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启明,张 莉
(同济大学数学科学学院,上海 200092)
本文仅讨论无向的有限的简单图,未提及的定义和定理参见文献[1]。对于一个点v,用dG(v)、NG(v)(不造成歧义的情况下可以简写为d(v)、N(v))来定义点v的度数和点v的邻点集合。对于图G,分别用V(G)、E(G)、Δ(G)、δ(G)和g(G)来定义它的点集、边集、最大度、最小度和围长(图G中最小圈的长度)。将平面图嵌入平面后,用F(G)表示其面集,一个k+-点(或k--点)v表示点v的度数至少为k(或至多为k)。类似的,用dG(f)表示面f的度数,一个k+-面(或k--面)f表示点f的度数至少为k(或至多为k)。
图G的一个正常k-染色指的是从点集V(G)到颜色集{1,2,...,k}的映射c,使得图G中任意相邻的两点均不同色。用c(v)定义点v的颜色,用Ci(v)定义在N(v)中出现过i次的颜色所构成的集合。
图G的最大平均度一般记作mad(G),定义为
图的frugal-染色首先由Hind等人在文献[2]中提出。在图G的一个点染色c中,如果每种颜色在点v的邻点中至多出现k-1次,就称点v是k-frugal的。如果图G中每个点都是k-frugal的,就称图G是k-frugal可染的,这个染色称作图G的k-frugal 染色。图G的kfrugal色数,记作χk(G),指的是使图G满足k-frugal可染所需的最少的颜色数量。由定义易知,χk(G)≥
图的frugal-染色可以推广到列表染色上。设L为一个函数,它将图G中的每个点v都映射到一个由一些正整数构成的集合L(v)上,L(v)称作点v的列表。如果一个染色c:V→N满足c(v)∈L(v)对于所有v∈V都成立,就称这个染色为图G关于L的列表染色,或L-染色,并且称图G是L-可染的。如果图G中每个点的列表长度均满足|L(v)|=l,就称这个列表为图G的l-列表。如果对于任意l-列表L,图G都是k-frugalL-可染的,则满足这个条件的最小正整数l就称作图G的k-frugal 列表色数,记作chk(G)。
图G的lineark-染色是图的一种特殊的正常k-染色。linear染色的定义是由Yuster[3]首先提出的,要求图G中由任意两种颜色导出的子图,均为若干条内部不相交的路。图G的linear-色数,记作lc(G),指的是使图G满足lineark-染色所需要的最小整数k。
显然,一个linear染色必定为3-frugal染色,但是反过来并不一定成立,因为linear染色中不允许双色圈的存在。更多关于linear染色的结果参见文献[4-9]。
图G的2-distancek-染色是图的另一种特殊的正常k-染色。2-distance染色的定义是由Wegner[10]首先提出的,要求图G中距离小于等于2的两个点均不同色。图G的2-distance-色数,指的是使图G满足2-distancek-染色所需要的最小整数k。
显然,2-distance染色的定义2-frugal染色的定义相同。更多关于2-distance染色的结果参见文献[11-24]。
关于一般的k-frugal染色,Amini等人在文献[25]中证明了对于任意k≥1,平面图G都满足
下面讨论稀疏图的k-frugal列表染色,并得出如下结论。
下面首先证明图G的一些结构,然后通过Discharging的方法来证明这个结论。
引理2.1.δ(G)≥2。
证明:反证法,假设图G含有一个1-点v。由图G的定义知,G-v有一个k-frugalL-染色c。设NG(v)=u,此时若想把染色扩充到图G上,点v禁用的颜色为c(u)以及在NG(u)中出现过k-1 次的颜色(即Ck-1(u))。因此禁用的颜色至多为
因此,可以将染色扩充到图G上,矛盾。
由图G的定义知,G-v有一个k-frugalL-染色c。此时若想把染色扩充到图G上,点v禁用的颜色为诸c(vi)以及在NG(vi)中出现过k-1 次的颜色(即Ck-1(vi))。因此禁用的颜色至多为
这样就可以将染色扩充到图G上,矛盾。
为了方便证明,下面给出一些定义。
下面通过Discharging的方法得到一个矛盾。给每个点v赋初始权ω(v)=d(v),因此有
对于每个x∈V,都通过特定的权转移规则(权只能从一个元素转移到另一个元素,故总和不变),得到一个新权ω*(x),因为在权转移的过程中总和不变,所以仍有
如果在权转移后,得到ω*(x)>mad(G)对于所有x∈V均成立,则有
这样就得到一个矛盾,从而定理得证。
下面给出权转移规则,Discharging 规则:
综上,得到了一个矛盾,定理得证。
下面首先证明图G的一些结构,然后通过discharging的方法来证明这个结论。
引理3.1.δ(G)≥2。
证明:证明方法与引理2.1相同。
引理3.2.G中不含与3--点相邻的2-点。
证明:假设定理不成立,G中存在一个2-点v,且其与一个3--点u相邻。由于图G为极小反例,G-v有一个k-frugalL-染色c。设NG(v)={u,w},则v禁用的颜色为c(u),c(w)以及在NG(w)中出现过k-1次的颜色(i.e.Ck-1(w)),所以点v禁用的颜色至多为
因此,可以将染色c扩充到图G上,矛盾。
引理3.3.G中不含与3个2-点相邻的4-点。
证明:假设定理不成立,G中含有一个4-点v,且其与3个2-点x,y,z相邻。设x1,y1,z1分别为x,y,z的另一个邻点,v1为v的第4个邻点。由于G为极小反例,G-{v,x,y,z} 有 一 个k-frugalL-染 色c。设 点w∈{v,x,y,z},则w禁用的颜色为c(w1)以及在NG(w1)出现过k-1次的颜色(i.e.Ck-1(w1)),因此点w禁用的颜色为
设L*(w)=L(w)({c(w1)}∪Ck-1(w1)),则|L*(w)|≥2,其中,w∈{v,x,y,z}。
首先用c(x)∈L*(x){c(v1)}中的颜色染x,用c(v)∈L*(v){c(x)} 中的颜色染v,用c(y)∈L*(y){c(v)} 中的颜色染y,用c(z)∈L*(z){c(v)}中的颜色染z。容易验证这是图G的一个k-frugalL-染色,矛盾。
引理3.4.G中不含与5个2-点相邻的5-点。
证明:假设定理不成立,G中含有一个5-点v,且NG(v)={x1,x2,…,x5},dG(xi)=2,yi为xi的另一个邻点(其中i=1,2,…,5)。由于G为极小反例,G{v,x1,x2,…,x5} 有一个k-frugalL-染色c。∀1 ≤i≤5,点xi禁用的颜色为c(yi)和在NG(yi)中出现过k-1 次的颜色(i.e.Ck-1(yi))。设L*(xi)=L(xi)({c(yi)}∪Ck-1(yi)),易得|L*(xi)|≥对于点v,易得
下面将染色c扩充到图G上。
首先用L*(x1)中的颜色染x1,这个颜色记作a;然后用L*(x2){a}中的颜色染x2,这个颜色记作c(x2);用L*(v){a,c(x2) }中的颜色染v,这个颜色记作b;最后用L*(xi){b}中的颜色染xi,其中i=3,4,5。容易验证当c(x3)=c(x4)=c(x5)=a和c(x3)=c(x4)=c(x5)=c(x2)均不成立的时候,这个染色为图G的k-frugalL-染色。不失一般性,假定L*(xi)={a,b}且c(xi)=a对于i=3,4,5均成立。
如果L*(x1)≠{a,b},那么可以用L*(x1){a}中的颜色给x1重新染色,容易验证这是图G的k-frugalL-染色。
下面假设L*(x1)={a,b}。重新给x1和x5染上颜色b,用c(v)∈L(v){a,b}中的颜色重新染v,用L*(x2){c(v)}中的颜色重新染x2,容易验证这是图G的一个k-frugalL-染色,矛盾。
接下来通过discharging的方法来获得一个矛盾,首先给每个点v赋初始权ω(v)=d(v),设权转移后得到的新权围ω*(v)。
下面给出权转移规则,每个4+-点v转移到相邻的2-点。
下面来验证ω*(x)≥3对于所有x∈V均成立。
设v为一个k-点。
如果k=3,由引理3.2,3点之不与2-点相邻,则ω(v)≥3。
如果k=2,由引理3.2,2-点只能与4+-点相邻,则
综上,得到了一个矛盾,定理得证。
下面首先证明图G的一些结构,然后通过discharging的方法来证明这个结论。
引理4.1.δ(G)≥2。
证明:证明方法与引理2.1相同。
证明:证明方法与引理2.2相同。
引理4.3.若v为2-点 且NG(v)={u,w},d(u)≤d(w),则d(u)≥2(k-1)+1 ≥7。
证明:假设d(u)≤2(k-1),带入引理4.2,得d(w)>Δ,矛盾。
引理4.4.若v为3-点,NG(v)={x,y,z},且d(x)≤d(y)≤d(z),则d(z)≥d(y)≥k≥4。
证明:假设d(y)≤k-1,带入引理4.2,得d(z)>Δ,矛盾。
引理4.5.不存在与6个2-点相邻的7-点。
证明:设v为一个7-点,NG(v)={x1,x2,x3,x4,x5,x6,u},其中d(xi)=2,NG(xi)={v,yi}(i=1,2,…,6)。
由图G的极小性,图G-{v,x1,x2,x3,x4,x5,x6}有一个k-frugalL-染色c。此时点v被禁用的颜色为c(u)以及在NG(u)中出现k-1次的颜色。因此点v被禁用的颜色至多为
设点v的可用颜色集为L*(v),则|L*(v)|≥3。
同理可得
点xi∈{x1,x2,x3,x4,x5,x6}的可用颜色集为|L*(xi)|≥3。
下面将这个染色c扩充到图G上。
给x1染颜色c1∈L*(x1){c(u)},给x2染颜色c2∈L*(x2){c(u),c1},给v染颜色c3∈L*(v){c1,c2}。
给x3染颜色a1∈L*(x3){c3},给x4染颜色b1∈L*(x4){c3,a1}。
给x5染颜色a2∈L*(x5){c3},给x6染颜色b2∈L*(x6){c3,a2}。
因此,a1≠b1,a2≠b2,c1≠c(u),c2≠c(u)。
集合c1,c2,a1,b1,a2,b2,c(u)中同种颜色至多出现3次,因此得到的染色为图G的一个k-frugalL-染色,矛盾。
引理4.6.设k为正整数,8 ≤k≤9,则不存在与k个2-点相邻的k-点。
证明:这里不妨假设k=9,因为只要k=9成立,k=8的情况类似可证。
设点v为一个9-点,且与9 个2-点相邻。NG(v)={x1,x2,…,x9},yi为点xi异于点v的另一个邻点。由G的极小性,图G-{v,x1,x2,…,x9}有一个k-frugalL-染色c。
此时点xi被禁用的颜色为c(yi)以及在NG(yi)中出现k-1次的颜色,点v可以染其本身列表中的任意一种颜色。
设点v的可用颜色集为L*(v),点xi的可用颜色集为L*(xi)(其 中i=1,2,…,9),则|L*(v)|=|L(v)|≥1+3=4,|L*(xi)|≥3。
下面采用如下方式将这个染色c扩充到原图G上。
给x1染c(x1)∈L*(x1),
给x2染c(x2)∈L*(x2){c(x1)},
给x3染c(x3)∈L*(x3){c(x1),c(x2)},
给x4染c(x4)∈L*(x4),
给x5染c(x5)∈L*(x5){c(x4)},
给x6染c(x6)∈L*(x6){c(x4),c(x5)},
给x7染c(x7)∈L*(x7),
给x8染c(x8)∈L*(x8){c(x7)},
给x9染c(x9)∈L*(x9){c(x7),c(x8)},
此时,点x1,x2,x3的颜色互不相同,点x4,x5,x6的颜色互不相同,点x7,x8,x9的颜色互不相同。
设S=,则3 ≤|S|≤9。
如果L(v)S≠∅,给点v染c(v)∈L(v)S,就可以把这个染色c扩充到图G上,矛盾。
下面设L(v)⊆S,对k进行分类讨论。
情况1.当k=4 时,|L*(v)|=|L(v)|=
此时L(v)中必然存在3种颜色,这3种颜色在S中出现的次数均小于等于1。因为如果只有两种颜色在S中出现不超过一次的话,可以推出S≥4×2+2×1=10,矛盾。
而且,此时必然有Ck-1(v)=C3(v)≤1,因为如果|Ck-1(v)|≥2,可以推出S≥2×3+4×1=10,矛盾。
此时不妨设c(xi)∈L(v)∩C1(v),首先擦掉xi的颜色,然后给点v染c(xi),最后用集合L*(xi)[{c(xi) }∪C3(v) ]中的染色给点xi染色,即可将染色扩充到图G上。
情况2.当k≥5 时,|L*(v)|=|L(v)|=
根据前边的染色方法,得知∀c∈L(v),颜色c在集合S中出现的次数不超过3,即C4(v)=∅。
此时集合L(v)中至多有两种颜色在S中出现的次数等于3(不妨设这两种颜色为{1,2}),因为如果有3种颜色在S中出现的次数等于3,则可以推出|S|≥3×3+1×1=10,矛盾。
因此,L(v)中总有一种颜色,其在S中出现的次数小于等于2,不妨设这个颜色为{3}。
集合S中至多有两个点颜色为3,不妨设为{vi,vj},首先擦掉这两个点的颜色,给点v染颜色3,然后给点vi染集合L*(vi){1,3}中的颜色,给点vj染集合L*(vj){2,3}中的颜色,容易验证此时染色满足5-frugal 的条件,因此可以将这个染色扩充到图G上。矛盾。
为了方便下列引理的证明,给出几个定义。若一个3-点与3个4+-点相邻,就称其为重3-点,反之称为轻3-点。若一个8-点与7个2-点和一个重3-点相邻,就称其为轻8-点。
引理4.7.不存在与7个2-点和一个轻3-点相邻的8-点。
下面将染色c扩充到原图G上。
给x8染c(x8)∈L*(x8),
给x1染c(x1)∈L*(x1){c(x8)},
给x2染c(x2)∈L*(x2){c(x8),c(x1)},
给x3染c(x3)∈L*(x3),
给x4染c(x4)∈L*(x4){c(x3)},
给x5染c(x5)∈L*(x5){c(x3),c(x4)},
给x6染c(x6)∈L*(x6),
给x7染c(x7)∈L*(x7){c(x6)},
此时,点x8,x1,x2的颜色互不相同,点x3,x4,x5的颜色互不相同,点x6,x7的颜色互不相同。
设S=,则3 ≤|S|≤8。
如果L(v)S≠∅,令c(v)∈L(v)S,就可以把这个染色扩充到图G上,矛盾。
下面不妨设L(v)⊆S,对k进行分类讨论
情况1.当k=4 时,|L*(v)|=|L(v)|=≥3+3=6从而|S|≥L(v)≥6。
此时L(v)中必然存在3种颜色,这3种颜色在S中出现的次数均小于等于1。因为如果只有两种颜色在S中出现不超过一次的话,可以推出S≥4×2+2×1=10,矛盾。
而且,此时必然有Ck-1(v)=C3(v)≤1,因为如果|Ck-1(v)|≥2,可以推出S≥2×3+4×1=10,矛盾。
此时不妨设c(xi)∈L(v)∩C1(v),首先擦掉xi的颜色,然后给点v染c(xi),最后用集合L*(xi)[{c(xi) }∪C3(v) ]中的染色给点xi染色,即可将染色扩充到图G上。
情况2.当k≥5 时,|L*(v)|=|L(v)|=≥4,从而|S|≥L(v)≥4。
根据前边的染色方法,得知∀c∈L(v),颜色c在集合S中出现的次数不超过3,即C4(v)=∅。
此时集合L(v)中至多有两种颜色在S中出现的次数等于3(不妨设这两种颜色为{1,2}),因为如果有3种颜色在S中出现的次数等于3,则可以推出|S|≥3×3+1×1=10,矛盾。
由于L(v){1,2,c(x8)}≠∅,从该集合中任取一个颜色c1,则集合S中至多有两个点的颜色为c1,不妨设存在两个点的颜色为c1(若只有一个点颜色为c1,证明方法类似),且这两个点均不为x8。设这两个点为{vi,vj}。首先擦掉这两个点的颜色,给点v染颜色c1,然后给点vi染集合L*(vi){c1,1}中的颜色,给点vj染集合L*(vj){c1,2}中的颜色,容易验证此时染色满足5-frugal的条件,因此可以将这个染色扩充到图G上。矛盾。
引理4.8.不存在与两个轻8-点相邻的3-点。
证明:由定义,得知与轻8-点相邻的3-点一定是重3-点。
上述3种染色方案中点v使用的列表均不完全相同,因此cx(v),cy(v),cz(v)这3种颜色不可能完全相同,所以总可以找到两个方案,不妨设为cx,cy,满足cx(v)≠cy(v),这里不妨设cx(v)=a,cy(v)=b。
容易验证此时得到的染色为原图的一个k-frugalL-染色,因此可以将染色c扩充到图G上,矛盾。
这样就通过discharging的方法来获得一个矛盾,首先给每个点v赋初始权ω(v)=d(v),设权转移后得到的新权为ω*(v)。
下面给出权转移规则:
如果k=8,由引理4.6,点v周围至多存在7个2-点,下面分两种情况讨论。
这样就得到一个矛盾,定理得证。
作者贡献声明:
房启明:提出研究问题,设计研究方案,起草论文;
张莉:对发表文章作最后的审阅和定稿,并在研究的过程中提出诸多启发性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