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行/王玉明
十年来,社会救助工作顶层设计不断加强,相继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巩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底线更加稳固。
● 2012 年9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和保障措施作出全面部署,低保工作向着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服务方向迈进。
● 2014 年2 月国务院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8 项社会救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8+1”社会救助体系。
● 2014 年4 月民政部印发《关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设,促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
● 2014 年10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决定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并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 2015 年5 月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明确了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路径与机制。
● 2015 年6 月民政部印发《关于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内容,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水平。
● 2016 年2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要求在全国建立起城乡统筹、政策衔接、运行规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
● 2016 年9 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确保到2020 年现行贫困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 2016 年10 月民政部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对特困人员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等作出明确规定。
● 2016 年12 月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部署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推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 2017 年1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
● 2017 年6 月民政部等12 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部门协同的意见》,强化部门协同、统筹救助资源、推进信息共享、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效能。
● 2017 年9 月民政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成效。
● 2017 年9 月民政部、原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通知》,明确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思路举措。
● 2018 年1 月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形成救助及时、标准科学、方式多样、管理规范的临时救助工作格局,筑牢社会救助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
● 2018 年4 月民政部印发《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部署在全国开展农村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 2018 年4 月民政部印发《关于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助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 2018 年7 月民政部、财政部、原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 2019 年4 月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使用工作的通知》,提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有关要求,用行政文书的标准化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规范化。
● 2019 年5 月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运行指引>的通知》,指导地方进一步健全完善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 2019 年9 月民政部、财政部、原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意见》,推动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
● 2019 年12 月民政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确保社会救助资金科学合理预算、规范有效使用、安全高效运转。
● 2019 年12 月民政部印发《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切实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
● 2019 年12 月民政部、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切实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指标体系,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性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精准度。
● 2020 年2 月民政部、原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部署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
● 2020 年3 月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更好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部分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以及特殊困难人员基本照料服务需求,织密织牢社会安全网,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 2020 年6 月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及时将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 2020 年8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对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作出总体设计和系统规划。
● 2020 年10 月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健全完善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
● 2021 年1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保障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平稳,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金,全力做好受灾情、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安心过年、温暖过冬。
● 2021 年2 月民政部印发《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确保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2021 年4 月民政部修订出台《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适当放宽特困人员认定条件,重点对认定特困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义务人或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涉及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
● 2021 年4 月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的通知》,决定在2020 年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基础上,开展为期一年的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
● 2021 年4 月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总体建设方案>的通知》,对建设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的总体思路、任务措施、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予以明确。
● 2021 年4 月民政部印发《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方案》,部署在三年全国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基础上,开展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
● 2021 年5 月民政部、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 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 2021 年6 月民政部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流程,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
● 2021 年12 月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取暖救助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积极开展取暖救助工作。
● 2022 年3 月民政部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等工作的意见》,部署各级民政部门加强组织领导,高质量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等民政工作。
● 2022 年4 月民政部印发《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 年)》,在前期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基础上,持续整治社会救助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 2022 年6 月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提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关要求,扎实做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加大对未参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