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振纲
一纸信用报告,关系着每个人和企业的金融生活等,一旦出现不良记录,就可能产生贷款通不过、个人或企业信誉受损等负面影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存在不良征信记录的个人和企业急于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心理,以“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异议投诉咨询、代理”为名招揽生意,收取高额服务费。业内人士表示,征信领域不存在“征信修复”的说法,所有声称合法的、商业的、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骗局。
花钱就能“洗白”不良征信记录?这让人联想到有的地方花钱就可以“铲掉”交通违章罚分记录的现象。花钱“铲分”的违法行为在有关部门的严厉打击下,日渐销匿。而“征信修复”骗局招摇过市,值得高度警惕。事实上,“征信修复”不仅是骗人钱财的把戏,而且涉嫌触犯法律,破坏社会信用体系。
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征信修复”的幌子,通过代理或者唆使存在不良征信记录的个人或企业,或是向征信机构提供假材料意图修改不良信息,或是伪造证明试图欺骗银行撤销不良信用记录,或是向征信机构、银行进行无理申诉、恶意投诉企图混淆视听达到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目的。这些所谓的“征信修复”手段没有一种是正常的、合法的,除了扰乱征信秩序外,并不会达到所谓的“征信修复”目的。
“征信修复”骗局的恶劣影响不容忽视。有些受骗者不仅损失了钱财,还可能因此泄露个人隐私信息,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可能遭遇电信诈骗、洗钱、冒名网贷等,给自己带来无法预料的风险;行骗者游走于灰色地带,谋取不法利益,扰乱正常的征信秩序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征信管理机构可能因此被污名化,征信业的信誉受到不良影响。
受骗者轻信“征信修复”骗局,一方面是征信法律法规普及不够,有些人对于可能纳入不良征信记录的行为不了解,对征信记录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同时,对征信程序不了解,不明白出现不良征信记录后如何进行救济,出于急于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心理,选择了所谓的“快捷路”;另一方面,一些人对骗子的行骗伎俩缺乏辨识能力,轻易相信社会上某些通过“能人”能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谣言。此外,征信管理机构对“征信修复”骗局的打击力度偏弱,征信业法治化程度有待提升,也给了行骗者招摇撞骗的空间。
征信记录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国家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征信制度建设,国务院出台了《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等。征信业的有序发展为构建诚信市场经济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越来越多的个人和企业重视征信记录的背景下,“征信修复”骗局会消减征信业的权威性,与我国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背道而驰,必须出重拳予以治理。
遏制“征信修复”骗局等不法行为,一方面要强化征信业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让公众知悉征信记录的收集、管理和使用途径以及不良征信记录的产生方式和取消方法,对征信记录树立正确的态度,提倡向爱惜自己的名誉一样重视征信记录;另一方面要强化征信记录的管理,方便个人和企业查询自己的征信记录,依照法定程序快速、便捷处理征信记录异议,确保征信机构行为的合法性。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严格管控清理网络上的各类“征信修复”虚假广告,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打击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
确保征信体系“零污染”,是征信业的不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