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浙江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为总抓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绿水青山成为浙江最靓丽的金名片。2019年,浙江省通过生态环境部试点验收,提前两年实现了《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目标任务,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水平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显著,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持续十年提升。浙江全面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从治污水先行迭代升级到治水治气治土治废协同推进,深化污染防治攻坚的载体和抓手,环境治理力度和改善幅度走在全国前列。自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以来,浙江持续考核优秀,“五水共治”成为全国治水典范,空气质量在全国重点区域率先达标,率先在全国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发布全国首个“无废指数”。2016年全省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超过40微克/立方米,到2021年降为24微克/立方米,迈入世卫组织过渡时期第二阶段标准。2021年国家地表水优良率排位列全国第5位,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创有监测数据以来历史最好水平。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持续10年提升,近五年由2016年的76.73%上升为2021年的85.71%,环境信访总量连续6年下降。
创新推进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诗画浙江全域美丽大花园建设成果不断呈现。加强重点领域生态保护修复,开展八大水系和近岸海域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建设。率先实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程;推进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发现全球新物种8个以及一批多年未见的物种。突出严格保护,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格局,首批在全国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三线一单”在省、市、县三级全面落地,构建以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为核心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一体化推进全域美丽建设和城乡风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测全国第一。
坚持多跨协同整体智治,生态文明治理改革领跑全国。在全国率先一体化推进生态环保数字化改革,构建“1+5+N”改革架构。构建完备的绿色考核体系,率先发布省域美丽建设中长期规划纲要,出台全国首个河长制地方性法规。发布全国首部省级GEP核算技术规范,率先在全省域范围和跨省流域实施生态补偿。首创环境准入制度集成改革,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现全覆盖。开发上线“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察在线”系统,建立数字化问题发现整改闭环体系。
构建全民行动体系,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果全国第一。坚持培育生态文化、完善制度规范,强化激励约束,促进生态文明全民参与、全民行动。打造浙江生态文明主题文化符号,每年开展“浙江生态日”系列活动,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累计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数量均居全国第一。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处理,颁布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在全省实施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以及大力实施源头减量、回收利用、处置能力提升、标准和制度建设、文明风尚等“五大专项行动”;着力开展塑料制品专项治理,规范商品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管理,率先在全省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不使用一次性杯具。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社会化多元化的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实行重奖举报、河湖湾滩长制等,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
积极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浙江实践,美丽浙江国际影响日益扩大。坚持立足浙江、胸怀全国、走向世界,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努力宣传阐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获得联合国“地球卫士奖”。成功举办“世界环境日”全球主场活动。承办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年会,省政府与联合国环境署签署合作备忘录,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作主旨发言,在亚太地区环境部长级论坛上介绍浙江环境综合整治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