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旭
刘国志很孤单,从一开始就没有什么人亲近他。原因很简单:他是上海人。
陈志到江洲的第一天,就注意到刘志国的特别。
从各自的城市被招工来江洲的人在县城集中上驳船,到农场码头上岸,翻过堤坝,又集中在场部的场子上,各分场生产队长照已经拿到的名单,喊名字领人。
“刘志国。”一分场二队的队长吴毛俚喊。
“到!”
只听答应不见人,吴毛俚四下张望,看到一个小胖子提着一只老旧的大皮箱,正往坝脚下自己赶来的那驾牛车走去。
“你是刘志国?”吴毛俚把名单上的其他几个领过来,问。
“是。”刘志国已经把皮箱放在牛车上,很笃定地坐好了。
“你怎么知道是这驾车?”
“我刚在坝上看见您站在车边上。”
“哦。”吴毛俚眨了眨疤瘌眼,一侧身上了牛背。
宿舍四个人一间,门跟后墙的窗子对着,两边各两张床:床脚是钉在地上的木桩,床面是竹片,离地半人高。地上铺了石灰,可以放箱子、面盆之类。
刘志国跟陈志在一边,另一边是晏德成和聂宏亮。刘志国的床跟聂宏亮相对,在窗子那头,挂了个帐子,大皮箱提手朝上,立在靠墙的床头,床上剩下的位置,足够放平他的身子。除了上下床,帐子从不打开。陈志他们都是省城来的应届高、初中毕业生,都斯文,互不打扰,只聂宏亮瘪嘴说:别看在帐子外面像只刚下的蛋,帐子里面就是个鸡窝。
县政府跟专署在一个城市,县名跟专区名相同,这给户口属专区市的人造成了一点麻烦,一定要声明自己是市里来的,免得别人误以为是县里人——县里人比市里人低一等,再下面就是乡下人。刘志国是市里来的,但他从不声明。因为他既不是“市里人”也不是“县里人”,他老家在上海。几天后,分在其他分场的几个熟人来看他,“阿拉阿拉”的,都说上海话。晏德成和聂宏亮班上好几个同学的父母是从上海来建“大三线”的,都听懂了——这几个上海人把他们都叫“阿乡”。
“上海有什么了不起?”
几个人出门后,聂宏亮愤然说:“百分百的暴发户,冒险家乐园,十里洋场,买办佣人市场,尽是帮会妓院、地痞流氓。往上几代,还不都是他们自己瞧不起的阿乡!茅盾小说《子夜》里‘马路上的小瘪三,饭可以不吃,香烟屁股一定要抽’,说的就是这种上海人。”
陈志被派去江对面的县城给食堂加餐采买,这是他到农场后第一次出差,郑重其事地把压在箱底的中山装翻了出来。省城有位邻居在机关当科长,去上海出差,母亲特地请他带的,说是儿子从小穿的都是大改小的旧衣服,现在参加工作了,总要像个样子。陈志一直舍不得穿,忽然穿出来,的确良面料,挺刮,发亮,大家都说像个新郎官。恰好刘志国走过,有人喊住:喂,小瘪三,这是你们老家的产品,怎么样?刘志国毫无准备,脱口说:这种衣服上海人是不要穿的。
要不是坝头上一同被派工的人在催上船,陈志差点就照他面门给一拳。
气归气,陈志心里明白,大家看不上上海人,不是因为自己了不起,而是因为比不过他,跟刘志国站在一块,立刻就真是他说的“阿乡”。
因为就这一个异类,大家觉得好欺负,个个要刘志国好好向本省人看齐,不要酸溜溜地摆小瘪三崇洋媚外的派头。他从不回嘴,也不看大家,心里明显固执着,一点没有驯顺的样子,更别说幡然悔悟了。
跟着外婆在庐山长大的白毛儿,卷头发,花格衬衫,大裤脚,处处模仿上海人,却用力一推刘志国的肩膀:说话呀,哑了?不服是不是?不承认自己小瘪三是不是?
刘志国被推得一个趔趄,站直了,还是不吭声。
几乎在一切方面,刘志国都表现出自己事实上的优异。
一年半载,食堂加餐,每人一大碗红烧肉,其他人大呼小叫,风卷残云,恨不得连碗一块吞下去。刘志国至少分成十次享用,每次一两块肉,一小勺汤汁,加到平时难见油星的水煮菜里,餐餐都吃得有味。
农场柴油发电晚上九点就停了,之后照明就点煤油灯。各个宿舍每次分摊油费,总是吵得不可开交:油怎么就烧完了?这才买了几天?我中间回去了一个礼拜,或者我每天停电前就睡了,凭什么一样分摊?
只有刘志国那间宿舍从来没有这种争吵。这全仗他的细心:他每天都睡得最晚,床头有一只小闹钟,同屋的人谁几点睡的,他都有记录。分摊油费的时候,上次买了多少油,烧了多少小时,每小时的用油是多少,各人用了多少小时,一清二楚。陈志真是替他可惜。这样的聪明过度,完全是一种浪费。像他这样的人,应该去管农场,管国家大事,去造卫星、登月球!又觉得他有几分可怜,他也许是用这种芝麻绿豆的计较,保护自己的聪明不受攻击。
农场吃的是定销粮,比城市的定量高一倍,但正在长身体的年纪,许多人还是不够,每个月总有几天饿得脚酸手软。刘志国总有饭菜票富余,跟人换现金,买烟。他老爸从前是洋行舞厅的琴师,后来在市里下码头的西门口摆了个烟摊,没事时就端张报纸,是自费订的上海的一种晚报。刘志国很小就学会了抽烟,到了农场,有了工资,抽烟可以随便了。但他并不随便:口袋里放两包烟,一包是上海老牌子“飞马”,一包是本省最便宜的“海鸟”,当着人面抽“飞马”,一个人的时候抽“海鸟”。每天几支,定量。
刘志国对自己似乎有一种悲剧性的执迷。他的聪明像装满的水桶,随时会晃出来。大家为一件事争得不可开交,他冷不丁插一句,没人在意。等争完了,才发现,他插的那句,就是大家争到最后的结果;每个月,记工员给各人结算定额包工的工分:铲了几条沟,锄了几垄草,拢共多少分,慢吞吞地拨着算盘珠子,他在旁边已经报出了得数,跟算盘珠子拨出的分毫不差。快速的推断和计算,像是跟人比赛敏捷。谁的脑子跟不上,“拎勿清”,他就会冷冷瞟一眼。就这一眼,暴露出他骨子里让人厌恶的自负,让注意到的人很受伤。
也有绝对的禁区。
新职工宿舍几十号人,每天叽叽喳喳,吵吵闹闹。只要纠纷不牵涉自己,刘志国从不介入,更别说寻衅挑事。不管发生什么,哪怕塌了天,他都没有态度。问他有没有看法,有什么看法,他都回答:这是我自己的事——不是说那件事是他自己的事,是“有没有看法、有什么看法”是他自己的事,没有必要告诉你,你也没有必要知道。他从不指教别人,也不听别人指教,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各管各就好了。但他不管别人,不等于别人不管他。受到别人的嘲笑,他最多嘟哝一句:“关依啥事体?”别人挑剔他的小胡子,他的吸烟非吸到烟屁股不可,他的表情都是:“关依啥事体?”
除了上工、吃饭、睡觉,刘志国跟大家也没有多少交道好打。他的大皮箱里有一只琴盒,每天晚上不管干部念文件、开会、夜校多晚结束,他都抱着琴盒去坝外的柳林练琴。场部渔业队的木船上桐油,反扣在江滩的木架上,下雨天,他就钻进去,坐在地上。
场武装部的李部长下来蹲点,每天晚上把大家集中在一间屋里念文件,不论男女,都恨不得跟他连体。刘志国坐得既不近,也不远,从不发言,也不迟到早退,从头到尾眯着眼,左手掌朝上,拇指外的四个指头蜷着,不停地起伏移动。比国家干部还负责的陆国汉走到他面前,拍拍他的肩膀,让他认真听讲,他睁开眼,看看,又眯上。以至李部长来了半个月都喊不出他的名字。后来李部长被省城来的女职工甘新华害得撤职、离婚,接替李部长蹲点的黄场长也是一个长篇大论专家,刘志国照样是边听边动指头。凡是跟自己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事,他都不用心,觉得不划算。
这样的油盐不沾,一样让人恼火。
队上的新职工没人讲刘志国的好话:虚假,滑头,对谁都客客气气,其实谁也看不上;自顾自,会盘算,跟他打交道要多几个心眼,要不把你卖了你还谢谢他;琐琐碎碎,小里小气,兜里跟大家一样翻不出几文钱,还穷讲究,死要面子活受罪……
恼火归恼火,许多人又离不开刘志国,暗里跟他套近乎,请他让上海的亲友买上海货:香皂、雪花膏、格子衬衫、胸罩、丝光袜子、回力鞋……五花八门;说话、穿着、举止,处处模仿他。他抽烟,牙齿还雪白。有人发现是因为他除了一早一晚刷牙,每餐饭后都要漱口,也就跟着在饭后舀一碗清水,仰着脖子,“咕噜咕噜”地一通猛喷;抽烟的甚至学刘志国用中指和拇指掐着烟蒂,把烟蒂抽到实在不能再抽为止;白毛儿原来以为上海时髦男人都是一头卷毛,见到刘志国以后,一遍一遍地洗头,努力把自己的一头卷毛捋直,梳成刘志国那样的发型:偏分,小波浪,大鬓角。
插图/戴未央
但是菩萨哪里是一天修成的!大家怎么学也学不像,就只好骂他“假洋鬼子”“外国狗”。因为骂人比较容易。
人真是怪,越是得了一个人的好处,就越是恨这个人。越是知道一个人比自己高,就越是要贬低他。
倒是在老职工里,刘志国有人缘。他矮矮胖胖,平脚板,走路一摇一摆,肉嘟嘟的脸、胸脯和屁股直晃动,像只笨鹅,老职工觉得特别喜兴。队长吴毛俚最看好他,说莫看这帮城里伢儿一天到晚呜呜噪噪,疯疯癫癫,日后最有出息的就这伢儿。
刘志国在老职工面前,也的确是活络,男女老少都兜得转。他抽他们的黄烟,一定回敬自己的香烟;见了小媳妇带到棉花地的细伢儿,不知从哪里就摸出一粒“大白兔”。吴毛俚的小舅子在场部渔业队驾船,知道了刘志国天天晚上在江边练琴,拜托所有船工夜里值班记得留块跳板,好让刘志国上船,天气再坏也不怕了。
聪明的人往往胆小,刘志国就属于这种。他谁也不敢得罪,夜里去江边练琴,就是怕吵了大家,惹骂。但大家并不领情,觉得是应该的:谁让他是上海人!
同屋的几个,晏德成整天咬着老职工送的竹烟筒,夜里去江湾游完泳就上床睡觉,从来不多话;聂宏亮喜欢朗诵诗歌,得到黄场长的高度表扬,说是思想教育的好方法,一有空就把宿舍的走廊当舞台,挥动双手,慷慨激昂;陈志一回屋就慌慌张张找纸找笔,趴在床上爬他的格子,眼巴巴指望那些字变成钞票。那次刘志国轻蔑他的中山装,他一直记恨在心,视如仇人。
聪明跟青春期的躁动一样,不释放会堵得发慌。但洲上需要的是干活的体力,太用脑力的事情不多。刘志国智力过剩,成了他的一个累赘,总要找个方式发泄。做不了大事,做点芝麻绿豆小事,也算一种消遣。小事常常是麻烦事,但再麻烦的事,到他手上,都会拎得清清爽爽。聪明好像是他特有的一种玩物,什么事只要他玩了,都能玩出花样。
下农场的第二年,开春,大坝上来了挑箩担卖鸡仔鸭仔的人。刘志国下早工时刚好碰上,买了一群。
宿舍与大坝之间的空场上,去年收棉花后拔出的棉花槁子,打成捆,运到食堂当柴火,堆了一个大柴堆,跟宿舍一样高。天晓得什么时候,刘志国在柴垛底下抽出了一个洞,洞口挡了一个柴捆,做了鸡鸭的窝。每天上工前把柴捆移开,放出鸡鸭;晚上收工回来,鸡鸭已经自己进了窝。
有一天,刘志国忽然发现,有一只鸭仔,小小的,黄黄的,茸茸的,傻傻的,一摇一摆,有点像他自己。又过了些时候,在那群鸡鸭中高出一头,原来竟是只鹅!
刘志国惊喜得不得了,一弯腰抱在怀里,又是亲,又是摸。以后每天见到,都要在怀里抱一会儿,摸一会儿,梳理一会儿羽毛。
鹅闷声不响,只要见到刘志国,就会伸长脖子,加快步子,很厉害地摇晃着,扑过来,在刘志国脚前脚后扑打翅膀撒欢,像是一对亲兄弟。新职工里的刻薄鬼干脆就用刘志国的名字给它命了名:“刘志国”。刘志国不生气,也一样“刘志国”“刘志国”地喊它。
刘志国其实并不小肚鸡肠孤芳自赏,反而天生懂得化解和协调。别人疏远他,他不计较,别人一有好意,他马上就欣然接受。
仅仅这一点,陈志对刘志国就是认可的。上海人的见识就是不一样。他们好像什么都见过,不把名头太当回事,对各种无法抗拒的要求表面服从但心里未必诚恳,都是自己远远不及的。
蹲点的黄场长有一天开会,清了好久喉咙,神秘兮兮地宣布:场部通知,有一帮外国记者要来参观,可能会到队上来,到时大家既要热情,又要警惕,既要大大方方,又要小小心心……话刚开头,会场就炸了锅,大家又兴奋又紧张:不晓得是哪国人?有没有敌特?
刘志国不以为然。他不觉得外国人除了亚非拉,就没一个好东西;也不觉得一说外国人,自己就矮了三分,装着鄙视,其实畏缩。有什么神秘的?不管哪国人,终归是人,他轻飘飘地说。
新职工里第一个结婚成家的聂宏亮搬走了,屋里剩了三个人。晏德成是老大哥,给死心塌地喜欢他的翘白儿老缠着,陈志跟刘志国同年,在一间屋里处久了,老别扭着都不自在。
“可不可以看看你的书?”刘志国试探着问。
陈志床头有一个棉花篓子,装满了书,有省城带来的,也有在农场各处借来的和顺来的。
“可以啊,杂七杂八,没什么好的,你不笑话就行。”
“那回我真不是笑话你。就那么随口一说。”
刘志国说的是陈志那件中山装。
“你说的也是事实。”
毕竟年轻,说是记仇,时间长了,陈志也渐渐冷静。他一直在观察刘志国:他的聪明处处闪烁,像是卖弄;觉得不该说的又绝不说,像是自私。如果不带成见,其实应该说:前一个是本能,后一个是教养。
“你的诗写得真好。”这是刘志国真想说的话题。
陈志来农场后写的第一首诗《我恋爱了》,被黄场长在夜校念出来批评。那首诗里有“我要在你滚烫的怀里徜徉”之类的句子,写的其实是劳动:播种、耕耘、收获,是跟农场“恋爱”,但被黄场长看成了黄诗。
“真的吗?”陈志来劲了。
“真的。”刘志国说,“我二哥说,交朋友,不在乎他是不是得志,只要自己觉得好。”
陈志很感动,刘志国是真诚的。
他们都把枕头掉了头:先前的脚板对脚板,改成了头顶对头顶,便于聊天。
陈志的印象里,刘志国的老爸很奇特:会讲好几门外语,二哥和刘志国学琴,一开始就让他们读五线谱。一个外国芭蕾舞团来上海演出,无数上海人在刺骨的寒风中通宵排队。老爸在晚报上看到,让二哥坐一天一夜火车赶去上海。平时恨不得一块洋钿掰做两块花的老爸,在这一点上一点不讲实惠。二哥临走前,再三叮嘱:看演出前,一定要换上干净衣服,进了剧院,一定要守秩序,讲礼节,别给上海人丢脸。为此专门给二哥讲了一通国际习惯。
刘志国最崇拜他二哥。他的帐子里挂了两张照片,一张是全家福,一张是他二哥:外国大草帽,雪茄,粗布衬衫,红围巾,帅得不行。
“二哥后来上的是上海的艺术院校。本来可以留在上海,人家还是让他去了大山沟教书。不过我嫂子很漂亮,是班花,差一年毕业,不顾一切跟他走了。”刘志国为二哥遗憾,又为二哥觉得值。
二哥每次回家探亲,除了跟刘志国一块练琴,还给他讲各种道理,比如“气质”“修养”“成长”“成熟”:一个人优秀而自己不觉得,那就是气质;富有而别人不觉得,那就是修养;看重原本看轻的东西、看轻原本看重的东西,那就是成长;能登大雅之堂,也能入乡随俗,那就是成熟。就几句话,简单,明白,确定。
“难怪你这么懂事。”陈志深叹了口气。从来没人给他讲过这些。
但刘志国的弱点也是明显的。他因为精明而太过谨慎,几乎有一点怯弱。偶尔凑手打扑克,一张牌捏在手上发抖,半天也甩不下来;一步棋可以想一晚上,边上的人都看出,只要一动那个子,绝对就是一步好棋,他就是下不了决心,非让人急出病来不可。他从来没有疯笑过,再高兴的事也只是抓着拳头挥一挥;也从来没有痛哭过,再伤心的事也是背过身子窸窸窣窣。跟队上天不怕地不怕的烂李子比,像个女孩。
那些鸡鸭转眼就长大了。母鸡煞有介事刨食,“唧唧咯咯”卖弄风骚;公鸡露出了冠子,把母鸡追得飞跑。按理柴堆下的那个窝该容不下它们了,但始终没有发生拥挤,鸡鸭反而一天比一天少了。
半夜里,听见柴堆下有鸡鸭的惨叫,刘志国说,是黄鼠狼;坝外的水塘里飘着鸡毛鸭毛和血迹,他照样说:是黄鼠狼;宿舍夜深人静时有快活吃喝的“吃吃”偷笑,他还坚持:是黄鼠狼。
刘志国只做了一件事:找了块小木片,拴上绳子,挂上鹅脖子,木片上用反复填粗的笔画写着——
“恳求手下留情!”
聂宏亮搬出去以后,他那张床一直空着,陈志建议,夜里让“刘志国”进屋睡。晏德成松开紧咬的竹烟筒:“对对,保险。”
刘志国在床下垫了薄薄一层棉花槁子,铺上一个抗洪剩下的草袋。“刘志国”跟刘志国一样灵光,一进门就什么都明白了,大摇大摆地走向它的安乐窝,长脖子往后贴到背上,脑袋钻进翅膀,像吃饱了奶的婴儿一样睡了。
“刘志国”的草铺永远是干净的,它从来不在上面排泄;“刘志国”的羽毛永远像大晴天的云,除了刘志国给它梳理,它自己每天都会在坝外找特别清澈的水塘洗澡。
一早,大家起床,“刘志国”也跟着钻出床底,傻傻地一下一下向前伸着长脖子,送大家出门,然后就老成持重地在坝里坝外高视徜徉。一到傍晚,又傻傻地站在宿舍走廊上,等收工的人声。
“刘志国”很乖巧,见到宿舍的所有人都很滑稽地一下一下往前伸着长脖子讨好,有时候还大大地张开翅膀,大幅度扇动,作激动状。
大家也就真的手下留情,对“刘志国”比对刘志国亲热多了。
“刘志国”成了新职工宿舍的一个宝贝,一个美梦,寒冬的日光和暗夜的月亮,每天每日不能少的一种意义。女伢儿喜欢搂着它合影,它会臭美地缠绵或神气地抬头。沉默寡言的晏德成,只要见到“刘志国”,就有说不出的开心。
悲剧还是发生了。
省农垦文工团巡回演出,到江洲的首场,所有人都蜂拥去了场部。半夜回来,不见了“刘志国”。
刘志国转身就往大坝猛跑。
坝外,惨白的月光下,“刘志国”洁白的羽毛拖着黑色的血,在水塘上漂浮。
陈志担心刘志国受不了,会喊,会哭,会疯掉。
但是没有。
刘志国从床头的大皮箱里,抱出琴盒,轻轻打开。绛红色的小提琴,像女妖忽然睁开的眼睛,在昏暗的煤油灯光里射出异样的光亮。
陈志听刘志国说过,他老爸拿出家里全部的积蓄,从一个欠了赌债的外国同行手上买下了一把祖传的意大利小提琴,老爸给了二哥,二哥出事前又给了他。除了去江边练琴,他从来没有在宿舍打开过。
整个后半夜,刘志国都在反复拉一支曲子。陈志在省城听过这支曲子:法国音乐家圣桑的《天鹅》。
宁静的湖边,迷蒙的月光。缓慢的旋律,流畅并且轻柔。毫无装饰的忧郁和深沉,营造出水的波光粼粼。天鹅优雅而端庄,在水中悠然游动。没有激烈的旋转,没有振翅的舞蹈。她天生高贵,却头颅低垂;她纤尘不染,却难逃凡俗;她可以引吭歌唱,唱出的却只是悲伤。天鹅在全曲最弱的节奏中渐渐消失,仿佛无力地拍打翅膀,飞向了天空,只剩下水面缓缓荡开的涟漪……
宿舍的门都开着或半开着。
没有声息。
省农垦文工团离开江洲时,带走了刘志国。
“刘志国”被杀的第二天,队长吴毛俚跑去场部,找到了文工团长,没头没脑说,我队上有个扯琴的,不比你们那个差,你们要不要?
“什么‘扯琴的’?”团长莫名其妙。
“就是扯那个的。”吴毛俚指着一堆乐器箱上的一把小提琴。
“你是谁?”团长打量这个突兀而倔巴的洲巴佬,他的草帽发黑,脚趾露出鞋头。
“我是他队长。”
“你懂……那什么‘扯琴’?”
“不懂。只晓得好听。”
“你听过?”
“自然。去我内弟船上听过,我内弟是……”
“别那么复杂。你让‘扯琴的’来,我们看看。”团长转业前是军乐队指挥,干脆利落。
过年,陈志回省城探亲,按刘志国信上的地址去省农垦文工团。大门口值班的说,里面没人,都下基层演出了。看看陈志大失所望的样子,问:“你要找谁?”
“刘志国。”
“哦,我们团里头把小提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