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考古研究院
阳泉市文物管理中心
2019 年,在阳泉市洪城北路东平坦垴村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建设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一口水井,经报国家文物局批准,山西省考古研究院、阳泉市文物管理中心联合对该井进行了抢救性发掘。
水井地处山西省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坦垴村西部,北距平坦垴古城北墙570 米,南距桃河1300 米。水井位于桃河北岸的二级阶地上,北为福安小区,东为洪东小区,南为青年街,西为洪城北路,东经113°33′58.2",北纬37°52′32.0",海拔697 米(图一)。在发掘期间,考古队对水井周边地区进行了考古调查,未发现有其他遗存。水井内出土数量较多的陶、骨、铁、木等遗物。现将本次发掘情况简报如下。
由于后期人类活动及安置房项目的施工,水井上部无存,导致水井开口层位情况不明。目前水井井口距地表深约16 米,井底距地表深约25 米。根据水井所在地区的地质勘探报告来看[1],地基土自上而下共可分为8 层,参照地基土各层的厚度来推算,距地表深16 米的位置大体处在第③层(层厚8.3~20.6 米)和第④层(层厚12.3~27.5 米)之间,即可能距地表深约14.5~26.8 米;距地表深25 米的位置处在第④层之中,据此可推测,水井的现状开口层位最可能处于第③层下,打破第④层。地质勘探报告中指出第④层为褐色~红褐色卵石层,从发掘情况来看,井底为红褐色卵石层,说明井未完全打破第④层,底部仍处在第④层之中。
图一 平坦垴水井J1 位置示意图
图二 平坦垴水井井口
图三 平坦垴水井内部结构(自井底向井口拍摄)
图四 平坦垴水井井圈支护木榫卯衔接
水井可分为井口、井圈、井底三部分。井口平面略呈圆形(图二),口、底相若,直壁,局部倾斜,平底,底部凹凸不平。口径近5 米,底径5 米,残深9 米。井圈是用支护木层叠垒砌而成,井圈与井壁之间紧密贴合(图三)。井圈平面呈九边形,自上而下尚存38 层,每一层皆用九根支护木榫卯相互衔接而成为闭合一周的井圈(图四),从井口清理状况来看,在每根支护木中部外侧相对应的井壁上,都掏挖有一个半圆形(或半椭圆形)的壁坑(图五),井圈口径4.5 米,底径4.5 米。支护木多为柏木,基本保持木头原状,有的支护木上甚至还整体保留有树皮。在上下叠摞的两根支护木的接触位置,部分层位经过人为的修整加工,不仅扩大了接触位置面积,而且还保证了接触位置的平整、稳定,同时为了保证井圈之间衔接紧凑以及每层井圈的整体水平性,木柱之间局部地方还用铁斧、木板、木棍来找平、挤压(图六)。支护木由柱体、榫、卯组成,榫、卯位于柱体的两端,支护木长1.70~2.0 米,柱体长1.40~1.60米,榫长0.05~0.25 米,卯长0.16~0.22 米。井底为含卵石的砂层。
图五 平坦垴水井井圈支护木外侧中部壁坑
图六 平坦垴水井井圈支护木之间垫平
井内为后期堆积所填充满,从发掘情况来看,堆积复杂多样,多不连续分布,厚薄不一,据土质、土色可划分为数十层。但是由于地下水位太高,井内堆积含水量极大,泥泞湿滑,无法严格按照单位收集遗物,故按照水平等距离深度来收集遗物,共分四层(图七)。
第①层:厚2 米。中部整体为黄褐色砂土,但可进一步细分为黄褐色砂土、红褐色砂砾、深灰色细泥等若干小层,这些小层之间交替分布,厚薄不均,似为自然淤积而成。井圈与黄褐色砂土之间分布有黑褐土,青膏泥状,含水量大。该层出土有生活用器和建筑构件两大类,生活用器主要是陶器,建筑构件主要有瓦、木构件等,还发现有少量的动物骨骼和1 件铁斧。
第②层:厚2 米。整体为深灰色细泥土,土质松软,上部有黄褐色砂土和深灰色细泥等若干小层交替分布,黄褐色砂土薄而少,深灰色细泥较厚,分布较多。井圈与深灰色细泥之间为黑褐土,青膏泥状,含水量大。该层包含物数量较多,出土有生活用器和建筑构件两大类,生活用器主要是陶器和铁器,建筑构件主要有瓦、木构件等(图八)。
图七 J1 平剖面图
第③层:厚3 米。中部为黄褐色砂土,井圈与黄褐色砂土之间为深灰色细砂土。从剖面来看,深灰色细砂土在东侧和西侧分布较厚,土质较纯净,东侧为自上而下的倾斜状堆积,西侧也有较小体量的倾斜状堆积,两侧堆积在中部形成一个“V”形坑,坑内为淤积层,夹杂一块由整块黄土塌落形成的堆积。“V”形坑底部包含物丰富,有生活用器和建筑构件,生活用器主要是陶器,建筑构件主要有大量筒、板瓦残片和木构件。
第④层:厚2 米。整体为黑灰色细泥土,土质松软。但在井底南部可见有粘度较大的黑灰色淤泥,北部可见深灰色细泥层和砂土层等若干小层交替分布。井底南部有大片倾斜状堆积,出土大量的木构件及筒、板瓦;北部有少量倾斜状堆积,夹杂有大量瓦件和小部分动物骨骼。该层以下为卵石砂层。
图八 平坦垴水井井内第②层局部
井内堆积中出有数量较多遗物,可以分为生活用器和建筑构件两大类。
1.陶器。可分为夹砂和泥质两大类。
夹砂陶可分为夹粗砂陶与夹中砂陶两类。夹粗砂陶按器表颜色分为黑、灰、黄三系,以黑系陶和灰系陶为主,少量黄系陶;夹中砂陶按器表颜色可分为黑、灰两系。陶器外壁多饰绳纹,按照每平方厘米中可见绳纹数量分为细、中、粗三种纹样,细绳纹为每平方厘米可见5 根及以上的数量,中绳纹为每平方厘米可见3~4 根,粗绳纹为每平方厘米可见2 根及以下的数量。夹砂陶外壁纹饰以粗绳纹为主,其次是粗绳纹和中绳纹的组合纹饰、交错绳纹和中绳纹,少数为细绳纹、弦断绳纹和中绳纹的组合纹饰。器表饰粗绳纹的陶器以黑系陶和灰系陶居多,黄系陶较少,黄系陶器表未见有组合纹饰。夹粗砂陶外壁多为粗绳纹、粗绳纹和中绳纹的组合纹饰、交错绳纹、弦断绳纹和中绳纹的组合纹饰,夹中砂陶器外壁多为中绳纹和其它组合纹饰。陶器内壁皆为素面。可辨器形仅有鬲。
泥质陶按器表颜色分为黑、黑灰、灰三系,以黑系陶与黑灰系陶为主,另有少量灰系陶。约有1/3 的泥质陶为素面,其余大部分外壁多见绳纹,以中绳纹为主,另有少量弦断绳纹、细绳纹、弦断绳纹和中绳纹的组合纹饰、交错绳纹以及1 件较为特殊的戳印纹和中绳纹的组合纹饰。器表饰中绳纹的陶器以黑系陶为主,黑灰系陶次之,灰系陶最少;灰系陶器表仅见中绳纹和交错绳纹,无上述其它纹饰。可辨器形有碗、豆、盆、罐、壶、甑、瓮等。
鬲 2 件。J1 ③:标3,残。夹粗砂黑系陶,仅存腹部,腹饰纵向粗绳纹,其上有一周纤细凹弦纹。残高7.8 厘米(图九,1)。J1 ③:标4,残。夹粗砂,黑系陶,仅存腹部,腹饰纵向粗绳纹,其上有一周纤细凹弦纹。残高8.9 厘米(图九,2)。
碗 20 件。其中16 件据腹部形态可分两型,4 件因陶片碎小无法进行分型。
A 型 10 件。弧腹。J1 ①:1,泥质黑灰系陶。方唇,直口,腹底分界不明显,平底。器内外壁素面。高8.2、口径15.6、底径6.5 厘米(图九,5)。
B 型 6 件。折腹。据折腹程度可分两亚型。
Ba型 4件。圆折腹。J1①: 标4,泥质灰系陶。腹底分界不明显,平底。底厚1.7 厘米(图九,8)。
Bb 型 2 件。硬折腹。J1 ②:标15,泥质黑灰系陶。方唇,直口。残高7.1、厚0.6~0.9 厘米(图九,6)。
图九 J1 出土陶器
豆 19 件。皆残,按部位可分为盘、柄、足。
豆盘 10 件。据豆盘形态可分两型。
A 型 9 件。盘形豆。其中7 件据折腹程度可分两亚型,2 件由于陶片碎小,无法进行分型。
Aa型 2件。圆折腹。J1②: 标8,泥质灰系陶。圆唇,敞口。豆盘厚0.8 厘米(图九,9)。
Ab 型 5 件。硬折腹。J1 ②: 标13,泥质黑灰系陶。圆唇,敞口,腹下部斜直收,豆盘内底下凹。圆柱形柄,中空。器表整体素面。残高10.4 厘米(图九,10)。
B 型 1 件。碗形豆。J1 ③: 标20,泥质黑灰系陶。方唇,子口微敛,弧腹。残高6.6 厘米(图九,7)。
豆柄 5 件。其中4 件据豆柄高矮可分两型,1 件因残缺严重无法进行分型。
A 型 2 件。矮柄。J1 ③: 标5,泥质灰系陶。豆盘仅存中间部分,中部微凹。柄部中空,豆柄中下部有两周凸弦纹,近足处有一周凸弦纹。残高5.8 厘米(图九,15)。
B型 2件。高柄。J1③: 标15,泥质黑灰系陶。柄部中空,豆足残。柄部发现上、中、下三组竹节纹,每组均为三周凹弦纹。残高17.9 厘米(图九,14)。
豆足 4 件。J1 ④: 标10,泥质灰系陶。方唇,喇叭状圈足。残高2.8、厚0.8 厘米(图九,18)。
盆 16 件。其中14 件据口沿形态可分两型,2 件因残缺严重无法进行分型。
A型 8件。卷沿。J1①: 标22,泥质黑灰系陶。圆唇,敞口,腹上部微鼓。器外壁腹部饰纵向中绳纹。残高6.9 厘米(图九,3)。J1 ①: 标25,泥质黑灰系陶。方唇,敞口,弧腹。残高12 厘米(图一〇,1)。
图一〇 J1 出土陶器
B 型 6 件。折沿。据内壁折沿处有无凸楞可分两亚型。
Ba 型 2 件。器内沿腹交界处有一周凸楞。J1 ③: 标8,泥质灰系陶。唇残,斜直腹,腹部残,外壁可见多条平行轮旋痕。残高13.1 厘米(图九,4)。
Bb 型 4 件。器内沿腹交接处无凸楞。J1 ③: 标25,泥质黑系陶。敞口,束颈。器外壁腹饰纵向中绳纹。残高6.5 厘米(图九,13)。
罐 14 件。据口沿形态可分三型。
A 型 1 件。侈口。J1 ①: 标5,泥质灰系陶。方唇,斜腹。器物内外壁有轮修痕迹。残高5 厘米(图一〇,2)。
B 型 12 件。敞口。其中10 件据唇部形态可分两亚型,2 件因陶片碎小无法进行分型。
Ba 型 1 件。方唇。J1 ③: 标18,泥质黑灰系陶。折沿,矮束颈。颈与肩相接处有一周轮旋痕,肩部饰纵向中绳纹。残高5 厘米(图九,11)。
Bb 型 9 件。圆唇。J1 ③: 标24,泥质黑系陶。束颈。腹满饰纵向中绳纹。残高8.3 厘米(图九,17)。J1 ④: 标14,泥质黑系陶。矮束颈。器外壁颈部可见5 周凹弦纹,腹满饰纵向中绳纹。残高6.9 厘米(图九,16)。
C 型 1 件。敛口。J1 ③: 标11,泥质灰系陶。圆唇,腹下部外鼓。残高6.4 厘米(图一〇,6)。
壶 6 件。J1 ④: 标3,泥质灰系陶。圆方唇,盘口,直颈,颈部有两处戳印,肩部可见纵向中绳纹。残高5.1 厘米(图九,12)。
甑 3 件。J1 ①: 标10,泥质黑灰系陶。残存6 个甑孔。孔径0.9、孔间距1.1~1.6 厘米(图一〇,3)。J1 ①: 标11,泥质黑灰系陶。腹下部斜直收,平底。残存6 个甑孔。孔径0.9、孔间距1.6~2.0 厘米(图一〇,4)。
瓮 1 件。J1 ①: 标6,泥质黑灰系陶。圆唇,直口,矮颈,腹外鼓。颈部有一处戳印痕。颈部与肩相接处有两周弦纹,腹饰纵向中绳纹。高6.1、厚1.3 厘米(图一〇,5)。
2.骨器1 件。
骨锥J1 ④:1,平面呈倒三角形。用骨骼劈裂制成。顶端残,扁平,底端磨成尖圆状。一侧经打磨,另一侧中部骨壁不存,疑似为劈裂骨时造成。骨外壁素面,并经打磨,内壁较粗糙。残长6.9、顶端宽1.4、底端宽0.2 厘米(图一一,1)。
3.铁器2 件。
图一一 J1 出土骨器、铁器
图一二 J1 出土板瓦
斧 J1 ①:2,锈蚀严重。横截面呈长方形,平面略呈倒梯形。銎部较宽,刃部较窄。銎部平齐。器身中空,两端较平。两侧呈倒三角形,其上可见1 条合范痕迹。弧刃,较平直,偏锋。系合范而铸。残长13.2、顶部宽6.2、刃宽5.4、厚0.4~3.6厘米(图一一,3)。
牌饰 J1 ②:1,锈蚀严重。形制不规整。器身扁平,平面略呈五边形。上部边缘为三角缘,下部有一孔。残长6.2、残宽4.8、孔径0.8 厘米(图一一,2)。
4.矿渣1 件。
图一三 J1 出土筒瓦
J1 ④:6,不规则厚块状。青灰色,质地坚硬。表面有条状、水波状皱褶。顶面光滑,底面不平,有多个小气孔,断面亦可见多个小气孔。残长7.6、残宽5.6、厚2.8~3.2 厘米。
建筑构件分为陶质和木质两大类。
1.陶构件
主要为瓦,可分为板瓦、筒瓦和瓦当三类。均为泥质陶。按陶胎颜色可分为灰、黑、褐、红四系。灰胎、黑胎和褐胎瓦件均可按器表颜色分为灰、黑两系,红胎瓦件按器表颜色则分为灰、黑、红三系。其中以灰胎灰陶为主,占所有建筑构件的76.4%,其次为灰胎黑陶,占所有建筑构件的12.5%,其余小部分为褐胎灰陶、褐胎黑陶、黑胎灰陶、黑胎黑陶、红胎灰陶、红胎黑陶和红胎红陶。瓦上多见绳纹,按照每平方厘米中可见绳纹数量分为细、中、粗三种纹样,细绳纹为每平方厘米可见5 根及以上的数量,中绳纹为每平方厘米可见3~4 根,粗绳纹为每平方厘米可见2 根及以下的数量。瓦件外壁纹饰以中绳纹为主,其次是交错绳纹,另有小部分组合纹饰和少量粗绳纹;内壁以素面为主,其次是短横线纹,另有小部分菱格纹和小泥饼,还发现1 件较为特殊的内壁为锯齿纹的瓦。
板瓦可分为瓦头(尾)、瓦身、瓦边。因板瓦的头和尾形制十分相近,目前无法将头尾进行进一步的区分,故将板瓦的头和尾归纳在一起进行说明。
瓦头(尾)J1 ④: 标108,泥质灰胎灰系。方唇,近头(尾)处抹斜。内壁可见3 道泥条套接痕,外壁饰交错绳纹。残长43、残宽34、厚1.2~1.4、弧径大于37 厘米。泥条套接痕间距5~10 厘米(图一二,1)。J1 ④: 标113,泥质灰胎黑系。方唇。唇面高低不平,靠近瓦边处较高。近头(尾)处由内向外抹平,微微上翘。内壁可见3 道泥条盘筑痕、多处凹窝和短横线。外壁饰交错绳纹,近头(尾)处抹光纹饰不清,并可见轮修痕因刀切变形。残长34、残宽21、厚0.8~1.8 厘米。泥条盘筑痕间距3 厘米(图一二,2)。
瓦边据切割方式可分两型。
A 型 外切。J1 ②: 标78,泥质灰胎黑系。内壁饰横向锯齿纹,外壁饰纵向中绳纹。瓦边外切。残长7.2、残宽7.4、厚1 厘米。切口深0.4 厘米(图一二,5)。J1 ④: 标91,泥质灰胎灰系。内壁可见短横线。外壁饰斜向中绳纹。瓦边外切,切面有一凹槽。残长14.4、残宽13、厚1.4~1.6 厘米。切口深0.4~0.6 厘米(图一二,6)。
图一四 J1 出土瓦当
B 型 内切。J1 ①:P15,泥质灰胎灰系。内壁可见密集短横线,外壁饰纵向中绳纹。残长13.8、残宽13、厚0.9~1.2 厘米。切口深0.1 厘米(图一二,3)。J1 ①: 标93,泥质灰胎灰系。器外壁饰细绳纹。残长10.8、残宽12.2、厚0.8~1.6 厘米。切口深0.4~0.8 厘米(图一二,4)。
筒瓦可分为瓦舌、瓦身、瓦边、瓦尾。
瓦舌据舌部形态可分两型。
A 型 平舌。J1 ④: 标109,泥质灰胎灰系。舌部与器身相接处明显。瓦舌素面,瓦身内壁满饰菱格纹,外壁饰交错绳纹,近瓦舌处抹平。残长18.2、残宽9.8、厚0.8~1.2 厘米(图一三,3)。
B 型 翘舌。据瓦舌制作方法可分两亚型。
Ba 型 瓦舌与瓦身分开制作后套接。J1 ④:标55,泥质灰胎灰系。瓦舌轮制后与瓦身连接,内壁二者相接处明显,泥棱外翻。瓦身外壁饰交错绳纹。残长20.4、残宽15.6、瓦舌厚0.6、瓦身厚1.4 厘米(图一三,2)。
Bb 型 瓦身制作后向内压制成瓦舌。J1 ④:标54,泥质灰胎灰系。器身外壁饰纵向中绳纹,近瓦舌处抹平,瓦舌与瓦身相接处可见绳纹印,可知瓦身成型后将一端向内压制成瓦舌,导致绳纹漫灭不清,残长28.4、残宽15.4、瓦舌厚0.6、瓦身厚1.2 厘米(图一三,1)。
瓦身 J1 ①: 标111,泥质灰胎黑系。内壁可见短横线,外壁饰纵向中绳纹,绳纹较粗,间距大。残长8.4、残宽9.1、厚1.5 厘米。绳纹间距0.4厘米(图一三,4)。J1 ①: 标112,泥质灰胎黑系。内壁凹凸不平,可见部分疑似布纹痕迹和轮修痕迹,外壁饰纵向中绳纹,近瓦舌处抹平。残长12、残宽10、厚1 厘米。绳纹间距0.4 厘米(图一三,5)。
瓦边据切割方式可分两型。
A 型 外切。J1 ④: 标58,泥质灰胎灰系。内壁可见5 道套接痕迹,器内壁饰短横线纹,外壁饰纵向中绳纹(图一三,7)。
B 型 内切。J1 ②: 标60,泥质灰胎灰系。外壁饰纵向细绳纹。残长5.2、残宽5、厚1.2 厘米。切口深0.6 厘米(图一三,6)。
瓦当 8 件。种类较为单一,均为灰胎灰陶。形制均为半圆形,整体素面。
瓦当 J1 ③: 标108,泥质灰胎灰系。瓦当内壁满饰同心圆状轮旋痕迹。器身内壁有多处凹痕,内饰短横线纹。瓦当与器身交接处轮旋痕迹明显。器外壁饰纵向中绳纹。两侧瓦边及当面可见切痕,瓦边未切透,瓦当全部切透,当面切痕打破一侧瓦边,又被另一侧瓦边切痕打破。残高8.8、宽16、瓦身厚1.8、瓦当厚1 厘米(图一四,1)。J1 ④: 标117,泥质灰胎灰系。器身内壁凹凸不平,瓦当与器身交接处抹光及按压痕迹明显。瓦当较小于瓦身,分界明显。可见有一侧瓦边及当面切痕,瓦边外切,当面全部切透并被瓦边切痕打破。残高7.4、宽14.6、瓦身厚1.8、瓦当厚1 厘米(图一四,2)。
2.木构件
木构件分属于井栏、井圈、井亭三部分。
井栏由护栏、用于搭接的两头榫、木板组成(图一五)。
护栏整体呈圆弧状,均以嵌条固定。J1 ④:15,长135、宽20、厚10 厘米。栏身有三个正方形透卯,两侧卯残,中间卯眼长13、宽9 厘米(图一六,1)。J1 ④:24。整体呈圆弧状,栏身从中部透卯处断折,拼接后长165、宽20、厚14 厘米,栏身两侧各有一个正方形透卯,护栏最右端连一直榫,对应另一侧为凹字形榫槽,两端可互相拼合,拼合处可形成一方形卯眼,长9、宽8 厘米(图一六,2)。J1 ④:25,长157、宽20 厘米。形制与J1 ④:24 相同,可进行拼合,但端头直榫缺失,中间有一正方形透卯,卯眼长9、宽8 厘米(图一六,3)。
两头榫整体平直,均为宽槽结合。据器身两头榫的形态可分两型。
A 型 两头的榫呈长方形。J1 ④:17,通长75 厘米,器身长53、宽14 厘米,榫头长13、宽7厘米。器身两侧各有一道贯通器身的长方形凹槽,宽3、深4 厘米(图一七,1)。
B 型 器身和两头的榫均呈圆柱形。J1 ④:22,器身一侧可见一长方形凹槽,槽与榫头同宽。通长78、径12、榫头宽5、凹槽宽5 厘米(图一七,2)。
木板均残,上有数道裂痕,根据两端形状可分三型。
A 型 一端较扁。J1 ④:8,由两侧向中间斜切(修刮)成扁头。长60、宽6 厘米(图一七,3)。
B 型 两端呈弧形。J1 ④:9,器身上有数道修刮痕,两端呈弧形,弧口朝外。长67、宽12厘米(图一七,4)。
图一五 平坦垴水井护栏复原
C 型 两端斜切。J1 ④:16,侧看呈梯形,为梯形截面木块,疑似用于插入企口板。长62、宽6 厘米(图一七,5)。
井圈主要由支护木搭建,支护木两端均加工有用于拼接的榫、卯结构。据器身形态可分两型。
A 型 器身略弯曲。J1 ④:7,一端为榫,一端为卯,榫头顶端略尖,宽度整体断面略呈矩形,厚度的断面呈梯形,斜切。长180、宽20 厘米(图一八,1)。
B 型 器身平直。J1 ④:12,一端为榫,一端为卯,榫头偏向一侧,未在榫肩中央,榫头顶端略尖,宽度整体断面略呈矩形,厚度的断面呈梯形,斜切。长186、宽24 厘米(图一八,2)。
井亭这类构件不同于支护木,也不同于井栏,根据木构件形制推测疑似为井上建筑的构件,暂称之为井亭,目前尚无法确定构件的位置、功能,仅根据木构件形制分为木板、梁架、榫。
木板 J ④:23,长方形木板,两端平齐,器身较长。长274、宽8 厘米(图一九,1)。
梁架 J1 ④:20,器身一端大一端小。中间可见一较浅的长方形小凹槽,凹槽内可见一嵌条和多道砍痕。长282、一头宽19、另一头宽22 厘米。凹槽宽18.2、凹槽内嵌条宽5.5 厘米(图一九,2)。
榫依其形制可分为两型。
A 型 半直榫。据器身上有无凹槽可分两亚型。
Aa 型 有凹槽。J1 ④:11,器身大小整体一致。一端为榫头,靠近榫头一端可见两个大小相同的较深的长方形凹槽,另一端可见一较浅的长方形凹槽。长275、宽17 厘米(图一九,3)。
Ab 型 无凹槽。J1 ④:18,原木状。器身由细到粗,较细一头为榫头。长240、宽21 厘米(图一九,4)。
B 型 两头榫。J1 ④:13,器身两端均为榫头,榫头位于榫肩中央,两端断面略呈三角形,榫面略呈梯形。长185、宽14 厘米(图一九,5)。
图一六 J1 出土井栏
图一七 J1 出土井栏
平坦垴水井井内堆积保存相对完好,遗物较为丰富,特征比较明晰,为平坦垴水井的研究工作提供了大量的信息。
经过对井内第①~④层出土遗物的整理,各层出土的陶片组合、特征基本相同,难以依据层位关系来进行分期。依据对这些陶片的分类认识,以及参考周边已有的研究成果,可将井内的陶片大致分为以下三组:
图一八 J1 出土井圈
图一九 J1 出土井亭
第一组:以平坦垴J1 ③: 标3 鬲、J1 ③:标4 鬲为代表的器物。该组器物均为夹砂陶,陶质较粗,外壁均饰纵向粗绳纹。器形以鬲为主。平坦垴J1 ③: 标3 鬲、J1 ③: 标4 鬲与山西侯马上马墓地陶鬲[2]、牛村古城南59H4M78:3 鬲、59H4M34:1 鬲、60H4M27:5 鬲[3]和襄汾陶寺北墓地2016M1:8 鬲[4]以及河北徐水大马各庄Ba 型Ⅱ式鬲[5]的陶质、纹饰十分相似,因此它们在年代上可能相近,可推定第一组器物的年代可能在春秋晚期。
第二组:以平坦垴A 型高柄豆、J1 ④: 标117 瓦当、J1 ③: 标108 瓦当、Bb 型罐等为代表的器物。该组器物的数量较多,均为泥质灰系陶,整体多为素面,部分器物可见绳纹,可辨器物有碗、罐、壶、甑、瓮。平坦垴A 型高柄豆柄部饰竹节纹,这类纹饰多见于战国早期的豆柄上,如河南淅川县马川墓地东周墓C 组墓葬中的M159:4 高柄豆和M159:9 高柄豆[6]、山东临淄齐故城铜豆[7],说明它们的年代可能相近。平坦垴Bb 型罐与山西柳林杨家坪遗址出土的M8:4 罐[8]形制接近,因此它们的年代可能相近,处于战国早、中期。平坦垴Ba 型罐同山西左权三家村遗址ZS2 ①:4绳纹罐[9]形制十分相近,属于战国中晚期。平坦垴J1 中出土的瓦当皆为半圆形瓦当,J1 ④: 标117 瓦当、J1 ③: 标108 瓦当与河北灵寿城遗址E5T1 ③:11 瓦当[10]极其相似,其时代相若,处于战国中期至战国晚期早段。据此可推定第二组器物的年代大致为战国时期。
第三组:以平坦垴A 型卷沿盆和Ba 型折沿盆为代表的器物。该组器物以盆为主,均为泥质灰系陶,整体多为素面,部分陶器可见绳纹。平坦垴Ba 型折沿盆与河北邯郸薛庄H280:2 盆[11]、易县燕下都第13 号遗址T5 ②:13 折沿盆[12]十分接近,二者的年代可能大致相同,因此该组器物年代约为西汉早期。
通过上述分析,井内出土遗物的年代约为春秋晚期到西汉早期,也就是说,早在西汉早期水井就应该已经被全部填埋,那么井的开凿、使用年代就应该要早于西汉早期,至于早到何时还尚需做进一步的分析。
平坦垴水井中皆为木质井圈,其砍伐和加工的年代应该与井的开凿、使用年代更为接近,那么木质井圈的碳十四测年数据将对判断井开凿、使用年代提供依据。从经过校正后的碳十四测年数据来看(附表一),JCN-3 测年数据为BC595-BC412,处在春秋晚期到战国早期;JCN-4 测年数据为BC541-BC389,处于战国早期;JCN-2 测年数据为BC408-BC353,处于战国中期;JCN-1、1#测年数据为BC311-BC206、BC375-BC203,均处于战国晚期到西汉早期。由此可知,五个碳十四测年数据整体在BC595-BC203 范围之内,据此可推断水井的开凿、使用年代大体在春秋晚期到西汉早期之间。
平坦垴井内出土器物分组的年代认识与井圈碳十四测年数据两者高度吻合,年代皆落在春秋晚期至西汉早期范围之内,也就是说该井的年代极有可能处于春秋晚期至西汉早期。从器物年代分组来看,早在西汉早期平坦垴水井已经被废弃而填埋,可推知水井的开凿、使用年代就应该不会晚于西汉早期。井内以战国时期遗物为主,碳十四测年数据也主要处于战国时期,那么平坦垴水井主体使用时间极有可能是战国时期。至于其开凿年代,则应该不会早于春秋晚期。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发现的战国水井有湖北纪南城龙桥河西段Ⅰ区69 号井[13]、拍马村1 号井[14]、枣园周台遗址J1 和J2[15]、安徽马鞍山五担岗遗址水井[16]等。这些水井以圆形为主、方形井次之、不规则井较少。根据井圈的有无可分为无井圈井和有井圈井,有井圈井根据井圈材质可进一步细分为陶井、竹井、木井、瓦井、砖井、石井和复合形水井[17]等。湖北拍马村1 号井和枣园周台遗址发现有木井圈,依木井圈的形制可分为圆形井圈和方形井圈,其中拍马村1 号井为圆形木质井圈,是在整木一侧挖开一个豁口,然后将内部挖空,形成4~8 厘米厚的木井圈,再用一块弧形木板镶嵌于井圈的豁口处,使整个井圈呈圆形。从拍马村1 号井井圈的制作方式来看,与平坦垴水井用9 根木柱榫卯相接而形成一周井圈的制作方式,存在较大差异。
五担岗水井深16.6 米,分为井坑和井圈两部分,井坑平面呈椭圆形,剖面呈圆锥状,推测该水井是先从地表以大揭盖式挖掘出井坑,然后在井坑中央用修整过的玄武岩砌筑井圈。井圈呈圆筒状,中部略宽,两端略窄。井圈是自井底向井口砌筑而成的,由外向内垒砌石块渐为密集,井圈砌筑至一定高度后,在井圈和井壁之间填土,再用棍束夯的方式进行分层夯筑,直至填满。平坦垴水井残深9 米,平面呈圆形,剖面呈长方形。修造方式推测是从地表向下分段挖掘出井坑,分段垒筑。即在挖掘至一定深度后,用9 根两端加工成榫卯结构的支护木相互搭接一周,形成九边形井圈,逐层垒砌,在垒砌过程中榫头朝向逐层更替以增强稳定性,然后再向下掏挖,再垒砌,直至井底。井圈与井坑坑壁之间紧密相贴,吻合度高。从现存井口每根支护木中部外侧相对应的井壁上都有一个半圆形(或半椭圆形)的壁坑来看,这一现象表明:在向下挖掘过程中,为了防止已经搭建好的上部井圈塌落,会先在最下层每根支护木中部外侧相对应的井壁插入木头进行支护,待下段井圈垒砌到此处时,抽走木头,塞入支护木,使上、下两段井圈无缝对接,形成一体。木柱外侧的这些半圆形(半椭圆形)壁坑可能是抽走木头之后留下的孔洞日渐淤积形成的,也就是说现井口位置正好处于上、下两段井圈的衔接之处。下段支护木垒砌至交界处时,会根据实际空隙对支护木进行砍削或支垫,以使上下支护木完全贴合,例如:现井口自上而下第8 层和第9 层,南侧支护木保持木柱原大(约20 厘米),而北侧支护木有着明显的减薄现象,最薄处仅8 厘米;近井底部的支护木直径增粗达到近30 厘米,然而在现井口自上而下第32 层东部的支护木有着明显砍削减薄的痕迹,最薄处仅12 厘米。另外在现井口自上而下第1~3 层支护木、距现井口4.5 米处、距现井口5.6 米处均发现有用木板、木棍支垫的现象,推测这些应该都是分段砌筑的衔接部位。
五担岗水井地处安徽,该地区土壤结构直立性较差,遇水极易塌陷,且五担岗水井周围的河道众多,土壤中含有大量的沙砾和卵石。平坦垴水井所处位置为河湖相沉积,上部为砂质土层,下部为沙砾和大量卵石,稳定性也极差。由此可见五担岗水井和平坦垴水井所处的地质结构极为相似,但是五担岗水井和平坦垴水井却完全采取了两种不同的方式开凿水井,五担岗水井是采用大揭盖式挖掘井坑,在井坑中央砌筑井圈,然后将井圈与井壁之间回填土壤并夯实的方式,平坦垴水井则是采用掏挖式挖掘井坑,沿井坑坑壁直接砌筑井圈的方式。这两口水井的开凿、使用年代大体同时,面对同样复杂的地质结构,人们却采用了截然不同的凿井方式,可见不同地区的人们面对相似的地质结构时可能会采取不同的适应性策略,但这种差别究竟是南北方地区的差异,还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尚不得而知,需要在今后的发掘与研究中更加关注这一问题。
平坦垴古城最早见于《魏书·地形志》,其上载:“太原郡,领县十,户四万五千六,口二十万七千五百七十八。晋阳,二汉、晋属,真君九年罢榆次属焉。有介子推祠。西南有悬瓮山,一名龙山,晋水所出,东入汾。有晋王祠、梗阳城。同过水出木瓜岭,一出沾岭,一出大廉山,一出原过祠下,五水合道,故曰‘同过’,西南入汾。出帝太昌中,霸朝置大丞相府,武定初,齐献武王上置晋阳宫。祁,二汉、晋属。有祁城、祁奚墓、周党冢、太谷水、赵襄子城。榆次,二汉、晋属,真君九年倂晋阳,景明元年复。有鹿台山祠。长宁水,西北合同过。中都,二汉、晋属。有榆次城、寿阳城、平谭城、原过祠、早山。”[18]清《读史方舆纪要》载:“平定州府东二百八十里……广阳城州东南三十里……平潭城在州西北二十五里,相传为赵简子所筑也,今为平潭马驿。”[19]《阳泉百科全书》中指出:“平潭城,位于阳泉市区北古城居民区一带。相传为赵国赵简子筑。”[20]《阳泉市郊区志》中提及1958 年在平坦垴古城中曾出土有铜釜、铜镞、铁马蹬、石鼓等遗物[21]。
为了厘清平坦垴古城的布局和堆积的分布情况,2008 年阳泉市文物局对平坦垴古城进行了勘探,明晰了北城墙的走向,在北城墙附近还发现有道路、水池等相关遗迹,为该城位置的确定和空间布局的认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平坦垴古城的地表曾采集到战国绳纹罐、汉代素面罐及绳纹板瓦残片等遗物,推断古城大体处于战国到西汉时期。从遗物年代上来看,平坦垴古城和平坦垴水井出土遗物的年代相若,两者绝大部分共时。从空间分布上看,水井北距平坦垴古城北城墙约570 米,水井极有可能位于城内或临近古城,是当时城内人们生活用水的重要设施,所以该井的发现对于平坦垴古城的史料补充具有重要的意义。结合我们在位于古井及城墙之间的阳泉中波台和阳钢水厂的区域内采集到的陶片、瓦片等标本与古井出土的标本形制基本一致,说明该区域内很有可能还存在同时期的遗存。因此,今后在该区域进一步开展调查、发掘与研究,对厘清古城与水井之间的关系,探明平坦垴古城的大体面貌都会有重要的意义。
附表一 山西阳泉平坦垴水井木料JCN-1~4、1#碳十四测年数据表
附记:在简报编写过程中,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霍东峰老师给予诸多帮助指导,在此谨致谢忱!
执笔:韩利忠、郑海伟、郝楚婧
[1]太原市辉海岩土工程勘察检测有限公司:《阳泉市洪城北路东地块(平坦垴村)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1、4号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阳泉市洪城北路东平坦垴村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部提供。
[2]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编著:《上马墓地》,文物出版社,1994 年,第493 页。
[3]山西省考古所侯马工作站编著:《侯马牛村古城南墓葬发掘报告》,《晋都新田》,山西人民出版社,1996 年,第200~212 页。
[4]王京燕、崔俊俊、郭彪、曹喜平、夏宏茹:《山西襄汾陶寺北墓地2016M1 发掘简报》,《文物季刊》2022年第1 期。
[5]戴书田、吴东风:《河北徐水大马各庄春秋墓》,《文物》1990 年第3 期。
[6]刘文阁:《河南淅川县马川墓地东周墓葬的发掘》,《考古》2010 年第6 期。
[7]杨子范:《山东临淄出土的铜器》,《考古通讯》1958年第6 期。
[8]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吕梁地区文物管理局、柳林县文物管理所编著:《柳林杨家坪华晋焦煤公司宿舍区墓葬发掘报告》,《三晋考古》,山西人民出版社,2006 年,第307 页。
[9]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左权县文物旅游局编著:《山西左权石匣墓地调查与发掘报告》,《晋中考古文集》上卷,三晋出版社,2020 年,第144~145 页。
[10]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编著:《战国中山国灵寿城——1975~1993 年考古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05 年。申云艳:《中山国瓦当初探》,《考古》2009 年第11 期。
[11]河北省文物局、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编著:《邯郸薛庄遗址考古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2019 年,第216~217 页。
[12]石永士:《河北易县燕下都第13 号遗址第一次发掘》,《考古》1987 年第5 期。
[13]刘建业:《战国楚都的水井与民生》,《大众考古》2015 年第10 期。
[14]同[13]。
[15]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枣阳市文体旅游新局、枣阳市博物馆:《湖北枣园周台遗址J1、J2 发掘简报》,《江汉考古》2020 年第5 期。
[16]南京大学历史学系考古专业、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马鞍山市文物局:《安徽省马鞍山市五担岗遗址东周水井发掘简报》,《东南文化》2011 年第6 期。
[17]贾兵强:《先秦时期我国水井形制初探》,《农业考古》2007 年第4 期。
[18](北齐)魏收著:《魏书卷·地形志上》,《点校二十四史修订本》,中华书局,2007 年,第2703 页。
[19](清)顾祖禹撰:《读史方舆纪要》,上海书店出版社,1998 年,第3016~3018 页。
[20]刘高官:《阳泉百科全书》,山西人民出版社,1997 年,第3 页。
[21]阳泉市郊区志编纂委员会编著:《阳泉市郊区志》,中华书局,1999 年,第62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