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婷,魏 宾,尹明智
(1.枣庄市庄里水库管理服务中心,山东 枣庄277800;2.枣庄市城乡水务事业发展中心,山东 枣庄277800)
枣庄市现有小水库111座,总库容0.88亿m3,兴利库容约0.49亿m3。按类型划分,小(1)型水库25座,小(2)型水库86座。小型水库是水利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的重要水源,承担着防洪、灌溉、养殖、供水及改善周边生态环境的重要功能,对农业和农村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长期以来,受到一些主观和客观因素影响,小型水库运行管理缺乏规范,成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和防灾减灾工程体系中的薄弱点。
小水库大部分是20世纪50~70年代建设,大多位于经济状况相对薄弱、交通不便、生活配套不足的偏远山区,受当时社会经济、技术条件、施工标准等因素的制约,工程存在先天不足问题。由于年代较为久远,工程老化十分严重。
由于重视程度不够、资金投入不足等原因,水库除险加固治理不全面、不及时、不彻底,部分水库存在渗漏、泥沙淤积、泄洪通道不畅等问题,且普遍缺乏基础的安全监测设施。根据2021年全面排查摸底发现,平均每座小型水库存在大小安全隐患约6~10项。
由于缺乏专业的管护人员、管护经费到位不及时、管护机制不健全等原因,日积月累,造成部分小型水库工程现状、面貌不佳,防洪、生态效益发挥不好。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有些村集体将小型水库对外承包进行渔业养殖,但承包租赁极不规范,成为小型水库规范管理的严重阻碍。
加之近年来受复杂气象条件影响,枣庄境内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明显增多,2020年、2021年全市降雨量连续突破1 000 mm,2021年降雨量1 164.4 mm,远大于803.5 mm的多年降雨量均值,汛期降雨量达到927.7 mm、较历年同期偏多60.7%,为1956年有统计资料以来历史同期第3位。针对这些问题,枣庄市坚持改革创新导向,探索建立了小型水库运行管护“五个一”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全市小型水库的专业化、规范化、长效化管护水平。
1)落实责任。明确小型水库的最高级湖长,作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的总责任人,负责协调解决隐患治理、运行管理、安全生产、防汛工作等重大问题。逐库落实水库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共268人,共同负责保障小型水库的防汛安全,并通过报纸、官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予以公示。由于部分巡查责任人存在业务知识不精通、信息上报不规范、责任意识不够强等问题,对水库“三个责任人”组织全覆盖、分层级的“能力培训”,特别是选取小型水库数量最多的山亭区作为试点,创新增加了培训考试程序,考试合格发放上岗证,实现335名责任人持证上岗,计划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予以推广。
2)运行管护到位。明确运行管理单位责任人、工程维修养护单位责任人等共35人,承担水库大坝安全监管的管理责任,负责小型水库“三个重点环节”〔水雨情测报、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下同〕的落实和协调解决水库大坝防洪和安全管理的重大问题;组织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督促开展防汛值守、安全监测、管理维护及雨水情、工情等防汛信息监测与报送。
1)除险加固政策。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按照“当前到期、当年鉴定、翌年加固”的原则,确保病险水库“动态清零”。在资金保障方面,规定对于2020年以后新增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所需资金,在省级按照小(1)型水库不低于150万元/座、小(2)型水库不低于57万元/座补助的基础上,市级按照小(1)型水库不低于50万元/座、小(2)型水库不低于20万元/座的标准予以叠加补助,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提供了充足可靠的资金保障。2019年以来,先后投资9 000余万元完成了8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2)监督管理政策。为加强小型水库工程运行监管,落实安全运行责任,制定出台了《枣庄市小型水库监督检查办法》,形成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检查问题清单及分类标准,细化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违规行为55项,工程缺陷50项,明确了小型水库监督检查事项、问题评判标准、责任追究方式。
3)日常管护政策。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明确了小型水库的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目标,建立了压实属地责任、密切协同配合、严格监督考核等三个方面保障机制,为小型水库运行管护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彻底扭转了过去小型水库“重建轻管”的局面。
1)建立日常排查整改机制。成立了“一线行”监督检查专班,对照《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检查问题清单》每月开展小型水库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四乱”问题实行台账式、销号制管理,指导有关区(市)、镇街切实抓好问题整改,2021年全市共整改消除小型水库隐患问题1 003项。
2)建立大坝安全鉴定机制。明确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周期,首次安全鉴定后每隔6~10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鉴定,当年到期当年完成鉴定,实现水库安全鉴定常态化,动态全面掌握水库大坝“健康状况”。2019年以来,共鉴定小型水库89座,鉴定为病险水库的均已完成除险加固。
3)建立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建立人防、技防相结合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实行水管员定期培训上岗、现场观摩交流制度,汛前开展多科目的小型水库防洪演练,逐步提高小型水库各级责任人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保障小型水库安全运行。2021年汛前组织培训演练87次,汛期市级派出7个督导组到一线驻点督导,水库“三个责任人”巡查超过1万人次,遇强降雨24 h现场盯守,遇到险情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并立即上报。“利奇马”“烟花”台风强降雨期间,高峰期100座小型水库同时安全平稳溢洪。
1)完善硬件体系。投资110万元,实现每座小型水库建设一座管理房;对111座小型水库水位尺进行增调,实现最低水位至最高水位的观测全覆盖;为111座小型水库全面配备办公用品、补充防汛物资,全市小型水库实现了“一库、一房、一桌、一椅、一套工具”的硬件体系。2021年投资500余万元,为77座小型水库安装了雨水情在线测报或视频监控设施,汛期发送预警信息近2万次。
2)完善软件体系。今年以来,符合条件的87座小型水库全面编制了管理手册、操作规程,完成3项岗位职责、7项制度、11项图表和标识挂牌上墙。逐库修订完善了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建立“一库一档”,并在县或乡进行集中存放,档案内容包含工程技术档案、除险加固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维修养护档案等,做到真实完整、便于查找。
3)完善考核体系。将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除险加固、维养资金、管理用房等落实情况作为重要指标项目列入河(湖)长制考核负面清单,纳入市委、市政府年终对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考核评分内容,同时积极探索正面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基层政府积极性,有效激励各级党委、政府关注支持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1)区域集中管护模式。以镇(街)为单元,由水利站或农业服务中心专业人员对区域内的小型水库进行集中管护,在村级推荐、乡镇审定的基础上统一聘用管理员,负责日常巡查及问题上报工作,区(市)城乡水务局对管理员进行统一培训备案,乡镇政府与管理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会同区(市)城乡水务局实施统一管理与考核。此种管护模式优点是易于落实,缺点是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目前已有38座小型水库实现区域集中管护。
2)专业公司管护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借鉴“物业化”管理模式,将小型水库维修养护、保洁管护、运行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外包,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公司对小型水库进行管护,由受委托专业公司对聘用管护人员进行集中统一调度管理,采购单位根据工作绩效情况,对受委托专业公司进行考核管理,奖优惩劣。此种管护模式优点在于市场化、专业化程度高,缺点在于资金需求较多。目前已有71座小型水库委托专业公司管护。
3)“以大带小”管护模式。集中大中型水库人才技术力量优势,对周边小型水库进行代管,滕州市成立滕州市水库管理服务中心,依托马河(大型)、户主(中型)水库技术力量,采取“以大带小”模式对小型水库进行管护。此种管护模式优点在于专业技术有保障,缺点是人员力量不足。目前已有2座小型水库实现“以大带小”管护。
4)承包经营管护模式。针对部分水库违规承包侵占问题,启动小型水库承包经营行为规范整治行动,通过规范小型水库承包经营合同,明确承包经营者对水库的日常维修管护职责,将承包经营收益的30%用于水库日常维修养护,57座存在承包经营合同的水库已逐个建立台账,目前承担试点任务的滕州市和薛城区共13座水库已完成合同合法性审查及规范。
通过推行小型水库运行管护“五个一”工作机制,明确了小型水库运行管护任务、目标和保障措施,为全面做好小型水库运行管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压实了属地管理责任,补齐了工程实体短板,建立了稳定的投资机制,切实完善了管理机制和管理手段,有效提升了小型水库运行管理中的软、硬件水平,使小型水库“有人管、有钱管、管得好”,实现了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良性循环,切实保障了小型水库防洪、灌溉、养殖、供水及生态效益的稳定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