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通过加强法律风险防控提升施工项目履约管理能力

2023-01-07 04:27赵蓉
建材与装饰 2022年12期
关键词:分包项目部管理人员

赵蓉

(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太原 030013)

0 引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当前建筑行业所处的发展环境,在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风险和挑战。建筑施工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夺得一席之地,保持企业的持续、健康与稳定发展,施工企业要想实现盈利,必须打破传统思维,项目部作为施工企业的基本机构,必须一改以往对施工项目风险的粗放管理,本文在分析当前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履约管理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因素,探讨施工企业施工项目履约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的常见问题,并进行实践经验总结,提出项目履约管理中强化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议。

1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法律意识不强

(1)项目部管理人员存在法律风险意识不强且缺乏法律知识的现象,普遍认为防范法律风险就是项目经理和预算员或者法务人员的事情,和技术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等等都关系不大,并且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对于签收法律文书、在经济文件上签名的法律后果缺乏认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签字意味着是职务行为,代表的不仅仅是个人,而是项目部和施工企业。在实际施工中,项目部技术员存在未能及时办理设计和施工变更签证等手续的现象,造成变更结算难以办理,继而影响工程收回款项,造成企业利益受损;项目部材料员未能按照要求办理收发材料手续,不经核实随意填写和签字,材料小票未注明该批次材料所用于工程的准确名称,造成材料数量混乱,和实际不符,甚至引发纠纷和诉讼案件;材料费、租赁费支付不规范,项目部管理人员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对方的指定账户,对方出具的收据未注明该笔款项所属于的具体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甚至是门卫未能和项目经理或法务人员沟通,就擅自签收来自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文书,并且签收后未在第一时间告知法务人员,导致施工企业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举证或主张权利,造成施工企业合法权益受损;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内容不够清晰、责权利不够明确的文件上随意签字盖章,构成表见代理,造成施工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等等[1]。

(2)人员配置不健全。现阶段有些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部并不重视施工履约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其主要表现在,并未有针对性的设置施工履约管理岗位,与此同时也并未配置对应的项目部施工履约管理工作人员,缺少较为严密的施工履约管理基本制度,同时也无法针对施工履约管理风险内容开展科学化、系统化管理工作,缺少关键性的综合评估和审查,很难针对项目施工履约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状况进行控制。发生纠纷和诉讼问题后,就难以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理,给施工企业带来更大不利影响和损失。

1.2 专业素质不高

项目部管理人员存在未能按照要求书写经济文件、书写不规范、往来无签收记录的问题。例如,项目部施工员未能在施工日志中,及时准确记录施工中发生的一些突发事件,如长时间的停水停电造成停窝工损失,未能记录清楚准确的停水停电时间,给工程索赔和反索赔以及办理工期延期证明带来困难;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和机具租赁分包方签订租赁合同时,未能就冬季停工期间不收租赁费作具体约定,在冬季停工期间,也未能及时和机具租赁分包方办理“工程冬季停工期间机具租赁费不予计取”的书面协议,工程结束后,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机具租赁方因此发生争议,无法办理结算和支付机具租赁费,继而产生纠纷甚至导致诉讼;项目部现场会议中,往往建设单位代表和监理单位代表或设计院代表会在会议上确定一些与工程有关的施工变更和决策,对工程造价和施工工期有不小的影响,而项目管理人员未能对这些会议涉及的施工变更和影响结算的决策进行准确记录,或者记录了却未能要求参会人员全部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予以认可,给日后的变更结算带来不利影响,造成变更结算难以办理,继而影响工程收回款项,造成施工企业利益受损;项目部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经济文件往来无签收记录,或未能经合同约定的有签收权限的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在发生诉讼时对所签认文件的认可缺乏法律效力,造成施工企业无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1.3 证据资料不全、保管不严

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对施工现场的人、财、物、工期、质量等资料疏于管理,造成经济文件证据材料发生保管不严、导致不全、缺失损毁的现象,发生诉讼案件后无法提供有效的经济文件证据,导致企业在案件处理上处于非常被动地位。例如材料小票不全,签收数量和结算不符;机械租赁签认单不全,和实际情况不匹配;变更签证不完整、未能有效保管;分包合同、分包结算以及支付记录不匹配等[2]。

1.4 纠纷或诉讼案件未能妥善处理

项目部管理人员风险意识淡薄,对合同内容不熟悉,未针对有关合同条款特别是违约责任作出合理推敲,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后续合同的追踪和履约过程内未对相关工作严格把控,致使相关合同的履约程度较低,频繁出现违约情况,这都可能导致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出现一定的损失和影响。

并且,项目部管理人员在与材料供应商、机具租赁方、劳务分包方等发生不同意见后,未能结合实际的履行能力而随意承诺(到期后,未能按照承诺履行),或未能及时妥善处理而导致矛盾扩大,由非诉案件升级为诉讼案件。

在诉讼案件发生后,项目部管理人员也未能积极处理,导致施工企业损失进一步扩大。例如有些项目部认为材料商所供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仅以口头告知且以此为由不支付材料款,当材料供应商因项目部欠付材料款为由起诉后,项目部又难以拿出足以抗辩的证据导致买卖合同纠纷的败诉并不得不支付违约金;有些材料供应商未能及时提供发票,项目部管理人员就以此为由不支付材料款,并且仅仅是口头沟通,未能书面通知,而在民事诉讼阶段不能以材料供应商不提供发票就拒绝支付材料供应款为由抗辩,应当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解决,而项目部依然承担民事责任甚至是违约金的损失;有些项目经理随意承诺未能履约,分包方就以该书面承诺作为证据并以欠款纠纷为由起诉,施工企业的败诉概率很大。面对已经生效的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民事仲裁书),项目部管理人员未能认识到不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的后果,也未和原告友好协商,甚至不理不睬,激化矛盾,导致施工企业被执行甚至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恶性事件,造成施工企业在企业资信、融资、投标活动中受阻,甚至造成舆情事件,影响了施工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给施工企业带来不可预估的损失。

2 强化项目管理风险防范的措施

2.1 加强项目部管理人员法律意识的提高

(1)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特别法务管理制度,对纠纷处理、诉讼案件应对等有具体程序和具体规定,项目部要设立专职履约人员,确定职责,由专职履约人员全程把控施工项目现场施工履约管理工作,实现对项目、对项目部各管理岗位的动态监控,保证项目施工稳定进行。

(2)要加强对施工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培训,通过现场培训、电话咨询、学习法律书籍等多种方式加强法律风险、法律知识宣传。改变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风险防控意识淡薄的情况,让项目部管理人员意识到,项目施工履约风险是贯穿施工全过程且涉及项目部全体人员,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从而提升项目施工履约管理能力。

(3)将合同对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中涉及各施工管理环节、各管理岗位的风险点和难点,作重点讲解和提示,使得项目部每个管理人员在开工前,就对合同风险了然于心,对风险把控心中有数,在项目施工中最大化的防范风险发生。

2.2 加强项目部管理人员专业素质的提高

施工企业要加强管理和考核,定期开展各专业的培训,并制定考核管理制度,加大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和岗位收入挂钩;项目部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素质。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对项目经济文件规范记录、规范书写,从而确保准确记载施工中的实际情况。例如出现施工流程的改变、赶工、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项,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时办理工程变更确认单,并且办理的合同变更确认单是由施工合同上授权的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对于工程设计变更,项目部管理人员要及时去设计院办理设计变更;及时收集与结算相关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函、签证单、设计变更资料以及相关影像资料等);建立收发文本,对往来的经济文件都有收发签字确认记录,让证据更充分;加强分包合同的管理管控,在和分包方签订合同时,就要对己方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损失予以评估,例如对冬季停工期间机具租赁费不予计取的约定;未能按时支付款项的违约责任的约定;未能按照材料供应合同中约定的材料质量提供材料,则项目部有权拒收材料、有权不支付材料款甚至要求材料供应方赔偿因所供应材料不合格导致的停窝工损失等;加强变更索赔管理,应组织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学习工程项目索赔理论,培养管理人员的索赔管理意识,加强索赔资料的管理,注重索赔证据的收集,做到变更有记录、索赔有依据,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索赔事项及时进行索赔,努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利益不受损失;加强项目部管理人员对经济文件的保管力度,按照每个岗位、每份经济文件的内容分别归类、编号保管,并制作台账和电子版,便于查阅,更为发生纠纷时提供真实完整的证据[3]。

2.3 加强项目部对纠纷和诉讼案件的妥善处理力度

矛盾发生后,如属于分包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项目部不能仅口头告知,而要以正式书面通知函告分包方,并且函告内容要注意措辞严谨、注意数据准确,避免将来诉讼时该函告被分包方作为对项目部不利的证据使用;如属于项目部未能履约,则一定要积极处理、友好协商,对于分包方所致函件,包括律师函告一定要严肃对待,及时处理,不能签收后束之高阁。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履行能力做出承诺,避免未能按承诺履行,却被分包方将承诺作为确权的证据在诉讼阶段使用,对项目部产生不利后果。

诉讼案件发生后,案件所涉项目部应认真核实起诉书中的诉讼本金、损失和利息等主张,对于诉讼标的有争议和事实不符的情况,项目部要全面梳理项目施工经济文件,认真准备诉讼证据,并请专业法务人员分析对己方有利和不利的合同约定、法律规定,同时积极联系涉案法官,查阅分包方起诉案卷,了解对方证据的情况,对双方的证据心中有数,在举证和开庭时方能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对于诉讼标的无争议的情况,项目部要积极和分包方、法官联系,通过协商、调解等手段化解纷争,避免不必要的诉累,避免承担败诉后承担更多的利息和诉讼费等损失。

近年来,人民法院对拒不执行案件生效判决的当事人,采取直接列入黑名单、降低信用评价、限制当事人高消费甚至入刑等手段,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因此,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应及时履行,即使难以按要求履行,也要及时和分包方积极协商,达成再次和解,杜绝执行案件的发生,避免由于执行案件影响公司的信用和投标等正常经营活动[4]。

2.4 树立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做好合规文化建设

施工企业法律事务部门作为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每年都应到基层单位和项目部,特别是重点工程开展法律风险防范专题培训,进行全面检查,并对重要的法律法规进行多次宣讲,目的就是为了引导广大管理人员特别是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工提高风险防控意识,提高知法守法的水平。在施工企业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做好合规文化建设,树立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让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自觉循规,营造良好的合规经营氛围,规避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从而提升项目履约能力。

3 结语

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自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一个飞速发展的黄金时期。然而,随着国家经济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调整,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因不断变化升级,市场经济体制为建筑行业所营造的发展环境,在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的风险和挑战。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作为施工企业的基本机构,一定要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不断完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努力创新项目施工管理风险管控手段,力推企业从对项目管理风险的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只有这样,建筑施工企业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和规避企业风险,才能更好地抓住发展机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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