步显现的区域.为了涵盖不同的产业融合模式,使分析结果有一定的代表性,最终在武汉市都市圈选定以下开展产业融合的行政村,分别为: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乡童周岭村、武汉市黄陂区姚集乡(镇)杜堂村、大冶市金湖街道上冯村、京山市罗店镇马岭村、钟祥市石牌镇彭墩村.在上述每个行政村随机选择3~4个村民小组作为调研的产业融合区,并在其周边选择3~4个村民小组作为调查的非产业融合区.

为确保调查方案的可行性和问卷设计的合理性,课题组在对调查员进行相关培训并开展预调查后,在此基础上修改了一些不清晰、有歧义或受访者不愿意回答的题项,并于2019年11月17-23日到上述区域开展正式调查.本研究采取随机抽样和面对面访谈式调查,根据村庄规模,在每个行政村随机选择20~40户农户进行问卷调查,最终得到有效样本480份,其中,产业融合区样本150份,非融合区样本330份.

3 研究方法与变量选取

3.1 研究方法

由于被解释变量——生活满意度是一个5项有序选择变量,相邻选项之间的距离存在不可比性,直接采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有欠妥当,因而本研究选择有序Probit模型进行分析.对于生活满意度的收入效应,本研究选用Sobel模型进行中介效应分析.参照温忠麟等[25]的做法,采用依次检验法对生活满意度的收入效应进行检验,该方法需要3个测量方程,具体模型构建如下:

LLifeSatisfaction=α1+β1IIntegration+β2CControls+ε1

(1)

lnAAveIncome=α2+γ1IIntegration+γ2CControls+ε2

(2)

LLifeSatisfaction=α3+δ1IIntegration+δ2lnAAveIncome+δ3CControls+ε3

(3)

式中:LLifeSatisfaction为农村居民生活满意度;IIntegration为产业融合; lnAAveIncome为绝对收入的对数;CControls为一系列控制变量;α为常数项;β,γ,δ为变量系数;ε为误差项.中介效应采用依次检验法,该方法为温忠麟等[25]在结合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综合性中介效应检验程序,能够在保证较高统计效率的前提下控制检验的第一类错误率和第二类错误率.同时,(1) 式用于检验产业融合对农村居民生活满意度的影响,(2) 式用于检验产业融合对家庭人均收入的影响,(3) 式用于对比(1)式和(2)式的结果,即本研究要观察的收入效应.

3.2 变量选取

1) 被解释变量.生活满意度作为一种心理感受,是人们对其大部分时间或持续一定时期的生活质量的整体评价.主要由受访者根据自己的生活状态进行综合评价,并采用李克特五点量表进行量化,即“非常满意=5; 较为满意=4; 一般=3; 较不满意=2; 很不满意=1”.

农民生活满意度的均值为2.99,其中融合区和非融合区生活满意度均值分别为3.61和2.71,说明参与产业融合的农民生活满意度高于未参与产业融合的农民生活满意度.

2) 解释变量.根据研究假说,本研究核心解释变量为产业融合.产业融合设置的是一个二元变量,它表示研究区域农户参与农村某产业融合的状况.根据农户与其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情况,参与了农村产业融合的农户(即融合组)赋值为“1”,未参与农村产业融合的农户(即未融合组)赋值为“0”.

3) 中介变量.中介变量为绝对收入,用家庭人均纯收入表示[26],人均纯收入由农户家庭农业经营性收入、非农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以及转移性收入之和减去家庭农业与非农经营性成本,除以家庭总人口计算得出,由于实际调查数据中的人均纯收入很难接近正态分布,所以对人均纯收入取自然对数进行线性转换.

4) 控制变量.参考农民生活满意度影响因素的研究成果[9,27],选择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和村庄特征作为控制变量,其中选择受访者的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和文化程度来衡量个人特征; 选择成年人受教育程度、家庭负担比、非农劳动力比例、人均土地经营面积、家庭成员是否为村干部来衡量家庭特征; 选择村庄经济发展水平和村庄交通便利程度来衡量村庄特征.各变量的定义及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定义与描述性统计

4 结果与分析

4.1 乡村产业融合对农民生活满意度的收入效应

在回归分析之前,本研究检验了模型是否过度拟合和各变量的多重共线性.计算各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VIF)平均值为1.74,远小于10,说明本文各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模型也不存在过度拟合的情况.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

由表2中模型Ⅰ和Ⅱ可知,产业融合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对农民生活满意度和人均纯收入产生正向影响,回归系数分别为1.078和0.435,说明产业融合不仅能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满意度,还能显著增加家庭人均纯收入.模型Ⅲ中产业融合和人均纯收入系数都在1%水平上有统计学意义,且产业融合的系数与模型Ⅰ中相比有所降低,从1.078下降到0.956,说明存在部分中介效应,计算得出中介效应占比为52.35%.

在控制变量中,从性别来看,相对于女性而言,男性的生活满意度更高.这可能是因为一般女性需要承担更多的家务劳动,而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多由男性承担,其自我价值感更强,生活满意度更高.这也与Graham等[28]和薛畅[8]的研究结论一致.从年龄变量来看,年龄越大,生活满意度越高.这一结论虽然与何立新等[1]发现的年龄与幸福感呈“U”型关系不一致,但由于本研究被调查对象多为中老年人,因此与前人[1,15]结论一致.从婚姻状态来看,已婚有利于生活满意度的提升.从受教育程度看,受访者和家庭成年人受教育程度均能显著提高生活满意度.这是因为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农民,其认知和学习能力越强,更容易获得技能提高收入和改善家庭生活,因此生活满意度更强.从家庭负担来看,家庭负担比越大,农民生活满意度越低.这是因为老人与儿童的赡养会占用家庭成员更多时间,加大家庭经济压力,从而降低生活满意度.此外,非农劳动力比例、人均土地经营面积、家庭成员中有村干部都能不同程度提高农民生活满意度,这可能与提高家庭收入和拥有社会资本有关.另外,村庄特征方面,村庄到乡镇中心的距离越远,农民生活满意度越低.这是因为村庄离乡镇中心越远,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越不完善,农民交通和生活越不方便,因此农民生活满意度越低.

表2 产业融合、收入与生活满意度

通过以上分析表明,产业融合能显著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通过收入效应提高其生活满意度,假说1成立.为了进一步证实,采用模型Ⅳ和Ⅴ分别作为农户人均农业纯收入和人均非农纯收入的决定方程.回归结果表明,对于人均农业纯收入,产业融合变量的系数无统计学意义,表明调研区未参与产业融合的农户和参与产业融合的农户的人均农业纯收入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对于人均非农纯收入,产业融合变量的系数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为0.537,这说明相比未参与产业融合的农户,参与产业融合的农户的人均非农纯收入平均高出53.7%,因此产业融合主要通过提高农户非农收入带动农户收入增长,与杨晶等[29]的研究结论一致.在调查的产业融合区村庄中,童周岭村、上冯村通过发展旅游业进行产业融合,农户将土地流转给企业后,主要从事农家乐、民宿等非农经营活动; 杜堂村、彭墩村、马岭村通过创建土地存贷合作社、土地入股等方式,农户将土地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一经营,大多数农户不再参与农业生产,农业收入的比例下降,非农收入成为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

4.2 乡村产业融合对农民生活满意度的心理效应

虽然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对农民生活满意度收入效应的提升得到证实,但心理效应又如何呢?考虑到不同阶层居民生活满意度决定因素的异质性[1,30],本文将对不同收入水平群体的生活满意度进行区别研究.考虑到农民收入水平的差异,按照收入水平由低到高对样本进行排列,并划分成样本数量相等的3组,即0~33.33%,33.34%~66.67%和66.68%~100%,分别对应低收入组、中收入组和高收入组.即可理解为控制相对收入水平,再依次进行回归,所使用的估计模型和估计方法均保持不变.对人均纯收入进行分层后的估计结果如表3所示,表4则显示了产业融合和收入变量的边际效应值.

表3 不同收入水平下产业融合、人均收入与农民生活满意度

续表3

表4 分收入阶层后影响农民生活满意度的边际效应

低、中、高收入组产业融合变量的系数分别为3.815,2.469,0.935,且均在1%的范围内有统计学意义,说明产业融合能显著提高不同收入阶层农民的生活满意度,而且对农民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在低收入组最强,这也进一步说明本研究结果的稳定性.可以发现,对于低收入群体而言,产业融合使农民感觉“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概率提高了9.1%和8.3%,并使感觉“非常不满意”和“比较不满意”的概率减少17.5%和21.4%; 对于中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产业融合使农民感到“非常满意”的概率分别提高了9.3%和21.0%.而对于人均纯收入变量,低收入组的系数无统计学意义,中收入组和高收入组人均纯收入变量的系数都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

在进一步控制收入阶层后,对低收入组农民而言,产业融合对其生活满意度的增进效果依然显著,而收入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变得不显著,这说明产业融合主要通过心理效应提高其生活满意度.这可能是因为产业融合主要通过带动非农就业提高非农收入,而相比中高收入阶层,低收入阶层农民普遍受教育水平和技能水平较低,拥有的物资较少,非农就业能力低.此次调研也发现了这个现象,低收入组非农劳动力比例仅为34.28%,而中高收入组非农劳动力比例为61.44%.由于资源禀赋的“马太效应”,低收入阶层农民通过产业融合获取的收入红利低于中高收入阶层农民,故收入效应不显著.但如前面理论分析部分所述,产业融合通过改善村庄环境,完善各类基础设施,提供休闲娱乐产品等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相比高收入群体,低收入群体通过享受不断提高的村庄环境、基础设施等公共物品供给感受到更强的生活上的获得感、公平感和快乐体验[30],从而通过心理效应获得更高的生活满意度,因此假说2得到证实.

对于中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生活满意度的收入效应分别为35.79%和2.54%.这可能是因为中高收入群体普遍受教育程度和技能水平比较高,拥有的物质资本和社会资本更多,非农收入是其主要的收入来源,因此产业融合更有利于中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收入效应比低收入群体显著.但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高收入群体在低层次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后,人们会进一步追求更高层次的非物质性需求[31],而收入和生活满意度的关系遵循边际效用递减的规律[16],因此与中等收入群体相比,呈现出较低的收入效应.

5 结论与建议

本研究基于湖北省武汉市都市圈的农户调研数据,实证分析了乡村产业融合对农民生活满意度的影响效应和作用机理,并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产业融合能显著提高农户人均纯收入和生活满意度.中介效应分析表明,产业融合能通过收入效应提高农民生活满意度.

产业融合主要通过促进农户非农收入增长提高农民生活满意度.与未参与产业融合的农户相比,参与产业融合农户的人均非农纯收入高出53.7%.

产业融合能通过不同路径提高不同收入阶层农民的生活满意度.对低收入组农民来说,产业融合主要通过心理效应提高其生活满意度; 对于中收入组和高收入组农民来说,主要通过收入效应和心理效应提高其生活满意度.

基于以上结论,本研究建议如下:

完善产业融合扶持政策,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统筹规划产业发展.根据各地资源特色禀赋,因地制宜选择特色化产业融合类型和模式,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差异化发展; 对产业融合项目在行政审批、融资渠道、建设用地和税收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给予优先支持和适当优惠;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除了订单合同、土地流转等较松散的利益联结方式外,推广契约型、分红型和股权型等互惠共赢、风险共担的紧密利益联结方式,引导农民深度参与产业融合,真正分享产业融合收益.

通过产业融合助力乡村振兴,满足农民隐性心理需求.完善农村水、电、路、讯、仓储物流等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 通过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开发和宣传当地特色传统文化,推进农村教育、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缩小城乡差距; 定期组织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农民精神生活,切实提升农民生活满意度.

针对不同收入阶层农民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利益保障政策.对于低收入群体,除了让其公平享受公共服务和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外,支持企业为农户提供种养技术、产品营销等服务,同时通过开展农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农民综合素质,提高其参与产业融合的机会与能力; 对于中高收入群体,除了创造和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外,重点开展农村能人等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培育,同时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农民创新创业,真正实现就业不离土,安居不离乡,增强农民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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