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好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保障饮用水安全,基本消灭城市黑臭水体,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作出了 “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的任务部署。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涌现了一批具有全国示范价值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充分发挥基层创新的示范引领作用,让群众更直观感受到治理成效、河湖之美,让各地“学有榜样、做有标尺、行有示范、赶有目标”,2021年,生态环境部首次开展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本次活动的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是指地方政府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通过采取有效措施系统解决当地河湖生态环境问题,或维持当地优良生态环境不退化,使河湖保持或恢复“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美丽景象,让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生态环境部在各省(区、市)推荐的基础上,经过综合评议,共筛选出18个美丽河湖案例(其中9个为优秀案例、9个为提名案例)。
这批案例各具特色,各有侧重,是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典型,体现了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流域要素统筹推进、系统治理的思路,具备在全国立得住的好经验、好做法,满足成效好、能持续、可复制的要求。如,山东马踏湖、浙江下渚湖、浦阳江(浦江段)等案例,通过实施流域“治保用”系统治理、五水共治等措施,实现水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再如,安徽新安江(黄山段)、内蒙古哈拉哈河(阿尔山段)、北京密云水库、四川邛海、福建霍童溪(蕉城段)、泸沽湖(云南部分)等案例,注重立法保障、空间管控、流域协作、生态补偿、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长效机制建设,水质稳定保持为优良。
本期《中国生态文明》杂志对2021年美丽河湖优秀(提名)案例进行集中展示,希望各地能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并加强本地区优秀案例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动形成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有机结合的工作体系,把我国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