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工业园区板桥村唐墓Ⅰ M10、M15发掘简报

2023-01-13 05:35苏州市考古研究所
东南文化 2022年6期
关键词:墓室板桥墓志

苏州市考古研究所

内容提要:2021年3—8月,苏州市考古研究所对苏州工业园区板桥村附近的两个地块进行了考古发掘。其中,Ⅰ区发掘的两座唐代砖室墓M10、M15,平面均呈船形,虽被严重破坏,出土器物也不多,但两墓各出土了一块砖质墓志,分别为“贞元六年”和“元和十年”,墓葬时代明确,为船形砖室墓的分期标准提供了新的材料;纪年为“元和十年”的墓志上刻有“习义乡”三字,这是目前该地名在苏州地区出现年代最早的实物资料。

2021年3—8月,江苏苏州市考古研究所对苏州工业园区扬明路东、娄江大道北地块以及扬中路东、扬华路北地块进行了考古发掘。因发掘区域附近原为板桥村,且遗迹以墓葬为主,故将遗址命名为“板桥村墓地”。其中扬明路东、娄江大道北地块为Ⅰ区,其西北约260米的扬中路东、扬华路北地块为Ⅱ区(图一)。

图一// 墓葬位置示意图

Ⅰ区主要发现了汉、唐、宋、明等不同时期的墓葬27座,其中唐代墓葬12座。发掘区内现存的大多数墓葬等级不高,且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出土器物较少。现将其中的两座唐代纪年砖室墓M10、M15介绍如下。

一、2021SYB Ⅰ M10

此墓为竖穴土坑砖室墓,砖室平面呈船形,方向345°,墓圹约长3.35、宽1.05~1.31、残深0.40米(图二;彩插三:1)。

图二// M10平、剖面图

墓室内长2.78、南端宽0.67、北端宽0.87、中间最宽处0.93、残深0.37米,东西两壁均向外凸出呈弧形。东西墓壁砌筑方式相同,皆为三顺一丁。东、西壁都残存7层砖,南壁残存3层砖。墓室底部遍铺地砖,呈“人”字形排列。

封门位于墓室北端,残高0.19米。残存3层砖,第1层砖为横放平铺,第2层为纵放竖砌,第3层又为横放平铺。

整个墓室用砖规格统一,皆为长方形青砖夹杂红砖,素面,尺寸为长25、宽12、厚3厘米。

由于墓葬上部被严重破坏,墓室顶部结构未知,亦未发现墓道。墓主人骨及葬具不存,仅在墓室北部近封门处发现砖质墓志1块,平贴于地面之上。在墓志东部发现一处近圆形的红色漆皮残渣,应为漆器腐朽后的痕迹。

砖质墓志 1块。M10:1,近方形,长31.2、宽30.5、厚5厘米,上部残损、略有缺失(图三;彩插三:5)。志文楷书阴刻,自右向左竖书,共9行,满行12字,可辨85字。墓志背面为素面。录文如下:

图三// M10砖质墓志拓片(M10:1)

唐故杨府君墓志/□讳□起其先弘农人也/□怀满君即父之长子也/元和十年九月廿日终于/私第春秋卌有九以其年十/一月五日窆于长洲县习义/乡界买顾皋地内为茔礼/也有子□人长西陵次江/□皆泣血恐改山谷刻砖为记

二、2021SYB Ⅰ M15

该墓位于M10西北约72米处,为竖穴土坑砖室墓,砖室平面近船形,方向143°。墓圹长3.62、宽1.10~1.58、残深0.55米(图四;彩插三:2)。墓道位于墓室南端,开口平面残长约1.28、宽1.04米,直壁,底部呈斜坡状,最深处与墓底平,残深约0.56米。

图四// M15平、剖面图

墓室内长约3.15、南端宽0.90、北端宽0.62、中间最宽处0.97、残深0.38米,东西两壁均向外凸出呈弧形。墓壁砌筑方式相同,皆为三顺一丁。东、西壁残存7层砖,北壁残存4层砖。墓室底部遍铺地砖,呈“人”字形排列。

封门位于墓室南端,残高0.51米。残存6层砖,砖块损毁较严重,一顺一丁砌筑,其中下两层丁砖主要为镂空砌法,最大间隔0.12厘米(彩插三:3)。

整个墓室用砖规格统一,皆为长方形青砖夹杂红砖,素面,尺寸为长26、宽13、厚3厘米。

由于墓葬上部被严重破坏,墓室顶部结构未知。墓主人骨及葬具不存,仅在墓室西南处发现青瓷钵1件,倒扣于地面之上,以及散落分布的铜钱3枚;在墓室东壁南部发现砖质墓志1块,直立贴于东壁。

青瓷钵 1件。M15:2,近直口,圆唇,斜弧腹,平底略内凹。内外壁皆施青釉,无纹饰,外下腹部及外底未施釉。内底有5个支钉痕,外底有7个支钉痕。口径 13.5、底径 6.1、高 4厘米(图五;彩插三:4)。

图五// M15出土青瓷钵(M15:2)

铜钱 3枚。形制、尺寸相同,皆为“开元通宝”,局部锈蚀。M15:1-1,背面有月纹。直径2.4、内方孔宽0.7、外廓0.2、厚0.1厘米(图六)。

图六// M15出土铜钱拓片(M15:1-1)

砖质墓志 1块。M15:3,近方形,长30.4、宽30.3、厚5.8厘米,右上角残损(图七;彩插三:6)。砖志先于表面四周阴刻边界,再于界格内阴刻志文,自右向左竖书,共12行,满行19字,略有风化,可辨129字,字体较潦草。墓志背面为素面。现录文如下:

图七// M15砖质墓志拓片(M15:3)

□□□夫人墓志并序/□□十八娘吴郡人也祖□□□□夫人即/□□也生禀□懿夙有令闻□□其□□/□□止年卅有二适于姚君恭以事姑礼无/违□春秋卌有五时贞元五年十一月十一日□/疾弥留终于私第以贞元六年四月廿四日窆/吴郡东北八里顾墓旧茔□也有子□/源泣血绝浆恐陵谷离变刻砖以记其/铭曰/□哉夫人宛有令□ 积□繁社/嗟乎大幽胡不慭遗 于□歼□/□芳□岁 □□躬泉

三、结语

1.墓葬年代

从墓志可知,M15墓主人为女性,吴郡人,唐贞元五年(789年)十一月去世,葬于贞元六年四月廿四日(790年5月12日),享年45岁,由此推算当出生于745年,其丈夫姓姚。M10墓主人为男性,姓杨,弘农人,葬于唐元和十年十一月五日(815年12月9日),享年49岁,应出生于767年。

2.墓葬形制

板桥村Ⅰ区M10、M15埋葬时间相差25年,均属船形砖室墓,形制相同、规模相近。虽然由于后期破坏导致两墓发现的遗物较少,但墓葬形制特征较为明显,例如船形平面狭长,最大宽度基本处于中部,墓壁砌法为三顺一丁,后壁平直不外弧,甬道消失,未见砖砌棺床和排水沟等,都是唐代中晚期小型墓葬常见的埋葬方式[1]。

晚唐至五代是船形砖室墓发展的鼎盛期[2],由于社会动乱等,这一时期墓葬被毁现象比较严重,能够完整保存下来的墓葬数量极少,有明确纪年的船形砖室墓也不多见。关于长江下游地区船形砖室墓的发展序列等问题已有相关研究[3],不过囿于船形墓公开发表的资料总体偏少,加之发展演变存在区域差异等,因此以往的分期研究等内容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由于墓葬时代明确,可以说板桥村这两座唐代纪年墓的发现,为船形砖室墓的分期标准提供了新的例证。

3.墓志所见相关地名

两块墓志均未提及墓主有官品,推测墓主人身份皆为富裕平民阶层。M15墓志提到“顾墓旧茔”、M10墓志提到“顾皋地”,所以推断该处曾是顾氏家族墓地,后来也葬入其他姓氏的逝者。唐代安史之乱后,人口流动趋势不断加强,苏州所在的江南西道成为重要的人口流入地之一。从这两块墓志也可管窥当时的人口变迁,以弘农杨氏为代表的中原地区移民和以顾、姚等姓氏为代表的吴郡本地居民埋葬于同一处墓地,即是来自不同地区的居民在社会生活等方面相互交流融合的一定反映。除了唐墓,板桥村Ⅰ区还发现有汉、宋、明等不同时期的墓葬,而不远处的Ⅱ区发掘区也发现了多座五代、宋代等时期的墓葬,这些都从侧面反映出该区域曾长期作为埋葬区延续使用。

1.M9发掘现场(南—北)

2.M12发掘现场(东—西)

4.M9后壁(南—北)

目前,“习义乡”这一乡都名称最早见于唐代陆广微撰写的《吴地记》[4],乃唐代长洲县[5]十九都之一,位于苏州古城娄门外东北一带,与墓葬发掘地点的位置相符。此次发现的刻有“习义乡”三字的M10墓志,刻写时间为815年,早于陆氏《吴地记》60余年,这也是该地名在苏州地区出现年代最早的实物材料,为苏州地区古代地名研究等提供了新的资料。

1.青瓷钵(M12:1)

2.青瓷碗(M12:3)

3.青瓷盘口壶(M12:4)

4.青瓷盘口壶(M22:1)

5.铜镜(M23:3)

6.青瓷划花碗(M22:3)

(附记:本次发掘项目负责人为孙明利;参与发掘的人员为车亚风、孙强、姚宁、赵怡喆;绘图为孙强;拓片为姚宁;拍照为孙强、车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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