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鸽
(东营市水务局,山东 东营 257091)
东营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体系建设发展大致经历3个阶段。一是农村饮水解困阶段(1983年10月—2002年12月),东营市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解决农村缺水这个工作重心,积极开展农村饮水解困工作。到2002年8月在山东省率先实现自来水“村村通”。二是农村集中供水阶段(2003年1月—2007年12月),实现了农村24 h不间断供水。各级政府引入市场机制,组建供水公司,探索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的运营机制。三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阶段(2008年至今),为确保饮水安全,在全市开展水质监测、水源地保护、创新管护机制等工作,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和饮水质量水平。
目前,东营市已建成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覆盖全市1 735个村、受益人口112万人的供水网络,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集中供水率100%。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对于保障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了农村人居住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自2019年以来,东营市每年印发关于扎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督导检查方案,要求各县区水利局认真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回头看”大排查工作,对全县所有村户进行逐村逐户逐人逐项核查,着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抽调专人对各县区饮水安全进行了暗访、摸排,抽调专人对东营市贫困户、贫困人口进行入户检查用水情况。经排查,抽查的县区已全部实现了户户通水,水质达标,对发现饮水安全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即查即改,实现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
全市农村饮水水质检测由供水单位自检和卫生健康部门监督检测两部分组成。一是供水单位自检。各县区供水单位每日对水源水、出厂水进行一次9~11项常规检测;每月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进行一次22~42项常规检测;每年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分别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开展一次106项指标检测。二是卫生健康部门监督检测。全市共设农村饮用水监测点65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每年于枯水期和丰水期在各监测点检测1次。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乡镇辖区水质的42项常规指标和氨氮指标进行监测。农村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由各县区疾控中心承担,根据国家和省安排部署,结合中央转移支付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东营市委每年制定《东营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明确各级机构职责,监测范围、监测点设置、内容及方法,确保全市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东营市农村饮水工程已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各县区农村供水工程水价均有相关政策制度,其中东营区和河口区属于中心城,实行市级文件,垦利区、广饶县和利津县制定出台县区农村供水工程水价相关政策文件。
按照水利部工作部署要求,东营市各县区农村饮水水价核定均制定了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有关政策制度,千人以上农村供水工程19处,已定价19处,已收费19处,其中按成本收费工程19处,2020年度水费收缴额3 924万元,其中垦利区财政补助80万元,利津县财政补助634万元,全市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97%。为了不增加农民负担,切实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垦利区农村水费统一按照供水管理办法执行,区财政以补贴水费的形式降低供水价格。在水费中,垦利区自来水公司收取80%水费,剩余20%返还乡镇作为镇农村供水工程维护、管理费用;利津县2019年7月13日县政府召开第18~46次常务会议,研究农村饮水安全价格调整。农村饮水实行入户水价补贴政策,农村终端入户水价按2.05元/m3收费到户,县财政按1元/m3对供水单位进行补贴,超出部分由乡镇街道承担。
东营市各县区均成立供水公司,实行专业化公司管理。东营区自2012年开始建设同源、同网、同质、同价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由市鲁辰水务有限公司管理。河口区2017年组建水务公司,理顺农村饮水良性运行的管理机制,将供水管理纳入了法制化进程;垦利区自来水公司负责区一水厂、二水厂、永镇水厂、胜利水厂及镇街以上主管网的运行管理,胜坨利民自来水公司负责运营管理胜坨水厂;广饶县农村供水有限公司负责广饶县农村供水的运营管理。利津县农村供水分别由利津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及东营市鲁辰水务公司滨南分公司管理。
东营市全面提升乡村饮水安全和饮水质量水平,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投资1.82亿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主要是水厂改造、供水主管网和村内管网的改造及配套相应的阀门、水表等附属设施与构筑物。
东营市专门成立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东营市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东政办字〔2019〕12号),各县区也编制完成县级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并由县区政府批复。
东营市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共投资13 880.1万元。其中,2019年工程投资额为13 265.8万元,2020年投资614.28万元,涉及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区、广饶县和利津县5个县(区)。目前各县(区)已提前完成两年攻坚建设任务,其中,2019年10月17日广饶县庐山路输水管线工程的建成通水,标志着东营市饮水氟超标村庄饮水安全问题已彻底得到解决。
东营市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政府主导、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供水体制,全面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的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确保农村饮水工程有机构和人员管理,有政策支持、有经费保障。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问题即查即改,及时发现快速解决,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办理时限,确保农村供水工程有效运行。
1)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技术工作,实施环境监管及水源地水质监测。现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0处,其中,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有8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2处,位于广饶县城区。目前,东营市10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已全部划定保护区。利津水库、陈北水库、广饶县农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已完成保护区划定,实施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落实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水质监测检测“三同时”制度。
2)规范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截至目前,东营市10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规范》(HJ/T-2008)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完成了一、二级保护区界碑、警示牌、路标标志设置。
3)有效防范饮用水环境风险。完善监管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建立多部门协同合作的饮用水安全应急保障机制,全面提升水源地保护工作水平和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能力。各县区建立区、镇(街)、村三级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确保水源水质、供水水质均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全面理顺县区供水管理体制,实现全程监管。《东营市城市供水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成为东营市具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颁布的第一部规范城市供水的专项法规。加强城市供水工程建设监管、供水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日常巡查制度,严格执行供水行业服务标准和规范。制定出台《东营市城镇净水厂建设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提高供水设施规范化运行管理水平。市水务局等6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规范,已修订完成《东营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为供水建设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提供政策支持,提高供水单位服务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