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税收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院税合作”模式研究
——以贵州商学院与贵阳市白云区税务局共建实践基地为例

2023-01-11 15:47:38史官清刘玲娅杨诗韵
职业技术 2022年8期
关键词:白云区税务局产教

史官清,刘玲娅,杨诗韵

(贵州商学院 经济与金融学院, 贵阳 550014)

0 引言

实践教学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点环节,是深化地方院校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完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自此实践教学已成为教育领域的战略性命题。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 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及《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19〕1558号),这些政策文件成为国家对加强实践教育及深化产教融合的政策依据。

税收学专业理论脉络较稳定,但实践探索日新月异,因此要求教学过程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涉税服务行业人才在数量上缺口巨大,培养质量不高。税收实践教育方面存在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的政策、制度等不够健全,专业机构在参与高等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缺乏耐心、积极性和可持续性,高等院校培养的人才不切合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发展的需求,传统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模式单一、内生力不足等问题[1],亟待在实践教育中进行机制创新。

贵州商学院的办学定位是应用型本科院校,学生毕业后就业于行业一线,对实践能力要求较高。税收学专业长期重视依托产教融合基地强化实践教学,己与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税务局、贵阳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贵州新黔瑞税务师事务所、贵州百灵集团、北京华联等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其中,与白云区税务局的“院税合作”模式有效解决了产教融合中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并在高质量人才培养、高质量就业、教师能力提升、税收法治社会建设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探索,可以为其他学校的税收学实践教学提供一定的借鉴。

1 研究综述

1.1 国外研究现状

乔兴旺(2012)对国外高校培养高素质经济管理人才的实践教学体系进行了研究,发现各国在指导思想、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教学环境、教学队伍、教学管理等方面均有一些可借鉴的经验。简言之,即注重实践教学内容计划的前瞻性与系统性,注重学情分析、专业趋势、学科侧重点等[2]。典型的有德国的“双元制”模式、英国的“三明治”模式、美国的“CBE”模式、日本的“产学官”合作模式等[3]。

国外经济管理类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给我国的经济管理类实践教学带来了很多启发,我国相继制定了配套法规体系,保障校企合作,构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等,以实现高质量输出人才。

1.2 国内研究现状

目前,税收学专业的实践教学比重过低。邱强、尹利军(2020)通过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进行实地访谈和问卷调查,发现目前税收学专业的传统教育模式对本专业学生专业知识结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等的认识和培养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主要体现为基础理论课程偏多、实践教学比重较少、应用型师资缺乏、教学方式有待改进等,因此提出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应加强实践教学探索,构建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税务人才培养模式[4]。

税收学的实践教学模式亟待创新。林颖(2017)基于税收专业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对现行高校税收专业实践教学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知识学习、能力培养”为基础以及“知识运用”为核心的实践教学创新模式[5]。

一些高校在培养方案设置上已突出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李永刚(2019)通过对南京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三所高校税收专业的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教学课的设置进行研究,为本专业实践课程的调整提供了参考[6]。王旸(2017)以上海政法学院税收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为例,提出注重应用性,体现特色,充分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与税务师考试充分接轨,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同时突出学校的法学优势和特色[7]。

产教融合模式已经成为税收学实践教学的重要模式,是校内课程实践的有益补充,但目前仍存在一系列突出问题。安李(2020)提出税收实践教学方面存在产教融合及校企合作的政策、制度等不够健全,专业机构在参与高等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缺乏耐心、积极性和可持续性,高等院校培养的人才不切合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发展的需求,传统的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模式单一、内生力不足等问题,提出需要构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产教融合的长效机制,包括完善国家法律法规保障机制、建立行业协会的政策导向机制、健全各个主体的利益平衡机制、创新教学资源合作开发的校企合作方式等[1]。

“院税合作”模式是最适宜税收学专业实践教学的模式,但学术研究并未对此类实践基地提供理论与案例。因此,本研究将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介绍贵州商学院与贵阳市白云区税务局的“院税合作”模式,从合作诉求、双方优势、合作事项、合作成效等方面深入解析。

2 税收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必要性与模式创新

税收学专业在推进依法治税、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需要大批精通税法和操作实务的专业人才,但目前的税收学教学暂时无法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2.1 税收岗位人才需求日益显著

2.1.1 “一带一路”倡议带动了涉外税收人才需求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海外投资旺盛,中国企业海外经营逐步开启“本地化”战略,通晓相关国际“规则”的财税人才极缺,正成为制约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获得海外发展商机的瓶颈。

2.1.2 区域经济发展需要高质量税务专业人才

以贵州省为例,“十四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大数据、大旅游、大健康、大开放和大生态相关工作进程,积极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强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十大千亿级产业振兴工程、农村产业革命十二特色产业、服务业振兴工程等。多维度的发展战略对贵州税务人才队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与贵州省经济蓬勃发展相矛盾的是,贵州省高校对涉税服务人才培养较为欠缺。为了填补人才缺口,进一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培养税收学本科学生,成为贵州省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义不容辞的责任。

2.1.3 政府部门需要高水平的税务专业人才

目前,我国税务部门需要从事政策研究方面的人才,涉及税收征管、国际税收、税收调控经济等多个领域,但目前这一领域的人才在学历结构与能力结构方面略显不足。

从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国税系统招收的公务员的学历要求来看,需求量最大的是本科及以上,占到国税系统总招录人数的72%。

2.1.4 企业需要大量的税务专业高级人才

通过税务规划进行合法避税是很多企业的合理选择。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需要从专业角度进行研究,制定符合企业发展所需要的税收战略计划,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精密规划而获得节税收益,税务规划类职位的薪酬将有大幅度的攀升。

企业财会人员虽然受过一些财务、会计、税收等方面的基础教育,但面对经常变动的税收法规、条例,难以迅速跟上政策的变化,想进行税收筹划但不确定是否违反税法。由于涉税服务机构及人员的短缺、税收筹划业务费用的畸高,大量中小企业面临较高的税收负担。

2.2 税收学专业人才数量与质量亟待提高

2.2.1 涉税服务行业人才缺口显著

据中税协数据显示:我国纳税企业约 1892 万户,小型微利企业约 1798 万户。税务师行业目前服务的企业和纳税人约250万户,仅占企业纳税人的10%,涉税专业服务市场潜力巨大[8]。《贵州省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显示,贵州省税务本科毕业生就业比例高达99.18%,体现了行业对该专业人才的巨大需求。

目前,作为我国涉税服务行业主力军的税务师行业已发展成为拥有六千多家税务师事务所、二十多万税务师(含注册税务师)、十多万从业者和年产值超过200亿元的新兴产业。但现有的涉税服务人才数量远不能满足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纳税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2.2.2 涉税服务业人才质量不高

根据税务师行业2018年度报表数据,执业于全国百强税务师事务所的从业人员及执业税务师中,本科及大专学历占绝大多数。从学历结构看,从业人员中拥有本科、大专学历的人员占从业人员的87.66%,整体学历层次不高。

2.3 涉税业务的高度专业性要求强化实践教学

税制改革深化、行业分化、新业态涌现都强化了税收的专业性与实践性,这些变化都要求人才培养具备实践引领性。

2.3.1 新商科办学特色强调税收学专业的实践性

新商科办学特色要求与市场需求的匹配性,要求学生具有税务及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具有实践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胜任税务机关、企事业单位、税务中介机构等部门的实际工作。

税收学专业需要坚持产教融合、协同育人,除要求学生具有基本的理论知识,还需要具有财税业务处理、税务管理、涉税服务、国际税收等领域的实践能力,可以胜任政府财税、审计、经管部门的工作,以及企业中财税中介、财务管理、申报纳税等岗位。

2.3.2 财税信息化趋势强调税收专业的实践性

随着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财税信息化趋势对税收的征管、稽查、缴纳等业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凸显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

税收学专业教育需要调研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共享经济等新经济业态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并对实践课程开发、开设、实施、评价进行研究,对实践课程体系进行优化。

2.3.3 专业建设目标及学情基础强调税收专业的实践性

参考《贵州商学院2019级税收学专业人才培养需求调研分析报告》,以贵州商学院税收学专业为例,在重塑2020年税收专业方案过程中,对税务部门、用人企业、高校、毕业生开展了一次系统性调研。调研结果显示,实践教学过程中的教学条件改善、教师能力提升、产教融合深度是实现高质量人才培养的关键。

企业调研结果显示,对涉税专业人才的需求焦点在于专业必备能力及税务专业拓展能力。主要的技能要求包括会计核算、会计电算化、税法、财务管理、税收代理、纳税筹划、纳税申报、审计、数据分析知识、金融投资等。上述技能均需具备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

高校调研结果显示,课程设计理念需要职业化,实践教学需要高度仿真化,师资培养需要双赢化。在调查的优秀院校中,其共同点均是根据“基于工作过程”和“面向职业化”理念设置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从硬件到软件都尽力模拟工作场景,通过教师与企事业单位相互挂职、互相培训、合作共建来相互增势,最终提升学生的培养质量。

毕业生调研结果显示,教育阶段的专业知识细化不足,实践教学亟待加强。学生普遍反映税务专业开设的税法、税务、会计实务、财务、经济学、管理学等众多相关课程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学生动手能力不强,难以快速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学生期望充实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实践教学水平,税法知识竞赛、税务相关知识的辩论赛、税务官模拟、税法宣传等丰富的税收实践教学活动对学生有较大的帮助。

2.4 税收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待创新

当前,国内高校税收学专业建设普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从而导致产教融合走过场、效率不高等问题,实践模式需要创新。

2.4.1 税收学实践教学体系创新

税收学专业应该以培养高质量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专业课程建设要以实践为主线,在新商科背景下高校课程建设需与实践相结合。

税收学专业实践课程教学应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夯实专业基础;以实习实验实践为支撑,培养学生动手能力;以竞赛和国家级考试为助推,培养学生精准化掌握知识的能力;以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和科学研究等为引领,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以新商科为导向,改革并丰富实践课程教学内容。需要完善政策与机制扶持、税收学专业师资队伍的建设、专业实践平台建设等。

2.4.2 产教融合模式需突破的困局

产教融合模式要求专业建设不能满足于理论教学与校内实践教学,还要加强与行业、企业对接,加强师资的培训交流,加强行业、企业等专家对学生的实践指导。

但根据安李(2020)[1]的研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才培养及产教融合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制约了这一模式发挥作用。主要包括:由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高等院校“四主体”目标追求、利益诉求各不相同,由此导致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政策、制度等不够健全;许多专业机构发现校企联合培养的人才存在知识结构单一、专业技能面窄、学生流失多、实践操作能力低等缺点,由此导致专业机构在参与高等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缺乏耐心、积极性和可持续性;各类高等院校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课程开发上,无法适应国家“放管服”改革、税制改革、税收征管改革等要求,高等院校培养的人才不切合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发展的需求;许多高等院校开展的产教融合仅局限在建立校外实训基地、为企业输送实习生、就业人才这种单一的模式,内生动力不足。这些不足需要通过完善国家法律法规保障机制来协调多主体利益诉求,需要发挥行业协会在产教融合中作为学校和企业间的纽带作用,需要建立高等教育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利益平衡机制,需要构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优化模式。

可见,《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是新时期推进高等院校税收学实践教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但具体的合作模式与合作细节仍有较大的创新空间。

3 贵州商学院与贵阳市白云区税务局“院税合作”模式解析

贵州商学院定位为应用型、区域性的本科院校。2015年,学校主校区由贵阳市云岩区搬迁至白云区,税收学专业即与白云区税务局确立了“院税合作”模式,取得了一系列成效。

3.1 诉求契合

3.1.1 贵州商学院税收学专业产教融合诉求

(1)人才培养需求

贵州商学院税收学专业设置的目的在于:培养具有端正理想信念及扎实学识的高质量人才,并能够实现高质量就业。

(2)学生实践需求

实践教学体系包括实验(实训)、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等方面。具体实践教学内容设置包括:税务基础实验、财税决策仿真综合实验、财税业务综合实验、税务筹划综合实验、纳税申报综合实验、税务代理综合实验、毕业实习、专业实习、创新创业实验、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劳动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等。课内实践课程需要从实践基地获取鲜活的案例,课外实践需要实践基地提供实习岗位、业务实训、主题启发、就业岗位等。

(3)学生就业需求

为实现高质量就业导向,要求学生深入接触生产实践,提升实践能力,要求高校广泛利用社会教育资源,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现“实习就业一体化”定制式培养一专多能的人才,需要政府、企业、高校对以创新带动就业的协同支持机制。

(4)教师能力提升需求

专业建设的目标之一在于建设一支既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又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这也是高等院校推进产教融合的目的之一。搭建教师进入企业和社会的平台,教师在课堂与实践基地的双重实践夯实了教师的基本功,能够将在企业或社会机构的研究成果直接应用于教学,也使教学研究的成果回馈给企业及社会机构。学生从中掌握先进的技术操作本领,教师得到知识的更新,并不断站在生产和研究的前沿。

3.1.2 白云区税务局产教融合诉求

税务局作为重要的政府部门,承担税收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的制定与解释、税费的征收、以税收为手段的经济调控、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税收信息化建设、依法治税宣传等工作。税务局参与产教融合基地的主要诉求包括:

(1)人才需求

税务局作为政府税务征管机关,要求进入税务机关工作的人员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与较好的实践能力。白云区税务局公开招考的公务员主要来自高校税收学专业学生,由于在校期间实践教学的不足,导致上岗人员还要平均完成6个月以上的培训才能胜任一些具体的工作岗位,因此特别希望高校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

(2)降低税收成本需求

由于企业的财会人员普遍缺乏报税训练,因此在具体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大量技术性错误,致使整体税收成本较高。一些企业甚至出现非主观偷逃税行为,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了巨大的风险。税收人才的大量培养能够缓解税务代理机构及企业的人才缺位,客观上降低税收成本。而税务局作为政府部门,追求的是社会的整体效益,较少考虑人才的高流动性问题,因此参与“院税合作”稳定性高。

(3)智力支持需求

高等院校税收学专业是团结、凝聚税收学术力量的重要平台。教师队伍的教学与科研实践往往能够立足高起点、阔视野、前瞻性,能够发挥“智库”和“纽带”作用,为税务局在税收征管、调控经济、税收法治化建设方面发挥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谋作用。白云区税务局一直重视加强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其他行政机关的横向交流互动,增强税收研究合力,提升税收研究价值,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贡献力量。

(4)税收法治化建设需求

随着“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广泛实行,税务局承载了税法宣传的主要责任。税法宣传的核心目标在于通过自身依法治税的宣传、税收政策的宣导,优化区域内营商环境,造就一批懂税法、依税法的企业与公民,为法治社会建设助力。税法宣传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高等院校税收学专业拥有较多的学生资源、校友资源,学生既是税法宣传的对象,又可以成为税法宣传使者,能够为税务局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3.2 优势互补

3.2.1 贵州商学院税收学专业实践优势

(1)专业建设特色鲜明

贵州商学院税收学专业已走过20年的建设历程,形成了“能办税、会核算、善管理”的专业特色,构建了特色鲜明、科学合理的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在培养税务应用人才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2)建有高效运行的校内实验室

学院建立了专门的税务实验室,设施设备配置齐全,设有模拟征收大厅,模拟操作软件与实际工作基本一致,学生的参与度、覆盖率、满意度高。

(3)有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群

税务专业要注重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学院建立了课程实习、专业认知实习、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等为主体的系统实习体系,并积极开展政校企合作,建立校外实习基地,保障实习体系的社会实用性;已与税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企业建立了多维度的实践基地。

(4)与相关行业专家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定期聘请合作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财务经理、会计师、税务局领导、税务师事务所专家等来校指导专业建设、实训实习等工作,发挥行业、企业对人才培养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3.2.2 白云区税务局产教融合优势

(1)政策理解优势

税务局是一系列税制改革的第一信息源与切实推动者,是所有税收业务的最终归口,掌握税收政策的最新动向。这些新动向能够为税收学专业教师更新税法知识、改良教学工具、改进教学方法提供依据。

(2)岗位提供优势

白云区税务局日常工作涉及丰富的涉税业务,可以为贵州商学院税收学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同时,作为诸多企业的服务部门,可与有涉税服务需求的企业、事务所建立联系,进一步丰富学生的实习岗位。

(3)实践案例优势

在税收相关业务的执行过程中,白云区税务局接触到无数成功或失败的案例资源,这些资源经过深入挖掘,可以成为税收学专业教学的第一手资料。税收学专业教师将这些案例引入教育教学过程,能够使学生明晰涉税服务的具体原则、工作细节、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提升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鲜活性与高阶性。

3.3 合作事项

3.3.1 服务于高质量人才培养

学院根据税收岗位对税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对税收学专业教学提出知识、技能的要求,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中予以落实。主要举措包括:

(1)辅助制订培养计划

2020级、2021级税收学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过程中,白云区税务局首先作为被调研单位,回答了关于人才培养方向、专业课程设置、就业需求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同时,又作为评审专家参与了培养方案草案的论证,为贵州商学院税收学专业提供了智力支持。

(2)辅助课程建设

白云区税务局与贵州商学院税收学专业形成了定期互访机制,税务局相关领导经常参与税收教研室活动,为贵州商学院教师提供了大量的实践案例。在学生的期末考查过程中,为税收学专业提供了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外考官”命题。

(3)提供稳定的实习岗位

白云区税务局每年持续为学生提供实习平台,目前已有175名学生在税务局学习,实习期间,税务局为每位学生安排实践导师1名,指导学生在岗位适应、业务处理、实践报告撰写等方面取得进步,有2名特别优秀的学生留任税务局。

学校配备专职实习教师作为“院税合作”对接人,指导实习工作,解答学生实习遇到的困难,疏导学生心理问题。税务局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资源支持,实现院、税、生三方的共赢发展。

(4)论文及社会实践选题建议

围绕税收学专业建设方向及区域发展诉求,税务局对学生的毕业论文选题给予一些实际建议。2021年,30名学生进入税务局进行认知实习和暑期实践,参加为期一个月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

3.3.2 服务于学生高质量就业

根据所掌握的大量企业资源,税务局为贵州商学院师生提供就业信息。双方把助力学生成才、就业作为落实“两项教育”学习成果的一项工作,向应届毕业大学生开展就业创业税收政策宣传、“量身定制”的税法知识讲座。主要内容包括就业创业相关的税收政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所得税预扣预缴等相关知识,切实解答学生就业创业中的税务问题。

3.3.3 服务于教师能力提升

(1)定期举办多种形式的税务研讨会

依托各自的优势共享共建,定期组织教研室教师去税务局交流实践。白云区税务局多次邀请税收学专业教师为全体税务干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同时定期派税务干部进校园与师生做实际案例交流。双方多次合作举办“税案说法”主题沙龙,共同开展税务行政处罚模拟听证会,税务干部与专业教师为模拟评委,税收专业学生进行其他角色扮演。

(2)课题合作

双方合作申请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新商科背景下高校税收学专业实践课程体系构建研究”,并获得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目前该项目即将建设完成。白云区税务局全程参与本次项目的研究,为本项目在税收学人才需求方面的调研、专家(税收政策方面)咨询、实践教学体系构建中的校外实践岗位等方面提供了强力支持。

3.3.4 服务于税收法治社会建设

2019年4月,双方签订了“贵阳市白云区税务局与贵州商学院‘税苗培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税苗培育”、税法宣传、教学实习、课题研究、教育培训等方面构建了长效机制。

具体合作内容包括“税法进校园”宣传、“优秀税宣使者”评选、“学党史,普税法”等丰富多彩的税宣活动。活动大体有三个主要环节:一是培养税收学专业首批“税苗”,二是对全校师生进行税法宣传,三是合力推动税法进社区。2021年第30个税法宣传月,双方的“院税合作”模式被人民网转载推送,成为以产教融合推进税法宣传的典型案例。[9]

3.4 合作成效

3.4.1 克服了产教融合基地的一些固有缺陷

“院税合作”模式落实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解决了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与产业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首先,白云区税务局的公益性追求、行业引领视角、企业协调优势与贵州商学院高质量税务人才培养目标契合,解决了多主体目标追求、利益诉求不同的问题。其次,院税双方在人才培养的相关权利及义务明确,白云区税务局因其政府部门的公益性追求,与高校的合作有魄力、有耐心、有积极性与可持续性。第三,白云区税务局作为培养方案的调研对象与评审机构,在前端规避了人才培养的供需不匹配问题,通过政策研讨、课程建设、教师培训、案例库导入、实习实践等环节的深度参与,保障了人才培养的“以需定产”。最后,多维度的合作事项克服了传统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模式单一、内生力不足的问题,多方受益的格局能够使院税双方建立产教融合的长效机制。

3.4.2 显著提升了学生的培养质量

通过“院税合作”共建,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提升了获取知识的能力、税收专业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及科学研究能力,能够充分了解财税理论前沿和工作流程,能够为政府、企业和财税机构等部门解决实际问题。各专业的教育教学质量指数由任课教师满意度、实践教学环节满意度、母校教育教学总体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合成。由社会机构出具的“社会需求与人才培养质量综合报告”显示,学院税收学专业教育教学质量指数连续4年位居学院经管类专业第一名。

3.4.3 形成了合作的长效机制

白云区税务局与贵州商学院先后签订了“贵阳市白云区税务局与贵州商学院共建税收学专业实践基地”“贵阳市白云区税务局与贵州商学院‘税苗培育’合作框架协议”两个政策文件,解决了双方合作的顶层设计问题。各合作事项均有具体的实施计划,党团共建、相互授课、学术交流、实习实践、税法宣传、“税苗培育”等多种形式活动均依计划开展。

3.4.4 收获了较好的社会影响力

经过6年的建设,“院税合作”的产教融合示范基地位列学院实践基地首位,合作模式已被学院其他专业及贵州省内其他财经类专业借鉴。

税收学专业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培养方案及实践教学体系不断修正,学生的就业质量颇高,受到了用人单位的好评。教师能力在合作过程中显著提高,“财政学”课程成为贵州省省级精品课程,“新商科背景下高校税收学专业实践课程体系构建研究”项目获省级立项,专业带头人成为贵州省税务局外聘专家。

双方合作的税法宣传工作已持续4年,“税苗培育”计划持续2年,扩大了税法宣传的覆盖面与宣传深度;同时,院税双方共同走向社区,向企业及居民宣传税法,助力大众形成依法治税与依法纳税的社会共识。这一模式受到人民网、光明网等媒体的报道、推送,成为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的亮点。

4 结语

税收学专业是高度实践性的专业,必须以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引领、优化培养目标与培养方式,产教融合模式可以弥补校内实践的不足。但普通的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存在一系列问题,如合作的政策、制度等不够健全,专业机构在参与高等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缺乏耐心、积极性和可持续性,高等院校培养的人才不切合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发展的需求,合作模式单一、内生力不足等问题。因此,选择适宜的合作伙伴是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取得效益的关键。

“院税合作”模式由于税务局与高校之间的诉求契合与优势互补,成为突破一系列困局的可行模式。贵州商学院与白云区税务局共建实践基地经过了6年的耕耘,在服务高质量人才培养、服务高质量就业、服务教师能力提升、服务税收法治社会建设等方面不断丰富合作事项,取得了一系列合作成效。通过对“院税合作”共建产教融合示范基地模式的解析,期望为财经类高校类似专业的实践基地建设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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