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者视域下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发展现状和路径研究
——基于浙江省部分职业院校的问卷调查

2023-01-11 15:47:38蔡立锋谢志平李忠跃
职业技术 2022年8期
关键词:产教职业院校校企

蔡立锋,谢志平,李忠跃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浙江 金华 321015)

0 引言

在2021年全国职业教育大会上,习近平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1]。近年来,产教融合受到职业院校、企业、政府等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已成为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但是,当前职业院校产教融合陷入企业参与度低、政府引领作用发挥不足、运作机制不够完善等困境,削弱了产教融合的育人成效[2]。美国经济学家费里曼认为,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能够影响组织目标实现,或者被组织目标实现的过程所影响的任何个人和群体[3]。利益相关者理论探讨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协调与平衡,与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具有良好的契合度,对深入研究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 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分析

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涉及政府支持、学校和企业角色发挥、学生参与等,因此是典型的利益相关者组织,其利益相关者可分为确定型、预期型、潜在型[4]。学校、企业、学生是确定型利益相关者,是决定产教融合深度与广度的行为主体;政府、家长、行业协会是预期型利益相关者,是产教融合发展的重要影响者;社会组织、媒体、公众是潜在型利益相关者,是间接影响产教融合发展的社会群体。

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和产教融合特点,将职业院校、企业、政府与学生列为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的重要利益相关者,只有明晰这四大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求,明确各方在产教融合过程中的参与路径,谋求各方利益均衡、目标一致、协同合作,才能顺利地推动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发展。作为产教融合的组织者,学校是技能人才培养主体,其利益诉求在于通过与企业合作,增强技能教育所需的操作指导师资力量,培养能满足社会和企业需求的实用型人才,同时在合作企业为学生寻求比较有吸引力的岗位,提高学生对职业院校的认同感,提升学校办学知名度。企业是技能人才的直接需求者,也是产教融合的主要参与者,利益诉求集中在能从职业院校学生中遴选企业后续发展所需的人才,并借助职业院校的理论培训优势,开展员工培训,优化人才结构,同时在与学校合作中提高学生对企业的认知,增强企业的吸引力,提升企业形象。政府是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的主导者与推动者,其根本诉求是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通道,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扶植职业院校塑造适应产业结构转型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大军,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动力。作为产教融合的服务对象,学生希望提升专业知识、技能与职业素养,获取职业技能证书、企业工作经验以及社会服务能力,助力今后的择业和就业。

2 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发展现状的调查分析

2.1 调查样本的选取

自制发放问卷“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发展现状调查(学校版)”,选取浙江省部分职业院校做随机调查,发放问卷78份,回收有效问卷74份,有效率为94.87%。自制问卷“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发展现状调查(企业版)”,选取浙江省内200家企业进行调查,回收有效问卷192份,有效率为96%。作为问卷调查的补充,对职业院校、企业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2.2 调查结果的分析

2.2.1 学校开展产教融合的情况

2.2.1.1 学校对产教融合的重视情况

当问及学校“贵单位对产教融合工作的重视程度”问题时,有80.20%的教师表示非常重视,10.38%的教师表示比较重视,5.42%的教师表示重视,还有4.00%的教师表示学校不重视。当问及学校“贵单位是否愿意开展产教融合工作”问题时,76.42%的学校表示非常愿意,20.38%的学校表示愿意,有2.00%的学校表示不愿意,还有1.20%的学校表示无所谓。在访谈过程中,多数学校已经开始着手落实产教融合工作,从办学模式、人才培养到课程建设、实训室建设、教育教学都按照国家产教融合相应文件进行探索。由此可见,绝大部分学校管理者已经意识到产教融合对于学校发展的重要性,非常重视学校的产教融合工作,希望通过产教融合提升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2.2.1.2 学校参与产教融合专业的数量情况

当问及学校“贵单位真正参与产教融合专业的数量”时,被调查的25所学校中,有8所学校参与产教融合的专业数量为1个,有12所学校参与产教融合的专业数量为2~3个,有3所学校参与产教融合的专业数量为4~5个,还有2所学校参与产教融合的数量为6个以上。在访谈的过程中,多数学校管理者表示真正的产教融合在缺乏机制保障的情况下,实施比较困难,真正参与的专业也不多,大概占学校开设专业数量的20%左右。可见,产教融合是对学校原有校企合作的深化,需要学校与企业共同探索。从实际情况来看,仅仅从学校角度去推动产教融合工作,效果不太理想。

2.2.1.3 学校产教融合工作机构的设立情况

当问及“贵单位是否有专门负责产教融合的部门”时,98.00%的学校表示没有单独成立产教融合工作机构,仅有2.00%的学校表示在现有的机构基础上增设了产教融合办公室,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负责产教融合推进工作。当问及“贵校各专业的产教融合是如何实施”时,5.30%的教师表示由学校统一管理,统筹实施,有2.80%的教师表示有专门的产教融合机构负责管理实施,有90.26%的教师表示由各系部自行组织实施,还有1.64%的教师表示由各专业任课教师与企业协商实施。在访谈过程中,多数学校表示尽管学校非常重视产教融合工作,但尚未明确产教融合负责部门,接到相应的工作任务后,学校会直接将任务指派给专业所属系部完成,在实施过程中学校层面很少有指导。通过调研和访谈,发现多数职业院校尽管已经开始着手产教融合工作,但尚未设立专门的产教融合机构,学校在产教融合工作层面缺乏统一的规划;尚未设置相应的工作目标,未能依托专业系部力量,解决产教融合问题,学校开展产教融合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

2.2.1.4 学校产教融合运行机制的构建情况

在问及学校“学校、企业、政府是否成立产教联盟”时,有3.56%的学校表示有,有96.44%的学校表示没有。当问及学校“校企是否共同制定产教融合工作章程”时,2.18%的学校回答是,有97.82%的学校回答否。在回答“校企是否签订产融合合作协议”时,有83.46%的学校表示签订过,有16.54%的学校表示没有签订过。在回答“校企是否共同考核评价”时,有8.37%的学校表示有,91.63%的学校表示没有。从调研数据上来看,校企在进行产教融合过程中尚未注重约束机制的构建,多数学校依靠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来明确校企双方的职责,注重明确合作过程中双方的工作任务,较少关注校企双方权利的履行与约束,导致校企一方出现问题时,另一方无法掌控的局面。

访谈过程中发现,不同的学校对产教融合概念的理解不同,其做法也不同,职业院校主要围绕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教材开发、实训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评价、教育教学等方面与企业进行深度合作,以促进产教融合。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只有少数几所学校在人才培养、教材开发、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机制,绝大多数学校尚未跟企业进行沟通,开发相应的产教融合运行机制,保障产教融合扎实推进。

当问及学校“贵校是通过什么方法维持与企业产教融合的关系”时,80.45%的学校表示依靠学校领导与企业领导的私人关系,有5.23%的学校表示靠政府、行业对企业的强制要求,有3.74%的学校表示依靠建立的校企产教融合长效机制,10.58%的学校表示依靠学校给予企业的经费补偿。当问及学校“为参与产教融合的企业提供的福利”时,84.50%的学校表示招聘时优先让合作企业选人,10.25%的企业表示为合作企业培训员工,2.50%的学校表示帮助企业解决生产难题,还有2.75%的学校表示与企业共享一定的资源。总体来看,多数学校与企业进行产教融合,依靠的是外部的经费补偿和内部的领导之间的私人关系,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造成了合作关系不稳定。学校尚未抓住企业的核心需求,通过有效措施建立深度产教融合的关系,需在后续的合作过程中强化。

2.2.2 企业参与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的情况

2.2.2.1 企业参与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的概况

从企业参与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的年限来看,参与不足一年的企业有144家,参与年满1年的企业有4家,参与年满2年的企业有4家,参与年满3年及以上的有4家,大多数企业参与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的时间较短,年限不长。当问及“是否愿意参加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时”,有41.67%的企业表示非常愿意,有50%的企业表示愿意,有6.25%的企业表示不愿意,还有2.08%的企业表示无所谓,可见绝大多数企业对参与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比较感兴趣,并且意愿较强烈。企业参与学校产教融合的内容选择性较大,被调查的企业中,绝大多数企业仅停留在接纳学生生产实践,对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教材开发、教学管理等方面内容的参与度不够,尚未真正实现产教融合。在问及“企业参与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的形式”时,有50%的企业采用的是学校负责教学,企业负责生产实践的形式,有31.25%的企业是在生产需要时与学校临时合作,有16.67%的企业则是学校主导,企业根据需要协助学校进行产教融合,还有2.08%的企业采用的是设立企业冠名班全程参与教学管理。总体看来,企业参与学校产教融合的形式较为单一,参与过程中主动性、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2.2.2 企业参与职业院校教学的情况

在调查企业“参与学校课程、教材建设情况”时,有2.09%的企业表示参与过,有70.83%的企业表示没有参与过,但非常愿意参与,有6.25%的企业表示不愿意参与,还有20.83%的企业表示无所谓。在调查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情况”时,有10.42%的企业表示参与过,有66.67%的企业表示没有参与过,但非常愿意参与,有14.58%企业表示不愿意参与,还有8.33%的企业表示无所谓。在调查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考核和评价情况”时,有29.17%的企业表示参与过,有45.83%的企业表示没有参与过,但非常愿意参与,有20.83%的企业表示不愿意参与,还有4.17%的企业表示无所谓。整体来看,企业在参与学校课程、教材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方面,有过参与经历的企业数量并不多,参与的意愿整体较强,还有一部分企业由于种种原因依然不愿意参与或表现出无所谓态度。在参与学校人才培养的考核与评价方面,有过参与经历的企业数量有所增加,未参加过的企业也有较为强烈的参与意愿,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机制保障,导致了企业与学校两者之间的合作不够紧密。

在调查企业“接收顶岗实习生情况”时,有10.41%的企业表示接收过,有74.48%的企业表示没接收过,但非常愿意,有9.38%的企业表示不愿意接收,还有5.73%的企业表示无所谓。在调查企业“接收学校教师到企业技术交流实践情况”时,有22.39%企业表示接收过,有59.90%的企业表示没接收过,但非常愿意,有7.81%的企业表示不愿意接收,还有9.90%企业表示无所谓。由此可以看出,在接收学生顶岗实习和教师企业技术交流实践两者之间,企业更倾向选择后者,因为教师进入企业不仅能在岗位上进行顶岗实习,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技术、智力支持,能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从而使企业获得更多利润。

在调查“企业安排员工进校兼职情况”时,有4.16%的企业表示安排过员工进校兼职,有62.50%的企业表示没有安排过,但非常愿意,有10.42%的企业表示不愿意,还有22.92%的企业表示无所谓。在调查“企业与学校共同完成项目、解决生产难题情况”时,有4.17%的企业表示合作过,有58.33%的企业表示没有合作过,但非常愿意,有16.67%的企业表示不愿意合作,还有20.83%的企业表示无所谓。可见,出于生产、经验、管理考虑,很少有企业会安排员工进校兼职,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学校企业兼职教师的短缺。同时,出于企业商业机密考虑,很少有企业真正做到与学校共同完成项目、解决生产难题。而从企业发展的长远角度来看,在一定机制的保障下,绝大多数企业愿意尝试与学校进行合作,互派员工,互相交流,共同解决各自遇到的难题,实现互利互惠。

2.2.2.3 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资源投入情况

在调查“企业对参与生产实践的学生提供的补贴待遇”时,有84家企业表示给予参加生产实践的学生提供1000元以下的生活补助,占总调查企业数量的43.75%;有80家企业则表示愿意提供1000元至1500元的生活补助,占总调查企业数量的41.67%;有28家企业则表示愿意提供1500元以上的生活补助。整体看来,企业在给予来企业生产实践学生的生活补助费普遍较低,对于学生的吸引力不够,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当前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主要集中在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岗位的专业,这些专业企业对学生专业能力的要求相对来说不高。在调查企业对学校教学设备投入的意愿情况时,没有企业愿意提供全部的设备投入,仅有24家企业表示愿意提供部分设备,有96家企业表示要视情况决定,还有72家企业表示不愿意提供。在访谈的过程中,多数企业表示愿意提供1万元以下的经费参与产教融合,可见企业在参与学校产教融合时,经费的投入意愿不强,职业院校需要给予企业更多的实惠条件,才能促进产教融合。访谈中,企业也表示自己对校企合作项目的参与意向主要集中在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的同时为职校教师提供实践机会,但不愿意参与学校生产型实训车间的建立,为学校提供一定的实训设备设施,究其根源在于企业认为自己在投资过程中无利润可得,降低了企业参与学校产教融合的积极性。

2.2.2.4 企业参与产教融合制度建设情况

在调查“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办学制度建设”时,有4.17%的企业表示参与过,有47.92%的企业表示没有参与过,但非常愿意参与,有29.17%的企业表示不愿意参与,还有18.75%的企业表示无所谓。在调查“企业参与学校师生实践制度建设”时,有6.25%的企业表示参与过,有70.83%的企业表示没参与过,但非常愿意,还有14.58%的企业表示不愿意参与,还有8.34%的企业表示无所谓。从调查数据中可以看出,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办学、学校师生进企业实践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次数不多。在访谈中了解到,学校认为制度建设是属于学校自己内部的事情,企业无权干涉。涉及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问题时,由学校牵头制定相关制度,企业参与研讨,达成共识即可生效。

在调查“企业参与员工到校兼职制度建设”时,有2.08%的企业表示参与过,有62.5%的企业表示没参与过,但非常愿意参与,有20.84%的企业表示不愿意参与,还有14.58%的企业表示无所谓。在调查“企业参与校企合作中设备、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时,有2.08%的企业表示参与过,有52.08%的企业表示没参与过,但非常愿意参与,还有33.34%的企业表示不愿意参与,还有12.50%的企业表示无所谓。从上述调查结果来看,企业在参与校企合作办学制度、师生实践制度、员工到校兼职制度、校企合作中设备、资金管理等制度建设过程中,有参与经验的企业数量不多,绝大部分企业没有参与过,但是意愿非常强烈,他们愿意花更多的精力参与学校产教融合的制度建设中,以此获得学校更多的支持。还有部分企业则持消极态度,不愿意参与学校产教融合制度建设,甚至觉得无所谓。

2.2.2.5 企业对产教融合的评价情况

当问及企业“对学校产教融合工作的评价”时,有44家企业认为学校产教融合工作做得非常好,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22.92%,有136家企业认为学校产教融合工作做得好,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70.83%,有8家企业认为学校产教融合工作做得一般,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4.17%,还有4家企业认为学校产教融合工作做得较差,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2.08%。当问及企业“对学校产教融合人才培养质量”时,有42家企业认为学校人才培养质量非常好,有128家企业认为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较好,有20家企业认为学校做得一般,还有2家企业认为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较差。以上数据反映了企业对于学校产教融合评价工作、人才培养质量方面的评价整体较高,比较认同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提高了企业对学校人才培养的满意度。

在进一步问及企业“当前学生在实际工作中还欠缺的能力”时,企业认为学生的吃苦耐劳、奉献精神最为缺失,占75.00%,被调查的企业中,有超过一半的企业认为学生扎实的专业基本工作能力、良好的协调与沟通能力、敢于承担责任,积极解决问题能力以及自学能力与创新能力也比较欠缺。在进一步问及企业“学校在产教融合过程中应侧重培养学生哪些能力”时,按照先后顺序、重要程度进行排序,排前五项急需学校侧重培养的能力分别是吃苦耐劳、积极进取精神;服从意识、管理能力;人际沟通与协作合作能力;个人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等。由此可见,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不仅要注重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还要加强学生的专业技能、协调与沟通等能力的培养,以满足企业的需求,提高企业参与学校产教融合的积极性,从而进一步提升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校企双赢。

2.2.3 政府对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的支持情况

当问及“贵校在产教融合过程中,是否得到政府、行业等部门的支持”时,有10.82%的学校表示得到政府、行业的大力支持,合作效果非常明显,有25.43%的学校表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政府、行业的支持,希望能得到更多的支持,有50.26%的学校表示得到象征性的支持,产教融合过程中他们发挥的作用不大,有13.49%的学校表示尚未得到支持,完全凭借学校自身的力量寻求企业合作。在访谈过程中了解到,不管是企业还是学校,都希望政府、行业能在产教融合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政府能制定相关政策、制度为企业、学校提供一定的政策保障,希望行业能发挥更大的协调、管理、监督作用,为校企产教融合搭建桥梁。

2.3 调查结果的思考

通过问卷调查与访谈,对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发展现状进行了深入研究,从中可以看出职业院校高度重视产教融合工作,围绕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教育教学与企业进行了产教融合实践探索,有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有提升的空间。产教融合中主要存在企业参与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呈现出的“三多三少”现象:一是意愿多,行动少。企业在产教融合问题上,依然处于被动状态,相反职业院校更为主动。企业经过整体考虑后,参与的意愿比较强烈,但迫于现实在产教融合过程中,企业无法获得更多的利润,导致了企业仅仅停留在理念层面,精神上认同,实际行动较少。二是浅层合作多,深度融合少。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合作依然停留在为职业院校学生提供顶岗实习岗位,接受教师的下厂实践层面,而对于进一步加深与学校之间的技术交流、资源共建共享、人才共同培养与评价等方面内容探索不够。三是短期合作多,长远发展少。从被调查的企业来看,参与学校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年限都不长,多数在3年以下,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校企合作的深度不够,企业并没有将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与企业长远发展结合在一起,仅考虑眼前的利益,并没有充分认识到学校对于企业人力资源的储备、设备改造、技术升级、生产率的提高等方面的作用,导致校企合作效果不明显。此外,多数学校在推进产教融合工作过程中遇到不少问题,政府部门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校企合作进行深度产教融合。

3 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发展态势的SWOT分析

3.1 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的发展优势

作为一类兼具职业性与教育性本质特征的教育,职业教育应关注学生个体的生涯发展,注重学生的实训实践操作,有计划、有目的、系统地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与岗位适应能力,为社会输送大批具备生产、管理、实践能力的一线技术技能型人才。因而,职业院校在教育教学全过程中应更加重视实践操作训练,突出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随着各行各业的转型升级,劳动力市场对社会从业人员知识技能要求的更迭在加快,社会从业人员就业、转岗或再就业培训早已成为常态。职业院校拥有一支素质过硬的“双师型”教师团队,能为社会从业人员提供大批次、低成本的职业培训教育,有助于促进社会从业人员的可持续就业。职业院校应立足地方经济发展办学,缩短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距离,适应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人才培养与区域产业服务相协调。职业院校加强对学生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的培育,有助于促进社会的技术传承与创新,为社会孵育更多的工匠型人才。职业院校还应与企业加强合作,实现校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有机融入区域经济的产业链与创新链,推动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适应时代发展。

3.2 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的发展劣势

职业院校生源学习能力有待提高,师资队伍实操能力尚可但应用性研究能力不足,开展科学研发、技术创新及产业服务略显力不从心。职业院校因受到物力财力等因素制约,配套的实训设施设备更新较慢,存在滞后及不匹配的问题,因而助推产教融合的实训教学资源条件相对不足。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的良性发展容易受到区域产业结构与市场需求变化的影响,势必要立足区域的产业链。一旦职业院校教师缺乏对这种区域经济社会变化的追踪式了解,不及时获取市场信息,就容易脱离真实工作情境开展教学,难以让学生达到企业的岗位技术要求。同时,倘若职业院校对瞬息变化的区域行业产业结构及人才需求缺乏深入的调研分析,专业建设就容易与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相脱节,更是难以满足地区行业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

3.3 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的发展机遇

近年来,国家在宏观政策层面对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的建设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指出,职业院校应与企业、政府、行业合力开展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社会服务与经济转型升级的协同发展[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106号)提出,职业院校应加快产教协同育人,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相互衔接[6]。《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指出,职业院校应与企业加强产教融合,实现校企“双元”育人[7]。《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教职成〔2020〕7号)提出,职业院校应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8]。国家各类政策出台,对产教融合工作的指导更加系统明确、规范权威,为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提供更有利的指导方针与制度保障。

3.4 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发展面临的挑战

当前,职业院校的产教融合虽有类似工学一体化的产学形式及内容,却没有产教融合的深度及广度。校企双方大多将学生通过流水线上重复的生产性操作获取职业经验等同于提升职业能力,将遵守职业准则等同于具备职业精神,致使学生的企业顶岗实习仅有岗位性而无教育性。产教融合涉及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多方主体,不仅需要较高的协调与运行成本,而且相关主体基本靠责任与情感依托合作,时刻关注合作关系带来的切身利益,特别是企业参与的持久力与稳固度不足,通常是寄托依靠劳力获利,一旦无利则消极维持甚至搁置合作。因此,纵然职业院校单方面诉求性地维护关系,也难以让企业从本质上认识到产教融合是自身可持续性发展的内在动力,从而积极主动与学校合作培养自身所需的技能型人才。

4 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发展路径的选择分析

4.1 学校层面

遴选与学校定位、人才培养目标较为契合的企业合作,充分尊重合作企业的合理利益需求,维护双方合作的利益共同点,与企业共建科学合理的产教融合运行机制,更好地推进校企产教双方紧密合作。联合合作企业设立产教融合工作机构,为增强专业规划与产业需求的契合度提供组织保障。结合行业、企业、其他院校和毕业生的调研结果,学校根据企业最新人才需求不断完善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使校内人才培养达到企业员工“前置式培训”的标准,促进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员工需求的完美契合。依据合作企业的资质,引进成熟的培训课程体系,打造企业需求导向的专属课程,使课程体系与企业需求无缝接合。学校与企业共同参与教学全程,在管理组织、课程考核、教学督导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合作。学校可积极探索采用校方提供实训场所、企业方提供资金、设备的合作形式,实现校内实训基地与企业真实的工作场景相一致。在教学过程中,可采用“校内课堂+校内实训基地+企业”的三位一体教学,并通过共建校企文化形式,增强校企双方互动,促进校企技能人才共育。与企业共同制定双导师管理制度,规范双导师的选拔、培养、考核流程,形成校企“互聘共用、专兼结合”的导师管理机制。推进“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引进企业实践专家,为产教融合提供充足的师资保障。注重专业教师下厂实践,选派教师下企业进行技术深造,帮助企业进行设备改造、技术升级,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邀请企业共同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效果评价,实现学校考核与企业评价全程共融。

4.2 企业层面

与学校不断创新校企合作机制,寻求科学的利益分配,在明确双方各自的投入分配以及保障自身合理利益诉求的前提下,按照合作协议与校方依法依规开展合作。参与合作学校改造旧有专业、扶持特色专业、打造优势专业、升级强势专业,共同打造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同组织教学、共同建设师资、共同参与评价,共同积极探索产教融合运行机制,全面强化校企双元育人合作,促进学校与企业、专业与产业、学习场所与工作场所、学校教师与企业师傅、学生与员工的共融共通,助力对口行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进一步推进技能人才教育链、产业链、市场需求的有机衔接。为合作学校的学生提供优质的校外实训场所、实验实训设备、实习实训岗位、企业导师。联合学校商议制定精准的顶岗实习标准,使学生的专业认识、实践操作与岗位实习能达到预期效果。借力学校,派企业导师进校接受基本的教师教学技能培训,掌握必需的知识技能传授能力以及与学生沟通的技巧。向学校提供现有的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包、典型工作案例、岗位操作规程等实战化资源,与学校合作灵活加工,形成能满足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需要的资源,为实践教学有序开展提供重要保障。提供职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单,配合学校构建模块化课程体系,推动课程内容与企业产业需求科学对接。

4.3 学生层面

产教融合应始终坚持以生为本,加强对学生创造性劳动精神与能力的培养,这是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的根本出发点与归宿。结合行业企业及专业特点,提炼专业工作岗位应具有的创造性劳动精神与能力元素,直接将这些元素纳入技能人才培养目标范畴,力争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与全领域。打造“互联网+双创”生态环境,搭建学生创新创业虚拟平台,让学生在仿真企业模式下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体悟创造性劳动精神在自我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的价值。联合学校教师与企业导师组建双创教育团队并搭建创客空间平台,运用“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培养创造性劳动精神,并以具体创新创业项目为载体,共同带动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让学生真切感受创造性劳动精神的真谛,从而让创造性劳动精神内化成自身的精神品质。搭建凸显创造性劳动精神的校园企业文化宣传平台,创建彰显创造性劳动精神的校园企业文化活动,特别是可将创造性劳动精神、创新创业文化融入各类校园主题教育活动或社团组织建设,从而营造崇尚创造性劳动的企业文化氛围。

5 结语

作为打造校企命运共同体、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助推器,产教融合是一项长期的跨界性育人工程,需要职业院校、企业、政府、学生四大利益相关者持续性的协同合作,切实增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吻合度,从而为行业企业输送一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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