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余红 李心乐 贾宇燕 杨云江 吕炳毅
随着我国海洋战略、海洋科学与航海技术的发展,我国海洋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船舶密度大幅上升,受各种自然、人为因素影响,海上自然灾害、重大事故、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频繁发生[1]。海上应急医学救援在环境、人员等多因素相互作用下,围绕“抢救生命、防治伤病、减少伤残、控制疫情”进行多样化医疗救援[2]。因此,提高海上应急医学救援能力对减少国家、人民财产及人员伤亡,提高救援成功率以及维护国家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海上应急医学救援行动因特殊的海洋天气和恶劣的海洋环境,常遭受台风、浓雾、低温冰山、触礁、搁浅、爆炸、化学渗漏及海上传染病等影响。加之海上事故往往距陆地较远,救援难度大,一旦发生碰撞、爆炸、溢油等重大危险事件,极易导致人员伤亡,造成经济损失及环境破坏。
海洋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和后果灾难性的特点,严重威胁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且预兆不明显,经常造成大量人员受伤,如未进行及时救治,很有可能造成更大的伤亡。有时伤员伤势严重复杂,救援响应时间短,工作难度大,医学救援队伍要紧急完成海上搜救、诊疗、急救、手术、后送等繁重任务。散货船“DONG YANG”轮于2020年12月在南沙群岛万安滩附近约27海里处进水,10名船员(含8名外籍船员)均遇险。加之“科罗旺”台风影响,事故现场风力较大,天气条件恶劣,救援工作十分困难。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组织“南海救115”及“中国海警5402”等力量经过十几个小时的奋力搜救,所有遇险船员成功获救。医护人员依次对其进行伤情检查及分类、生命体征监护、基础临床检验,对其伤口进行止血包扎,最终诊断所有船员生命体征达到良好状态。返航途中,载有遇险船员的外籍集装箱船“JPO PISCES”轮在深圳盐田港锚地,在海外疫情加速蔓延的当下,如何稳妥安排“JPO PISCES”轮停泊、安置遇险船员,尽可能减少给公司和船员造成损失,以及不影响后续防疫等工作,成为此次救援行动中一大挑战。深圳海上搜救中心严格按照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指引,协调码头及后方医院,组织开展信息收集,办理船员入境和隔离观察手续,做好在隔离医治期间的保障工作,最终将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或血清抗体检测结果异常的4人送往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其余6人被送往深圳市定点隔离点进行隔离监测。
由于遇险船舶以及遇险时海洋环境状况的不同,海上突发事件种类繁多,伤病类型与医疗救治需求也具有多样性。据近年来海上灾害与突发事件疾病谱,海上医学救援相关文献记载,及广西海上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实践经验分析得知,海上突发事件导致的伤病情况主要表现在内外科和神经科,其中内科常出现因公共卫生事件引发的呼吸道疾病、消化道疾病、河豚中毒、硫化氢中毒[3]等病症;外科多见因碰撞、倾覆等灾难事故引发的外伤、海水浸泡伤、骨折等;在特殊的海洋环境中自救与互救能力相对较弱,待救援人员情绪紧绷,容易患神经系统疾病,如创伤后应激反应。伤病数据显示[4],内科疾病中呼吸道疾病占27.3%,居第一位,胃肠道疾病占6.5%,4.9%的患者患心脑循环系统疾病;外科方面,31.3%患外伤,高居第一位,皮肤病患者占10.5%;另有神经系统疾病占9.7%,五官科疾病占6.7%,0.7%患传染性疾病,其他病症占1.9%。此外,若伤员不幸落水,其伤口受到高渗、低温且被污染的海水浸泡后,病情会进一步加重。
1973年,我国设立中国海上安全指挥机构,开展海上应急医学救援工作。1978年正式成立海难救助打捞局,并建立了覆盖全国沿海海域的救捞系统。1989年,交通部组建了中国海上搜救中心,负责全国海上搜救的统一组织协调工作。2003年国家海上救助机构改革后,在广州、上海和烟台三个救助局的基础上,在沿海地区共设立了11个救助站,基本建成了较为完善的救捞系统,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海上专业救援力量。2021年全国各级海上搜救中心共组织、协调搜救行动1923次,协调派出搜救船舶9601艘次、飞机277架次,成功搜救1404艘遇险船舶、13197名遇险人员。据统计,我国海上医疗救援行动在海上搜救总数中占 40%左右[4]。在以往海上医学救援行动中,各救助局及各海上搜救中心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海上应急医学救援行动涉及到多部门,对统一指挥,协调有序的指挥体系建设提出更高要求。但由于各部门属于不同系统,一旦发生海难事故需紧急救援,这些部门还需逐级上报,无法迅速做出反应,容易错失最佳搜救时机。同时,由于职能不明确,各部门的救助力量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海上救援力量主要由各级政府部门专业救助力量,海事执法力量,军队、边防、武警等力量,各港口、政府部门所属公务救助力量,其他可投入救助行动的民用船舶与航空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组成[5]。救援工作人员大多缺乏专业医学训练,医学救治能力较低,业务素质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海况恶劣时更是束手无策。多部门联合开展海上搜救,虽然可以有效补充海上医学救援力量,但也给统一协调增加了难度。
海上作业人员自救能力相对较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操船人员普遍年龄偏大;二是年均出海作业时间在240天以上[6],工作强度高;三是长时间处于高湿高盐颠簸的环境中;四是常常伴随着船舶设备的持续噪声和电磁辐射。长此以往,操作人员的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导致70%的操作人员出现了身心疲惫的症状,免疫力降低,发病率和患病几率均比陆地上要高。
目前,“和平方舟”号医院船是国内唯一一艘专门用于海上医疗救护的制式医院船,配有 500多张病床及先进医疗设备,其规模及救治水平相当于一所三级甲等医院[7]。但其他医院船大多由客货船改装而成,救治能力十分有限。此外,救助船大多以拖船为主,船龄大,速度慢,人员配置少。当发生海难事故时,救助船从基地到事发海域用时较长,常会错失救援的最佳时间。例如,某地方救援队目前配备44艘功率为1940kW以上的救助拖轮,其中32艘平均船龄已超过24年,还有22艘打捞工程船,平均船龄20多年,设备老化程度较高[8]。这些拖船普遍缺乏专门的直升平台,对海上和空中救援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虽然现有医院船上配备了许多先进的医疗装备,但海上专用医疗设备较少,大多是在陆用装备的基础上加以改装,仪器设备的损耗率和故障率也相对较高[7]。例如DR、CT等精密医疗装备极易受到特殊海况影响致使生锈或损坏,需要更多的驻船维护保养力量。救生船、海监船等均配置了少量医护人员,船内仅配备了便携式血压计、听诊器、血糖筛查仪等常规医疗器械,急救设备很少,药品大部分以OTC类的常见紧急药品为主,缺乏急救处方药。
此外,山东某医院在执行海上救援任务中大多采用救生机,并不具备边运边救的“空中 ICU ”功能[9]。为提高紧急医学救治成功率,保证重症伤病员生命体征达到平稳状态,空中救援推用医用直升机,或将普通救援机加以改装,并配备最先进的便携式生命支持系统、心电图机、心肺复苏和除颤仪等急救设备[10],以及内外科急重症的抢救药品等。
综上,目前我国海上医学救援装备配置还不够完善,救助时效性较差,救助手段单一,很难适应当前海上应急救援要求。尤其是海况恶劣时,普通船只无法出海实施医学救治;抗风浪能力较强的大型舰船海上机动性差,对失事人员的搜寻和救治效率较低;全天候救援飞机对飞行员的要求很高,难以普及[11]。因此,海上应急医学救援能力需在多因素相互作用下不断提升。
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陆海空立体化医学救援网络已基本形成。海上医学救援力量已由单纯依靠救助船转向了陆地、海洋、空中综合救援,搜救立体化、机动化,救援整体化,医学救援装备智能化、集成化发展越来越凸显。根据海上医学救援工作的实际需求,建设以海面救助、水下援潜为中心,以空中救援为辅助,以陆地后方医院为支撑的立体化医学救援体系。其中,海洋救援层面应配置具备海面落水人员搜救、落水人员海下营救能力的大型海洋救助船和医院船,能够对伤病员施行医疗救护和急救手术治疗[12]。空中救援层面应配备相应数量的医疗救援专用直升机,加强空中急救能力,完善陆海空立体化医学救援体系。
加强海上应急救援装备体系建设,规范其类型和数量,开展装备环境适应性、智能化、信息化、便携化和集成化研究。建立海上综合医疗网络平台,实现对海上遇难船舶救援工作的统一管理与调度,并对船舶雷达数据、自动识别系统数据、通讯数据、实时监测、数据跟踪等进行整合。研制专用的隔离转运系统,以便在突发事件后,快速运送患SARS、埃博拉、新冠肺炎等高传染性疾病患者。开发智能化的水上搜救系统,利用计算机技术发展海上救援决策系统,提高海上搜救的智能化、自动化、通信效率和智能定位遇险者位置是水上搜救装备未来的发展趋势。
由于我国海岸线长、海洋国土面积大,各类船只往来频繁,因此在开展海上医学救援工作时,应对其进行科学、统一的指挥。尤其是现代海上船舶应急医疗资源的远程保障和现场救援以快速、顺畅,高效的海、陆、空一体化医疗保障及救援应急信息指挥平台为核心,以高效智能的远程医疗救援保障信息系统为技术手段,快速准确地将海上三级应急医疗系统的所有相关信息整合到同一信息平台中,快速完成会诊,制定治疗方案,指导海上一线医疗人员及时做出更专业、更有效的诊断,利用远程会诊等技术,协助专业急救人员采取有效、适当的急救措施,及时救治伤员,实现海上应急救援统一组织管控、分区调度作业、纵向网络联通、横向业务协同,确保海上救援任务顺利完成[13]。建设海上应急医疗救援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在现有的信息系统基础上,通过实现海、陆、空三方会诊,对海陆医疗资源进行快速高效的配置,实现模块化、集中转运,建立智慧的海上医疗救援信息系统[14],最终实现海上应急医疗救援和医疗服务保障的统一指挥和快速响应。
要着重提高海上一、二级智能医疗救治水平,提升中国海上医疗综合实力,实现海上多源信息采集技术与关键技术集成,强化医用新材料的研发与应用,以及智能化模块化医疗设备集成,为海上特殊救援环境提供装备保障。为了适应具体的船舶环境特点,开发海上医疗救治可视化、智能化生命支持系统,通过卫星平台将视频、图像、文字报告等实时集成传输回应急指挥中心[15],对海上伤病员进行有效识别、跟踪、评价、管理和评估,为海上伤病员管理和医疗救助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提升海上三级阶梯救治平台间转运后送设备的智能化运行水平与救治服务效果,进而大幅度减少海上伤病员的伤亡率[16]。
面对复杂的海洋环境和多变的海洋气候,需要不断提高海上自救互救装备性能,开发升级船用急救包、海用便携式生命支持系统、自携式水下应急呼吸器、自动充气式救生设备等高度自动化、集成化的海上自救互救及求生装备,以延长海上遇险人员生存时限。同时,为了适应高盐、高湿、摇摆振动、电磁复杂等海上特殊环境要求,可借鉴美、英等国家的先进经验,采用标准化、模块化、组合化的方式,研制海用医疗箱组,配备急救、临床检验、物理诊断、药械供应、多功能手术、检伤分类等6个单元,以满足海上医疗救治需求。且可按照不同救援行动需求,采取灵活编组、抽组方式,着眼模块抽组和系统组合“快捷化”、箱组单元结构“轻型化”,以最便携的装备模块实现最大程度的救援效果。
4.4.1 加大人才培训力度
首先,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专业的海洋救护人才培养院校,有关船员大多是以航海专业的学生为基础,在实际工作中积累经验。为此,各海洋院校应开设更多救援专业,增设相关救援课程,培养更多专业人才。其次,要根据不同岗位,开展不同级别的搜救理论培训班,组织典型案例研讨会、区域学术研讨活动,系统地开展岗位培训,从而加强搜救应急组织、指挥、专业能力培养。同时,要加强海上救援志愿者队伍能力建设,提高公众对海上救援的认识,增强民众的海洋安全意识。
4.4.2 加强救援队伍演练演习
在海上救援过程中,救援人员的现场应急能力是非常关键的,其中包括通讯设备、救助设备的应用以及救助船只的操作等。随着救援设备不断迭代升级,救援人员对新设备的熟练使用程度将影响其救助效果。此外,救援人员不仅要了解海上大批伤病员的伤情特点、组织与程序流程、治疗方法和措施,还应及时、高效地组织和实施安全疏散[17]。因此,海上救援队伍必须持续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演练,模拟海难事故现场,在平时的医疗救助工作中积累丰富的实战经验,使其快速反应、整体指挥、综合配合、专业救治能力得以提升[18]。
为了保障海上应急通道安全,需要制定相应、健全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以应对国家海上突发事件。加强海上医疗救援专业技术,充分利用现代海洋通讯技术的全面发展,打造覆盖“整体布局、装备配置、专业力量、管理升级”四位一体的全要素海上远程医学救援平台,从现场指挥协调、联合救援、装备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培养等全方位快速提升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海洋安全综合实力,为海洋强国建设提供安全保障。