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让群众事“就近办、家门口办”

2023-01-08 01:23田党飞
中国民政 2022年12期
关键词:民政放管服简政放权

☉ 田党飞

近年来,云南省民政厅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形成互为支撑的改革合力,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分类推进简政放权,做到“应减尽减”。积极推进民政领域简政放权工作,采取取消、下放、备案等措施,分类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改革,直接取消2个事项,审批改备案1个事项,下放州(市)2个事项,6个州(市)民政局将4个本级事项权限下放至县级,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减少21.7%。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改为备案后,进一步增强了市场主体活力,全省新增备案养老机构158家。积极为中国(云南)自贸区发展赋能,赋权昆明片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及章程核准等4个审批事项权限。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将国内收养登记、涉外收养登记等5个事项合并为2项实施,同步调整“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权责清单。推动更多涉及群众的服务事项下放基层一线,全省正在试点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下放乡镇,满足群众“就近办、家门口办”的新期待。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实现“有效监管”。积极建立健全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措施同标准、监管行为有约束的监管机制,推进民政领域监管工作落实落细落地见效。研究开发省民政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将社会团体、慈善组织等纳入监管系统开展监管,监管事项覆盖率100%,监管对象覆盖率100%,监管结果推送至“互联网+监管”“信用云南”等监管平台。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印发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方案,制定养老机构备案监管、运营监管、安全监管等7个监管措施,统一编制重点检查事项清单9项和一般抽查事项清单7项,构建全省养老机构监管“一套标准”体系。建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联合省级20个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处置非法社会组织35个,公开曝光4批34个非法社会组织、4批9个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规范监管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培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充分保障监管对象的合法权益。

优化政务服务举措,打造“最佳体验”。积极优化政务服务便民化措施,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立政务服务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全省民政系统49个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围绕民政高频事项,在“一部手机办事通”开设“我要办低保”“我要养老”“我要结婚”“我要申请高龄津贴”等6个办理查询特色服务,在“政府救助平台”实现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3项救助业务线上办理。推动更多事项跨区域办理,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纳入“跨省通办”,将老年人福利补贴、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纳入“省内通办”,在昆明、大理、红河、玉溪等州(市)开展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改革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保障金给付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群众在“政府救助平台”签署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和承诺书,不再提供纸质证明材料,实现“你承诺、我办理”。

猜你喜欢
民政放管服简政放权
治理迭代
一图读懂“粤省事”民政服务专区
第十九次全省民政会议召开于伟国作出批示唐登杰与民政系统先进代表座谈
简政放权≠“减”政放权
国家发改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放管服”
推进“放管服”改革释放更多制度红利
湛江市民政民生工作巡礼
一图读懂国家民政“十三五”规划要点
简政放权环保公告真的取消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